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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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盖章)代理机构: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发布日期:二 0 一 五 年 十 一月目 录目 录2第一章 招标公告信息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92. 招标文件11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7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纪律和监督20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10电子招标投标21第三章 资格审查23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1.审查资料242.审查办法25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254.审查结果25第四章 评标办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61. 评标方法2

2、9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03.评标程序314.评审内容315.废标条款33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47.评分标准358.评审结果359.其他35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60第七章图 纸60第八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1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62第一章招标公告信息项目编号 czgc201511-048 工程名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工程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单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投标资质要求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3、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

3、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3、对于安徽省省外建筑企

4、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 4、 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5、 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6、 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工程规模投资估算约 162万元。招标范围按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发布时间2015年 11 月20 日信 息 内 容工程概况: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工程及西大门工程,其中道路由西侧道路和东侧池塘边道路组成,西侧道

5、路长度98.682m,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横断面形式如下:30m车行道+4m人行道,东侧道路长度180.411m,沥青混凝土路面,标准横断面形式如下:4m人行道+12m车行道+4m人行道。具体详见清单控制价。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无加分因素)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工程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报名或领取招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文件方式及时间:1、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要求:投标保证金:3.2 万元,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

6、下列交易中心帐户其中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保证金帐户: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34 帐 号:182728909180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2015年11 月25 日

7、17时后,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5年 12 月3 日17时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ahxccz(招标代理邮箱),招标人将在2015年 12月4 日17时后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国际922室联系人:顾志敏联系电话:0550-331580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招标单

8、位: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代理人:朱老师联系电话:38546742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 顾志敏联系电话:0550-3315800 3项目名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4建设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5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00%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8工期工期:不高于90个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投标人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每推迟一天,按每天按1000元/天处以违约金。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10投标人资

9、质条件、能力1、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企业。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贰 级及以上资质的注册建造师;3、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7、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8、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

10、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1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2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3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2015年 12 月3 日 17 时前;投标人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ahxccz(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2015年12月 4 日17时后;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15偏离不允许;允许16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

11、间及方式同本表1.10.218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集中发布)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发布发布时间:2015 年 11月25 日 17时后;提出异议时间: 2015年12 月3 日 17时前澄清时间: 2015 年 12月4 日 17 时后最高限价:控制价(含人工费调整)0.85+(预留金+暂估价)1.035390.15作为投标总报价(含人工费调整)的最高限价。19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0投标保证金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

12、额:3.2 万元;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或 收款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琅琊支行 帐 号: 182728909180 帐 号:123340010400044210000000234 交纳时间: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到账),不接受汇票,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各投标企业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1签字或盖章要求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2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 二份23装订要求资信证明文件、技术标、商务标须分

13、别装订24具体密封要求投标人应当将资信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在技术标投标文件袋内,商务标正本、副本及商务标电子光盘密封在商务标投标文件袋内,然后一起装入一个大包装袋中并密封。 25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及西大门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6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 月15日8时30 分(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收件人: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接收处(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

14、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开标顺序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开标顺序:先开资格证明文件、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2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2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30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转账 履约保证金金额及交纳方式:(中标价-预留金-暂估价)10%32近年财务状况的

15、年份要求无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无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相关费用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专家评审费用以实际支付为准),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滁招管【2014】5号文件的50%收取。其他相关要求1所有专业承包工程,若总承包单位无此项专业承包施工资质,分包单位的选择必须经业主方认可,才能进行专业分包;2、投标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情况,因投标人未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重要说明1、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

16、注册备案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备案投标企业入库须知查询。网址:2、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企业备案”栏目-“企业报名操作手册”);3、对于安徽省省外建筑企业,资质要求按照“滁招管综20139号”文件执行。网址: 4、投标人禁止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投标报名,一经发现,做废标处理。领取文件方式及时间:1、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发布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3、领取方式:网上下载4、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其他投标企业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投标

17、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不得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

18、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

19、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本市(含各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且处罚期未满的。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

20、.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

21、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

22、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以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但如果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4 工程量清单和投标报价2.4.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格式及内容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2.4.2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一般规定(1)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现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2)工程量清

24、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调整负责。投标人也有对工程量单复核的义务,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时间前未提出异议的,均视为投标人认可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4)“其他项目清单”、“零星工作项目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发至投标人。若拟建工程无需发生“其他项目”时,发至投标人的“其他项目清单”和“零星工作项目表”仍由招标人以空白表格形式表示。(5)需评审的分部分项工程、材料及措施费等,在工程量清单编码后以“*”标注。(6)工程量清单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2.4.3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依

25、据(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经审查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省清单计价规范、施工场地条件和工程构造的具体特征等编制。(2)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1工程控制价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进行编制。2控制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总价包括规费和税金的一种计价方法。3工程控制价应当本章按附表二“建设工程造价计算程序表”格式计算。2.4.4规范及定额:(1)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GB50854-2013房

26、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3)2005年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4)2005年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5)2008年安徽省节能消耗量定额(6)2005年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7)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8)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9)省、市截止2015年10月的有关政策性文件。2.4.5 取费标准: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规费费率、税金税率,具体见本章附表一。(1)安徽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费用定额中规定的建设工程造价构成中的排污费暂不计列,在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文件中费率取0%。(2)材料价格:按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10期)和招标

27、答疑价计算。本工程混凝土使用商品混凝土 ,工程量清单另有规定除外。招标控制价中以市场询价列入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除招标文件或控制价编制说明注明为暂估价的材料,其他材料均属于可竞价材料)2.4.6预留金与暂估价考虑施工中可能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材料涨价等因素,本工程预留金与暂估价详见清单控制价,以清单控制价编制金额为准。2.4.7电子文本上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2.4.8条款的规定,将符合电子评标系统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提供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并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传至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

28、件图纸下载专区”。2.4.8光盘刻录注意事项(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澄清变更答疑、招标文件图纸下载专区下载完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ZB001.EZB格式)后自行组价,自行准备投标光盘。投标人如需要购买自带刻录和数据备份工具的光盘,请致电新点(智慧)软件滁州市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支持张炉中15855097819。(2)投标单位在做好电子版投标文件后,需要将电子版投标文件(TB001.ETB格式)刻录到准备好的投标光盘中并与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一并密封。(3)同一标段的多个单位工程只能生成一个投标文件,刻录到同一张光盘中。(4)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并分别

29、刻录到不同的光盘中,一张光盘只能刻录一个投标文件。(5)刻录完成后,务必要检查数据是否刻录到自备的投标光盘中,否则,后果各投标人自负。如还有疑问,请致电新点(智慧)软件滁州市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支持张炉中15855097819。2.4.9最高投标限价的作用和说明(1)招标人根据控制价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发布时间及方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投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有异议的,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或投标人提出异议经招标人复核后的最高投标限价,视为合理有效。2.4.10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

30、价的发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应当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标、技术标三部分组成:3.1.1资信证明文件部分: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近年财务状况表(本条本项目不采用)(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本条本项目不采用)(4)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本条本项目不采用)(5)联合体协议书 (本条本项目不采用)(6)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项目材料的复印件组成)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建造师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

31、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包括滁州企业)须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证明;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建造师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的养老保险证明,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无失信被执行承诺书。3.1.2商务标部分: (1)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2)诚信投标承诺书(3)投标函(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5)商务标电子标书(6)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3.1.3技术标部分

32、: (1)项目管理机构(2)施工组织设计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九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34、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5 投标保证金按原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滁招管【2008】9号和滁招管【2011】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

35、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

36、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

37、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5.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

38、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单位相关人员是否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会员资格、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7)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8)进行技术标、商务标评审;(9)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39、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

40、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41、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预留金-暂估价)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1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7.5.2招标人和中标

42、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主动与业主联系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

43、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和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8.5.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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