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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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6第四章 合同条款4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68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0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9 第一章 招标公告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己由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能源2016735、凉发改能源2016102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2 本招标项目为四

2、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凉发改招标2016747号、凉发改招标2016104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1230022)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凉山州德昌县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根据国网德昌县公司各台区变容量,在满足国网公司分布式光伏接入技术要求的情况下,在台区变周边400米范围内选择建筑物屋顶,建设总容量10MW(终期容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根据单座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容量,以380V/10k

3、V并入国家电网;2.3本工程投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1) 选址:自行查勘选址,选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建设期场地租金、临时设施费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 接入系统:协调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设计系统接入方案,并出具方案可行性报告; 3) 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4) 设备:按照业主提供的合同技术协议要求,完成组件、支架、逆变器、电气箱、电缆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转运、安装和管理及配合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5) 工程协调与服务:完成所有设计评审及项目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协调

4、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6) 负责项目电网接入申请,并网验收及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用电合同;7) 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一期工程计划2017年2月28日前并网发电,二期工程计划2017年3月30日前并网发电。;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技术条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5、,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所采购主设备(组件及逆变器)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的产品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近 3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允许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负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 月 13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 1 月 17 日 23 时 59 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 0 元。4.3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

7、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2 月 6 日9 时00分,地点为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凉山州西昌市航天大道三段7号)。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联系人: 谌先生电 话: 0834-3777026传 真: 0834-3777026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邮编:610041联系人:宋先生电 话:028-85539550传 真:028-8553

8、9550106德昌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期、二期项目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联系人: 谌先生电 话: 0834-3777026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成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联系人:宋先生电 话:028-855395501.1.4项目名称德昌县10MW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一、二期工程1.1.5建设地点凉山州德昌县1.2.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

9、1)选址:自行查勘选址,选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建设期场地租金、临时设施费等)包含在投标总价中;2)接入系统:协调当地电力主管部门设计系统接入方案,并出具方案可行性报告; 3)设计: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4)设备:按照业主提供的合同技术协议要求,完成组件、支架、逆变器、电气箱、电缆等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转运、安装和管理及配合调试,满足项目验收条件;5)工程协调与服务:完成所有设计评审及项目供电等专项验收、投产验收和总体验收。协调现场各单位(含设计、施工、设备供货商)关系,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

10、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6)负责项目电网接入申请,并网验收及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发用电合同;7)承包人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求。1.3.2计划工期一期工程计划2017年2月28日前并网发电,二期工程计划2017年3月30日前并网发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施工经验、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自报竞争性工期,但不得超过招标人明确的计划工期。1.3.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及国家关于太阳能发电行业的有关规定及招标人技术要求,满足国网四川省公司并网相关要求,满足四川电监局电站并网相关要

11、求,满足水保、环保、安评、消防等专项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所采购主设备(组件及逆变器)及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直接授权的产品经销商;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近 3 年无亏损。3、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由牵头人提供)类似项目是指: 5MW以上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或30MW以上光伏

12、电站施工总承包项目;4、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2)无行贿犯罪记录(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改委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州检察院或项目业主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县市检察院均可)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建造师,专业机电工程 、级别 贰级及以上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级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且未办理交(竣)工手续,下同)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13、。技术负责人资格: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8、其他要求: (1)除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入川企业信息报送的企业(如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外(以省相关文件为准),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省外企业的,其拟配备于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必须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具有单位及人员信息报送相关内容,并符合四川省有关执业规定。(2)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现行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本项目的采购、施工能力,拟派人员按规定提供的注册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以

1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均由牵头人负责。1.4.3限制投标的情形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12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适用区域为(单选)仅在行政文书中载明的区域;全国范围内。(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冻结”是指(单选)存在任何财产被冻结情形;被冻结的财产达到企业注册资本金的_%的。(13)在近三年内在所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反招投标相关规定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14)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

15、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1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注:本项中的选择为单项选择。招标人没有选择的项,不得就同一个问题和相似的内容再另行规定。除以上限制投标的情形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再另行增加限制投标的情形。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应在投标函其他补充说明中承诺我单位已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环境和地

16、质条件已充分了解。投标人应自行安排踏勘该项目现场;并承诺对项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气候条件、地质条件、施工条件已充分了解。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问题的不予受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澄清。1.11分包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和非关键项目的施工分包金额要求: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招标人和总承包方的资

17、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澄清、修改通知书(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提出。 2.2.2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2 月 6 日 9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以网络送达为准,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负责下载使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1) 光伏组件: 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质保10

18、 年(含)以上的质保书(提供原件备查或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 逆变器: 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质保5年(含)以上的质保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60个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帐至其企业下列银行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经银行支付系统,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从下列账户之一高版网银账户缴纳。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营业部账 号:51001818608059131313 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19、农行西昌龙眼井支行 帐 号:22631401040005537开户单位:四川建设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昌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88340120003142107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至时间为2017年2月5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 万元。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在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记录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根据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退入投标人基本账户。3.4.4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拒签合同”是指:(1)明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没有明示但不按

20、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投标保证金也不予退还。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3、2014、2015)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

21、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所附证明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应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

22、验。核验按第三章“评标办法”注(2)的要求办理。3.7.3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而不委托代理人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由委托代理人签字,也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文档贰份,电子文档光盘壹份。纸

23、质投标文件副本由其正本复制(复印)而成(包括证明文件)。当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但副本、正本和电子文档光盘内容不一致造成的评标差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A4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外)编制和复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修改的投标文件的装订

24、也应按本要求办理。4.1.1投标文件的包装和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正本(含电子文档光盘)一个包装,副本一个包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电子文档光盘应与正本一起包装。每一个包装都应在其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鲜章)。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四川省德昌县财政局招标人全称:德昌惠民光伏扶贫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

25、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随机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代表1 人)。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和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规定执行。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人7.3.1履约担保(1)履约保证金中标价(扣除暂列金)的10%最高限价:2393.6572万元(含暂列金额22.242338万,投标人对暂列金不得调整)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2351.414862万元(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投标最高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

26、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总金额中,其中现金占50(招标控制价千万以上(含)不高于50%),银行保函担保占 50 %。现金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银行保函担保应该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和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编页码和小签(1)纸质投标文件从目录第一页开始连续、逐页编页码(包括无任何内容的页,但不包括封三、封四封底),位置:页面底端(正文以下空白处)。(2)投标人应在编有页码的页面底端小签。小签可签全名,也可只签姓。(3)小签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也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投标的委托代理人进行。小签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

27、人亲笔手写签字,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中标人支付。计算方式: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下浮动幅度20%,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大

28、写)和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10.4低于成本报价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1)对其评审价(评审价=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总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下同)低于该项目(标段)招标控制价相应价格的85%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审价算术平均值90

29、 %(不超过95%)(即“双低”)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当没有评审价时,投标报价即等于评审价。(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5人员登记表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10.5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

30、。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评标价不作为中标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估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不解释原因。10.6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但当投标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合同段数量多于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时,按如下方式确定中标人:由招标人选择中标的合同段。招标人选择该投标人中标的合同段的原则是:各标段中标人合同价之和最低。注:(1)本项为单项选择。(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

31、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五十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32、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4)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10.8建设资金拨付目业主的建设资金只能拨付中标人在项目实施地银行开设、留有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印鉴的企业法人账户。中标人应按现行税法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登记,按规定领用、开具发票。招标人支付给中

33、标人的预付款一般不少于建设项目当年投资额的10%;进度款按规定支付,额度一般不少于已完工程造价的80%。如招标人不按要求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的,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0.9压证施工制度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八)条:严格合同涉及人员管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不得更换。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更换后的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条件。实行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投标文件承诺

34、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须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提供给项目业主,合同标的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方予退还。10.10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九)条:严格项目发包管理。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已按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凡施工总承包合同未禁止分包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非主体结构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项目业主及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

35、违法行为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发现分包单位有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或发现项目业主有违法发包行为的,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10.11增加工程量的管理增加的工程量超过该单项工程合同价10%的,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并将增加工程量及价款在项目实施地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公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2号)第(十一)条:严格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机关在审计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

36、发现的招标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审定数与中标价差额较大(超出中标价10以上)的项目,应当区别情况责令项目业主及时上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或者及时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对审减数额较大(审减率达到20以上)的项目,应当及时移送监察或司法机关核查处理。“中标价”是指包括以下三项单项合同价的合同总价: (一)主体工程以及一并发包附属及小型工程的中标合同价(扣除招标人暂列金、暂估价部分); (二)未随主体工程一并发包或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追加或增加的附属及小型工程依法确定承包人合同价,包括:达到招标(比选)规模标准的,依法经批准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合同价,或另行重新招标(比

37、选)中标(选)合同价;在比选规模标准以下的,项目业主采用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确定承包人合同价。 (三)招标人依法确定暂列金、暂估价部分承包人合同价。 项目业主应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并按10.12规定及时报有关部门备案。10.12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根据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2013年九部委令第23号修正)第六十二条等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承包人的,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有

38、关部门备案。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197-1号)第十八条,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3日后、10日内签订合同,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谈判、经批准由原中标人继续实施等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参照本条执行。项目业主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按时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应当向备案部门书面报告原因和理由。若属于项目业主自身原因造成的,有关部门可不予备案。项目业主擅自签订的合同或未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合同无效,并且不得作为办理工程结算、决算、审计、调概等相关手续的依据,并由项目业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10.13招标

39、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人编制的内容与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令2007年第56号规定“不加修改地引用”部分和省进一步要求不相抵触。如不一致或抵触,不一致或抵触的内容无效,以“不加修改地引用”和省进一步要求的内容为准。(2)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3)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或参照10.1

40、4(3)的原则处理。10.1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省进一步要求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15招标文件中的注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有些含有说明性和要求性内容,仿宋五号字体,统称为注),本招标文件因编制体例需要,未

41、全部标注或引用。但对本招标文件的理解和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仍应以省进一步要求中的“注”为准。10.16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应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经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认定后,由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17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

42、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8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9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川发改招管函20121772号)公示,也可同时在其他相关媒介上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从公示次日起计公示期3个工作日。 1020关于投标文件递交代表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应是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同时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

43、式”中“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二、授权委托书”中的“注”的要求。省外企业的这一代表还需是其入川信息报送登记人员(按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登记的除外,下同)。递交投标文件的代表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本章附表一。1021关于异议、投诉和举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投诉。若就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开标程序和评标结果进行投诉的,应当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时间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投诉有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予以受理,对不予受理的应一次性告知理由。投诉人对投诉处理决

44、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递交异议和投诉材料、接受询问的代表,应当符合10.20项要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媒体、网络和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的,有关部门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受理。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投标监管过程中,若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10.22评标委员会不按规定评标的处理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的,本次评标无效,招标人应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招标人依法组织复核、重新招标或评标的费用由评标委员会承担(书面持反对或保留意见的除外,下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评标

45、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2013年第23号令修正)第五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评标委员会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1-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10.23特别注意:(1)本项目名称若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在投标有效期内应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3)投标人需依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本工程进行投标,若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满足功能性需求,招标人有权下令做出整改,相应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46、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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