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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招标文件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物池、二沉池土建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BCT-160466-006招 标 人: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编 制 日 期:2017年10月目 录招标公告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五章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评标办法和标准 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物池、二沉池土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CT-160466-006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已由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以核准证号:沧发改审批核字【2016】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部分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其余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生物池、二沉池土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物池、二沉池土建工程建设地点:沧州市迎宾大道以西的经一路与渤海路交口的西南角,小流津河东岸。规模:设计规模6万m3/d投标最高限价:3754.722495万元计划工期:270 日历天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质量目标:合格承包方式:包工包料。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
3、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9日9:30分至2017年10月24日9:30分,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相关、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申请人如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
4、,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费400元每套,开标现场收取。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9日9时 30分,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沧州市北京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E招冀成”上发布。7.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 孙连堆联系电话:0317-5206015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河北省
5、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邮政编码:050081电 话:0311-83086977 0311-83086978 传 真:0311-83086928 电子邮箱:hbsctzb 联 系 人:杨志 王海英第1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概况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生物池、二沉池土建工程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设计规模6万m3/d21.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1.1建设地点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院内。41.1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5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1.1质量要求合格72.1招
6、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内容82.2工期要求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93.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并已落实104.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4.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5
7、.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安排1313.1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1415.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51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70 万元整;1617.1投标文件 份数商务标(含投标函部分)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技术标识别本一份,暗标本四份。1720.1投标文件 提交 地点及时间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沧州市北京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824.1开标 地点及时间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六开标室(沧州市北京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时间:2017年11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1932.4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
8、分法20招标人联系方式名称: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朝阳南大街43号联系人:孙连堆电话:0317-520601521代理单位联系方式名称: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联系人:杨志 王海英电话:0311-83086977/78电子邮件:hbsctzb2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为2年,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发包人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关于工程质量保证金其它具体事项在中标后双方签署的中标合同中约定。2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费用为14.2206万元二、投标须知(一)总则
9、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每标段择优选定一个合格的专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5.踏勘现场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
10、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第二章合同第三章技术规范第四章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第八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7.2除7.
11、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申请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两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投标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本项目如有澄清、补遗、答疑均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
12、网站上发布,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8.2投标人的疑问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提出。8.3以上资料将通过该网站发布。投标人自行随时关注该网站,如有投标人未及时浏览网站造成补遗信息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修改招标文件,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上发布、进行,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查看。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2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
13、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站通知所有投标人。9.3据此发出的修改通知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当两者内容不致时,以后发的修改通知书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3投标货币:人民币。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14、三部分组成。其中技术部分为暗标,暗标本内容中不得出现能体现投标人身份的任何信息,不得做任何特殊识别标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11.2.3 投标函;11.2.4 投标函附录;11.2.5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11.2.6 投标保证金保函及相应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证明或担保公司文件;11.2.7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开标评标时携带所有原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少含关键页);11.2.8 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1.3商务
15、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暂估价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计日工表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明细表主要材料、设备明细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费分析表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汇总表材料、机械、设备增值税计算表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施工部署及平面布置;(2)施工方案及主要技术措施;(3)施工工期、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施
16、工材料进场计划;(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6)主要施工机具及劳动力配备计划;(7)主要管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配备计划;(8)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及所达到的效果;(9)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12.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 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
17、全部。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投标人拟定的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并综合考虑各种风险自主编制报价。13.4 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出的工程项目及变更的工程量,如在施工中发生时,结算时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方式调整。13.5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
18、定,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所有费用。13.6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3.7 投标报价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合同协议条款、投标时有关承诺、技术规范和图纸一起考虑。13.8 投标报价的主要计价依据13.8.1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13.8.2 工程情况及说明;13.8.3 施工现场条件情况;13.8.4 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和施工机械台班的市场价格信息(主要材
19、料以沧州市工程建设造价管理与信息2017年第3期6月份价格为基期价格);13.8.6 施工图纸;13.8.7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业营改增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办法的通知(冀建市201610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完善建筑业企业规费计取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建市201611号文)。14.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
20、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提交保证金;提交方式可为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文件,其有效期应与前附表投标有效期一致,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6.2.1开具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保函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凭银行保函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
21、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由投标人一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投标保函的,须由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出具投标人在其银行的开户证明,凭银行保函原件,开户证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参加开标。16.2.2提交担保公司担保的投标人,在开标时凭担保公司担保文件原件参加投标。注: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出具。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应当从我省区域内或者外埠企业注册所在地(设区市区域内)的担保公司出具。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投标人,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
22、进入评标。16.4 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16.5 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5.1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规定修正报价的;16.5.2 中标人拒绝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工程合同的;16.5.3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16.5.4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施工方案雷同或有串通投标、陪标行为的。17.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
23、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明标(或识别本)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本招标文件标明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7.4商务标书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技术标(技术部分)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要求:18.1.1
24、全部文件须打印(或打印后复印),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可签字处。18.1.2 投标文件分三部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18.1.3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装订,各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装入同一密封袋中,统称商务标书。密封袋外层密封条须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此密封袋作为明标。18.1.4 技术部分一式五份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统称技术标书。其中一个密封袋及所含四份技术标书,不带任何标记(包括封条等),作为暗标。另一密封袋及所含的技术标书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此密封袋作为暗标识别本。18.1.5 技术部分暗标本排版、打印格式要求:18.1.5.1技术标书须
25、左侧胶装,暗标本封面统一采用A4规格且不带任何字迹及标识的白色纸张。18.1.5.2文本一律采用A4规格(图表除外)的白色纸张,黑色打印,不得出现手写。18.1.5.3表格和图表一律采用电脑绘制、黑色打印,白色纸张。18.1.5.4技术标标书中每页不能显示页眉、页脚、页码。18.1.5.5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暗标本封面及内容不得做任何标识或暗示该投标人单位名称或人员名称的标记,也不得采取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与其他投标人的特殊做法。技术标中不得明示的部分以“* * * *”代替。18.1.5.6技术标书中不得出现彩色内容。18.1.5.7投标人不得在暗标上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
26、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在暗标上作任何标志。18.1.6技术标书的识别本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单独密封后作为暗标的识别本。 18.2投标人须将所有明标投标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识别本”。18.3明标投标文件(包括识别本)在密封袋上均应:18.3.1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工程名称;(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18.4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明标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本须知第22条规定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密封袋
27、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
28、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
29、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投标人须对其重新回答确认,以证明其仍能满足资格要求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要求的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标24.开标24.1 招标代理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4.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及24.3.2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4.3开标程序:24.3.1开标在有关监督机构监督下,由招标代理人主持; 24.
30、3.2开标时,投标人须在现场手持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本须知第16款投标保证金规定证件原件。注:以上证件原件不全者,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4.3.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4.3.4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24.4 招标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24.5 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
31、拆封、宣读。25.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25.1.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8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25.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5.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示居民身份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的;25.1.5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未出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授权其参加本工
32、程投标活动的委托书原件的;25.1.6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出示的居民身份证与其授权委托书不符的;25.1.7 授权委托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25.1.8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25.1.9 投标人递交两套或多套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套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25.1.10 投标文件未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25.1.11 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25.1.12 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25.2招标代理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六) 评标26.评标
33、委员会与评标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 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资格审查如投标人的资格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在评标前须对投
34、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投标人未达到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29.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3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30.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0.1开标后,经招标代理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4.3.2条及25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30.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
35、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0.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30.4 如果投标文件暗标本出现具体的名称、地址及能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则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报价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合成。30
36、.5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所含以上内容如与招标文件中的不同,为无效报价。31.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31.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31.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1.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
37、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2.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2.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0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2.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2.3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32.4评标方法和标准
38、。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八章。32.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3.合同授予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2.3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4.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5.中标通知书35.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35.2招标人将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
39、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6.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6.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36.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6.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6.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沧州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
40、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承包人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工程地点: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院内 工程内容:生物池、二沉池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内容 (详见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沧发改审批核字【2016】22号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生物池、二沉池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内容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7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
41、数为准。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2)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六、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按以下第 1 条的约定。(1)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2款。(2)本合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1.2.2款。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承诺1. 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工程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签订时间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十一、签订地点本合同订立地点: 沧州市 十二、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合同生效发包人、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于 后生效。十四、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