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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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招标文件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招 标 文 件编 号:ZZZB17-A-105-11招标办备案盖章处工 程 名 称: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招 标 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 系 人:李丹联 系 电 话:13649991166 委托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 号:ZZZB17-A-105-11联 系 人: 刘娜 陈静联 系 电 话:0993-6687866 13779352795 13899530796 联 系 地 址:石河子市北一路298号玛河大厦三 楼招

2、标一部 编 制 人:刘永红 审 核 人:安瑛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5 1.总则15 2招标文件 17 3.投标文件 18 4.投标 23 5.开标 24 6.评标 257.合同授予 258.重新招标26 9.纪律和监督 26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评标办法正文部分 评标办法附表一、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附表二、技术标评审标准 评标办法附表三、经济标评审标准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1.合同协议

3、附件1.房屋建筑质量保修书 附件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附件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6 1.工程量清单说明部分 2.投标报价说明 3.其他说明 4. 工程量清单(可另卷) 第六章图纸74 1.图纸目录2.图纸(另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5 第一节 一般要求 75 1.工程说明 2.承包范围 3.工期要求 4.质量要求 5.适用规范和标准 6.安全文明施工 7.治安保卫 8.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9.样品和材料代换 10.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 11.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 12.试验和检验 13.计日工 14.计量与支付 15.竣工验

4、收和工程移交 16.其他要求 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 981.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 1.1对主要材料采用厂家和代理商及材料品牌的要求 1.2承包人供应的设备材料2.技术规范3.技术标准4.本工程施工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具体技术要求 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99 附件B: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0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附表1.投标函封面 附表2.投标函 附表3.投标报价表附表.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项目管理机构 5.1项目管理机构

5、组成表 5.2现场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件1.项目经理简历表 附件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6.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资格审查资料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其他情况表 附件1.投标人投标声明书 附件2.投标承诺书 第二节技术标投标格式(白皮书)118 第三节经济标投标格式(白皮书) 119 白皮书目录120 .总说明(附表1) .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2) .单位工程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附表3).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土建)(附表4.1) 4.2. 分

6、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附表4.2)5.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5.1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土建)(附表5.1.1)5.2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安装)(附表5.1.2)5.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土建)(附表5.2.1)5.4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安装)(附表5.2.2)6.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6.2材料暂估单价表(附表6.2)6.4计日工表(附表6.4)7.规费税金计价表 7.1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土建)(附表7.1) 7.2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安装)(附表7.2) 8.主要材料价格表(附表8) 9.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石河子开发

7、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 2.3 建筑规模: 经七路(北十五-纬一路)纬九路-纬一路(k7+400k10+059.24)21273.922.4 结构类型:非机动车道、沥砼。 2.5 工程投资额:612.47万元 2.6 计划工

8、期:日历天数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17年 月 日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2.8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 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

9、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3.3因本工程覆盖面积大,故不允许兼中兼得,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照:一标段至十一标段正顺序进行评审。中标单位不得任选。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5. 投标报名5.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

10、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5.2报名时间: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7年7月27日10:00至2017年8月1日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注:不接受线下报名)。6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此部分由代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将报名回执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图纸。开标时请携带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

11、人不得参与投标。6.2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请关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6.3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信息网上发布。8、联系方式145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招标文件招 标 人: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地 址: 石河子市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李丹 电 话: 1364999116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玛河大厦三楼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 刘

12、娜 陈静 电 话: 0993-6687866 13779352795 13899530796 传 真: 0993-6687867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7年7月27日 目 录一、投标须知前附表9二、投标须知11(一)总则11(二)招标文件12(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开标18(五)评标20(六)合同授予25(七)重新招标26(八)纪律和监督26(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 称: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联系人:李丹 电 话:13649991166电子邮件: 1.1.2

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 石河子市北一路298号玛河大厦三楼招标一部联系人:刘娜 陈静 电 话:0993-6687868 13779352795 13899530796 传 真:0993-6687867 电子邮件:1426455359 1.1.3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1.1.5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 4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15日。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

1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企业资质,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区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动态核查登记。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不少于一项)。信誉要求:良好。 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须具备

15、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 级以上(含二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无。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1踏勘现场不组织:自行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0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5日(投标截止时间前)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满足相应的专业资质1.12

16、偏离不允许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7 年8月10日2.2.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 2017年8月31日 10 时30 分(北京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3.1投标有效期 30 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支票(打款时必须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 元递交方式:见投标须知3.4条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17、3 年,指 2014 年1月 1 日起至 2016年12月 30 日止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指 2014年6月30 日起至 2017年6月 30 日止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4 年1月1日起至 2016年12 月 30日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法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经济标:伍份技术标:伍份3.

18、7.5装订要求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不分册装订分册装订,共分 四 册,分别为:投标函,包括 第3.1.1.1项规定的内容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第3.1.1.2项规定的内容技术标,包括 第3.1.1.3项规定的内容经济标,包括 第3.1.1.4项规定的内容投标函、 资格证明文件、采用 死页 方式装订;技术标和经济标采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第3.7项内容。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石河子 招标人名称:石河子开发区赛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河子开发区2017年

19、新建非机动车道工程(十一标段)投标文件,在 2017年8 月31日10 时30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一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北三路41#小区120栋三楼开标一厅) 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密封是否完整,是否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开标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确认收到时间由后往前依次唱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 人;分 组

20、 :技术组 人,经济组 人。不分组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招标人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功能结构类似等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是否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业等行为 10.2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 2017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在网上发布,网上公示时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10.3“暗标”评审

21、10.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 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技术标格式(技术暗标)”中“技术标的内容”编制技术标10.3.2工程量清单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 八 章“投标文件格式”“四、经济标格式(经济暗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10.4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10.5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是,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

22、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本工程拟派建造师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开标前,请各投标人随身携带下列有效证件以备随时查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工程拟派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应当单独提供,并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相一致。(2)本工程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原件(驾驶执照正本、护照或公安部门的

23、相关证明)、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3)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原件(区外投标单位)(5)石河子以外企业已办理进石项目登记原件(石河子以外投标单位)(6)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以上证件均应当为原件。上述证件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6)说明:各投标人必须从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楼梯进入三楼交易大厅.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的所有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手机交予工作人员保管。10.7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八师石河子政府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予以公示,公

24、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须知正文部分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

25、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形成结论的,由

26、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2017年8月15日19:00之前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单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建造师变更登记(11个标段,每标段1个建造师/单位),开标时由开发区招标办审查。10.14场地服务费: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场地服务费 1000 元。注:场地服务费只刷POS机,不收取现金。(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建设银行POS机)10.15招标文件 500 元/份。图纸押金 1000元/套,请于开标后5日内退还图纸。10.16因本工程覆盖面积大,故不允许兼中兼得,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投中一个标段。评标时按照:一标段至十一标段正顺序进行评审。中标单位不得任选。10.

27、17本项目报名1-11个标段建造师不得重复使用,若使用相同建造师报名成功,资格证明文件中每标段需使用不同建造师,若出现两个标段及以上相同的建造师,只能有一个标段是有效的,评标时按照:一标段至十一标段正顺序进行评审,投标单位不得任选。有不符合要求的资格评审不予通过。10.18投标文件必须符合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的要求。投标须知正文部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

29、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

30、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被责令停业的; (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31、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

3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

33、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

34、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

35、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标、经济标四部分组成。3.1.1.1 投标函部分包括以下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装袋)(一)投标函(二)投标报价表(三)投标函附录 3.1.1.2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包括以下内容(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2)投标保证金(附收据复印件)或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3) 项目管理机构(现场技术力量配备);4.1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项目经理简历表后附建造师注册证、资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少于1人)4.2主要人员简历表1)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不少于1人)2)施工员上岗证(不少于1人)3)质量检查员上岗证(不少于1人) 4)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不少于1人) 5)核算员造价员证或注册造价师证。(不少于1人)(6)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7)资格审查资料7.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备案书、进石动态核查登记(区外投标单位)7.2近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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