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定稿101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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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SDTQ-SS-2017087 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TQ-SS-2017087 招标人: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 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2 Tel:0537-4256818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9第三章 评标办法2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0第六章 图纸7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6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就绪,经报请

2、有关部门批准,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一)招标人: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二)项目名称: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三)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1、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山东泗水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位于尼山圣源书院院内。该工程为框架结构,主体三层,局部二层,建筑物高度为10.35m,建筑面积约2444.3。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二、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6、该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投标报名时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三、报名应携带的资料有意参与本工程项目者,请于2017年10月 日至2017年10月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六、周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3、4、5项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楼)报名。1、投标报名表叁份;点击下载2、企业法人授

4、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还)。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投标人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楼)工程交易窗口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招标文件资料费450元,售出不退; 2、招标文件现场领取。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楼) 招标

5、人: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联系人:董主任 电话:15315180317招标代理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 工 电话:13287236640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内容的摘要、补充和修改。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应以本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 标 人招标人名称: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联 系 人:董主任联系电话:15315180317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28736640电子邮件:tqgczxyxgs1.1.4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济宁市尼

6、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项目编号:SDTQ-SS-20170871.1.5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山东泗水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位于尼山圣源书院院内。该工程为框架结构,主体三层,局部二层,建筑物高度为10.35m,建筑面积约2444.3。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1.1.6建设地点泗水县尼山圣源书院院内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6119884.35 元。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3.1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

7、所包括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1.3.4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在本公司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6、该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1.4.2是否接受联合体

8、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 包不允许1.12偏 离不允许2招标文件的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现场交纳,售后不退。投标单位须于2017年10月23日16:00前到天勤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13605374396)招标文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否则视为未领取招标文件,无权投标。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2017年10月24 日17时前提出,形成书面文字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9、132872366402.2.3招标人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2017年10月25日18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方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单位发送。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 9 日9时30分3.2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3.3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3.4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12000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不接受现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2017年11月 8 日16时00分前转入到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交付时间以汇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

10、心泗水分中心 账户时间为准)。收款单位名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山东泗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账号:9080108051242050006767联系电话:0537-4360098请在交易附言内填写: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户的风险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保证金在银行的划转需要一定时间,望投标单位尽早缴纳!电汇后请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以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附言写清工程名称,标段。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 年,指2014 年 1 月

11、 1 日起至2016年12 月 31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起至今。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3 年,指2014年 1 月 1 日起至2016年12 月 31 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唱标单一式贰份;投标原件资料、电子版U盘壹份(商务、技术、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3.7.5纸质投标文件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

12、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未按照上述要求装订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4.1.1密封及密封套标注1、投标文件文件密封格式济宁市尼山圣源书院里仁楼工程(施工)(投标文件/唱标单/投标原件文件/电子版U盘)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联系电话: 2、投标文件密封要求(1)纸质投标文件、唱标单、投标原件文件、电子版U盘分别密封包装;。(2)封口处加盖公章。注:1、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2、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

13、标人名称,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各标段分别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在密封套上标注项目标段名称。4.2.2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17 年 11月 9 日 08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楼)电话:0537-4360696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2017 年11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泗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5楼)电话:0537-4360696开标时投标

14、人需要携带的证件及业绩1、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中的二维码必须清晰、识别,便于扫描、验证,否则证书无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原件、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企业须已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且已审核通过(此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上验证)。注: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证件的原件或审查不合格的,按无效标书处理。将以上资格审查原件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

15、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2、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件、业绩(企业业绩和获奖情况)等同资格审查等原件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均保证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具体需提供的证件业绩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企业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无需密封,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否则拒收投标文件】6.4.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7.1.2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推荐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7.4履约担保中标

16、价的10%(四舍五入精确到万元),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时间不晚于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如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业主不提供任何支付担保。 返还: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10.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2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经审计结算后付总价的50%,剩余工程款三年内分期支付(不计利息)。(详细付款方式按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10.3投标函投标单位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报价、措施项目费、工期、质量等内容。如因填写内容不完整,导致评标委员会认为无法评审的

17、,后果自负。10.4质保期1年10.5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10.6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中有限制、排斥投标人情形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10.7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本项目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10.8投标报价中的规费(除社会保障费外)、税金执行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文件鲁建办字201620号文计价依据,其中社会保障费执行鲁标定字(201

18、6)33文(费率1.52%)报价时只计取税金,总价中扣除。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清单类别足额计取。投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对上述费用未按要求报价或进行优惠、让利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人工单价不低于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57元/工日),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0.9递交投标文件说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递交投标文件包含四个单独密封封包【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原件文件】、【唱标单】、【电子版U盘】,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他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济建20166

19、5号文关于印发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考核工作标准的通知及济宁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试行)、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图集(试行)的有关规定,做到8个100%,(1)施工现场100%围挡;(2)路面100%硬化;(3)驶出车辆100%冲洗;(4)运输车辆100%封闭;(5)裸露物料100%覆盖;(6)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7)出入口路段100%清扫洒水;(8)暂不开发土地100%绿化。相关费用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如在施工期间对扬尘治理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项目,不予申报安全文明工地,不予申报优质工程;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拒不整改的建筑企业,暂停在泗水县投标

20、资格3个月,直至清出泗水县市场。注: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自主协调地方关系,费用自理。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项目工程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招标控制价、招标方式1.2.1本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

21、人须知前附表;1.2.2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工期、质量和安全要求1.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项目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4.3.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4.3.2

22、为本项目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4.3.3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1.4.3.4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1.4.3.5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4.3.6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1.4.3.7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4.3.8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3.9 被责令停业的; 1.4.3.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3.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4.3.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1.5.1

23、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2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之规定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鲁价费函2003135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及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通知规定,由中标人支付。1.5.3本次招标的建设工程交易费,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依据鲁价费发2001243号文件规定由中标人全额缴纳。 1.6 保密1.6.1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

24、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1.7.1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不允许。1.12 偏离不允许。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25、包含以下部分:(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同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

26、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唱标单(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已标价

27、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售后服务方案(10)、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投投标报价中的规费(除社会保障费外)、税金执行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文件鲁建办字201620号文计价依据,其中社会保障费执行鲁标定字(2016)33文(费率1.52%)报价时只计取税金,总价中扣除。规费、税金为不可竞争费用,应按清单类别足额计取。投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规费计入投标总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如对上述费用未

28、按要求报价或进行优惠、让利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人工单价不低于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人工最低工日单价(57元/工日),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对此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修改或

29、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3.4.2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帐户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4.3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履行完毕招标文件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条款后,其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人凭“投标人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30、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联系电话:0537-4360098)3.4.4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不按相关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交易服务费,将直接从其所交纳的项目投标保证金中扣除,其余部分无息退还。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3)在整个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活动或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或串通报价的;(4)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评标委员会成员提供不正当利益的;(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31、履约担保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

32、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对本工程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

33、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A4纸制作(有关图纸可用A3白色纸),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投标文件的正本

34、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

35、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36、l)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开标结束。6. 评标评标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3)初步评审;(4)详细评

37、审;(5)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6)评标委员会解散。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1 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从山东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准备6.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

38、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6.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评标委员会可以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6.2.3熟悉文件资料(1)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

39、文件、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招标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6.3 清标6.3.1 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本章中简称为“清标”),从而发现并提取其中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性错误、错漏项、投标报价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明显异常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整理形成清标结果。6.3.2 清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6.3.3清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可能存在的对招标范围理解的偏差、投标报价的算术计算错误等;(2)投标报价的错漏项、投标报价

40、构成不合理、不平衡报价等存在明显异常的问题;(3)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是否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4)规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是否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计取;(5)投标人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与综合单价分析表是否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对清标成果审议后,决定需要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的问题,形成质疑问卷,向投标人发出问题澄清通知(包括质疑问卷)。投标人接到评标委员会发出的问题澄清通知后,应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书面澄清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在规定的时间递交到指定地点。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澄清资料由评标委员会开启。6.3.4清标工作结束后应形成书面的清标情

41、况报告,清标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对投标报价进行换算的依据和换算结果;(2)投标文件存在的算术计算错误和修正结果;(3)列出投标报价过高或者过低的清单项目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数量、工程内容;(4)列出投标报价中错报漏报项目;(5)列出不平衡报价项目;(6)清标过程中发现的其他问题。6.4 初步评审6.4.1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清标报告,按照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1)形式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2)资格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3)响应性评审,具体详见评分办法前附表;(4)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5)投标报价的修正;(6)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

42、或补正;(7)汇总初步评审结果,确定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的投标人名单。6.4.2判断其投标是否被否决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并加盖专用章的;(6)在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和资信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7)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

43、8)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出席开标会的;(9)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的;(10)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12)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3)投标人技术标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或者技术标得分低于招标文件规定合格标准的;(14)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配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的;(1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

44、要求的。6.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6.4.4 投标报价的修正投标报价有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其具体内容为:(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

45、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标准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函填报的为准。(3)若投标文件出现偏差,投标人应按上述修正原则进行修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现场书面确认。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存在算术性计算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6.4.5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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