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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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 招标文件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EITCL-HA-ZCHW-130405招标人: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5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8一、总 则8二、招 标 文 件8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五、开标、评标、定标12六、授予合同14第三章技术要求16第四章 投标投标文件格式25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62. 投标书273. 资格证明文件284. 投标报价表格315、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与投标项目类似

2、的项目清单346、售后服务计划书357、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简介36第五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资料表37综合评标办法4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对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1、招标编号:CEITCL-HA-ZCHW-130405号 2、招标内容: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总工期品目1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设备1套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3、标段划分:个标段 一标段: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自控、管道系统设计;管道系统和附件等制造安装; 二标段:除尘、控湿、控温机组设备及安装(含组合式空气

3、处理机组、空调冷热源设备及管路安装、设备配电、出风口、回风口、新风口等的交钥匙工程)。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1投标单位应对以上两个标段均投报,同一家单位可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不能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单位,应组成联合体,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注明联合体牵头人;4.2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登记注册、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营业执照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安装企业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4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5 2010年以

4、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设计、生产、安装);4.6开标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5、招标文件的获取(1)现邀请请贵单位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活动并于2013年 4月18日至2013年4月22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商务内环路13号奥园国际单元室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2)报名时须携带联合体协议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业

5、绩合同、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6、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5月07日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7、确认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天内以传真或邮件方式予以确认。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 址: 郑州市商务内环路13号奥园国际单元室邮 编:450012联系人: 沈先生 陈女士 电 话:0371-69121388/69121288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前 附 表序号项 目内 容1.1.1采购编号CEITCL-HA-ZCHW-130405号1.1.2招标人洛

6、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1.1.5项目概况新建一条现代化轨道车焊接生产线, 需要对厂房内的温湿度等空气质量进行控制,满足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并对铝合金焊接烟尘进行局部或总体治理,同时具备换新风功能。1.1.6标段划分一标段: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自控、管道系统设计;管道系统和附件等制造安装;二标段:除尘、控湿、控温机组设备及安装(含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空调冷热源设备及管路安装、设备配电、出风口、回风口、新风口等的交钥匙工程)。1.1.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

7、3.1招标范围设计、生产、供货、安装(详见技术要求)1.3.2供货及安装期(含设计)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应对以上两个标段均投报,同一家单位可中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不能满足以下资质条件的单位,应组成联合体,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注明联合体牵头人;2.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登记注册、享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营业执照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相关专业乙级以上设计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安装企业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

8、上注册建造师资格;5. 2010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设计、生产、安装);6.开标时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天前(发送邮件至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邮箱:279762430)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允许正偏离2.2.2投标的截止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05月07 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1号中油花园酒店会议室3.3.1投标有效期60天3.4.1投标保证金

9、人民币 十五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只接受以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除外)或电汇(开标时必须出具电汇底单)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提供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保留拒收的权利,若因此影响投标人投标有效性的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退还。名 称: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郑州郑东新区支行账 号:1702 4206 0920 0014 936财务咨询电话:0371-66883788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

10、或盖章要求根据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需要进行签字和盖章的或要求由法人代表签字的均应相应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四份,电子版(U盘)一份;3.7.5投标文件的装订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全称: 投标文件在2013年 月 日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封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另行通知6.1.1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相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5人;其中招标人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到招标代理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是否

11、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3 名/每标段7.3.1履约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10其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 投 标 须 知一、总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采购项目。2. 定义2.1 招标人:依法进行招标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 招标代理机构:取得招标采购招标代理资质,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

12、会中介组织;2.3 合格投标人:详见本招标项目前附表内容;2.4 中 标 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5 投标文件:指投标商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 供 应 商: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安装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安装以外的其他招标采购对象。3 投标费用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二、招 标 文 件4 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

13、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须知前附表、密封、签署、盖章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等);第三章 技术要求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资料表第六章 合同格式附 件 综合评标办法4.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4.3 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废标。5 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

14、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前附表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答复函发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6 招标文件的修改6.1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6.2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6.4 当招标文件、补充(答疑)通知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

15、投标语言7.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8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8.1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公制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1) 按照第10、11和12条要求填写的:A. 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B. 投标文件C. 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D. 申明资格信E. 投标报价一览表F. 项目投标报价明细表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G. 服务承诺条款(包括安装、维

16、护),售后方案及实施计划;并出具相应的技术材料,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 按照第15条规定提交的投标保证金。(3) 供开标时使用的与密封投标文件分别递交的开标一览表。(4)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实质性内容。9.2 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次序一一对应。10 投标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货物技术规格和偏差表,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见附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

17、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1.2 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11.3 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权力;11.4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11.5 投标人对所有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11.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

18、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2 投标货币12.1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13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13.1 依据要求按第三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3.2 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内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13.3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需递交联合体协议书;13.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13.5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

19、规定的保养、修理等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13.6 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注: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被所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否则将导致废标。14 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供货、安装、调试、培训方案。14.2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3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投标货物详细技术参数及情况说明,交货时出具合格出厂证明;14.4 证明

20、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应提供:14.4.1 供方应提供所有主要配件的产品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14.4.2 提供设备说明书;详细电气原理图,在原理图中元件旁边应用相应的文字说明该元件功能,应有电气原理图中的所有电气元件的清单表(清单表中应有名称,代号,型号规格,数量,元器件厂家)。说明其电气控制动作原理,要提供设备的详细结构图纸,说明设备的制造工艺过程。14.4.3 上述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资料一份;以及有关大部件车间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设备的影像资料及电子文档,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产品介绍、产品投入的实地工作流程、业绩的图片资料等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

21、”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5.5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可采取银行保函、现金、支票或汇票的形式在投标截止前单独提交招标代理机构;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 在投标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3) 中标人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16 投标有

22、效期16.1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四份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每套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

23、应与正本内容一致,若副本与正本存在文字或表述的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完整的复印件;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17.4 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为便于开标和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报价表”单独用信封密封提交,信封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报价表字样并加盖公章或合法投标人签字。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与开标价格表报价之

24、间有差异,投标人应接受评标所进行的修正,并承担一切不利于投标人的责任;18.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文件装在一个包装封袋中;18.3 外层封袋应:(1) 标明递交至“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2) 注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正本、副本及“在2012年 XX 月 XX日 XX时XX 分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在后面注明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3) 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18.4 如果外层封袋上未按18.2、18.3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招标代理

25、机构拒收未成册和未按以上要求封装的投标文件;18.5 投标人应清楚招标文件应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根据复制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地址递交至指定地点;19.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第5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限。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

26、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5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评标、定标22 开标22.1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

27、.2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其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内容;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第21条递交的修改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22.4 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详细记录。23 评标工作23.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下称评委会)主持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依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23.2 本次评委会成员由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4人,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28、评委会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方式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答疑和澄清;24.2 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4.3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4.4 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25 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

29、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5.3 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5.4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委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25.5 评委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

30、基于投标文件本身内容而不靠外部证据;25.6 评委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5.7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25.8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 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3) 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货物技术标准和资格文件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4) 未提供

3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制造商的授权文件的(若代理商参加投标);(5)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7) 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和产品成本价的。26 投标的评价26.1 评委会只对已判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6.2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的目的地交货价为标准,其中已包含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26.3 评委会在评标时,除根据第11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外,还将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 投标文件申明的交货期;(2)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3) 招标人取得投标货物和售后服务的

32、可能性和便捷性;(4) “投标须知”和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其它评标因素。26.4 根据第26.3条的规定,在“附件:评标办法”中列出评标因素,规定量化方法,并以此作为计算评标价的依据。2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7.1 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内独立进行;27.2 评委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7.3 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27.4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27.5 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

33、出评标人员之外;27.6 评委会和招标代理机构不退还投标文件。六、 授予合同28 合同授予标准28.1 通过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将推荐得分最高的前三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对第二名进行考虑。并依次延续。28.2 除第33条的规定之外,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并经过考察合格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9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9.1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须知”规定的范围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设备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

34、对货物、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0 评标结果的公示30.1 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将当场宣布;30.2 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疑问,有权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投诉和质疑,但须对投诉和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1 如出现重大变故,招标采购任务取消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因此原因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 中标通知书32.1 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32.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33 签订合同33.1

35、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33.3 如招标人或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33.4 如中标人不按约定谈签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报请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在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或重新招标。34 其他34.1 付款办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30%作为预付款,设备全部制造完毕具备发货条件后,发货前再支付合同总价30%费用,经过安装调试合格并带负荷正常运行一个月后再支

36、付合同总价30%费用,质保期(12个月)满后,无异议再支付合同总价10余款。34.2 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第33条规定执行,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该标授予下一个评标得分高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4.3 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34.4 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章 技术要求一、总则和说明1.1招标编号:CEITCL-HA-ZCHW-130405号 1.2设备名称: 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设备1.3数 量: 一套1.4项目概况: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拟新建一条现代化轨道车焊接生产线, 需要对厂房内的温湿度等空气质量进行控制,满足铝合金焊接工艺要求,并对铝合金焊接

37、烟尘进行局部或总体治理。同时具备换新风功能。现就该套设备的采购进行国内、外招标。投标方应依据招标书中拟定的产品方案,采用成熟、可靠、完整、经济、环保、实用的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产品实物质量、成本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1.5 报价币种:人民币 报价方式:根据供货范围报总价和分项报价(含系统设计、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技术资料、专利技术转让、正常运行2年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增值税等各项费用、既交钥匙工程报价)。投标人所提供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以内。(包括系统设计、制造、运输到场、安装、调试等交钥匙全过程

38、)二、工厂条件及使用环境2.1招标人名称:洛阳麦达斯铝业有限公司2.2使用环境:温度:-1745,相对湿度95;2.3电源:AC380/220V10%(三相四线制) 50Hz2Hz2.4风源:厂房管道压缩空气压力:压力0.40.6Mpa。2.5循环水:压力0.20.4Mpa2.6厂房规格:车间长378米,跨距36米,厂房下弦高度13米。其它尺寸见附图。总治理区域面积约为:37836=13608m2,厂房治理区域与非治理区域隔断,密封良好。2.7车间主要进行铝合金的组装焊接及少量焊缝打磨作业,主要焊接方法为MIG焊,产生大量的铝合金焊接烟尘,其主要成份为直径0.12m的铝粉尘及氧化铝、氧化镁、氧

39、化锰等金属氧化物有害微粒及臭氧等有害气体。三、设备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3.1设备名称:整体厂房除尘除湿控温系统3.2设备用途保证铝合金厂房内的温湿度工艺要求,并对铝合金焊接烟尘总体治理满足空气质量要求。3.3基本目标:(1)系统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运行并且能保证车间内的温湿度等空气质量符合要求:车间散湿:主要为人的散湿、新风含湿等。车间围护结构及设备散热包括焊接、打磨、加工设备及天车、电动工具、工装、照明等。(2) 铝合金焊接烟尘总体治理,4米以下工作区粉尘浓度4mg/m3(GBZ2-2007)。(3) 厂房内温度控制在18至24,相对湿度60%。(4)本治理车间不另提供冬季采暖,由本系

40、统承担。(5)工作区以上焊接烟尘不应有烟雾聚集现象,但允许烟雾向上漂移。(6)室内焊接区域风速应以不影响氩气保护焊接质量为前提,在焊接区域的风速0.5m/s(送风口的面风速在2m处要降低到0.5m/s以下)。3.4 主要技术参数(1)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采用立式双层机组,上下层由厂家自行设计,不能缺少功能段。底层段但不限于此:回风段(设检修门)+焊烟高效除尘段(反脉冲自净式滤筒高效过滤器)(设检修门)+回风机段+均流段(设检修门)+排风段(设检修门)+排风出风段(设检修门)上层段但不限于此:新风段(设检修门)+新回风混合段(设检修门)+初效过滤段(设检修门)+蒸发段(设检修门)+再热段(设检修门

41、)+送风机段+均流段(设检修门)+消声段+出风段(设检修门)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的启动采用变频启动并预留远程控制接口。应考虑设备维修空间、必要的检修门及检修灯更换部件的可行性。(2)为了保证良好的除尘、制冷、加热、除湿及通风效果,总制冷量不低于2900kW,总再热量不低于1500 kW,总加热量不低于3000 kW,需提供详细计算数据。余压:暂定为2000pa,待中标后按图纸协商。总风量大于60万m3/h。(3)冷热源方式:实现远程控制、预留接口。冷源设备:电制冷;冬季热源另行考虑。(4)风管系统根据厂房具体布置进行合理设计,保证焊接厂房的正常流水作业不受干扰。(5)提供的图纸达到施工图的深化设

42、计要求。并提供CFD模拟分析图。(6)空气处理箱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空气处理机组标准GB/T10891-1989、GB13326-1991,厂家提供所有机组的详细结构图及尺寸图,机箱外板采用静电喷涂或喷塑钢板,外表美观,箱板填充材料:高压聚氨酯发泡并提供国家检测报告。(7)机组能适应各种室外环境和室内环境,每套机组面向室外的排风口以及新风口的大小需按100%新风时考虑。(8)整体除尘的高效过滤段采用滤筒式除尘器,覆PTFE等微细膜,对粒径0.1m以上的烟尘过滤率不小于99.9%,保证使用8000小时以上,必须提供过滤材料的技术性能报告。带自动清灰系统,反脉冲自净式滤筒高效过滤材料采用美国唐

43、纳森、丹麦诺帝克或瑞典PLYMOVENT、日本东立。电磁阀开、关100万次以上无故障。滤筒过滤风速0.9-1.2m/min。投标时应明确对反吹压缩空气的质量指标要求,包括:含水率、含油率以及含尘率等指标。空气处理机箱内有集灰装置,清灰方便。(9)电机采用ABB、西门子,采用变频节能技术,风机采用上海德惠、通用、科禄格,风机轴承采用NSK、SKF品牌。消声段采用微穿孔镀锌板消声器,达到国家消声配置要求标准。(10)机组控制为独立触摸屏控制(手动/自动)和中央控制室群控(手动/自动),要求10寸触摸屏,采用西门子控制元件和软件操作平台,将每个厂房的机组控制器通过通讯端口与一台计算机实现远程控制和功

44、能显示,实现运行状态的记录、故障诊断和数据打印功能。(11)车间通风气流组织形式:不占用室内设备及工装地面,不影响车间其它设备及工艺管线的布置,回风设在屋面下方,行车上方,且不能影响行车的运行。送风筒能够满足厂房冬、夏季送风组织的需要。送风风速不影响车间生产工艺。(12)风管要求:1)整体除尘主风管风速为8-10m/s左右,支风管风管为6m/s左右。2)风管采用机制镀锌钢板,主风管需采用1.5mm以上板材;3)风管大于2000mm的风管需采用角钢法兰。4)风管吊架的设计除保证强度外,应考虑美观,需采用成品吊架。5)系统所布置的各个管路及易耗易损部位都要考虑便于维护保养及修理,净化装置便于拆卸清

45、洗。6)风管及静压箱采用3240mm厚的阻燃B1级闭孔聚乙烯保温材料,且颜色为厂房协调一致的浅色;室外风管另需包保护层。7)提供风管各段风量荷载计算及风管安装方式。8)室内送、回风系统设计符合国家防火规范。9)系统所布置的各个管路及易耗易损部位都要考虑便于维护保养及修理,净化装置便于拆卸清。(13)能按季节变化进行除湿、加热、通风、直排模式转换,送风能够实现0100%的新风自动进行调节。(14)设备厂房内噪音符合国家标准GB12348-1990,小于85分贝。(15)每个系统厂房测定控制参数的取点不少于4个,均匀分布,并取平均值。(16)设有集中的中央控制系统,中央控制系统及单控需满足的功能要求:1)能实现以上三个项目的所有控制项目统一操作管理,实现节能控制2) 每台机组可实现手动/自动;实现每周每天定时自动启停控制;3)密码登陆,防止非操作人员操作机组;日历和时钟显示;4) 室内外温湿度参数显示;5) 室内温湿度参数设定;6) 新回风比参数可设定并实现自动调整;7) 机组运行工况实时监测和显示;8) 送风温度自动调节;9) 送、回风机运行状态、温度湿度监测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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