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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卷 技术条款 第二卷 技术条款1 一般规定1.1 说明1.1.1 工程概况杉木塘水电枢纽工程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境内,属引水式电站,工程坝址位于平溪河下游兴隆镇杉木塘村,距新晃县城13km,厂址位于舞水河右岸波洲镇长塘坪村,距新晃县城10km。杉木塘二级水电站枢纽由大坝、引水系统、厂房、输电线路、进厂公路、升压站等组成。水库总库容为297万m3,为小(1)型水库,调节库容35万m3,日调节性能。水量利用系数88%。正常蓄水位为336m,死水位为335m,最大水头37m,最小水头26m,加权平均水头32.03m,额定水头30.5m。装机容量5MW,选用二台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发
2、电量1458万kWh,年利用小时2916h。1.1.2 水文气象和工程地质 (1) 水文气象沅水是我省四大水系之一,舞水则是沅水上游的一级支流。舞水流域位于湘西、黔东地区,地处北纬26512740,东经1073011010之间。舞水发源于贵州省瓮安县境内,自西南向东流经瓮安、黄平、施秉、镇远、 玉屏,于新晃进入源南,再经芷江、怀化等,于黔城汇入沅水,流域面积10334km2,干流全长444km,干流平均坡降0.966%。舞水在镇远以上沿河两岸多系高山峡谷,两岸高山在海拔1000m以上,山坡陡峻,且夹有陡壁悬岩,河槽滩多水急,坡度较陡,此段为舞水上游;镇远至芷江,河道平均坡降1.12,北段河谷稍
3、宽,坡度转缓,两岸山势渐低,且有农田分布,系舞水之中游河段;芷江以下河道平均坡降0.6,河谷开阔,河床坡降较缓,沿河两岸是芷怀平原为舞水下游。舞水流域地势西高东低,形状呈东西长、南北窄的条带状。沿河两岸土地肥沃,大小河谷、盆地相间,支流众多,水系发达,且多在河左岸,与邻近流域的分水岭海拔高在4001300m,流域内群山交错,支流众多,主要支流有龙江河、东坝河、平溪河,流域内地表植被较好。杉木塘二级水电站厂址位于舞水中游,控制集雨面积为6901.6km2。平溪河为舞水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新晃县境内天堂乡邓营山的龙田,流经天堂、新寨、扶罗、李树、禾滩、兴隆、洞坪、波洲8个乡镇,在波洲江口汇入舞水,平
4、溪河流域集雨面积595km2,干流全长75.3km,坡降7.6。平溪河流域支流众多,大于5km2的一级支流就有17条。平溪河位于新晃县境内的西南部,河流走向为由西南流向东北。杉木塘二级水电站坝址位于平溪河下游,控制集雨面积为520km2。新晃位于湖南省西部,属副热带季风气候区,春夏暴雨多系空气活动气流辐合和地形抬升的综合作用所造成,常发生局部地区的暴雨和笼罩面积大、持续时间长的暴雨,盛夏因热力对流也常造成阵性暴雨,夏秋季之间偶有台风雨,秋季由于冷空气南下也能造成强烈暴雨。根据新晃气象站19612005年气象实测资料统计,多年平均气温16.5,极端最高气温40.9(1971年7月27日),极端最
5、低气温10.3(1977年1月30日),多年平均相对湿度80%,最小相对湿度14%(1966年9月24日),多年平均降水量1137.2mm,多年平均蒸发量1157.8mm,多年平均风速1.1m/s,最大风速16.7m/s(1983年4月27日),风向WSW,汛期(49月)最大风速多年平均值13.0m/s。经计算,杉木塘二级水电站坝址、厂址设计洪水、各时段分期设计洪水、水位流量关系成果分别见下表: 坝址设计洪水成果表项目频率(%)0.050.10.20.330.5123.335102050Qm(m3/s)27302620217019701810154012801090937696473231 杉
6、木塘二级水电站厂址设计洪水成果表项 目nN统计参数各频率洪量设计值(%)均值CvCs/Cv0.10.2123.3351050Qm(m3/s)528123800.563.097408880697061205510500041402020 坝址各时段分期设计洪水成果表时段项目频率(%)23.33510205093月Qm(m3/s)43535729820212151.994月446389345269195102103月Qm(m3/s)40133027518811241.7104月Qm(m3/s)44438633926118693.7 厂址分期洪水成果表时 段统计参数各频率设计流量备 注均值CvCs/
7、Cv5%10%20%33.3%50%103月3960.873.01120916765644428流量单位为m3/s93月7090.992.5211015801080723458坝址水位流量关系成果表水位(m)326.64327.0327.5328.0329.0330.0331.0流量(m3/s)06.1016.834.699.4203351水位(m)332.0333.0334.0335.0336.0337.0338.0流量(m3/s)5307299591220151017902080 厂址水位流量关系曲线水位(m)295.80297.0297.5298.0298.5299.0流量(m3/s)0
8、.014.524.550.080.5139水位(m)299.5300.0301.0302.0303.0304.0流量(m3/s)229364828156022703010水位(m)305.0306.0307.0308.0309.0流量(m3/s)38104630546063607400 (2) 工程地质区内地势西高东低,沿岸边坡陡峻,山体雄厚,山顶标高500800m,杨柳坪有一低垭口,最低标高仅385m,宽5070m。河谷下切作用强烈,河槽狭窄,仅在杉木塘鱼梁坡河段,河谷较为开阔,发育I级阶地。区内出露地层主要为元古界板溪群、震旦系及寒武系古老碎屑岩系。区域构造主要为新晃怀化断层、大洪山压扭性
9、断层。库区地下水主要类型为松散层孔隙水和基岩裂隙水,二者均接受大气降水补给,随季节动态变化。区内无活动断层通过。根据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该区地震动反应谱特征周期为0.35s,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小于0.5g,地震基本烈度小于度,属无震至弱震区,区域稳定性好。库区地层岩性主要为板溪群五强溪组(Ptbnw3)和第四系松散堆积物,地质构造比较简单,断层不发育。河流逶迤曲折,库区河流流向先北东后再转向东南,按正常蓄水位336.0m时回水至新晃县二水厂坝脚,迴水长度约5.89km。经调查地下分水岭高于正常蓄水位(336.0m),水库不存在邻谷渗漏问题。库区两岸自然边坡较为稳定,未
10、发现大的滑坡及崩塌体存在,库岸稳定性较好。库区内亦无重要的矿产资源及文物古迹,淹没损失较小。库区属少沙河流,故水库淤积轻微。推荐坝址位于杉木塘村上游1.5km,当设计正常蓄水位336.0m时,相应河谷宽约80m。基岩在左岸裸露,大部分河床和右岸有第四残坡积层覆盖。坝基为板溪群马底驿组第三段(Ptbnm3)黄绿色中厚层状水平条带状砂质板岩,岩石较较坚硬。地质构造简单,无大的断层存在呈单斜构造,岩层产状N18ENW35,倾向下游偏右岸,节理裂隙主要发育有3组。坝址区主要不良物理地质现象有岸坡卸荷松动及岩体风化。据钻孔揭露:坝址两岸地下水位埋深一般为812m;相对不透水层(q5Lu)埋藏深度在左坝肩
11、一带616m;坝基强风化下限深29m。本工程坝址岩石物理力学性质、参数主要参数为:抗剪摩擦系数:f=0.550.6;抗剪断摩擦系数:f=0.750.8;抗剪断粘聚力:C0.20.3Mpa。发电引水隧洞进口位于坝线左岸上游约130m,洞身穿越地层为板溪群马底驿组第三段(Ptbnm3):黄绿色中厚层水平条带状砂质板岩。隧洞除进、出口部分洞段位于强风化岩体内,洞身段多位于弱风化至微风化岩体内。隧洞所经地区岩层产状:N1825ENW3540,倾向隧洞上游,岩层走向与洞向交角4045。在发电隧洞桩号395m467m段围岩内平行穿越有两条怀新高速公路隧洞,公路隧洞底板高程分别为379.0m和378.8m,
12、该段发电隧洞顶板高程为326.7m,发电隧洞顶板和公路隧洞底板之间的围岩厚度有52m。根据地下洞室围岩稳定理论,隧洞3倍洞径以上围岩为稳定围岩,也就是说,发电隧洞顶板12米以上围岩不受隧洞影响,加上公路隧洞底板以下10m岩体因车辆载重有应力影响外,发电隧洞和公路隧洞还有30m围岩为稳定围岩。因此,发电隧洞开挖后对公路隧洞无影响。但为确保对公路隧洞的绝对安全,发电隧洞开挖时采取一定工程措施。厂房位于舞水干流右岸长塘坪村上寨I级阶地之上,阶地面高程304.0306.0,基岩大都被第四系人工堆积层和冲积层覆盖,冲积堆积层上部为粉土,下部为砂砾石层厚34m;人工堆积层主要为碎石土,高出原地面34m,下
13、伏基岩为板溪群马底驿组第三段(Ptbnm3)的中厚层水平条带状的砂质板岩,岩层产状N20ENW40,无大的断层存在,岩石呈弱风化状,可直接作为厂房的持力层,坝址河段砂石料砂料质量总体尚可,但储量不多,可考虑人工扎砂,也可视情况在新晃县城附近购买。土料为坝址及附近的残坡积粘土夹碎石和冲积粘土,能满足围堰用料。块石料工程区附近石料丰富。1.2 合同项目和工作范围1.2.1 本合同承包人承包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为完成下述所列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力、材料、设备、服务以及实施。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程项目:(1)溢流闸坝及左右岸连接坝段、电站厂房及升压站等土建工程;(2)施工导流和水流控制
14、工程(3)承包人自用的各种临时设施及施工营地的设计、修建、管理、维护、拆除、清理等。l.3 发包人提供的图纸 招标图纸除非监理人有专门指示,否则它们不能用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将向承包人提供所需的施工图纸。承包人在各个方面应严格按施工图纸进行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将由承包人负责纠正,发包人不另支付。监理人将按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的供图计划提供图纸,保证承包人在相应的工作开始前及时获得足够的资料。1.3.1 施工图纸的提供期限 (1)用于本合同工程项目施工的工程建筑物结构布置图、体形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工程建筑物施工前14天提供给承包人。 (2)用于工程施
15、工的开挖图、配筋图、细部设计图和浇筑图等施工图纸,应在该部位施工前7天提供给承包人。 (3)用于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以及用于闸门和启闭机安装的施工图纸应在该项目制造或安装前28天提供给承包人。1.3.2 设计修改 (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按上述第1.3.1条提供的图纸和文件后,应进行详细阅读和检查,若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楚时,应在收到图纸和文件后的7天内书面通知监理人。若监理人确认需要作出修改或补充时,亦应在接件后7内将修改和补充后的图纸和文件提供给承包人。 (2)监理人发出施工图纸后,需要对某些工程设计进行局部修改和补充时,应在该部位开始施工7天前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图,其中涉及变更的应按本合同通用
16、合同条款第39条的规定办理,对不属于变更范畴的设计修改,承包人不得要求增加额外付款。 (3)由于受永久设备供货或其它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发包人无法按预定计划提供施工图纸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研究临时措施,适当调整部分工程的施工进度,其增加的费用或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0条的规定办理。1.3.3 图纸的份数 监理人应向承包人提供8份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图)。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监理人提出增加图纸的份数,并为此支付费用。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均应盖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公章,无监理人盖章的图纸,均为无效图纸。1.4 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l.4.1 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 (1)
17、承包人应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供为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及完成工程施工所需的图纸、计算成果经及关于材料和设备的数据,并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技术规范中专门要求的那些图纸、数据和计算成果。 (2)承包人应在签署协议书后7天内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的承包人图纸和文件的提交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该提交计划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提交计划应说明图纸文件名称和提交时间,图纸和文件提交计划的项目应包括(但不限于)本章第1.4.2条第1.4.5 条规定的各项提交件,以及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2)项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各章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文件。 (3)承包人应在各单项工程施
18、工前向监理人提供四份蓝图和计算成果数据。在每次递交图纸数据时,对于任何可供选择的设备和材料,或任何已知与技术规范的要求有出入时,承包人应作出书面说明。 (4)在签署合同协议书后7天内,承包人应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一式四份)报送监理人批准,报送的图纸和资料应详细说明为实施主体工程施工的施工总布置、施工总进度、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计划、劳动力计划及安全防护和环保措施等。1.4.2 施工总进度计划 (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1款的规定,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电子计算软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
19、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是控制本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2)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总进度应满足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8条关于工程开工日及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完工日期的规定。网络图的编制应以下列各项数据和内容来表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作业与各单位工程的相互关系。 1)作业和相应节点编号; 2)持续时间; 3)最早开工及最早完工日期; 4)最迟开工及最迟完工日期; 5)附需要资源和说明。1.4.3 施工总布置设计 (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布置设
20、计文件,应包括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上述设计文件应详细表述本章第19节所列全部临时设施的平面位置和占地范围,其占地范围不得超过发包人征地规定的界限。 (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做好防洪安全和水土保持、环境保护规划,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临时设施周围开挖后的河道、冲沟和边坡。1.4.4 临时设施设计 (1)承包人应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在临时设施开始施工前7天,将本章第19节所列的临时设施的设计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每项设计文件签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提交的临时设施设计应包括临时设施的平面布置图、主要剖面图和设计说明书。 上述各项设计应详细表述以下内容:
21、 1)场内交通工程的设计标准、运输量和运输强度,场内施工交通工程的规划布置及定线以及道路、桥涵和停车场等的布置图和工程量。 2)施工供电设计标准和施工用电负荷,输电线路、配电所和功率补偿装置以及应急备用电源等的布置图、工程量和全部输配电设备配置一览表。 3)施工供水系统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用水量,施工供水系统的蓄水池、泵站和供水管路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 4)各施工作业区和生活区的照明设计标准,以及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的布置图和工程量。 5)施工通信和功能设计,以及通信设施布置图和设备配置一览表。 6)砂石料、土料开采加工系统,各种料物的生产量以及开采加工系统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
22、配置一览表。 7)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标准和产量,混凝土拌和、制冷(热)、运输和浇筑的设备容量选择,以及混凝土生产系统和制冷(热)系统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 8)各附属加工厂的设计功能,及其各加工厂的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 9)各种仓库(包括炸药、雷管和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和堆料场的储存容量选择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配置一览表。 10)各项临时房屋建筑和公用设施的设计标准及其布置图、工程量和设备、设施配置一览表。 11)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停放场。1.4.5 施工方法和措施 (1)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提交主要工程建筑物的施工方法和措施。 (2
23、)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监理人指示,提交单位工程的施工方法和措施,报送监理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方法和措施的内容包括施工布置:施工工艺:施工程序;主要施工材料、设备和劳动力;质量检验和安全保证措施;施工进度计划等。1.4.6 施工图纸 (1)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规定由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按监理人指示,在该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7天,由承包人提交该项目的结构总图、设计依据、计算和试验成果以及监理人认为需要提交审查的其它图纸和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 (2)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9.2款规定,由发包人负责设计的工程项目,应由监理人按本章第1.3.1条的规定提供施工
24、图纸给承包人,承包人则应按实施的需要提供细部设计图、浇筑图、车间加工图和安装图等施工图纸,以及按本技术条款其它各章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图纸和文件,均应在每项工程开始施工前14天报送监理人审批。 (3)若承包人根据其施工的需要,要求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作局部修改时,须经监理人批准。1.4.7 图纸和文件的审批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凡须经监理人审批的图纸和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各项图纸和文件后7天内批复承包人,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已经监理人批准。其审批意见包括: 1)同意按此执行;或 2)按修改意见执行;或 3)修改后重新递交;或 4)不予批准。 (2)凡标有“不予批准”或“修改后重新
25、递交”的图纸和文件,应由承包人在收到批复件后作出相应修改,并重新提交监理人批复。按上述相同的程序重新呈交审查,此前不得实施其包含的任何工作。所有修改都应在修改的图纸和文件上标明编号、日期以及说明修改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应在图纸的标题附近留有一块空白框供监理人批注及建立档案编目用。承包人不能以图纸资料的这些修改和重新呈交所需花费的时间而提出要求延续工程的完工时间。 (3)承包人可以实施标有“同意按此执行” 的图纸和资料所包含的任何工作,也可实施标有“修改后执行”的图纸和资料中没有不妥部分所包含的工作;标有“修改后执行”的图纸和资料不要求重新呈交,承包人应遵照监理人的指示和意见修改后去实施该图纸和资
26、料所包含的全部工作。 (4)图纸、数据和计算成果无论审查与否都不应免除承包人对其工作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与图纸和技术规范保持一致,或他的图纸中的错误所应承担的责任。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监理人的意见修改设计以使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和意图。这样做应不增加发包人的费用。 经监理人审查以后,承包人因故修改的任何图纸和文件应重新呈交监理人审查。 (5)凡合同规定须经监理人批准的图纸和文件,必须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1.4.8 计量和支付 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的所有图纸、文件、影像资料及样品等费用,均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各项目的报价中,发包人不另单独支付。1.5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无1.6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27、和设备1.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 (1)材料采购计划 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和本技术条款的要求制订材料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应在每年10月份提交下一年度的材料采购计划,对有季节性要求的产品,需规定采购的具体期限。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变更或需要修订合同进度时,则应相应调整材料的采购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2)材料交货验收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1款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其材料交货验收的内容包括: 1)查验证件:承包人应按供货合同的要求查验每批材料的发货单、计量单、装箱单、材料合格证书、化验单、图纸或其它有关证件,并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提交监理人。 2)抽样检验:承包人应会
28、同监理人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1款和本技术条款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材料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的规定进行随机抽样检验。 3)承包人应对每批材料是否合格作出鉴定,并将鉴定意见书提交监理人复查。 4)材料验收:经鉴定合格的材料方能验收入库,承包人应派专人负责核对材料品名、规格、数量、包装以及封记的完整性,并作好记录。 (3)不合格材料的处理 严禁将不合格的材料运往现场,经监理人查库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禁止使用。承包人违约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处理。 (4)材料的代用承包人申请代用材料,应提供代用材料
29、的技术标准、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只有在证明其材料不降低工程质量和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经监理人批准后,才能采用代用材料。1.6.2 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无1.6.3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 (1)承包人应在协议书签订后工天内提交一份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施工设备清单,报送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施工设备清单后的7天内批复承包人。 (2)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设备清单的内容应包括: 1)设备的生产厂家、品名、型号、规格、主要性能、数量和预计进场时间; 2)新购置主要设备订货协议的复印件; 3)旧施工设备的购置时间、残值、运行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 4)租赁设备的购置时间、租赁期限、
30、租赁价格、运行检修记录以及维修保养证书等。 5)承包人配置的旧施工设备(包括租赁的旧设备),应由监理人进行检查,并经试运行,确认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监理人有权向承包人索取必要的设备订货及租赁设备资料和有关图纸。 (6)不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的施工设备,都应对施工设备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和损坏负全部责任,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承包从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5.5款规定进行更换。 (7)施工设备的保险由承包人办理,保险单副本应提交监理人。1 .7 进度计划的实施1.7.1 年进度计划 承包人在每年开始前的28天向监理人报送年度计划,其内容和要求包
31、括: (1)按合同计划要求,列出计划完成的年工程数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列出该年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材料的数量和需要采购的计划。 (3)提出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的计划要求。 (4)提出发包人和其他承包人提供工程设备预埋件的计划要求。 (5)列出该年施工的各工程项目的试验检验和验收计划,并说明工程试验和验收应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1.7.2 季、月进度计划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要求承包人提供季、月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其内容和要求包括: (1)按合同进度计划,列出计划完成季、月工程量及其施工面貌、材料用量和劳动力安排; (2)列出该季、月所需施工设备数量及材料计划; (3)提
32、出该季、月发包人应提供的施工图纸目录等。1.7.3 月进度报告 (1)承包人应在每月底按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月进度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 1)月完成工程量和累计完成工程量(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月完成的工程面貌简图; 3)材料实际进货、消耗和库存量; 4)现场施工设备的投运数量和运行状况; 5)工程设备的到货情况; 6)劳动力数量(本月及预计未来三个月劳动力的数量); 7)当前影响施工进度计划的因素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8)进度计划调整及其说明; 9)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纪录,以及处理结果; 10)安全事故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2)月进度报告应附有一组充分显示工程施工面貌与
33、实际进度相对应的定点摄影照片。1.7.4 进度会议 (1)监理人应在每周的某一日和每月末定期召开周、月进度会议,检查承包人的合同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质量缺陷处理、支付结算等问题以及与其他承包人的相互干扰和矛盾。 (2)承包人应在周、月进度会议上按规定的格式提交周、月进度报表,进度报表的内容包括: 1)上周(或上月)之前合同进度计划要求和实际完成的累计工程量统计; 2)本周(或本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 3)下周(或下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 4)工程质量情况; 5)要求监理人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1.7.5 进度计划的调整和修订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论
34、何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均应及时作出调整,并在月进度报告中提出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其说明。若进度计划的调整需要修改关键线路或改变关键工程的完工日期时,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7.2款的规定,提交修订的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1.8 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1.8.1 承包人的质量自检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1款的规定,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制,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检查职责。承包人应赋予质检人员对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过程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和随机抽样检验的权力。当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时,承包人质检人员应有责任及时纠正。 (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
35、第22.2款的规定,详细作好质量检查记录,编写质量检查报表,承包人应定期向监理人提交质量自检报告。1.8.2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1)监理人有权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2.3款的规定,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2)监理人检验工程材料的性能指标和检查工程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数量,提供试验用的材料样品和在现场钻取试件,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为质量检查进行需补充的试验检验工作。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地点和费用,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3.2款规定办理。 (3)监理人为检查工程设备质量需要检测设备性能,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予提供测试设备,并
36、协助监理人进行测试工作。 (4)监理人为检查检验工程和工程设备质量的需要,可要求承包人提供材料质量证明书和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和设备检测成果、施工和安装记录、质量自检报表等作为工程和工程设备验收的依据。1.9 临时设施1.9.1 施工交通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工程需要并经监理人批准,负责修建从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干道至各施工点的全部临时道路、桥涵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道路,以及为满足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而必须采取的临时加固和加扩措施。 (2)承包人修建道路应做好路基和路面的排水设施,进行洒水除尘,将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公害减少至最低程度。 (3)承包人修建道路不应危害邻近
37、道路两侧的农田和民舍,维护好道路两侧的开挖和填筑边坡。 (4)本合同承包人负责修建的施工道路、桥涵和停车场等,应免费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的规定办理。1.9.2 施工供电设施 (1)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电源为50Hz、l0kv,供电容量可满足本合同工程所需。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电源接线点位于 施工点附近(具体位置在现场考察时指定),承包人可以从发包人提供的电源接线点接线至各用电点,承包人应在提供的电源接线点处安装计量电表以供计量之用。生产用电电价均为0.5元/kWh。 (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调试、管理和维修接线点至所
38、有施工区和生活区的输电线路、配电所及其全部配电装置和功率补偿装置。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用电方便。 (4)承包人自费设置备用电源以便当电源发生故障时能提供足够的备用电。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引起的任何供电中断,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主供电源故障产生的损失,如果一年中累计停电时间不超过360小时,并且一次故障连续停电时间不超过24小时,那么发包人将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1.9.3 施工供水设施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和生活用水,水质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89的规定
39、,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区和生活区的供水系统,包括修建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等。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和生活用水方便。 (3)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水,包括引向办公地点和生活区的引水管路架设及其设备的提供、安装和维修等。1.9.4 施工照明设施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道路、桥涵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各区的最低照明度应符合
40、本章第1.10.3条的规定。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为进入现场工作的其他承包人架设施工和生活区的室外照明线路提供方便。1.9.5施工通信设施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与当地邮电部门协商解决通向施工现场的通信线路和现场的邮电服务设施,并由承包人与邮电部门签订协议。 (2)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施工现场的内部通信服务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使用承包人的内部通信设施。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内部通信设施时,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12款规定办理。1.9.6 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开采加工系统 (1)
41、坝址周围及上、下游附近河段内分布有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承包人应负责提供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 (2)承包人可考虑向当地供应人购买块石和粗细骨料,也可以参照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自行开采块石和粗细骨料;土料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开采。 (3)如承包人自行开采,应负责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开采加工系统的设计和施工以及开采加工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 (4)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开采加工系统的生产能力和规模应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对各种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的需要,进行料场的开采、加工、储存和供料平衡后选定,配置的开采加工设备应满足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的高
42、峰用量要求。 (5)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总布置规划进行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开采加工系统的布置和设计,并应做好场地排水、防洪保护和弃渣处理及防止污染环境等措施。 (6)承包人开采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等法规。开采地点需经监理人批准同意,并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并办理手续。 (7)无论承包人采用何种方式取得骨料和块石,其对料场所发生的任何工作(包括料场的征用、补充勘探、料场进场道路、山场剥离、绿化、环保等)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相关项目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8)由承包人采购或开采的各种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应满足
43、本合同施工图纸的要求和符合 本章各专项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对块石、粗细骨料和土料的质量及供货进度负责。1.9.7 混凝土生产系统 (1)承包人应负责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包括混凝土骨料储存、拌和、运输以及材料、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等。 (2)混凝土生产必须满足混凝土的质量、品种、出机口温度和浇筑强度等级要求。 (3)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技术条款第8.4.10条规定的温控要求,负责混凝土制冷(热)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并负责制冷(热)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1.9.8 施工机械修配和加工厂 (1)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和本工程永久工程建筑物的施
44、工要求修建施工机械修配和加工厂,包括: 1)机械修配厂(站); 2)预制混凝土构件加工厂; 3)钢筋加工厂; 4)木材加工厂; (2)承包人应负责上述加工厂的设计、施工及其各项设备和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管理和维修。1.9.9 仓库和堆料场 (1)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施工所需的各项材料、设备仓库的设计、修建、管理和维护。 (2)储存炸药、雷管和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应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并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 (3)各种露天堆放的砂石骨料、土料、弃渣料及其它材料应按施工总布置规划的场地进行布置设计,场地周围及场地内应做防洪、排水等保护措施以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1.9.10 临时住房建筑和公用设施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设计和修建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住房和公用设施,其内容包括: 1)职工宿舍、食堂和公共卫生等房屋建筑及设施; 2)文化娱乐场地及设施; 3)消防车间的房屋建筑及设施。 (2)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