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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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招标 采购编号:JZC201223 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8月31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 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批准,现就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招标。 2.采购编号:JZC201223。3.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内容:5.1本次采

2、购共分为两个包。5.1.1第一包(采购预算41.3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安装地点1路灯 1套29绩溪县东山路、中王路、公园路、华龙公路入口2路灯 2套312灯头套53控制箱台14小电器套605电力电缆米22846电气配线米662 7接地装置套60 5.1.2第二包(采购预算20.2万元):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安装地点1景观灯套44来苏北路延伸段景观亮化建设2电缆线米4405.2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投标多个包。6.投标人资格要求:6.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

3、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金在1500万元及以上;6.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招标文件的发售:7.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7.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7.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4000元,第二包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转)至指定银行账户,不接收现金。8.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9月20日8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9.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2年9月20日9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

4、或未密封将拒收。10.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9月20日9时在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11.联系方式: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联系人:舒志光 联系电话:0563-8160106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安徽省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适之路华阳派出所隔壁)联系人:程克云 联系电话:05638166637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8月31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编号: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ZC201223。2采购人: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

5、心3投标人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路灯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本金在2000万元及以上,经销商注册资本金在1500万元及以上;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采购内容、分包情况及采购预算:第一包LED路灯及相关设备,采购预算41.3万元;第二包景观灯,采购预算20.2万元。5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第一包2000元,第二包1000元。6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2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9月20日8时30分前到达集中采购机构指定账户;3.保证金指定账户及账号:(1)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2)保证金开户银行:绩溪农村合作银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账号:20000260016110300000018。(3)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保证金(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JZC201223号第 包招标采购保证金)。4.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5.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7现场踏勘:招标采购单

7、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使用的资料,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8答疑与澄清:招标文件收受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在2012年9月12日17:00前(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应当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招标采购单位在质疑截止之日

8、起3个工作日内,将需要回复的内容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发布,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也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答疑的内容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9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的,可以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澄清,并在“绩溪县招投标网”公布补充、修改或澄清的内容,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投标文件组成: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均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组成。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0日。1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9月20日9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3开标时间:2012

9、年9月20日9时;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14样品的提交:第一包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的120W路灯灯头实物样品1套,并提供插头;实物样品的品牌、型号、规格等应与投标承诺一致。样品应在醒目处标注有关投标人信息的标签、加盖投标人公章,该样品将作为评标和验收的依据之一。15开标现场验证:1.投标人应在开标会现场提交下列资格证明材料:1.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均为原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投标的情形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件,均为原件;1.3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会现

10、场提交,没有提交或提交不齐全的,在评审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审查,如投标文件中已提供且有效的视同已在现场提交。以下情形下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将被视为与提供原件相同的效力:(1)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应当提供证件的主要信息);(2)证件原件办理年审、换证或遗失等情形的,提供发证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中应当注明证件的主要信息。2.投标人应在开标现场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下列评标相关材料的原件:2.1投标人2010年至今已完成的、单份成交金额在40万元以上的路灯政府采购销售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2.2投标人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2.3相应工商部门(工商总局或省级工商部门)认定投标人拥有的灯具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的认定文件。2.4投标人没有在开标会上提交上述材料原件或提交的材料与要求不符的,在评标时作为相关评分因素不得分处理。3.上述第1、第2条所指的材料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与身份证件核对后,身份证件退还投标人代表,其余材料将由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清点、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审查后退还给投标人。16评标办法:第一包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17采购信息公告(公示)媒体: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预中标公示等)公告的媒体有:宣城市政

12、府采购网()、绩溪县招投标网()。18中标通知书:预中标公示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共同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19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结算方式:以政府审计部门决算审定价进行结算;全部货物运输到履约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如标的无质量问题则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付清。2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履约保证金:第一包4000元、第二包2000元;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中标货物及安装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如有余额,无息退还。(中标人

13、退还履约保证金需提供验收单,验收单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下载。)22项目完工时间及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成本项目并经验收合格;地点: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1.总 则1.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定义1.2.1“集中采购机构”是指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本次招标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1.2.2“采购人”是指采购单位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1.2.3“供应商”是指对本次招标采购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法人。1.2.4“投标人”是指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集中采购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

14、,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1.2.5“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1.2.6“货物”是指中标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备品备件、材料、工具、手册及其它为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技术资料和其他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但是为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技术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7“服务”是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方须承担的货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售后、技术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8“项目”是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服务。1.2.9“无偏离”是指投标承诺与招标要求完全一致;“正偏离”是

15、指投标承诺优于招标要求;“负偏离”是指投标承诺低于招标要求。1.2.10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3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1.4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条。1.5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1.6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8转包与分包1.8.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1.8.2本项目分包:见前附表第4条。1.8.3投标人可以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以投标多个

16、包。1.9现场勘踏:见前附表第7条。1.10特别说明:1.10.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之日递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未按规定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10.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1.10.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10.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

17、,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其他责任。1.10.5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撤回、密封不符合规定退回等招标文件规定情形外,均不退回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存档。1.11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条。1.12质疑和投诉1.12.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1.12.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由法定代

18、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符合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并提供原件;书面质疑的提交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1.13中标服务费:第一包2000元、第二包1000元,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集中采购机构。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招标需求(4)评标办法(5)合同主要条款(6)部分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

19、容2.2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2.3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4.1招标文件的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2.4.2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未提出疑问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提出疑问的,视为无疑问,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安排时间答疑。2.4.3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条。2.4.4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

20、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4.5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均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招标文件第六章已提供投标文件格式或要求的按此格式、要求编制,没有提供的由投标人自拟,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内容;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可以认为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视为无效投标,或者相关评分项目不得分处理。 3.1.1商务文件包括:(1)投标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招标文件);(3)

21、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招标文件);(4)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招标文件);(6)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7)证明投标货物合格的资格文件;(8)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格式响应情况表(格式见招标文件);(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招标文件);(10)与评标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有);(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如有)。3.1.2技术文件(1)投标货物配置清单(格式见招标文件);(2)技术参数及功能配置响应表(格式见招标文件);(3)效果图;(4)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的方案和措施(格式自拟);(5)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

22、拟);(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如有)。3.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3.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3.3投标报价3.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3.3.2投标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向采购人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服务所需的所有款项,应包括货款(含采购清单

23、内的货物,以及未列入清单、但是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材料等其他货物)、货物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以及保险、各种税金、安装调试费、保修费用等一切费用、税金。采购人取得已达可使用状态的合格货物的所有权及相关服务,除了支付上述款项外,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一方任何款项。3.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3.4投标人应当对采购清单内的所有货物进行报价,如有漏项,视为对采购人的优惠。3.4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以及中标后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管理等方面能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24、:3.4.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3.5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3.5.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交证明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国家认可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2)3C认证证书(如适用)。3.5.2招标文件商务要求和技术参数前如标有“”号,则表示该参数为关键性商务或技术参数,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满足,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审中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5.3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有明确的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资质证等经营准入制度的,投

25、标人必须无条件附上有关证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评审时,将被认为对招标文件非实质性响应而被拒绝。3.5.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货物的品牌和型号(如有型号)。3.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6.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6.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将被发布在指定的网站上。3.6.3投标人可以在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公告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

26、出书面意见表示拒绝,将视同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3.7投标保证金3.7.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投标人须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否则,将在评审时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7.2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 。3.7.3保证金应以投标人的账户汇(转)出,不得请其他投标人代汇(转),也不得从个人的账户代汇(转)。投标人汇(转)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将在评审时被视为无效投标处理。3.7.4保证金的退还:除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返还情形

27、外,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退还。退还保证金的信息将发布在“绩溪县招投标网”上,请投标人自行查看。3.7.5保证金不计息。3.7.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的; (3)中标人拒绝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人拒绝按中标结果(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条件、成交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行为及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行为。 3.8投标文件的编制3

28、.8.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3.8.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投标人须知以及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3.8.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盖章应为鲜章、红章。投标人盖章应为公章。3.8.4投标文件封面应当由投标人加盖公章。3.8.5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正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盖章、签名的,应当由投标人盖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

29、理人签名。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的(指既未盖章也未签名),或仅由委托代理人签名而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在评审时将视为无效投标。3.8.6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应当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由投标人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3.9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修改和撤回3.9.1投标人应将不同包号的投标文件分开装订。3.9.2每个包的投标文件均应包括: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2份。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9.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应分别编制并分别装订成册

30、。3.9.4所有投标文件各册均为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牢固装订成册是指用适当的办法,如用线、金属丝等材料牢固紧密扎紧,书脊涂有胶粘剂以保证投标文件不至于散开或用简单办法不能将任何一页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取出或插入。各种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3.9.5投标文件正本、各副本应当分别装订,不得将“正本”、“副本”装订在同一册里。3.9.6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的包装袋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封装应该严密、不易破损

31、。封口处应盖有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3.9.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3.10投标文件的递交3.10.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集中采购机构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3.10.2投标文件必须由专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注明的地址送达,采用特快专递、电话、传真形式的,将被拒绝。4样

32、品的递交4.1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14条的规定递交实物样品。4.2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样品或递交的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将导致在投标文件评审中被扣减相应的分数。4.3中标人的实物样品将由采购人保存并作为验收的依据之一,其他投标人的实物样品自行带回。制作、递交及退还样品所需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4中标人提交的样品若存在部分低于投标承诺和招标文件要求的,低于投标承诺部分在履行合同时以投标承诺(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为准。优于投标承诺的部分,以样品为准。5.开标5.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前附表第13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并签到。5.2开标程序:5

33、.2.1开标会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5.2.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5.2.3 投标人递交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须知前附表第15条。5.2.4 投标人递交与评标有关的证明材料。详见须知前附表第15条。5. 2.5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没有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退还给投标人。5.2.6主持人在开标会上确定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主要条款,并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记录上签字确认。5.2.7开标会由招标采购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6.评标6.1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

34、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奇数组成。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6.2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6.3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6.3.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6.3.2评标办法。本项目第一包采用综合评分法,第二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6.4评标程序6.4.1投标文件初审。6.4.2错误修正。6.4.3澄清有关问题。6.4.4详细评审(第一包适用),确定中标候选人。7.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35、的,将予废标,并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采购:7.1该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7.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7.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定标8.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8.2集中采购机构于评标结束后依据评标报告在相关网站上公示预中标情况,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开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到达为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包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取得中标资格,集中采购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

36、标通知书。9.合同授予9.1签订合同9.1.1中标人应自接到集中采购机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集中采购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无故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9.1.2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否则,视同其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如有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的,该期间计算以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9.1.3中标人应在集中采购机构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

37、府采购合同。合同至少一式四份。9.1.4签订合同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得对其作实质性的修改,否则签订的合同无效。9.1.5采购人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绩溪县财政局、集中采购机构备案。9.1.6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拖延、拒签合同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9.1.7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9.2履约保证金9.2.1中标人按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在签订合同前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并按9.1.6条

38、规定处理。9.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采购人可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0.合同的履行10.1双方签订的合同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项目都应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可导致其履约保证金被扣除,并承担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的损失。10.2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原装的货物,并随同货物附货物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10.3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产品操

39、作手册、操作方法、安装方法等不当,而给采购人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承当赔偿责任。10.4合同履行期间因市场因素变动而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5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可根据需要对采购清单内的货物数量进行增减,结算仍按中标单价进行,中标人应当接受。10.6结算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条规定付款,付款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付款责任。第三章 招标需求1.采购内容:绩溪县市政工程管理局路灯采购及相关服务,共分为两个包。1.1第一包,包括:1.1.1货物部分,包括下列清单所列货物,以及清单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备件、工具、材料、附件等。 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安

40、装地点1路灯 1套29绩溪县东山路、中王路、公园路、华龙公路入口2路灯 2套312灯头套53控制箱台14小电器套605电力电缆米22846电气配线米662 7接地装置套60 1.1.2采购的服务:包括为使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及售后、培训、其他类似的工作,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保修等。1.2第二包,包括:1.2.1货物部分,包括下列清单所列货物,以及清单中未列出但为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备件、工具、材料、附件等。 采购清单序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安装地点1景观灯套44来苏北路延伸段景观亮化建设2电缆线米4401.2.2采购的服务:包括

41、为使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达到预定使用状态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及售后、培训、其他类似的工作,包括货物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保修等。2. 货物的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2.1第一包: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单位数量安装地点1路灯 11、 采用Q235钢管,壁厚4mm,灯杆高8米。2、 独立型灯体,锥度11,要求锥度误差不大于1/1000,总长度误差不大于5mm,圆度误差不大于1mm。3、 灯杆上口径80mm、下口径200mm, 底座法兰厚度14mm,加筋4块,基础螺栓为20圆钢,中距260mm。4、 抗风力 60m/s。5、 灯杆焊缝符合GB/T3323-1

42、987三级标准,熔深达85%以上。6、 灯杆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要大于85UM,符合ZBJ3601-89标准,防腐寿命要求达30年以上。7、灯杆表面喷塑处理(白色)。 8、灯具为 LED 1*120W,灯体材料为铝合金材质;LED单颗芯片功率在1.0W-2.0W之间;芯片模组采用矩阵式排列;灯具采用一体式电源;经过二次光学非成像技术设计;投标人使用的单颗芯片光效大于105Lm/W。(1)、灯具使用寿命:3万小时亮灯光通量维持率90%;(2)、相关色温在4000K-6000K之间;(3)、工作环境温度-40-50;(4)、显示指数Ra75;(5)、整灯发光效率85Lm/W;(6)、

43、防护等级IP65;(7)、功率因数0.96; (8)、灯具芯片采用美国科锐、欧司朗、飞利浦流明芯片等国外一线品牌。套29绩溪县东山路、中王路、公园路、华龙公路入口2路灯 21、 采用Q235钢管,壁厚4mm,灯杆高10米;2、 独立型灯体,锥度11,要求锥度误差不大于1/1000,总长度误差不大于5mm,圆度误差不大于1mm;3、 灯杆上口径80mm、下口径200mm, 底座法兰厚度14mm,加筋4块,基础螺栓为20圆钢,中距260mm;4、 抗风力 60m/s;5、 灯杆焊缝符合GB/T3323-1987三级标准,熔深达85%以上;6、 灯杆采用内外热浸镀锌防腐处理,锌层厚度要大于85UM,

44、符合ZBJ3601-89标准,防腐寿命要求达30年以上;7、 灯杆表面喷塑处理(白色);8、灯具:规格、技术参数与其他要求与路灯1相同,要求投标品牌、型号与路灯1相同。套312灯头灯具的规格、技术参数与其他要求与路灯1相同,要求投标品牌、型号与路灯1相同。套53控制箱不锈钢(5060120)双门,分两路控制台14小电器1、控制开关 设置于灯杆底部套605电力电缆1、VV5102、穿管敷设3、含电缆头制安米22846电气配线1、护套线敷设 BVV3*1.5 电缆至灯头连接线米662 7接地装置1、5*50*1200镀锌扁铁接地极制作安装 共60套2、接地系统测试套602.2第二包: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及其他要求单位数量安装地点1景观灯高3.5米庭院景观灯,灯体足厚2.3mm,主管3*42*2.3镀锌钢管,灯具铝制品。透光部分亚克力制品,LED RGB变换色。光源用LED软灯带.10米RGB; 防护等级IP65; 环境温度-3050; 湿度10%90%RH; 用优质镀锌钢管折成型,全套内外精加工打磨处理后喷户外景观灯专用氟碳漆户外塑。套44来苏北路延伸段景观亮化建设2电缆线1、VV310162、穿管敷设3、含电缆头制安米4402.3货物样图2.3.1第一包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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