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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电梯工程招 标 方 案招 标 编 号:招 标 项 目: 招标机构:年 月 A. 投标邀请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 的委托,就 项目的电梯及扶梯相关货物和服务,进行国际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a) 招标编号: b) 招标项目名称: c) 招标项目概述:d) 招标内容1、 原装进口电梯部; 2、 交货时间:供货合同签订后 个月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e) 发放招标文件时间 自2005年 月 日起至 月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4:00-16:30(北京时间)到 (只有先通过招标方的资格审查的合格制造商可以领取正式招标文件)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本招
2、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人民币或 美元,售后不退。f) 接受投标时间及地点2005年 月 日 至10:00(北京时间)在下述开标地点接受投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g)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05年 月 日10:00(北京时间)之前h)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5年 月 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出席开标仪式。i) 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正本和投标保证金分别密封在两个单独的信封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递交,以便唱标时查找。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 联
3、 系 人: 开 户 行: 开户名称:银行帐号:B. 投标人须知a) 总则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定义: “采购人”指北京 。“招标代理机构”指取得招标代理资格并可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招标货物”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所述所有货物及相关服务。“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指通过资格预审并按本文件规定申领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合格投标人的条件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并通过资格预审的供货人均可投标。投标方须具有生产、供应或安装电梯能力,符合、承认并
4、承诺履行本文件各项规定。投标方已获取品牌原产国电梯制造商授予的对本项目唯一供货授权证明,及品牌原产国制造商同意为本项目提供相应产品的承诺函。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和文件中规定的条件:(1) 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美元;(2)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际上已投入运行2年以上、速度1.75m/s不少于600台;(3)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际上已投入运行2年以上、速度2。5m/s不少于100台;(4)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已投入运行1年以上、速度1.75m/s不少于100台;(5) 制造商所投同型号产品在国内已投入运行1年以上、速度2.5m/s不少于50台;(
5、6) 制造商应具备30年以上生产电梯的历史;(7)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产品必须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在北京有良好的业绩,按照所附格式提供工程业绩表;(8) 提供近两年内其它项目中同类型设备由品牌原产国港口至中国天津新港的装船单复印件、中国商检局出具的整机商检报告复印件;(9) 对于国内制造商及安装单位还应具备国家有关部门的生产许可证、二级以上安装资质;(10)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6、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诉讼案件;允许国外制造单位指定进出口代理公司和国内安装单位联合投标,但其中至少应有一方自身资质符合投标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时安装单位必须为制造单位在国内的下属公司。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其他联合投标单位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不应与“在本次招标中,为招标机构设计编制技术规格、评标方法和其他文件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和利益联系。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投标
7、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下同),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参加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统一格式)。对以上资格标准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合格的货物 4.1 合同中提供的原装进口货物应为原产地制造商注册国提供的国际知名产品,本次招标不接受来自制造商在其他国家设置的制造厂提供的产品;4.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通过 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元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的与元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3 合同中提供的合作品牌货物是指主要的元部件
8、及关键材料原装进口,在国内组装的国外 知名品牌的产品。 4.4 投标方所提供货物的所有部件均应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4.5 投标方提供的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设备、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均应来自 于合格的原产地。4.6 境外设备应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4.7 中标人负责办理招标货物相关整机进出口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 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6.1 招标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第四部
9、分 合同条款;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6.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 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 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期5日前,按投标邀请书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送达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2 招标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
10、开标前会,招标机构将通知所有 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任何时候,招标机构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 件的方式进行修改。8.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知已领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8.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可酌情推 迟投标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9 通知9.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机构将以书面、电子邮件或在
11、本次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电子邮箱地址和传真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邮箱服务器、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机构不承担责任。 c) 投标文件 10 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化字。10.2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10.3 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应使用
12、中文简化字。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1.1 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和投标书组成。11.2 资格证明文件是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包括:(1) 投标书;(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人资格声明;(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5) 电梯生产、安装、改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6) 制造企业给投标人的授权书,联合投标的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7) 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认证及环境认证(ISO9000、ISO14000等)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8) 银行开
13、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正本中应为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至少应具备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第四项、投标人资格声明第8项“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条款中要求的内容);(9)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国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10) 投标人现场项目主要负责人员资格审查表;(11) 同类型项目(投标货物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五个在上两个年度内完成的同类型项目的案例简介和用户方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11.3 投标书部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应包括:(1) 投标书(2)
14、投标保证金; (3) 开标一览表; (4)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5) 投标货物技术规范偏离表;(6) 安装施工预计进度表和施工方法说明;(7) 投标货物的产品样本、说明书等技术资料;(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12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2.1 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风险。12.2 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 的项应填写“无
15、”、“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投标书,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2.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 一步审查的要求。12.4 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2.5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果投标书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第9条规定之内容,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3 投标人技术文件的编制及编目13.1 投标人技术文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
16、编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 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3.2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文件应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2) 关键部件明细表(包括品牌、制造厂名和国别);(3)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4) 货物的来源地。(5) 售后服务计划。(6) 培训、技术支持说明。(7)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14 投标报价14.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4.2 投标报价应以包为单位分别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4.3 本工程实行交钥
17、匙工程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材料差价,一次包死。新梯生产、储运、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以及相关的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时任何估算错误和漏项风险,一律由投标人承担。14.4 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 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每种投标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14.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报价,招标机构不接受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可选择的投标方案。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予以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和优惠才会被招标机构考虑。投标人若有方案未被唱出应在
18、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招标机构注意,否则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6 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 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14.7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4.8 按照招标设备技术要求说明的规定,报CIP中国北京工地价(含进口关税及增值税),设备从天津新港运至工地现场的内陆运输费、保险费、港杂费、商检费和伴随货物交付的有关费用、安装费及其它要求的内容分项报价。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汇到或送到招标机构换取收据。15
19、.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转帐支票、银行汇票、信汇、电汇、银行保函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15.3 未按前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15.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7日内无息退还。15.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被没收:(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2)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3) 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16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6.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
20、绝。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进行。此时,按本须知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机构要求修改投标书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17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7.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17.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签署本次投标人代表的全名。17.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17.4 投标文件一式 5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 4份。1
21、7.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人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书中,否则按废标处理。17.6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8.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分别装袋密封:(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共一式5份(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封口处应有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
22、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 为方便开标,开标一览表应单独放在一密封信封内,封口处应有投标人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3) 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密封和签署要求同开标一览表。(4) 投标人还应同时递交写明邮寄地址、收信人、邮编,并贴足邮资的标准信封一个,用于招标机构邮寄中标和未中标通知书,以上信息填写不正确导致招标机构邮寄的通知书无法送达,由投标人负责。18.2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招标机构有权予
23、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 投标截止时间19.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19.2 招标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拒绝接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者,招标机构可以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招标机构签字确认接受,否则无效。20.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
24、达招标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0.3 撤回投标的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署,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机构。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e) 开标及评标 21 开标21.1 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1.2 投标人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1.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21.4 开标时,招标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
25、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优惠条款在评标时才能予以考虑。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在开标后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2 评标22.1 招标机构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技术、经济、法律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22.2 评标原则(1) 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 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3)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主要根据投标报价,同时考虑各项技术和服务因
26、素对投标人和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除价格外的评价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A、 货物的性能;B、 货物的配置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C、 付款条件;D、 交货承诺,包括交货时间(货物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交货,交货时间超过采购人可接受的时间范围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响应投标)等;E、 售后服务和备件供应以及其他有附加值的服务承诺;F、 财务状况和经营信誉;22.3 中标基本条件:(1) 投标文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实质性要求;(2) 投标价对需求方有利;(3) 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和售后服务承诺。23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3.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
27、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保证金。23.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2)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人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发现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A、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B、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
28、,或投标文件签署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或未加盖公章的;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E、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F、 投标货物性能、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G、 未按照本文件规定报价的;H、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偏离或保留从
29、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23.3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如果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如果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明细价格相加不等于汇总价格,以明细价格为准。(3) 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3.4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23.5 计算评标总价时,以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安装地点为依据,为产品的CIF价、进口环节税及内陆运输费
30、、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相关伴随服务费之和。23.6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评标时,还要考虑量化以下因素:(1) 投标文件申报的交货期,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基础上增加0.5%;(2) 与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3) 所投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和服务的费用;(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5) 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投标方须报出12个月质量保证期后二年的(清包、全包)维护保养费,其金额之和的30%将计入评标价(仅用于评标,不计入合同价);(6) 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适用:1 故障率:全部电梯的年平均故障率小于1次/每台/年
31、,单梯年故障次数不大于3次/每年。故障率每超过基准值一次,则评标价增加投标总价的0.5%。2 接到故障后赶到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相对基准值每延长10分钟,则评标价增加投标总价的0.5%。3 噪声,运行时轿内噪音低于50dB,开关门噪音低于52dB,机房噪音低于72dB,每超过基准值1db(A),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4 平层准确度小于5mm:每超过基准值1mm,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5 电梯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小于10cm/s2,垂直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小于20cm/s2,相对基准值每超过1cm/s2,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2%。6 额定载重量以内任何载荷下实际
32、运行速度与合同额定速度的偏差值小于1%,相对基准值每增加1%,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7 高峰运行时候梯时间小于40秒,相对基准值每增加5秒,不足5秒按5秒计算,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8 高峰运行时五分钟运载量大于15%,相对基准值每增加1%,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9 开关门时间(开门宽度为1000mm时),开门时间小于1.2秒,关门时间小于2.0秒,相对基准值每增加0.1秒,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2%。10 关键部件主机、控制系统、电缆使用寿命大于25年、钢丝绳、曳引轮使用寿命大于10年,相对基准值每少1年,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11 其余
33、未单独列出调整方法的项目,每有一项偏离,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0.5%。12 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相应应答的项目,视作该项目不合格。13 由于偏离造成的加价总和超过投标总价的10%,则导致废标。对于没有“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要求的参数,如投标人没有具体参数,则评标价增加相应投标价的2%。14 对于投标人漏报的项目、分项报价或具体参数,招标人有权要求补报,如果投标人仍然拒绝提供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将导致废标。15 如果漏报的分项报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需要计入投标总价,则不能依据补报的分项报价计入投标总价,而是将所有投标人中(包括补充者)的最高分项报价计入其评标价。如果漏报的项目没有分项报价,
34、则由评标专家根据国际市场价格(不低于补充报价)估价后加入评标价。经评标专家评议,如果认为补报的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相比明显不合理,则可能导致废标。如果中标,按该投标人实际的补充报价签订合同。16 注:“相应投标价”是指偏离部分设备的投标价之和。“投标总价”是指本包的投标总价。招标书技术规格要求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技术参数,对这些关键技术参数的任何偏离将导致废标。(7) 提供虚假数据,经查实的将导致废标。(8) 如果投标人不能满足合同条款及合同条款资料表中不允许偏离的条款,将导致废标;其他条款若有偏离,其评标价将增加投标总价的2%。(9) 近三年内如果有因制造质量原因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则该制造商
35、将被取消投标资格。(10) 增减总数的百分比不能超过投标总价的15%。24 投标的澄清24.1 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必须按照评委会通知的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必要时评委会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投标人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 如评委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
36、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确定拒绝该投标。25 评标过程保密25.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5.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机构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f) 授予合同 26 最终审查26.1 评委会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候选中标人,即意向授予合同的投标人。26.2 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投标货物的性能,候选中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即:财务和技术状况、生产条件、资格、信誉)以
37、及评委会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的审查。26.3 接受最终审查的候选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评委会的询问或考查, 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6.4 评委会将根据最终审查的结果对投标人排序并将合同授予中标人。27 招标机构宣布废标的权利27.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招标机构有宣布废标的权利,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根据财政部财办库200338号文件规定,原则上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8、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 中标通知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机构应以邮寄或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选定的中标人。28.2 招标机构同时将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招标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28.3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9 签定合同29.1 中标人应按招标机构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定中标合同。中标人不得再要求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29.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9.3 投标人一旦中
39、标,被授予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机构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否则将被视为中标后撤回投标处理。30 履约保证金30.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0.2 如中标人没有按照要求执行,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g) 中标服务费31 中标服务费31.1 请根据情况确定 h) 询问和质疑32 投标人有权就招标程序或签订合同的事宜提出质疑32.1 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
40、,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机构提出询问。32.2 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察,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妥当。若投标人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机构进行质疑并要求招标机构作出答复。32.3 招标机构会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i) 保密和披露33 保密和披露33.1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
41、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3.2 招标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33.3 招标机构有权在认为适当时,或在任何第三人提出要求(书面或其他方式)时,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项目的资料、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中标货物的有关信息以及项目条款等。C. 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第一章 一般施工要求说明1.1 规格说明书范围说明有关本项目的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装置的设计制造、供应、设备安装的监督、调试、操作及维修等技术要求,均于本规格说明书内详细说明,本承包单位须提供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工程建造及完成各项
42、的细则。为能妥善完成本项目内各项工程事项,本承包单位须按要求提供一切所需的施工及监督人员、材料、工具、物料、设备、储存、各有效的证件、图纸、临时施工措施、调试等事项。1.2 定义及略语A. 以下所有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a. 技术说明或技术规格即指本技术规格说明书。b. 图纸即指与本技术规格说明书有关的图纸。c. 供给或提供即指设计、供应、安装和完成指定的工作以达至安全和正确的操作为止。但技术规格说明书内另有规定者除外。d 安装即装设、使固定,连接其他设备调校测试保养及维修。e. 供应即由购买至运送整体及其附件从原产地至工地的安装位置。f. 类似或相等即指材料、质量、重量、尺寸,设计及功
43、能均相等的指定产品。g. 承包人或承包单位即本电梯及自动扶梯承包单位。h. 合同或项目即本电梯及自动扶梯承包项目。i. 工作即在承包项目中承包单位之工作范围,包括设计、制图呈审生产、建造、储存运输报关清关安装与其他行业协调修改测试调校检查保养维修及业主/建筑师/机电顾问发出的指令等。此外,依据项目中的其他工作材料服务及其它事项包括暂时性的及固定性的工作以完成整个安装工程。j. 业主甲方或发包方即中国石油。k. 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结构工程师指业主代表或业主指定的代表业主方的监理,设计单位。B. 本技术规格说明书之略语如下:AC交流电CP工作准则(Code of Practice)DC直流
44、电E&M电器及机械GB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IP保护指数(Index of Protection)O&M操作及维修1.3 电梯及自动扶梯装置A. 材料及施工工艺a. 所有使用的材料、物品和施工工艺必须是优质的。优质必须理解为:以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的意见,认为所提供的材料和物品类型必须达到所指定的标准,或施工工艺必须达到所指定的工艺水平。b. 任何用途的材料供应,必须在施工前,得到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所供应的材料,在送交施工工地前,必须提交样本以供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批准。样本和任何样本的包装,必须由承包单位免费供应。假如有任何遭拒绝的材料,而须搬离工地,这些费用须由本承包
45、单位负责。c. 当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认为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是属次等或不符合规格要求时,本承包单位须把工作的整个部分,或其中一些部分拆卸和搬离工地。而因这些变动,使业主有任何损失或导致其他行业承包单位的工作受到延误或影响,则本承包单位必须负责弥补,幷且因这些变动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时间全部由本承包单位负担同时也不得作为拖延工期的理由。d. 所有设备和材料(包括将来装修电梯)必须是经由业主/建筑师/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物品。另电梯设备品质必须符合本说明书要求及国家规范,幷得到建筑师监理工程师的批准。e. 承包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及施工工艺须配合招标文件或图纸的实际需要和标准。B. 特性和性能a. 所有装置必须可满足每星期7日、每日24小时不间断地正常操作。b. 所有装置之设计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幷且以绝对安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