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等资料12[1]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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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二、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内容( 4 )三、工程概况( 32 )四、招标项目内容及承包范围一览表( 32 )五、已完成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32 )六、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由其他承包人承担的项目( 32 )七、现场自然条件( 33 )八、现场施工条件( 33 )九、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 33 )十、水土保持与环境要求( 33 )十一、招标工程类别及费率取费标准( 34 )十二、执行及推荐选用的计价规范、定额及有关政策性文件( 35 )十三、提交电子投标计价文件要求( 37 )十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推荐表( 37 )十五、工程设计、监理、材料、设备、施工采用的规范、标

2、准、规程、图集( 37 )十六、工程成本预警价( 38 )十七、项目管理班子分项评审标准( 39 )十八、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范本及合同范本的修改和补充( 41)十九、其它要求( 41 )二十、图纸( 44)二十一、附件( 4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条款号内容规 定11.1工程名称厦门市围里公寓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重招)21.1建设地点湖里区围里村31.1建设规模共6栋,框剪结构,地上312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约76651.3m2(其中地上约64145.5 m2、地下约12505.84 m2),投资额约为2.1亿元。41.1质量标准要求优良(达到鼓浪杯评优标准及绿建一星的质

3、量要求)51.1工期要求本工程定额总工期为762日历天,要求建设总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不超过 61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接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后第七天;计划竣工日期: 按施工合同约定。62.1招标范围1、 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本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包括6#楼桩基)、建筑装修工程(公共电梯门厅、大堂、走道精装修及户内精装修,含二次装修的白蚁防治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预埋工程、室外道路及雨、污水工程、信报箱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2、 招标项目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附件。73.1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

4、84.2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 后 审方法912.1工程报价方式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综合 单价法1014.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15.115.2投标保证金要求(1)、本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 捌拾 万元人民币(¥80万元)。(2)、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方式提交的,应提交到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银行帐户资料为:开户单位: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政务中心支行,帐号:40379501040000333。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受理回单上加盖公章的日期为准。(3)、如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的,缴

5、交金额和时间均以 “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中注明的金额和时间为准。(4)、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交手续,并将缴交凭证装订在商务标投标文件中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如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将“厦门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装订在资格后审申请书中一同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续)项目条款号内 容规 定1216.1投标答疑本项目不组织投标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投标疑问,投标人应在 2012年 12 月 24 日17:00前将投标疑问以书面的形式传真或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银盛建筑经济咨询有限公司(鹭江道98号建行大厦12楼);

6、传真:0592-2156624;接收人:宗琴;投标传递的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得署名。1317.1投标替代方案本工程 不允许 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1418.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壹 份,副本 / 份(资格后审申请书正副本各壹份)。152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1、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信息发布大厅2、时间: 2013 年 1 月 5 日 7 时 30 分起至:2013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止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的有效凭证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人不予收标。(投

7、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1622.1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云顶北路842号)信息发布大厅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1730.1低价风险担保要求1、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为评标委员按照评标标准方法及有关规定认定的低价风险担保金金额。2、低价风险金采用转帐的方式提交到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的开户单位、银行及帐号资料和低价风险金金额详见评标结果公示。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自行办妥低价风险金的缴交,凭缴交凭证领取中标通知书。1830.3履约担保要求1、履约担保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币种为人民币。2、履约担保采

8、用保证金形式缴交的,其履约保证金应缴入到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工程保证金专用帐户的银行资料见第17项。3、招标人认可的担保机构:已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担保书出具之日其备案处于有效期内。1931.1支付担保要求按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执行二、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

9、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书或预算书;(8)图纸(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10)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 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福建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

10、技术措施、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下发厦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室内装修标准(试行)的通知(厦建房201127号)及省、市、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财政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国家、建设部、福建省、厦门市现行有效的标准、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采用由发包人与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标准、规范。 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提供施工图捌套(包含肆套竣工图使用的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施工图套数,与发包人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对本工程图纸有保

11、密义务,不得向非相关或不必要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图纸;发包人不承担有关的保密措施费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待定) 职务: 现场工程师 该工程师的职权范围包括: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是发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5.3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详见组成本合同文件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本工程全权委托监理人监理。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本项目设计变更、费用增减、工期顺延的指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任何付款凭证及

12、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分包单位的确定、试验单位资质审核、主材进场审核等需经发包人同意。 5.6 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承包人代表: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代表的职权范围包括:承包人代表是承包人的全权负责人,行使本工程施工合同所赋予的职权和工作。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通用条款第8.1款第(1)项所约定的具备施工条件的场地,时间为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遇有下列情况,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场地足以保证承包人分段作业或单项作业的,视为具备施

13、工条件:个别征地拆迁地段拆迁受阻,且该未拆迁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个别地段因发包人意志以外的自然原因尚不具备施工条件,但可在15个工作日内排除该原因,且该地段不影响已拆迁地段施工的。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现场所需水、电由发包人于开工日期前不少于14天提供,将接口接至工程红线范围内或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定的位置。电讯由发包人配合承包人与电讯部门联系,水、电、通讯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每月依据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承包人收取水电费(水损及电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接到交费通知书5日内向发包人交纳,逾期不交者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当月

14、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工程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场地由发包人在开工前10天内分期提供;与施工现场周围的公共道路通道已畅通。公共道路至施工现场的临时通道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可给予协助;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并自行报价。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为工程开工日期前不少于7天 发包人将周边地下管线现状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在进行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等单位)确认,施工中若造成损坏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为工程开工日

15、期前不少于7天提供办理质监申报、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所需资料。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人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承包人并至现场交验,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施工过程中,因保护不力造成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后5日内承包人应进行图纸自审,并提供自审记录给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图纸自审记录后2日内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的保护工作:发包人应将施工场地周

16、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和要求书面告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并自行报价 。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助解决本项目与政府部门相关的协调工作,并在每周例会上及时通报与本项目相关的征地拆迁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发包人关于本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及人员变动情况;协调其它专业承包人的进度计划。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委托协助办理开工前的质量监督申报、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备案等开工所需的手续以及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等其他有关手续。规定由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如有其他需要委托承包人的事

17、项,将在今后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予以协助执行。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若有发生,届时双方协商另行签订委托设计协议。(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抗台风、雨季等确保施工安全所制定的方案和措施以及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施工期间,若实际施工进度已滞后于计划,还应重新调整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人每月15日前应向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提交下月的进度计划表及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统计

18、报表(工程量统计截止到每月14日),一式五份。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2天内审核确认并报发包人,发包人在3日内审核确认;若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对承包人所报工程量有异议,承包人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承包人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核实的工程量为准。(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根据工程需要按照国家、省、厦门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提供和维护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护、围栏和安全保卫工作,并自费承担这些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安全网、指示牌等)。满足安全保卫工作

19、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为施工现场提供一切方便。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发包人联系,熟悉并接受发包人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及建设部备案号DBJ13-81-2006、J10796-2006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及提升厦门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若干措施厦建工201251号,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以及廉政责任书;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按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建筑工程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扣罚。(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现场临时办公用房及休息用房各二

20、间,每间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并提供必要的办公桌椅及柜子。上述各项所需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内。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照厦门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各项手续,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在报价时应含在总价中包干使用,(含建设过程中的土石方转运需缴交的费用、环保噪音费、排污费、渣土受纳费、人行道和绿化带的临时占用费等),若由此导致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相应环保费用属政府规费的由发包人支付;非政府规费的承包人在投标时应自行综合考虑投标计价,

21、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或其他费用。(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本工程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前由承包人负责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工程维护、保洁、安全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负责。施工单位不得对非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其它已完工程造成损坏,如造成损坏的应负责维修,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发包人应根据工程所需的深度要求,将施工场地周围需要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名称

22、和保护措施书面告知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保护的项目,承包人应计算出相关费用,并自行计入相应的投标报价中。承包人保护不力而发生事故,则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发现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未作记录的地下管线,承包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现场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并及时报市城建档案馆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违反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

23、承包人承担。交工前,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清理现场达到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场内车辆通道口应按规定设洗车槽及其它设施;因承包人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其他按通用条款规定及厦门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 (9)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承包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发包人或其他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和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承包人应对设计

24、图纸中的场地标高、道路、支路、各种管线的位置、标高、接口与现状道路、管线进行复核、测量,发现设计与现状不符,应在施工前书面提出,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并与设计部门进行协调、修改。若承包人对设计图纸不进行校核,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因厦门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建议书中就可预见的抗台风、雨季确保施工安全等制定方案和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未按此方案或措施进行施工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后果发包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一切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及其周边地区的污染,应根据环保部

25、门的规定制定保护方案并予以实施。由于承包人措施不力或未采取相应的措施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及相应罚款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施工组织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土石方、材料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距离、安全问题、施工干扰问题,制定社会交通组织方案等,按照制定的详细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予以实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均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包括安全、质量、外观在内的所有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承包人必须提前一周提供专门的施工组织计划和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承包人必须对本项目履行合同的管理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书面授权,并将书面授权书报监理审批后送发包人备案。跟踪

26、本项目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与当地居民发生矛盾,及时反馈与征地拆迁相关信息。承包人施工后的弃方、残方不得随意弃在红线范围之内。承包人负责各综合管线进度计划协调,合理安排进退场时间;负责为各专业管线施工提供方便;负责为各个专业管线的施工提供线位、高程的控制点;负责综合管线线位、井位高程轴线的复核;负责综合管线竣工图的实测与绘制。其它各种检测费用、管线测量费用、远程监控费(除电梯安全检测费用外)、二次装修的白蚁防治工程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投标计价。费用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之中。(10)承包人应充分了解当地的民风民情,结合自身企业协调方面的特点,自行考虑土

27、方外借、外弃、土源费、弃土场费用及相关运距,费用自行综合考虑到土方相应项目的投标报价中。(11)现场施工管理用房建设及施工现场应满足省、市各级管理部门对文明示范工地的相关要求,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承包人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12)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综合考虑雨季施工及基础施工增加抽水台班的费用,以后发包人不再签证增补该费用。(13)做好临时施工供水供电设施管理及配合工作。(本工程的施工箱变的用电已包含了项目西侧围里村排洪泵站用电,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满足排洪泵站的正常用电,确保泵站正常运行)。(14)承包人应负起本工程的总包管理责任,不管是合同内取得批准的分包项目,还是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

28、项目。承包人取得批准进行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对其分包人加强管理和监督,并对其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负完全责任。(15)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有:主要有室外景观绿化、智能化工程、电梯等专业工程,对于直接委托的市政公用配套项目如供水、供电、煤气、有线电视等专业工程不属于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 对于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项目(室外景观绿化除外),其总包服务费(含总包对单独承包人的管理费、配合费)招标人已在其他单独发包的项目清单中列出,总包服务费为单独发包的工程合同价格的4%(管理费2%,配合费2%)。承包人负责提供垂直运输、已有架体、工具房等设施以及相应

29、专业的衔接的配合工作(不含电梯脚手架),包括但不限于预留、预埋、洞口封堵、进度协调、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检查落实、产品保护、内业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等工作。上述分包单位的水电费由承包人自行向相关分包单位收取,发包人给予协助。承包人应负责各分包人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如有需要,还应配合供水、供电、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煤气等部门的施工。(16)承包人必须自行处理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社区、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因相邻关系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因此对现场施工造成的影响,不计窝工误工损失

30、,也不顺延工期。(17)承包人委派专人协助发包人办理水箱、防雷、消防、规划、房产测绘、人防、市政、景观绿化、环保、电力、给排水等各项专业验收并提供各种基础数据和各种资料。(18)发包人已建临时设施承包人使用应做好保护工程工作并按承包工程中标价分摊费用。(19)承包人应提供与投标承诺相符各主要材料和设备厂商的供货合同。承包人承诺必须按照已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条款执行。若不按已签订的供货合同执行,承包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20)建筑废土、沙石的处置和运输按照关于印发厦门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安监管201151号)规定进行处置和运输,运输建筑废土、沙石的车辆必须已取得道路

31、运输证,建筑废土运输应持有建筑废土处置证方可运输。(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需在工程开工前七天内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本工程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横道图和网络图),每月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调整,确保各阶段目标的实现。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必须考虑各专业交叉施工及气候等对施工的影响。承包人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的、有计划的施工组织安排,充分调动自身的积极性,确保本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工程师在承包人提交后3天内给予批复。 10.

32、2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0.4 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其它要求:从开工到出地面:140天(遇2013年春节)。从开工到封顶:260天。从开工到落架:480天(遇2014年春节)。 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非承包人原因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2)通用条款第13.1款规定的顺延理由必须实际造成停工,承包人方可提出顺延申请,并严格按照通用条款第13.2款进行签证确认,未提出的或逾期提出的,在工程结算时,不给予工期顺延;(3)通用条款13.1款第(5)项所指的设计变更应指发生在施工关键线路关键工作上的设计变更,且将实际影响原排定的工期进度计划。(4)对

33、于类似高考、9.8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春节等可预见的可能对施工有影响的特殊期间,承包人应预先做出安排,工期不因有关部门采取施工限制措施而顺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13.2 本工程为财政投融资项目,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拨付程序时间因素,不得以工程款支付时间滞后为理由拖延工程工期及索赔工期顺延。(四)、质量与验收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双方同意由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裁定。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依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监理规划、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

34、施等有关规范要求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当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重新检验时(重新剥离或破坏性实验),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检验合格的,工期顺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检验不合格的,工期不予顺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本工程中的调试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包含承包范围内安装工程的调试及与整个工程联动调试中的用电、用水、人工、材料、设备等所有费用,所有调试费用承包人应计入在合同总价内。 (五)、安全施工 20.3承包人应保证正在施工中的现场所有部分的照明,以确保现场

35、和现场附近的人以及所有与该工作有关人员的安全。本工程为厦门市重点工程,承包人必须按厦门市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至少达到市标化工地要求(执行厦建工(2003)52号文和JGJ146-2004规定的评分标准)。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不能过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相关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相关费用。(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

36、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内容、风险范围以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23.1条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为: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招标控制价不准确;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施工机械台班价格变化。合同工期一年以内或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一年内完成的工程量的材料价格变化;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二年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的材料价格变动(不含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柴油及汽油、电缆等主要材料价格由于市场变化异常,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该超过部分的50%不属风险包干范围。材料基准价

37、按招标同期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除电梯专项检测费以外的其他所有检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防雷检测、室内环境质量等各种检测费用,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施工质量管理与控制方面的原因导致各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不能满足设计、规范要求所发生的检测和加固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配合发包人单独发包的市政、供电、供水、煤气、绿化、有线电视、通信、可视对讲、电梯、智能化等由专业施工单位施工,承包人负责提供垂直运输,水电接口、材料堆放场所、现有的脚手架、提供标高、修补洞口、保护成品、半成品等与

38、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的衔接配合工作费用(不含电梯脚手架、不含专业施工队伍使用水电费用)。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改变既定的施工组织、施工顺序、施工方法和未按设计、规范要求尺寸、材料、做法施工导致增加的费用(包括技术措施费和其他措施费等)。因本工程地理位置较为特殊,地下水位相对较高,承包人应采取的降水措施、排水措施及其所发生的相关增加费用(包括土方开挖、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及基坑回填前过程中,地下水、地表水、雨季、台风期间降雨而进行排水发生的增加费用)。因供电、供水紧张及相关设施维护抢修造成停电、停水而自备发电设备和蓄水设施以及现场用水的水压不足而采取的增压措施费用等而发生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临时

39、设施搭设等费用以及应急抢险、处理突发事件等发生的增加费用;节能措施费以及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措施和消耗材料而发生相应的增加费用。协调场地周边关系和处理附近村民闹事所发生的费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由承包人需承担的费用以及施工图和有关规范、规定要求须做的内容所发生的增加费用。甲供钢筋数量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综合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发包人按规定已考虑 3 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在工程招标控制价中。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考虑了上述风险因素并计取了风险包干费用,在风险范围内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40、。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出现以下几种情况合同价款可进行调整。1、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且变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2、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不符,导致基础工程发生变更的。3、在施工期间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人工预算单价调整、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了厦门市人工预算单价调整;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合同工期一年以上在第二年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柴油及汽油、电缆等)基准价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10%的超过部分。合同价款可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1)增减工程量按规定程序按实核增核减;(2)增减工程量

41、的单价确定:增减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计算所增减的工程造价;增加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成本预警价书中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成本预警价书中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成本预警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增加的工程造价;减少的工程量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但其投标报价书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成本预警价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0%幅度范围以外的,按成本预警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价与成本预警价相比降幅系数计算所调减的工程造价。增减

42、工程量不在工程量清单之内的项目,按照造价管理机构颁布的施工期间的定额、费用标准、价格信息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3)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且其材料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内(含10%)的,根据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虽然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已有,但材料单价在成本预警价书相应材料单价上下10%幅度范围以外的,根据成本预警价书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

43、料单价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厦门建设工程信息施工期间公布的材料单价乘以中标降幅系数计算,如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招标人会同市造价管理机构或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审核后确定。(4)施工期间人工预算单价的调整: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及调整原则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在第二年及以后完成的工程量中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柴油及汽油、电缆等)价格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10%,其超过部分的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材料基准价与当期厦门

44、建设工程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对比,当期材料价格已超过基准价的10%,对超过部份的价差予以调整;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共同承担价差部分,即价差部分分别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承担(或受益)50%;计取主要材料价差时,应予扣除施工合同中已计取相应的包干风险费用;调增的材料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半年及以上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主要材料价差予以调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主要材料价差不予调整;主要材料价差调整发生的费用增减在办理竣工结算时一并结算;主要材料价差调整时所提供的依据资料及相关要求详见厦财建201138号文。(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合同单价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第23.2条执行或双方另行约定如下: 无 (3)采用其他计价方式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无 23.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或数量实际没有发生或减少的,在计算和工程结算时应当取消或扣减,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索赔;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投保理赔确定价款为准 。23.5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项目或数量实际没有发生或减少的,在计算和工程结算时应当取消或扣减;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投保理赔确定价款为准。 24、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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