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xx政采招[20xxx]xxx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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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招 标 文 件采 购 人: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名称:惠城区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招标编号:惠采招20100313号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地址:惠州市下埔路20号二楼 电话:0752-2052992邮编:516001 传真:0752-2052111惠城区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惠采招2010 0313号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简介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十届61次200822号)精神,经2008年10月8日市编委会研究决定,设置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09年8月11日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归

2、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惠州市市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集中采购,以及接受其它采购单位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一、负责组织实施市级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中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二、负责接受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其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三、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四、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权限,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组织集中采购项目的验收;五、负责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化交易系统,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六、负责采购项目的信息统计工作,向有关部门报送计报表,管理采购项目的档案资料;七、负责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宣传及业务培训,指导市本级采购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中心

3、办公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0号国土大楼2楼、3楼。联系电话0752-2052999,传真:0752-2052111。我们将恪守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政府采购原则,竭诚为您服务!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一、总 则-6二、招标文件-6三、投标文件-7四、开标和评标-13五、定标-15六、资格后审-15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5八、废 标-18九、投标纪律要求-18十、质疑和投诉-18十一、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19第三章 招标项目用户需求-21第四章 评标办法-26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31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40第一章 投标邀请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惠

4、城区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惠城区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二、招标编号:惠采招2010 0313 号三、项目内容: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系统(详见招标项目用户需求)。*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2、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项目建设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供货和售后维护保障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五、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

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8月12日8: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 惠州市下埔路20号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七、投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至9:30八、投标截止时间和

6、开标时间:2010年8月13日星期五上午9: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九、开标地点:惠州市下埔路20号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十、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2010年8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以银行下账时间为准)十一、本投标邀请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采购人单位名称: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 系 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752- 2385316十三、集中采购机构单位名称: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惠州市

7、下埔路20号二楼邮 编:516001联 系 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2-2052992传 真:0752-2052111电子邮件:hzcgzx 咨询电话:2052992 传真:2052111 第 54 页 共 52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采购。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惠城区桥西街道办事处麦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 “集中采购机构”是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简称“招标人”)。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统称。2

8、.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投标邀请”第四条的基本条件; (2)向集中采购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9、3)招标项目用户需求;(4)评标办法;(5)投标文件格式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6.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且招标文件以集采机构最终盖章确认的纸质版本为准。6.2 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确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10、部分。6.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可直接联系集中采购机构。业务咨询电话:0752-2052992 联系人:刘先生如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递交至集中采购机构。6.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7.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

11、件的供应商。7.2投标人也可以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并根据现场考察情况绘制必要的设计图纸、土建环境、交通运输等资料作为投标文件组成的一部分;7.3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三、投标文件8投标文件的语言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9计量单位及结算方式

12、91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92本项目按投标人所报总价进行包干结算,除设计变更外不得调整。设计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按以下原则确定:(1)本次采购中有的项目,按照本次采购的成交价进行结算。(2)本次采购中没有的项目,成交单价以厂家的公开报价为基准,按照本次采购的成交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定。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12. 知识产权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

13、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须具有完整性,缺以下13.1-13.7中任一项的投标文件是不完整的,该投标将有可能被

14、视为无效投标,从而导致评委会拒绝其投标。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并且必须双方签订协议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该合同是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否则该投标将有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从而导致评委会拒绝其投标。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

15、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超过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报价无效。13.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1)技术方案、产品说明(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主要产品说明书、彩页、照片、产品资料附件等);(2)安装验收方案、质保期服务方案、业主配合内容等;(3)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技术资料。13.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除此外投标人还可以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16、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银行资信状况证明;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7)售后服务情况表;(8)商务条款偏离表;(9)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10)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1)拟为本项目实施/售后服务主要人员情况表;(12)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商务资料。 13.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除此外投标人还可以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中标人必须在惠州有产品维修、维护点

17、或代理维修点,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等的有效的证明材料。(2)免费质保期内卖方负责所有因设备、服务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3)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4)原厂商出具的质保函或服务承诺函(如果开标前提供不了,投标人也可以在确认中标并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5)售后服务以中标人和采购人签定的合同为准,但应包含以上售后服务条款。13.5 交货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交货付款要求作出的积极

18、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交货时间:在交货时间限期内必须完成所投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试运行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2)交货地点: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3)总交货期计划进度表;13.6付款要求(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订金;(2)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95;(3)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至总金额的100%;(4)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人造成的任何损失。13.7工程实施要求(1)工程安装实施工作必须由中标人负责,不准分包,并实行“三包”:包质量、包工期、包施工安全。必须是投标人自

19、已的专业安装队伍承担工程安装,并由投标人直接进行工程全过程监管,承担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相关人员和施工安全责任。(2)投标人在实施本工程的过程或工程完工后,一切由本项目货物、技术及施工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3)投标人应提供安装调试工艺流程、质量控制程序和检验方法,处理关键点、难点的对策及措施,实施前须得到采购人批准方能施行。其内容应对所有货物的安装、调试及现场验收作出详尽安排和说明,并包括参与或派出人员人数、参与时间、责任和工作内容等。(4)施工现场的管理投标人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5)安装现场工作和生

20、活条件由投标人自行解决。14投标文件格式14.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且编排顺序不得随意更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可能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4.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 1500 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帐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帐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惠州市惠南支行开户名称: 惠州市机

21、关事务管理局帐 号: 2008020629200185742投标人应在进帐单或汇款单合适的地方注明该款项用途。交纳保证金后,投标人都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内携带进帐单或汇款单到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并一并提交退保证金说明(格式见附件 );在开标时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备查。15.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下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15.4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15.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15

22、.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集中采购机构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1)如果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23、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唱标文件(即开标一览表)1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投标文件副本 6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软件编写,并以U盘形式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密封提交),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24、印件。17.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17.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否则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1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7.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18.2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唱标文件、电子

25、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二个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投标文件”、“唱标文件”的字样,并注明: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及地址;投标地点及时间;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地址;18.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18.4 “开标一览表”应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不得使用复印件。18.5投标文件的正本每页均应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加盖骑缝章。 18.6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投标文件的递交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

26、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另准备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一份装入“开表一览表”密封袋内同时递交。未按此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3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

27、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四、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也可以申请公证机构对整个开标程序进行现场公证。21.3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

28、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工作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2. 开标程序22.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

29、标、会议记录等招标采购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并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工作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5)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23. 评标 23.1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30、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23.2 评委会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规定的程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23.3 评标过程严格保密。投标人对评委会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4 在评标期间,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5 评委会认定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是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

31、质性负偏离。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6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3.7 评委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23.8评标委员会在定标以前有权按照有关法规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对由此造成对投标人的影响不负任何责任,同时对此不做任何解释。23.9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

32、)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性要求的;(3)投标文件的不完整的;(4)投标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5)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7)投标文件有不符合招标文件带“*” 的条款/指标要求的。(8)投标产品、服务关键指标有负偏离,且评委会认为该偏离将严重影响到采购人使用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当视为无效投标情形的。五、定标24. 定标原则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5. 定标程序25.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

33、,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5.2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三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25.3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招标人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5.4 招标采购单位不解释中标或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六、资格后审26.1招标结束后,评委会保留审查预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预中标人应的规模、人员、场地、货物、服务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评委会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委会将拒绝其应答,并对下一个候选的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或重新招标

34、。26.2招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利要求预中标人提供证明投标文件真实性的文件原件,确认与投标文件相符,如果存在货不对版或欺诈行为,将有可能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26.3在合同签订前,招标采购单位发现预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供货范围、货物及服务等问题有缺漏和存在重大偏差,或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有可能取消中标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且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并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七、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中标通知书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35、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 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此次招标项目不向中标人或采购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8. 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36、,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8.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副本一份由买方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中标人送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归档。29. 合同分包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30. 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必须通过提供保证金(或保函)的方式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具体数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履约保证金提交于买方,否则买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中标人在履

37、约期间有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已确认的损失部分,若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额时,由中标人赔偿买方超过保额部分的损失。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标人30.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1. 履行合同 31.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1.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2. 验收32.1 中标人交货时,由采购人依

38、据合同组织验收,如验收合格,采购人应签署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表。32.2 采购人应当在中标人交货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货物或服务的验收,无正当理由拒不验收超过10个工作日后,将视为验收合格。八、 废 标33. 废标的情形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九、投标纪律要求34.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9、(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十、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过程中确认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当面向采购中心提交质疑申诉,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

40、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对采购方案内容提出质疑的,应通过项目咨询会或最迟在投标截止前15天,以书面形式直接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联系人:谭国雄,电话:0752-2052980,传真:0752-2052111)。落标人对中标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者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投标文件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对质疑人所提出的合法质疑,采购中心将会同相关责任归属部门或提请评委会内的部分主要专家成员组织会审,由各相关当事人进行举证陈述和接受质询,一切终审结果各当事人均予以服从。质疑人通过以上释疑程序处理后仍有异议时,在

41、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可依法向惠州市财政部门投诉(惠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电话:0752-2881719,联系人:彭先生)。十一、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违规处罚适用情形包含:(1)已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或放弃其投标;(2)获成交候选通知或公示后,无法如期按采购方要求履行承诺

42、并提供合法有效的重要证明材料原件;(3)擅自将成交项目或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转让他人;(4)不按期签订合同,或拒绝、拖延、没有完全履行投标承诺和合同义务;(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的材料或信息;(6)在评标期间,使用不正当手段试图影响、改变评标结果;(7)恶意串通或捏造事实,对其竞争对手进行诋毁、排挤、攻击;(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9)违反政府采购法规,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和如实告知原则,扰乱了采购程序;(10)提供虚假、恶意质疑申诉投诉材料;(11)在一年内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质疑申诉投诉记录;(12)拒绝惠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评委会监督检查、资格后审、现场考察等

43、行为。第三章 招标项目用户需求1. 项目概述1.1 项目介绍本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1.2投标总体要求(1)本项目要求中所出现的产品工艺、材料、设备或参照的型号、品牌仅为方便描述而没有限制性,用户需求中所列参数为最低要求,供应商可以提供相当于或优于招标文件参数的货物、服务。(2)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厂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及用户提出的有关质量标准的设备。如果因为投标人或生产厂商无法提供的原因而提供其他品牌的设备/部件,投标人应明确说明和列出产品性能和市场情况比较表,并提出质量保证承诺。 (3)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满足”、“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的,将可能导致评审专家委员会拒绝其投标。(4)在用户需求的“项目清单及要求”中建议的指标,特别是打“”号的部分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与具体技术指标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货物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从而严重影响到采购人使用的,将可能导致评审小组拒绝其投标。(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服务、货物数量、技术参数进行报价,负责本采购货物的制造(或采购)、运输、交货、储存、安装调试、包材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保险、施工过程的水电、技术使用培训、试运行及包验收通过等工作。(6)根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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