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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SDYF2010-4064A030) 发 包 人:寿光市建桥学校筹建指挥部招 标 人:寿光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0一0年四月六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表02第二章 招标产品技术资料10第三章 合同书11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14第五章 评标办法19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建设地点:寿光市东环路以东,金光街以北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要求质量标准:国家质量检验合格标准,现场抽样必须检测合格 供货期限:具体供货时间满足施工单位、发包人进
2、度的需要 招标内容:清单内全部内容(包括货物的供货及缺陷期内保修等所有内容)保修期:2年标段划分:共2 包(具体详见清单表) 2合同名称: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合同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4投标单位资质: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电线电缆生产厂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省级以上名牌产品。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7投标有效期: 40天8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每包壹万元,请于2010年 5月4 日10时前将保证金打入代理公司账户。开户行:寿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54475。户名: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打入后 将银行回执单注明项目名称传真至山东誉
3、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536-5207855. 联系人:王美云 电话:0536-5207855,开标时并将银行回执单原件带至开标现场。9答疑时间: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0年4月29日15时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并以附件形式发送邮箱zgx5591。联系电话:0536-5207858 传真:0536-5207855 联系人:郑桂霞答疑时间:2010年4月 30日 12 时00分 , 投标单位查看邮箱sgyf2109关注答疑情况,密码:369369。10投标文件 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 11投标文件递交至:寿光市商务小区5#楼A座241会议室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限: 20
4、10年5月 5日14点00分13开标时间:2010年5月5日14点00分(参加投标的企业须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 地点:寿光市商务小区5#楼A座241会议室1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5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每包缴纳2.5万元履约保证金,供货完毕退回。一、总则l、工程说明1.1本次材料采购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已得到有关部门批准,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商。1.2招标范围、日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l项。2、资金来源通过前附表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用于本材料采购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3、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及投标费用规定3.1投标单位资质见前
5、附表第4项要求。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时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检验报告、业绩证明等。3.2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供货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人(带委托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3.3资格审查:招标人对每一个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无资格参加投标。3.4无论招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在组织投标活动中发生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3.5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承担,额度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有关收费标准的70%计取(按货物)。无论投标人是否单独列项计算该费用,招标人均认为该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
6、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额缴纳。附:招标代理收费标准(级差收费)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3.6非由招标人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资格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招标文件电子文本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l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ll条所述的招标答疑。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要求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4.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
7、要求、合同条款等。如果投标单位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招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5、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按照前附表第9项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6、招标文件的修改6.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6.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双方均具有约束作用。三、投标报价说明7、投标价格7.1投标价格7.1.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供货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各类市场风险的完全价格。7.1.2本次报价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货币单
8、位为人民币(元),报价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7.1.3投标单位所报的单价和合价应包括材料、制作、包装、运输、利润、税金、试化验费、装卸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应计未计部分视为全部计入。7.1.4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计算、填写每一项的单价和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及招标范围规定报价表中应有的但投标报价中没有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1.5投标单位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单位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因素系数。7.1.6采购清单中的数量为暂估量,投标单位报价时不得改动。如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时,按实际供货数量结
9、算:7.1.7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报价,要求分解单列的费用,必须单列。四、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文件的组成8.1报价函;8.2货物报价表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8.4授权委托书;8.5货物技术方案说明;8.6辅助材料;8.7售后服务承诺;8.8优惠条件; 投标文件格式见第四章 。9、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列的日历日内有效。10、投标保证金10.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须知表”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过期不予受理。10.2 任何未按要求提交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0.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扣
10、除代理费后退回,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签订合同前另行交纳每包2.5万元。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7天原额退还。l0.4如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l0.4.1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l0.4.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l0.4.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ll、投标答疑11.1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招标内容有关的任何问题须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递交。11.2投标答疑将尽快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由招标人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出。l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l2.1投标单位按本须知第9项、前附表
11、第10项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注明,“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与“报价函”均应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l3、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13.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l3.2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在包封内,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l3.3包封应写明招标人、项目名称
12、、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并注明投标截止时限以前不得开封。l3.4如果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投标单位承担招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l4、投标时限:14.1投标单位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日期和时限之前将招标文件递交到规定地点。14.2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第6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单位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15、招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
13、文件。15.2投标单位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l 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层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5.3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 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六、开标l6、开标l6.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第13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l6.2开标会议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l6.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参加
14、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6.3.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16.3.2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署或未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未盖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印鉴;16.3.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16.3.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16.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l64由代理公司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的投标单位名称,然后按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的顺序,宣读其投标报价、质量目标、优惠条件、服务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七、评审l7评审内容的保密 l7.l从开始评标,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审
15、和比较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单位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l7.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人和评委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l8、投标文件的澄清l8.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地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9、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l9.1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 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l9.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
16、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材料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规定的供货商的权力及供货商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审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将可能被视为重大偏离或未实质响应(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重大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投标文件;(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要求、技术标准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3)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
17、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4)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6)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在实质上不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l9.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 20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0
18、.1如果用数字表示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0.2当单价与采购总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细目的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20.3若修正总价高于投标总价的,以投标总价为准,高出部分视为让利;若修正总价低于投标总价的,以修正总价为准。20.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单位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
19、报价,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21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21.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本须知第l 9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21.2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21.3评标结果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形式予以公布,只宣布结果,不解释落标原因。八、授予合同22合同授予标准22.1材料的供销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1条确定的中标单位。23中标通知书23.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23.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投标单位。24.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4.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5日内,由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供销合同。24.2中标单位如不按本须知25.1款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单位,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内容,不得将成交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25、补充说明:251中标单位负责把产品运至工地现场,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第二章 招标产品技术资料一、招标内容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本次招标共 2 包。二、技术要求1.1 各种规格的绝缘电线必须符合GB5023、-GB5023,-1997的国家标准.电缆
21、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T12706.1-12706.4-2002及其他国标和产品标准要求,适合埋地敷设等,能承受一定的机械外力和一定的拉力。材质证明资料齐全,必须有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各项线缆的指标必须符合国标要求。1.2 必须具备3C认证证书,应具有发生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带有CMA标志)。1.3电线和电缆的外皮应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并有CCC字样,所有标志应字迹清楚。1.4 电线和电缆应符合国标要求,产品标签应标明型号、规格、标准号、长度、长名和产地,规格包括额定电压蕊数和导体,标称截面积,标准号包括国标编号和认证证书编号1.5电线和电缆等绝缘层应
22、完整无损,厚度均匀,耐热、阻燃的电线,应有明显标识和制造厂标,线蕊直径误差不应大于标称直径的1%,线蕊允许工作温度+70。1.6 BV-500V型绝缘导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下表的规定序号12345蕊线标称截面mm21.52.561016绝缘层厚度mm0.70.80.81.01.61.7电线、电缆按实际米数结算。电线、电缆每百米误差小于0.5米。1.8产品保质期为2年。产品保质期过后须终生保修(不包材料费)。三、其他要求1、产品包装要求:按厂家规定。2、服务要求:投标方应满足招标的质量及工期要求,及时将产品运送到工地现场,同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书面施工技术及操作方法。3、产品质保期见前附表,产
23、品出现问题时,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否则招标方有权选择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四、清单数量(为约计数量,仅供报价时参考,以综合单价报价) 电线电缆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m)小计产地及品牌第一包电线BV1.5m1000电线BV2.5m120000电线BV4m90000电线BV6m3500电线BV10m1200电线BV16m700电线BV25m300电线BV35m600电线BV50m60合计第二包电缆YJV224*50m500电缆YJV224*50+1*25m300电缆YJV224*70m500电缆YJV224*95m400电缆YJV224*120
24、m300合计第三章 合同书甲方:(总包单位)寿光市建桥学校建设指挥部乙方:(中标单位) 根据2010年 月 日 ( 项目 )招标的招标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 产品概况1.1项目名称: 寿光市建桥学校工程电线电缆采购 1.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加工、制作,固定综合单价第2条 产品的交接货时间、地点、方式2.1交货时间: 乙方必须于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的日期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2.2交货地点:寿光市建桥学校施工现场指定地点。2.3交货方式: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由发包方、监理方和承包方共同验收。第3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定购: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25、。(大写) 元整。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备注第4条 产品质量4.1乙方必须按照其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为用户提供产品。4.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目前国家执行的其它标准。4.3乙方保证向用户所供产品的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部与招标件一致(变更除外),而又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其产品保证在正确保养、正常环境下使用稳定、正常。4.4乙方负责产品质量的维修更换问题。4.5采购方、监理方和承包方验收乙方产品与招标文件或样品不符,质量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退货。第5条 甲方工作5.l组织人员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5.2按合同规定条款付款。6、乙方工作6.
26、1做好此次招标产品的生产、检验、管理、运输、装卸和保修。6.2严格按投标文件的承诺提供产品。否则用户可拒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7监督方的工作7 1监督甲乙双方是否执行合同。第8条 交货期延误交货期延误原因及责任:8.1不可抗力,非甲、乙方责任。8.2产品推迟到货,属乙方责任。8.3资金不到位,属甲方责任。8.4其他原因,依其性质确定责任方。第9条 货款支付方式每供完合同总量的20%,付供货量价款的50%,全部供货完毕付至总价款的70%,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款的90%,留10%的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每年付余款的50%,无息)。第10条 违约10.1违约责任10.1.1甲方
27、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予以赔偿;因甲方责任而使产品供应延期的,合同工期顺延。10.1.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或产品验收不合格,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1向用户支付违约金。产品质量达不到规范及样品要求的,用户有权要求重新发货,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影响工期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0.2违约处理 一方违约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第11条 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寿光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2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甲
28、、乙双方自签章之日起生效。产品保修期结束,价款付清后即告终止。 第13条 补充协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14条 附件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样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15条 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方各执3份。甲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乙方: 法定(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开户银行及帐号: 第四章 投标书格式1. 报价函采购人:寿光市政府采购中心1、根据你方编号为(SDYF2010-406A030)的(货物)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
29、、要求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序号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品牌第一包第二包以 上述报价及承诺,按上述合同条件、技术要求、现行规范等定承包上述货物的供应、检验、运输、装卸和保修。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商要求的工期供货到施工现场指定地点。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招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7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有可能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招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投标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电话: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 开户行地址: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2、货物
30、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m)小计产地及品牌第一包电线BV1.5m1000电线BV2.5m120000电线BV4m90000电线BV6m3500电线BV10m1200电线BV16m700电线BV25m300电线BV35m600电线BV50m60合计第二包电缆YJV224*50m500电缆YJV224*50+1*25m300电缆YJV224*70m500电缆YJV224*95m400电缆YJV224*120m300合计 投标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31、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单位: (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身份证复印件(只可复印不可粘贴)4、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的唯一代理人,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单位: 部门: 职务: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身份证复印件(只可复印不可粘贴)5、辅助资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税务登记证
32、复印件、企业简介、上两年度企业所获市级以上荣誉复印件、企业承担的类似合同复印件及业绩表业绩表及合同、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时)6、货物技术方案说明包括:货物的性能、特点、主要技术参数及偏离程度说明、货物技术要求的各种检测报告等。7、售后服务承诺包括故障保修响应、维修时限、备品备件情况及可供应的年限等8、优惠条件过硬的质量、低廉的价格和优惠的付款方式是成交的主要条件之一 第五部分 评分办法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投标报价合理、质量和工期保证措施得当、供货方案先进可行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中标单位。一、 报价(75分)投标报价75分,
33、 以投标人所报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为5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取平均值的95%),与评标价相等的报价得60分。比评标价每低1%加1分,最高加至75分。比评标价每高1%减1.5分。二、 生产厂家综合实力(8分)1、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技术力量,在02分范围内计分。2、根据企业的社会信誉及荣誉称号(以原件为准),省级荣誉加0.5分,国家级荣誉加1分,最多加至2分。3、样品(0-4分)三、技术部分(10分)1、 性能与技术(8分)(1) 主要根据货物性能指标、技术参数以及产品的性能是否满足技术内容等在25分范围内计分。(2) 主要针对货物的先进性、适用性
34、、稳定性在1-3分范围内计分。2、 技术偏离项(2分)。每个低于招标要求的项目扣1分,扣完为止。四、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承诺(3分)1、售后服务与保修(2分)主要针对企业的售后服务体系是否完整,投标单位在货物保修、维护响应时间,定期回访等方面的承诺。评委在12分范围内打分。2、投标单位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承诺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在0-1分范围内评分。没有其它优惠条件承诺的此项不得分。五、交货期(1分)交货期保障措施是否合理可靠,在01分范围内打分。六、企业销售业绩(3分)投标单位自2009年以来已完成在同种或同类项目业绩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加1分;在10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加2分;在3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含500万元以上)的,每完成一个项目(合同原件为准)加3分;最多加至3分。(以上所有资质及合同要求均以原件为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3名中标候选人,经招标人对候选人考察后确定最终中标单位。开标时必须携带样品和营业执照及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