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上高速投资人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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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投资人招标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德州市人民政府 招标受托人 :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二一六年七月使 用 说 明本招标文件以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参考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1年版)、山东省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文件范本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写而成。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准许,任何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翻印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三年”除有特别说

2、明外,均指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五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 投资协议31第五章 特许权协议37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4附 件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90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工可报告)的编制,将按照经营性公路建设,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德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该项目投资人的招标工作,由德州

3、市人民政府授权德州市公路管理局作为项目招标受托人具体实施,决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的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 项目概况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路线起自京台高速德州服务区附近终点接在建德上高速德州支线,全长13.1公里。其中5.5公里为高架桥,其余路段采用路基;路基土石方数量为55万立方米,路基排水防护122百立方米,路面138千平方米,特大桥6435米/2座,互通立交3座;收费站2处;永久占地125公顷。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0米,路基设计洪水

4、频率为1/100;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为: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按相关规定执行。投资估算总金额27亿元,计划2020年完成全部工程后正式投入运营收费。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等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的收费期上限为25年。1.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

5、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部门。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2015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

6、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3)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其2013-2015年期末年货币资金平均达到3亿元;(4)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3-2015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5)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参与类似BT、BOT、PPP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经验(6)拟建项目公司人员要求:总经理具有公

7、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监理的或投融资的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或特大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总数的70%。2.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各方均应符合本招标公告第2.1款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3.招标文件的获取3.1.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 29日3.2. 地

8、点: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3. 方式:网上下载,登录系统缴纳采购文件工本费,缴费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 3.4. 工本费:招标文件(含工可报告)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4.1 招标受托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项目推介会,请有投资意向的单位按时参加会议,以详细了解投资项目情况,减少投资风险:项目推介会时间:2016年7月28日14时,地点: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9室4.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8日10:00,投标人应于当日9:0010: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4.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时间及地点5.1. 时间:2016年9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5.2. 地点: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德州市东风东路1666号)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7.联系方式招标受托人:德州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戚新龙、许明柱联系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东风中路1269号电 话:0534-2636256 传 真:0534-2624169 邮 箱:dsjtg105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于俊蕊、路艳云、王凤英联系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1层联系

10、电话: 0531-81956996、0531-82661637 监督机构:德州市检察院、德州市审计局8.重要说明投标企业首次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的,报名前须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手续,办理程序详见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和关于办理企业诚信入库的通知。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等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

11、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德州市人民政府招标受托人名 称:德州市公路管理局联系人:戚新龙、许明柱电 话:0534-2636256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1层联系人:于俊蕊、路艳云、王凤英电 话:0531-81956996 公证人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公证单位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公证项目名称国高德上线京台高速至G105段项目投资人招标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境内1.2项目投资估算推荐方案投资估算总金额约27亿元,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20%1.3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特许期限特许期限分为准备期、建设期和

12、运营期(含收费期)三个阶段,其中:准备期:自特许权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不超过24个月; 建设期:3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交工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收费期届满之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批准文件给定的起点日期起至项目移交日止,以中标人投标的收费期为准,收费期最长不得超过25年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优良运营养护目标: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大于等于801.4.1投标人法人资格、能力和信誉法人资格:见本章附录1财务状况:见本章附录2投融资能力:见本章附录3商业信誉:见本章附录4业绩要求:见本章附录5人员要求:见本章附录6其他要求:见本章附

13、录71.4.2联合体接受,且满足招标公告第2.1款、2.2款的要求1.8.1踏勘现场不组织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的澄清书、补遗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2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5招标人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总计约人民币 300 万元3.1.6征地搬迁方式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及搬迁工作,招标人应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手

14、续,项目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费用标准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3.2.1投标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天3.3.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 27 日10:00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德州市审批服务大厅管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东风东路支行联系电话:0534-232691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德州德城支行 联系电话:0534-2236743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

15、银行的账号,通过电汇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3.6.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5 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或光盘)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 标 人 地 址: 投 标 人 名 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受托人地址:招标受托人名称: (项目名称)投资人招标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公告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5.2.1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

16、由公证员、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5)开标顺序:随机开标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以上单数,其中公路、财务、金融方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7.3.1投资人履约担保投资人履约担保金额:项目资本金的10%;投资人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投资人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7.4.1签订投资协议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后30个工作日内7.5.1组建项目公司期限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90天内7.6建设期履约担保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项目资本金的5%建设期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采用

17、银行保函时,出具建设期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7.7.1签订特许权协议时间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并完成项目核准手续后30天内9.5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德州市检察院、德州市审计局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7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效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资格条件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及投融资能力)资格条件(1)总资产20亿元人民币以上,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

18、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截至2015年12月31日)(2)最近连续三年(2013-2015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2015年)资产负债率均小于75%,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2015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货币资金)资格条件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货币资金,其2013-2015年期末年货币资金平均达到3亿元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资格条件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

19、法违规行为,近三年(2013-2015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资格条件近五年内具有参与类似BT、BOT、PPP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经验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拟建项目公司人员要求)资格条件总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或监理的或投融资的主要负责人;财务总监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或特大桥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中级以上专

20、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占总数的70%;联合体只需提供一组人员机构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资格条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各方均应符合本附录1-附录5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同一潜在投标人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参加联合体参与投标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投资人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招标受托人、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受托人在招标过程中行使招标人的相关权

21、利和履行招标人的义务。1.2 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中项目资本金应满足国家的相关规定并由投资人自筹。1.3招标范围、特许经营期和质量要求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及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本项目对投标人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章第1.4.1项规定的各项资格条件,并遵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和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出资

22、额或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意愿和真实情况;(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

23、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踏勘现场1.8.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的过程中,投标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均由投标人负责。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24、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投资协议;(5)特许权协议;(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

25、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能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澄清。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有责任保证所

26、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招标文件的附件招标人提供的工可报告等参考资料是招标文件的附件,仅供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构成和基本政策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标前页;(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文件附表;(7)项目

27、实施计划;(8)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 投标人在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投资协议与特许权协议之后,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明对投资协议和特许权协议的条款的建议并阐述理由。上述建议和理由应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利于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质量管理,是合同谈判的依据,但并不视为招标人必须接受上述建议。3.1.4 随同投标文件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需进行详细论述,证明投标人各项计划与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投标人提交的项目实施计划将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

28、评审的主要依据,该计划也是投标人中标组建项目公司及招标人对项目各实施阶段进行监督管理的依据。3.1.5 投标人应将招标人用于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各项评估(评价)及招标等费用列入项目建设成本,招标人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的费用总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前期工作费用的支付规定见特许权协议。3.1.6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建设用地的征用及搬迁工作,招标人应协助项目公司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包括公路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电等管线管缆和其他物品的迁移费用,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标准按

29、照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标准执行,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3.1.7 本项目不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率。本项目的收费期不得超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款所写明的最长期限,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批准文件给定的起点日期算起。投标人可在上述期限范围内,在考虑收回投资及合理回报的前提下通过测算提出收费期。投标人应按工可报告拟订的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自行测算项目的总投资、运营养护及其他费用和各项收益。工可报告中提供的交通量预测、投资估算、财务分析等各项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调查当地实际情况,以便获得更为翔实准确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套用工可报告内容进行测算和财务分析的全部风险。(1)项目总投资应包括从项目

30、筹划,预可行性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征地搬迁、施工至项目建成通车期间的全部投资和费用。(2)项目运营养护费用应包括项目的日常养护费、大中修费用、运营管理费等费用。(3)项目收益应包括直接收益(通行费收入)和间接收益(服务设施、广告经营收入等)。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数据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包括计算项目收益率、项目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财务指标)、风险分析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向招标人提出对于收费期的具体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特许经营期内其所承担的各种风险。除非协议条款另有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收费期将不得更改。3.2 投标有效期3.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

31、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 投标保证金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

32、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登录交易系统,网上报名成功后,随机获取虚拟子账号,自主选择其中一家银行的账号,通过电汇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3.3.2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2.2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3.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3.1项和第3.3.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的银行交换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

33、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4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需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缴纳凭证复印件,到政务服务中心三楼14-15号窗口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其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保证金退付通过交易系统自动退至原缴纳账户。3.3.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投资协议时提出附加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签投资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

34、人提交了虚假资料;(5)有证据显示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非法手段谋取中标。3.4 资格审查资料3.4.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投标文件附表,并按各投标文件附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3.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4.1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投标人信息的核查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

35、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若在签署投资协议后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与投资人解除投资协议或从投资人履约担保中扣除不超过1000万元的违约金。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特许经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笔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可不签署,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

36、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3.6.4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经公证机关对授权委托书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但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

37、替。经公证机关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投标人的单位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公证书出具的日期应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文件正本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上述规定签署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出具并公证。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6.5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

38、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6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然后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4.1.2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和第4.1.2项要求

39、对外层封套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如果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4.3 投标文件的

40、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款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按照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款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

41、,或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 开标程序5.2.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前页的相关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会议结束。5.2.2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

42、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人数为七人以上单数,其中公路、财务、金融等方面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

43、办法”没有规定的办法、评审因素和评分值,不作为评标依据。6.4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7合同授予7.1 定标招标受托人可经招标人同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2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受托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投资人履约担保7.3.1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并在签订投资协议之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投资协议”规定的投资人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投资人履约担保由牵头

44、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投资协议”规定的投资人履约担保格式要求。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说明,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投资人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 签署投资协议7.4.1 中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投资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投资协议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投资协议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3 投资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投资协议上签署并加盖单位章。7.4.4如果根据本章第3.5款、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投资协议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7.5 组建项目公司7.5.1 中标人如需组建项目公司,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下列规定组建项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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