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智能化弱电系统招标文件(DOC 1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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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室异地建设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招标文件项目编号:YNJLZB2006-017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二章 合同条款21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29第四章 施工技术方案45第五章 图纸(另册)84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85第七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87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须知5(一)总则5(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五)开

2、标15(六)评标16(七)合同的授予17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实验室异地建设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21.1建设地点广州市科学城31.1建设规模1号实验楼:1栋地上5层;6号接待楼:1栋地上3层;设备楼:1栋地上4层;地下各1层,总建筑面积9143。41.1承包方式包深化设计、包设备材料采购、包软件开发和升级、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测试、包调试及各系统联合调试、包验收通过,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51.1质量标准合格62.1招标范围智能化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电话系统、闭路监控系统、门禁控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设备采

3、购及安装。72.2工期要求从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计45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与验收。(进场时间拟定2006年 月 日)83.1资金来源自筹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113.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报价,并采用给定单价包干和综合合价包干相结合的计价方式。1215.1投标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贰万元145.1踏勘现场集合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集合地点: 15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肆份副本1621

4、.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1725.1开标开始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开标室1833.4评标方法及标准平均值评标法19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

5、. 招标范围及工期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 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 合格的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 踏勘现场5.1 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

6、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 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合同条款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第四章 施工技术方案第五章 图纸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第七章 投标文件部

7、分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 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

8、日期前7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广东粤能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9、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是外文,但有关段落应以中文准确翻译,以中文翻译的文字为准。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

10、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3 公司资质文件; 11.4 投标函;11.5 施工技术方案承诺函;11.6 投标人承诺书11.7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11.8劳动力计划表;11.9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1.10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11.11 投标报价的内容:(1)投标报价说明;(2)投标报价汇总表;(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4)分部分项工程量补充清单报价表(5)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6)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7)措施项目费分析表(8)

11、规费计算表(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10)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11)主要设备材料报价表(12)主要设备材料品牌响应表(13)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包括完成本须知、用户需求书和合同条款所列招标工程的全部内容,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程内容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依据。13.2. 投标总报价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和业主预留金组成。投标应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资料、说明及工程

12、量清单报价清单为准,在充分考虑投标人所报的技术方案和施工方案后,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填写数量、单价和合价。投标未填单价和合价工程项目,实施后,招标人将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因此,投标人应仔细填写,做到不漏项不缺项。13.3.本工程采用按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式13.3.1对于本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的方式;本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采用合价包干的方式。13.3.2对于招标文件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允许更改或增减项目,并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进行报价。13.3.3招标文件提供分部分项工

13、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人为实现本工程各系统功能和配置要求所进行的设计而开列的清单,投标人可依据“用户需求书”的规定选定所配置的设备和材料,并严格依照招标文件的工程清单格式和分项进行报价,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允许更改。如果由于产品适配原因,造成投标人所选定的设备规格或数量与工程量清单所 列的设备规格、数量有差异,投标人可在投标工程量清单所对应项目的差异说明项填写实际的设备规格、数量、综合单价,并编制相应的综合单价分析表,但在差异说明项填写的综合单价与数量 的乘积必须等于投标工程清单中对应项目填报的合价。13.3.4预留金按投标限价的10%计取,按甲方要求以实际发生时间及发生额度结算。13.3.

14、5总包配合服务费按以上各项总价的2%计取,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包括招标人书面提出的设计规模及标准的实质性变更),结算时总包配合服务费都不予调整。13.3.6报价表中如有项目出现数字“0” 或“空白”的,则视该项目为免费提供。因此,投标人应仔细填写,做到不漏项不缺项。13.4投标报价的风险因素:投标人必须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施工、技术、资金能力,自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投标人所编制的投标综合单价及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将不因任何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应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3.4.1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到市场竞争和工程施工风险,以及开工之日起计一年内的材料设备涨价风险。13.

15、4.2投标人须充分了解和考虑招标文件、招标图纸、资料以及施工现场情况。特别是如下内容:(1)第三章用户需求书对各系统的深化设计、系统技术参数和主要材料和设备选型的规定。招标人根据智能化系统的技术要求,在用户需求书中对部分主要设备材料提出了推荐品牌要求,投标人应从中合理选定一个品牌并相应填报费用,招标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对其他招标人没有规定品牌的设备材料,投标人也必须严格按照用户需求书的技术要求进行选型。(2)投标人必须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设备材料进场发生的有关

16、检测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列入投标报价中。(3)本工程一切软件开发、二次开发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造价内,且软件必须满足业主合理的使用要求,中标人不能以软件升级,硬件条件不够等理由要求增加造价或减少功能,如功能或使用效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承包人必须对系统或软件进行修改或进行升级。软件应具备开放接口协议。(4)投标人作为一个智能化系统施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承包人,在报价时必须对本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施工管理的特点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要求作出全面的理解,要充分考虑到由于本项目施工组织的特殊性而引起的或需有针对性地采取的一切必要的组织协调、预防措施等相关作业费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向业主追加

17、此部分费用。13.5变更及新增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13.5.1变更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对于综合单价包干的项目:(1)当项目工程量改变时,按实计算工程量,并沿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改变指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内容与投标时对比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增加或减少)。(2)若仅主材、设备变更,只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主材、设备价格,其余构成因素不变。(3)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首先参照投标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无类似项目的,则采用定额计价办法,其造价根据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州地区现行的取费标准(其中利润率取中值,预算包干费按0计)计算,并须执

18、行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中标价/投标限价)。(4)设备材料价格: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则执行原投标单价;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的,则按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下浮20%进行计算;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且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中也无的,则按市场询价进行结算。(5)对于综合合价包干的项目,不调整价格。13.5.2新增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指增加了招标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当发生新增工程(合同范围外工程)项目时,结算按以下方法:采用定额计价办法,其造价根据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州地区现行的取费标准(其中利润率取中值,预算包干费按0计

19、)计算,并须执行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中标价/投标限价)。设备材料价格: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则执行原投标单价;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的,则按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下浮20%进行计算;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且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中也无的,则按市场询价进行结算。13.5.3投标人根据上述变更引起的子目单项增减或数量变化而涉及的工程价款调整,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单位的书面确认。14. 本工程设备材料的定价原则14.1投标人选用的设备材料,一旦中标则其型号、规格、品牌和价格均不得更改(招标人书面要求的情况除外)。14.2投标人选用的设备材料,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0、,招标人将随时对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按用户需求书的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调整和更换,但价格执行原投标单价,由此引起造成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4.3 投标人选用的设备材料的型号、规格、品牌,若因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则由招标人按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选定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但价格执行原投标单价,由此引起造成的相关责任及费用增加由投标人负责,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14.4招标人书面要求进行材料设备的变更,则按招标文件13.5.1的第(3)(4)款执行。15投标货币 15.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

21、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17.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一天提交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缴与退还的要求按广州建

22、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规定执行。1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交给招标代理,原件经核对后予以退还。17.4.如投标人未本须知第17.2条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7.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搞通回投标;或(2)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或(2)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本须知规定签订合同;或B、按本须知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或C、投标人中标后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17.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3、)。17.5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

24、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9.1投标文件的规格:统一A4印刷本,纸质封面,印刷本厚度要求控制在7公分以内,超过厚度则分册装订,可双面或单面打印。封面标明招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投标时间,右上角打上正本(或副本)。使用书式装订,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19.2投标文件的页码:必须按每本逐页从1开始,按照流水号编号(包括附图、证件、图片等),页号编在

25、右下角,若双面打印的页号编在左下角(空白页面不编号)。19.3投标方案图纸的整理:统一A3印刷,图纸横向按手风琴折叠,竖向按顺时针方向折叠,折叠后图标露在右下角,每本图纸厚度不要超过4cm,超过则分卷装订,每卷图纸从图纸封面起逐张从1开始打印页号。19.4招标人特别要求在投标人投标递交印刷的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用“Microsoft word”制作的监理实施方案电子文件(光盘)。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所有递交的光盘均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文件名称。若电子文件与投标文本文件不相符时,以投标文本文件的“正本”为准。19.5投标文件的包封、密封与标记19.5.1投标文件的包封要求:正本(

26、1本)、副本(4本)及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光盘(内有投标文件资料、先独自封好)一起包封;19.5.2 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投标人应确保密闭封装、并加盖骑缝公章。19.5.3投标文件的标记要求:每个包封上应具有以下标记:(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 项目(填入工程名称)(3) 前不得开封(填入前附表第18项所述日期及时间)19.5.4在包封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19.5.5如果包封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0. 投标文件的提交20.1

27、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1.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21.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2. 迟交的投标文件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2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 投标人

28、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4.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更新,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

29、将被拒绝。(五) 开 标25. 开标25.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5.2投标截止期前,投标人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进行检验确认有效后,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开标。25.3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在投标截止期后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密封处盖章的;(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准时出席开标会或未按要求签到的;(4)在开标会上,投标人代表未凭法定代表

30、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仅限于法定代表人不参加而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的)、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投标文件的。26.开标程序;26.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26.2 由投标人或其他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6.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6.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本须知第25条规定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6.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六)评 标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7.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

31、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8. 评标过程的保密28.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8.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9. 投标文件的澄清29.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

32、评价和比较,评价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6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评标方法和标准30.1本工程采用平均值评标法(执行穗建筑2006277号文)31.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1.1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不超过投标限价且不低于投标限价70%的投标价报中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取余下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0-3)%作评标参考价。31.2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基础分(

33、即10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参考价时,每高1即扣3分,最多扣至0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参考价时,每低1扣1分,最多扣至0分。31.3各投标人按投标报价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然后从排序第一的投标人开始进行详细评审,只要其标书有效,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其标书无效,则评审排序第二的标书,依此类推,直至评出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中标候选人为止,招标单位依法确认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31.4投标文件的详细审查,按无效标书的认定标准进行,必须每一项都符合才能通过投标文件有效性的审查,否则将作废标处理。31.5将投标文件的评审结果汇总,对通过有效性的审查的投标文件按高低排名先后推荐中标候选

34、人,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31.6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时,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原则:如果数字表述的金额和用文字表述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述的金额为准;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改单价;经算术复核的中标候选人报价与其投标报价不一致时,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其最终报价。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正式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1.7编写评标报告。注:评

35、标委员会可以就有争议的问题进行投票表决,并作书面签名确认,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认结果。32.重新组织招标的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评标的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单位,造成有效标不足三个,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33.定标原则33.1如无特殊情况发生,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依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4. 合同授予标准34.1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5.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5.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

36、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6. 中标通知书36.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信函形式向中标人发出由业主、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交易中心三方书面盖章确认的中标通知书。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确认。3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7.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

37、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且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38. 履约担保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十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38.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八)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表评审内容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修改处是否经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或修改章)项

38、目经理是否与报名时一致投标函是否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投标报价是否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投标人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的表格是否齐全投标文件是否包括招标文件规定递交的全部文件在评标过程是否发现投标单位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人是否拒绝接受经评委会确认的、修正算术错误后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是否响应施工技术方案的承诺函投标人是否响应各项投标人承诺书评审结果备注:1、“评审结果”一栏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2、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3、表中全部条件满足为“通过”;4、若专家意

39、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专家投票决定该投标单位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评委签名:(九)报 价 评 分 排 序 表工程名称: 最高限价: 计算报价范围: 日期: 单位名称项目 投标报价平均价评标价报价得分注:1、平均价:在计算报价范围内的投标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将余下的报价算术平均;2、评标价:平均价(100-3)%;3、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相比评标价每高1%扣3分、每低1%扣1分,总分100分,按比例扣分,最多可扣至0分。评委:第二章 合同条款发包方(甲方):广州市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

40、,签订本合同。1. 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及承包方式1.1. 工程名称:实验室异地建设一期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1.2. 工程范围:按发包人确认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1.3. 承包方式:本工程以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的包干形式,由承包人包深化设计、包设备材料采购、包软件开发和升级、包安装、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测试、包调试及各系统联合调试、包验收通过及配合总承包管理和提供相关服务,包培训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内容。承包人的综合单价及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及材料价格变化、施工条件的变化和政府造价

41、管理部门等调整各项收费而调整。2. 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 (大写: 元)。其中:(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2)措施项目清单: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3)安全生产措施费:(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5)业主预留金(按实结算):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6)总包管理配合费: (人民币)¥ 元 (大写: 元 )措施项目清单、安全生产措施费、总包配合服务费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发生何种变更,结算时其项目、内容及价格都不予调整。3. 变更及新增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3.1变更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对于综

42、合单价包干的项目:(1)当项目工程量改变时,按实计算工程量,并沿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改变指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内容与投标时对比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量的变化(增加或减少)。(2)若仅主材、设备变更,只调整综合单价分析表中主材、设备价格,其余构成因素不变。(3)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首先参照投标清单类似项目计价;无类似项目的,则采用定额计价办法,其造价根据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州地区现行的取费标准(其中利润率取中值,预算包干费按0计)计算,并须执行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中标价/投标限价)。(4)设备材料价格: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有的,则执行原投标单价;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的,则按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下浮20%进行计算;若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无且施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材料指导价格中也无的,则按市场询价进行结算。(5)对于综合合价包干的项目,不调整价格。3.2新增工程的计价和结算方式:指增加了招标范围外的工程内容,当发生新增工程(合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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