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城北污水)样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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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温岭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249-2.2015-009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招 标 人: 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卢先生 联系电话: 0576-81677812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子云(主代)、 李强、金凤娟(从代) 联系电话: 0576-86109746 招投标备案机构: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0576-861099505 2015年5月 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 招标文件签发单工程名称

2、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单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日 期2015年5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第一节 总则第二节 招标文件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六节 开标第七节 评标第八节 合同授予第九节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第十节 纪律和监督第三章 评标办法一、总则二、评标程序三、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 通用合

3、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管道长度2604米,最大管径为DN450,其中

4、牵引施工,长2307米,1000*1000砖砌检查井67座,1500*2500截流井2座,沉井15座,管道材料采用PE100实壁管。2.1.2本工程发包价:4907314元。(不含渣土、泥浆处置费54739元)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管道工程。2.3中标候选人确定方式:根据温招委201141号、温招委20122号,采取公开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取

5、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执行。 3.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丧失投标资格。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工本费35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缴纳。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

6、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 时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7、其他事项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高小姐)。7.2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7.3本次招标资格标评审要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

7、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7.4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7.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7.6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

8、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将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7.7以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576-816778218.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范子云 联系电话:0576-861097468.3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

9、款名称编制内容11.1工程说明项目名称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建设地点温岭市城北街道批准文号温发改设计200990号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2.1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32.2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内(含180日历天)4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污水管道工程53.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6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7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85.1投标人资格条件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必须符合企业资格条件标准(附件二)及项

10、目管理班子配备评审标准(附件三)9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不组织107.1分包不允许1110.1投标人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1210.2招标人书面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制内容1311.1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1417.1投标有效期9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起算)1518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4:00时整投标保证金匹配截止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4:00时整户 名: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11、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营业部(行号:313345400028)账 号:580004211300018电汇或转账时必须在用途栏中注明“北新路污水” ,且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投标人收到投标保证金到帐的短信通知后,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通过“网上协同办公平台”匹配相应投标项目。1619.2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正本1份,副本2 份资格标中包括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原件资料,其中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原件资料1份1721.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提交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分整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1823.1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2、开标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分整开标地点: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1931.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或履约保证金收款人开户银行的回执单原件)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岭支行户名:温岭市人民政府城北街道办事处,账号:9014291005586金额:按签约合同价的5%;二、投标须知 第一节 总则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招标条件已具备,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1、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1项所述。1.2 工程概况:温岭市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系

13、统二期工程-北新路(联运路双南路)污水管线,管道长度2604米,最大管径为DN450,其中牵引施工,长2307米,1000*1000砖砌检查井67座,1500*2500截流井2座,沉井15座,管道材料采用PE100实壁管。2、质量要求、工期和招标范围2.1 本招标工程质量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2.2 本招标工程工期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述。2.3本招标工程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述。3、资金来源3.1招标人的资金已通过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4.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的目的,投标人企业资质等

14、级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的要求。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取得建筑业资质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执行。 4.2 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名参加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4 投标人不得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二)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三)为

15、本工程的监理人、代建人;(四)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五)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六)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七)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八)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人资格条件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5.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标如有瞒报、漏报、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

16、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已取得中标资格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6、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6.1投标人可自行对本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6.3 本工程不组织投标预备会。7、分包7.1 不允许分包。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第二节 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组成9.1

17、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和投标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六章 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第七章 技术规范及图纸第八章 工程预算书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 9.2 除本须知9.1条内容外,按本须知第10、11、12条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招标文件的澄清10.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自相矛盾、多种含义等问题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

18、形式包括传真(号码:0576-86087802)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10.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0.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在接到澄清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并明知其内容。11、招标文件的修改11.1 在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

19、件,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发给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或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中发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2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2 投标人收到修改文件后,应在接到修改文件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未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则视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并明知其内容。12、招标文件的异议12.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第三节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3、计价依据取费标准13

20、.1本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范(2010)、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及浙江省、台州市和温岭市有关补充规定、13.2计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13.3取费标准:13.3.1施工组织措施费按费率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7.58%、工程定位复测费0.0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19%、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04%、二次搬运费0.71%、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2.5%、提前竣工增加费2

21、.04%13.3.2按排水工程二类计取:企业管理费按15.5%计取、利润按10.5%计取、规费按7.3%计取、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5%计取、税金按3.577%计取。13.4本清单计价编制有关说明13.4.1本工程中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按挖掘机1m3内、压路机各一个台次包干计算。13.4.2本工程水泥砼路面修复按采用现拌砼考虑,路面用砂按中粗砂考虑,砼场内运输按1km运距包干。13.4.3 路面沥青混凝土采用进口沥青。13.4.4截流井、检查井按基坑开挖计量。沟槽及基坑土方开挖按综合三类土包干计算。 13.4.5沟槽及基坑开挖的支撑已综合考虑单价中,结算不予另行增加。13.4.6本工程料品牌确定

22、如下:PE100实壁管:鼎联/伟星/邦德;浮箱拍门厂家:江苏天雨王定开/江苏亚太泵阀/余姚浙东给排水机械设备厂。13.4.7本工程泥浆外运工程量按牵引管体积乘0.67再乘3计算,泥浆容重按1.3吨/ m。泥浆外运工程量暂定为674.61m,运距按31.7公里包干;运费根据台发改价格2011133号文件按1.15元/吨.公里包干计算,结算时不因运距的变化而调整泥浆外运的综合单价(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泥浆消纳费综合单价按10元/ m包干(根据台发改价格2011132号文件核定的价格),泥浆消纳工程量暂定为674.61m。上述费用仅计民工工伤保险费和税金,不下浮,不列入本次报价,列入签约合同价。

23、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13.4.8本工程渣土容重按1.6吨/ m。渣土外运工程量暂定为986.91m,运距按2.3KM包干。运费根据台发改价格2011133号文件按1.15元/吨.公里包干计算,结算时不因土质、运距的变化而调整该土方外运的单价(消纳点发生变更的除外)。渣土消纳费综合单价按10元/m 包干(根据台发改价格2011132号文件核定的价格),渣土消纳工程量暂定为986.91m。上述费用仅计民工工伤保险费和税金,不下浮,不列入本次报价,列入签约合同价。工程量结算时按实调整。13.4.9建筑垃圾处置总承包管理、协调和服务费按建筑垃圾处置费用总价的3%计取。13.4.10人工及主要材料价格

24、按台州造价2015第3期信息价(温岭)计算。13.5发包价=可竞争项目造价(1-K)+不可竞争项目造价。K值由招标人确定。(K值为11%;发包价为4907314元整)。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编制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4.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招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4.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15.1本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标、资格标两部分组成。15.2商务标由下列内容组成:15

25、.2.1封面15.2.2目录15.2.3投标函15.2.4投标函附录15.2.4.1投标报价计算书15.2.4.2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5.2.5 工程预算书15.3资格标由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及原件资料组成:15.3.1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5.3.1.1 投标人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15.3.1.2 目录15.3.1.3 资格后审申请书15.3.1.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15.3.1.5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15.3.1.6 财务能力承诺书15.3.1.7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15.3.1.8 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15.3.1.9 项目经理承诺书15.3.1.10 温岭

26、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15.3.1.11 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料15.3.2 原件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15.3.2.1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原件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任职文件原件或温岭市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三类人员”A类证书有效期内的备案表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已在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基本账户入库登记的,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若以上相关资料已办理入库登记并审查合格的可提供“温岭市工

27、程建设项目投标企业入库资料证明”原件。15.3.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15.3.2.3 项目管理班子相关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浙江省内企业的项目经理可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网站公布且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及附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人员名单公告及附件原件;浙江省外企业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若已留在温岭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可提供原留证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或质安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原件及能反映

28、其聘用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员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原件;15.3.2.4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原件;15.3.2.5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台州市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合格证书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15.3.2.6如项目经理有在建合同工程的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但符合温政发2012102号文件规定的,须提供相应获奖文件原件。16、投标

29、报价、投标工期16.1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因素。16.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及风险费用。16.3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16.4

30、清单计价有关说明详见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6.5措施项目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16.6规费:是指根据省级政府或省级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用。16.7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的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16.8 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招标人公布本工程总价及发包价,由投标单位按发包价填写工期、质量承诺等。16.9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

31、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6.10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16.11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见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且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

32、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8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18、投标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匹配截止时间之前与投标项目进行匹配,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18.2投标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收其投标文件。18.3除第一中标候选人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由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退还(有异议、投诉的除外),有异议、投诉的投

33、标保证金根据异议、投诉处理结果办理。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递交合同履约担保后无息退还。18.5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8.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18.5.2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合同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的;18.5.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弄虚作假、漏报、瞒报、虚报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温招委201147号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处理标准执行。19、投标文件的编制19.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及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19.2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

34、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封面及投标函、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封面及资格后审申请书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规定编制。正本、副本的封面上均应清楚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9.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由企业副总经理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递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19.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均应由法定代表人盖章确认。19.5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

35、,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第五节 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2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资格标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正确标明“商务标” 或“资格标”、“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20.2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封条粘贴,并在交接处加盖投标人公章。20.3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以直接递交形式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地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须知第21.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企业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带身份证、交易

36、资格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投标授权委托书(如有)等身份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副总经理按本须知第21.2条办理相关手续的)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到场签字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以上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同时须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21.3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10、11、12条规定以

37、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1.4网上未报名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2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2.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22.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22.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

38、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并按照本须知第20、21条规定进行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第六节 开 标23、开标23.1招标人将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23.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将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执行。23.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账户,否则按关于印发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

39、)文件执行。23.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依法接受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的监督。23.5开标程序23.5.1本工程先开资格标,资格标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商务标。投标保证金或资格标评定为无效标的,则商务标不予开标。23.5.2招标人在开商务标前当众宣布资格标及投标保证金评定结果并宣布招标控制价(预算价)、发包价。而后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23.6按规定递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3.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23.8招

40、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9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七节 评 标24、评标委员会24.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4.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结果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有效。24.3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

41、(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 罚或刑事处罚的。24.4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5、评标25.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26、评标过程的保密26.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

42、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6.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6.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投标文件的符合性28.1如果

43、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第八节 合同授予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25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30、中标通知书30.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被否决的投标及否决原因进行公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

44、。30.2招标人将在公示合格后,且未收到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书面通知的,十五天内凭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审查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通知中标结果。中标人填写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审查表,并带相应企业安全生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相关“三类人员”证书、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及相关人员的证书原件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审查备案。“三类人员”证书指: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安全副经理还须提供任职文件原件,投标书中确定的项目经理“三类人员”B类证书、安全员(即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C类证书。30.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1、履约担保31.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形式、金额提供履约担保。31.2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备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32、合同的签订32.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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