吉林紫鑫禺拙药业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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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 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8 月 1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11. 招标条件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4. 招标文件的获取15. 投标文件的递交26. 确认27. 联系方式2附件:确认通知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61.1 项目概况6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61.4 投标人资格要求61.5 费用承担61.6 保密61.7 语言文字61.8 计量单位71.9 踏勘现场71.10 投标预备会71.11 偏离72. 招标文件

2、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72.3 招标文件的修改73. 投标文件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83.2 投标报价83.3 投标有效期83.4 投标保证金83.5 资格审查资料83.6投标文件的编制94. 投标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95. 开标95.1 开标时间和地点95.2 开标程序95.3 开标异议106. 评标106.1 评标委员会106.2 评标原则106.3 评标107. 合同授予107.1 定标方式107.2 中标候选人公示107.3 中标通知107.4 履约担保107.5 签订合同118. 纪律和监督1

3、1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1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1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1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18.5 投诉11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附件一:开标记录表12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13附件三:问题的澄清14附件四:中标通知书15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16附件六:确认通知1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评标办法前附表181. 评标方法202. 评审标准202.1 初步评审标准20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03. 评标程序203.1 初步评审203.2 详细评审21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13.4 评标结果2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

4、式22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21. 一般约定221.1 词语定义221.2 语言文字231.3 法律23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231.5 合同协议书23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231.7 联络242. 发包人义务242.1 遵守法律242.2 发出开工通知242.3 提供施工场地24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242.5 组织设计交底242.6 支付合同价款242.7 组织竣工验收242.8 其他义务243. 监理人24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243.2 总监理工程师243.3 监理人员243.4 监理人的指示253.5 商定或确定254. 承包人25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254.

5、2 履约担保254.3 承包人项目经理254.4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264.5 不利物质条件265. 施工控制网266. 工期266.1 进度计划266.2 工程实施266.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266.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266.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267. 工程质量267.1 工程质量要求267.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277.3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277.4 清除不合格工程278. 试验和检验278.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278.2 现场材料试验279. 变更279.1 变更权279.2 变更程序279.3 变更的估价原则279.4 暂列金额289.5 计日工28

6、10. 计量与支付2810.1 计量2810.2 预付款2810.3 工程进度付款2810.4 质量保证金2810.5 竣工结算2910.6 付款延误2911. 竣工验收2911.1 竣工验收的含义2911.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911.3 竣工和验收2911.4 试运行2911.5 竣工清场2912.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912.1 缺陷责任2912.2 保修责任2913. 保险2913.1 保险范围2913.2 未办理保险3014. 不可抗力3014.1 不可抗力的确认3014.2 不可抗力的通知3014.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3015. 违约3015.1 承包人违约3015.2 发包人

7、违约3016. 索赔3116.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3116.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3116.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3116.4 发包人索赔的提出3116.5 发包人索赔处理程序3117. 争议的解决3117.1 争议的解决方式3117.2 友好解决3117.3 争议评审32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32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3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51. 工程量清单说明352. 投标报价说明353. 其他说明354. 工程量清单364.1 工程量清单表364.2 计日工表374.3 投标报价汇总表384.4 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表39第六章 图 纸401. 图纸目录402. 图纸4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

8、要求4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5目 录4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8(一)投标函48(二)投标函附录4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0授权委托书51三、投标保证金52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3五、施工组织设计58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59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60附表三:进度计划61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62六、项目管理机构63(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63(二)项目经理简历表64七、资格审查资料6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5(二)近年财务状况表6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67(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68(五)其他资格审查资料6972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

9、司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工程施工投标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片剂胶囊剂人参加工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中的 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分项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分项工程施工投标。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吉林紫鑫禺拙药业有限公司片剂胶囊剂人参加工项目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地点在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长流村禺拙药业院内。该分项工程分为四个标段:标段1为饮片前处理车间、标段2为制剂车间、标段3为化验室及取样区、标段4为仓储区排烟排湿;其中前3个

10、标段均包括彩钢板围护、空调系统、指定区域的照明、彩钢板区域内的照明开关插座安装(详见招标文件)。施工用所有材料、设备、人工等,均有中标人提供,即采用全承包方式施工。计划工期为50天(日历时间)。2.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暖通安装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 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请于2013年8月14日至2013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紫鑫药业生产中心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 元。3.3 邮购招标

11、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4. 投标文件的递交4.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10时 00 分至16时止、2013年8月22日9时00分始至10时 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为 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生产中心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 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3年8月16日14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6.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

12、街137号 地 址: 邮 编: 130041 邮 编: 联 系 人: 生产中心杨威 联 系 人: 电 话: 18643181752 电 话: 传 真: 0431- 88698366 传 真: 电子邮件: jllhljx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3 年 8 月 10 日投标邀请书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

13、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联系人:紫鑫药业生产中心杨威电话:18643181752传真:0431- 886983661.1.4项目名称净化系统及其照明安装分项工程1.1.5建设地点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长流村禺拙药业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饮片及前处理车间,制剂,化验室与取样区、仓储区排风四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待定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资质条件:暖通安装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

14、公用设备师财务要求:净资产200万元及以上业绩要求:类似工程其他要求:1.9.1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6日15时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3年8月16日17时1.11偏离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年8月16日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8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2013年8月15日16时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2013年8月1

15、7日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投标时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年3.6.3签字或盖章要求要求签字人签字;单位盖章处盖行政章3.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柒份3.6.5装订要求留足装订线位置,钉牢,不得散开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在2013年8月22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春市,紫鑫药业生产中心4.2.3是

16、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长春市,紫鑫药业会议室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密封完整开标顺序:投标时间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公司推荐和指定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到业主指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5%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17、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8、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

19、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

20、.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

21、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

22、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

23、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

24、构;(7)资格审查资料;(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3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

25、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

26、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27、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8、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

29、.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

30、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

32、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

33、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方式通知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

34、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

35、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

36、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

37、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审部投诉。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 唱标人: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

38、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 元。工期: 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 标准。项目经理: (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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