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文件通用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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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卷- 1 -第1章 投标邀请书- 2 -第2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3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8 -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37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77 -第5章 工程量清单- 88 -第二卷- 89 -第6章 图 纸- 90 -第三卷- 91 -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92 -第四卷- 93 -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 94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7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9 -三、授权委托书- 100 -四、投标保证金- 101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2 -六、施工组织设计- 107 -七、项目管理

2、机构- 114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16 -九、资格审查资料- 117 -十、原件的复印件- 122 -第一卷第1章 投标邀请书*工程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YLJY(2013)YZG130 致: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已由 文下达投资计划。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您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施工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 。2.2本次招标项目: 。2.3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4本工程计划工期:360日历天。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等级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

3、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投标申请人须在建设银行注册投标企业网上银行后,方可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凭密匙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工本费、下载施工招标文件,未进行网上投标注册的企业须先办理网上投标注册(具体操作参见首页企业网上注册须知)。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3年 9 月 30 日至2013年 10 月 22日上午9:00时。4.2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人民币 整(¥ 元),售后不退。4.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

4、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网络上传和书面递交两种方式,上传网址为,上传截止时间为2013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时。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3年 10 月 22 日上午9:00时前提交至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大厅公开进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6踏勘现场和

5、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3年 10 月 6 日下午16:00时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给予确认是否参加投标。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附件: 确认通知确 认 通 知 (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关于 的通知,并确认 (参与/不参与)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法人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第2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

6、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地 址:联系人:电 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范围内的工程内容。1.3.2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 格1.4.1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投标人要求:(1)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

7、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类别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5)技术负责人要求中级及以上职称;(6)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集中组织,若需现场踏勘的单位请与招标人联系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本工程实

8、行网上答疑,投标人可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上无记名提交投标疑问。提问开始时间:2013年 9 月 30 日 提问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8 日12:00:00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2013年 10 月 8 日17:00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书和答疑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2013年 10月 8 日 12:002.2.2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10 月 22 日09:00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信用等级证书、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

9、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入鄂企业提供)等资料、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通过网上银行缴纳。3.5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等级证书、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入鄂企业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经理,投标人

10、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上述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格式见附后:十、原件的复印件)。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给投标人。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上传网络投标文件一份;纸质投标文件叁份(一正二副)。提供给招标人的中标单位的参评投标文件纸质版由招投标中心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招标人,中 标人中标后提供带数据链接的电子版1套。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且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1.2封套

11、上写明封套上须写明以下内容:清楚标记“正本”,“副本”;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拆封;4.2.2投标文件上传与原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月 日上午9:00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递交至: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厅。接收人: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夷陵区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厅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和监督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逆次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

12、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工程价款支付金额及方式按照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夷财农发201225号文关于印发宜昌市夷陵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1、承包人累计按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承包人完成进度工程价款的50%时,从国库中预付到至30%;2、承包人累计按监理工程师审定的承包人完成进度工程价款的80%时,从国库中预付至50%;3、竣工结算在审计机构审定后,即支付除5%的质保金外的全部余款。未约定的其他事项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

13、04369号)执行; 5、质保金的退付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0.3项目负责人押证施工制度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中标通知发出前中标人应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提供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所押证件至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5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为 万元,大写: 。凡超过此拦标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总则1.1 项目概况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

15、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

16、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1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

18、,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性地变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将,以网络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

19、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 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投标人应保证

20、投标文件真实、合法,并对此负完全责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从网上下载工程量清单)(6)图纸;(投标人从网上下载施工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规定的时间前提交疑问,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招标人都将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以书面形式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答疑”专区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澄清、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2.2.3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通知、澄清内容为准。2.3招标文件的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

22、标活动。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3.1.3投标人在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3.1.4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不限于此)3.1.1投标企业部分:1、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2、施工资质证书

23、副本;3、税务登记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5.信用等级证书;6.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外省入鄂企业提供);7.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1.2项目负责人部分:1、授权书;2、身份证;3、注册建造师证等。3.1.3技术负责人部分:1、职称证书等。3.2 投标报价3.2.1 本工程施工采用水利工程量清单单价承包方式。3.2.2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报价采用现行水

24、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及水利工程量清单规范计价,其中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材料的二次转运费用、税金、利润及风险因素等。根据国家、湖北省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税、费均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工程量清单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3.2.5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招标文件及当地管理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完成招标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3.2.6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

25、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将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在合同实施期间,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该项价款。3.2.7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细目号、细目名称、单位、数量,除非招标人以修改通知的形式变更外,各投标人不得更改。3.2.8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9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施工经验、现场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

26、有关定额、市场价格进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必须与施工方案相结合,不应脱离施工方案进行报价。3.2.10本工程农民工工伤保险由承包人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上传网络投标文件)之前,按前

27、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登录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并按网上提示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3.4.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予以拒绝。3.4.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2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退付投标保证金时,需在管理办公室办理完合同登记。 3.4.4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押证、缴纳差额履约保证金和工程量变动保证金的;(3)中标人在收

28、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未能提交业主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提供虚假资料或证件的。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资格审查资料。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

29、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数。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

30、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7.6投标人除按网络要求上传网络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叁份(一正二副)。用档案袋密封后注明投标人名称及工程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7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3.7.8纸质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并盖章。3.7.9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标、

31、技术标、资格审查文件)的编制均按明标编制,可装订为一本。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固定装订方式。纸质投标文件应连续编页,每页都应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红色),封底和已加盖落款公章的页面除外。3.7.10投标人必须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提交,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骑缝章)。3.7.11纸质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工程名称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3.8.投标文件的语言、度量衡单位及货币3.8.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应使用汉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3.8.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

32、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8.3本工程币种为人民币;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上应写明的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

33、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文件应以一个WORD文档格式上传(凡涉及签字盖章的页面和资格审查已验查原件的各种证件复印件不需扫描上传)。上传前必须在系统中选定拟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通过系统选定的建造师资格必须符合前附表的资格要求,通过系统选择的建造师姓名须与提供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一致。投标人出于保密的考虑,网络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和清单报价明细中的单价及金额数字可以不填或填零(涉及价格或金额的部分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但文字内容必须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多处或关键内容不一致的可以作废标处理。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网络投标文件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

34、标。4.2.2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按网络要求的表格填写后上传,在操作时,必须得到手机短信和电脑“投标成功”的确认回复方能形成网络投标文件,投标人若因网络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请及时与招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17-7821691。4.2.3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6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35、组织招标。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携身

36、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临时)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2)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外包装未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没有准时到达开标现场;(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证件资料之间或证件资料与到场人之间内容、姓名、照片不符;(5)提供虚假资料或证件。5.3 开标程序开标实行网上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上传的网络投标文件将自动显示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页面中。经确认无误后,由工

37、作人员当众宣读纸质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格、工期、质量等内容。5.4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委全部在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人数为5人(含5人)以上单数。其中,由评委推举产生评标组长,评标组长与其他评委具有同等表决权。(1)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工作在相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组织进行,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

38、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39、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7.2.1定标。本项目为企业自筹投资项目,直接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或委托的代理机构凭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公开交易

40、证明书填写中标通知书,交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发出。领取前须办理以下手续:(1)项目负责人押证;(2)缴纳场租费和信息资料费,提交银行回单。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

41、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7.4.3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7.4.4合同须在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报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份。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

43、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投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活着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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