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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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青招字CX2016-054项目名称: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人(盖章):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2016年04月15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21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23第六章 合同格式32第七章 技术及其他要

2、求34一、项目概况、技术标准、要求及参数351、项目概况352、技术标准、要求及参数373、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及设计原则41二、商务要求421、交货地点: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422、交货日期(包括安装调试期)423、合同价款424、运输425、包装要求426、质量保证437、售后服务438、验收449、培训要求4410、对软硬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45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46一、投标书格式47二、投标一览表格式49三、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51四、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52五、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54六、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55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6八、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57九

3、、资格证明文件格式58十、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64十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65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6十三、投标保证金证明格式67十四、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68十五、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9十六、制造商授权书70十七、组织实施方案71十八、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72十九、投标人现场踏勘函73评标办法前附表74评标办法76第 2 页第一章 招标公告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青招字CX2016-0541.招标条件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

4、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机房改造项目包含十三楼整个机房基础装修、机房消防报警系统施工改造、新风、照明改造、水暖改造、供电改造、防雷系统、综合布线、机房环境制冷、机房机柜配置等项目;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2.3 招标内容: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所含内容的设备采购及安装。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3.4 具有

5、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 投标人在参加相关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9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0 所投主要设备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原件;3.11 具有设备(产品)代

6、理证和授权书。(主要包括:精密空调、UPS电源(广电入围资质)、服务器机柜、抗静电地板、配电柜、新风机的相关检测报告、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12 具有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15日至2016年04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开户银行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7、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设备(产品)代理证和授权书、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胶装成册,在西宁市五四大街2号4楼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联 系 人:许老师电

8、话:0971-6329038招标代理机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五四大街2号4楼 邮 编:810001 业务联系人:杨春辉/赵炜 电话/传真:0971-6151808/0971-6288287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8201 0000 0000 1905 3 二一六年四月十五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说 明2.1招标人名称: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内容:数据中

9、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招标文件所含内容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 投标人在参加相关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3.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

10、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9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0 所投主要设备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原件;3.11 具有设备(产品)代理证和授权书。(主要包括:精密空调、UPS电源(光电入围资质)、服务器机柜、抗静电地板、配电柜、新风机的相关检测报告、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3.12 具有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百分之九十的投标报价, 需要作出书面澄清,足以使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报价属于

11、合理报价;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一概不退。1.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2招标机构名称: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2号4楼电话:0971-6151808 传真:0971-6288287联系人:杨春辉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11投标报价:数据中心机房整体改造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最高投标限价:3,800,000.00元12投标货币:人民币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15.31、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转账;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号,票据

12、附言栏内须注明项目(包括标段)名称及用途;附投标保证金汇出凭据(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招标代理机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招标代理机构财务收到银行送达的到账回单为准; 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投标保证金账号 :8201 0000 0000 1905 3收款单位: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投标保证金及利息的退还,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银行转入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的原银行汇(转)出账户;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5、投标保证金利息起算日期:

13、投标截止时间起第二天;6、投标保证金及利息退还日期: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招标人送交的书面合同的第二日起5日内,以银行转账日期为准。16.1投标有效期:90天17.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19.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09:30时(北京时间)19.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号开标厅19.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开标日期当天递交的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评 标23.2评标方法:综合打分法,总分100分。(需要增加或修改的其他条款)授 予 合 同31.1数量增减变更:所有货物的最终需求量,不能超

14、过本次中标采购金额10%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 1、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参考如下规定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费额,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2、 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经中标人承诺,招标代理机构从应退还其的投标保证金中扣留。标书发售时间:2016年04月15日起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地方的内容与本前附表不一致时,以前附表为准。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 资金来源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中所述的招标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贷款。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2.1 招标人:青海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依法设立并取得招标资格证书、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中介组织。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的青海创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 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2.4 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

16、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投标人在参加相关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附相关书面声明原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9)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所投主要设备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代理商需要提供制造商授权文件原件; 11) 具有设备(产品)代理证和授权书。(主要

17、包括:精密空调、UPS电源(光电入围资质)、服务器机柜、防静电地板、配电柜、新风机的相关检测报告、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 ; 12) 具有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13)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并符合资质要求,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及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

18、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六章 合同格式第七章 技术及其它要求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 评标标准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

19、包括问题的来源)。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 编制要求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 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投标的语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 电

20、均应以中文书写。9. 投标文件构成9.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 投标报价书2) 投标一览表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填写3) 投标报价分析表4) 投标保证金。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1条规定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提交。5)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3条要求和第八章提供的格式出具)6)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10. 投标文件格式: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

21、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2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1) 货物、材料费;2) 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于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 验收检测费等);3)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税金、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服务的费用(如果有的话);5)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

22、的投标价格中。11.3 投标人对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同一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第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1.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12. 投标货币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13. 证

23、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即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提供该货物的有效的授权(格式见附件十六);2)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3) 投标人应提供其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资信证明;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

24、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和货物合格证明。(均已中文为准)2)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按第八章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填写)。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2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及其他要求” 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

26、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银行电汇; 2) 转账;(以到账为准)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原账户退还投标人(起息日从投标截止时间第二天起计)。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中第6.1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扣除招标代理服务费后,剩余原账户退还(含利息)。15.7 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

27、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

28、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且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 封面均应: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在

29、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3如果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期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截止期后收到的邮寄投标文

30、件将原封退回。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五、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

31、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果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22.3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 评标23.1 评标委员会23.1.1 招标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3.3 投标文件

32、的澄清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

33、文文本为准。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

34、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2)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 没有实质性响应第七章“技术要求及其他要求”的;5)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方案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7)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23.4.6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3.4.7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

35、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标标准)。 23.5.2.1商务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1) 技术培训方案2) 用户认可程度3) 全国数据机房行业荣誉奖项4) 类似项目业绩5) 保修及售后服务23.5.2.2技术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6) 技术设计方案书7

36、) 施工保证8) 空调性能参数响应9) UPS性能参数响应10) 蓄电池、电池柜性能参数响应11) 静电地板与风口地板规格参数响应程度12) 配电柜规格性能响应13) 新风机性能参数响应14) 服务器机柜参数响应23.5.2.4价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价格调整的原则是:(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2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37、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23.6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人。如果二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招标人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24. 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

38、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授予合同25. 合同授予标准25.1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2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26.1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7. 中标通知书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7.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8. 签订合同28.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五日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 履约保证金

39、29.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五日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9.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8条或第29.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第 49 页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条款为准。条款号内 容1-1 6)买方名称: 1-1 7)卖方名称、地址:6.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10%6.3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帐、银行电汇要求交货时间:是指货物运输到指定交货现场并安装完成、

40、初步验收完成的时间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日(投标人可自报最短交货期)交货地点:11应提供的伴随服务:1、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检验、保险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在卖方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予以修复更换。8、9包装、运输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14、22索赔及赔偿要求:免费更换缺陷货物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15付款方法和条件: 招标人在对设备进行验收并确定产品合格后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付款。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1. 定义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41、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产品和或材料。4)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提供技术援助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 “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 “买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7) “卖方”系指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8) “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合同专用条

42、款中指明。9) “天”指日历天数。2. 适用性2.1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3. 标准3.1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3.2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4.1 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4.2 没有买方事

43、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4.1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4.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4.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5. 专利权5.1 卖方应保证,买方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6. 履约保证金6.1 卖方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三十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6.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6.3 履约保证金应采用人民币,并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1)银行保函

44、 由买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总行或其省、直辖市级分行出具,其格式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格式;或2)银行汇票、支票或现金。6.4 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三十天内,买方将把履约保证金退还卖方。7. 验收和测试7.1 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对整个项目进行验收和测试,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验收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验收和/或买方测试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7.2 验收和测试在交货地点和项目的最终目的地进行。7.3 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系统及货物不

45、能满足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验收,卖方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满足验收的要求。7.4 买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卖方或制造厂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7.5 在交货前,卖方或制造厂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7.6 合同条款第7条的规定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8. 包装8.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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