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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0701-0741ITC5N100/3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中国 北京 二七年四月 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邀请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一、 说 明61资金来源6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6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64投标费用7二、 招标文件75招标文件构成76招标文件的澄清77招标文件的修改7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8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89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0投标文件构成811投标报价912投标货币9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914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15投标保证金1116投标有效期1117
2、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2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19投标截止时间1320迟交的投标文件13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3五、 开标与评标1322开标1323评标委员会1424投标文件的澄清1425投标文件的初审1426评标货币1527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1528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1529与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1530资格后审16六、 授予合同1631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1632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16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1634中标通知书1635签订合同1736履约保证金1737腐败和欺诈行为17七、 投标资料表18第三章
3、 技术要求22第四章 合同条款28第五章 附件381 投标函382 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403 投标分项报价表415 投标保函43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57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468 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和相关项目一览表479 类似项目和相关项目情况及案例4810 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情况4911 拟派往本项目经理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汇总501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5113 诉讼或仲裁情况5214 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5315 投标货物说明表5416 制造商授权书5517 制造商情况一览表5618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5719. 投标人推荐的选件清单58第一章 招标邀
4、请日 期: 2007年4月6日招标编号: 0701-0741ITC5N100/3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其利用财政资金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以下简称“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1.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该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选择性方案和选择性报价。货物及服务需求一览表: 包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18*8 ASI信号切换矩阵台28周北京32*32 ASI信号切换矩阵台28周北京8*8视音频矩阵台18周北京2.
5、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800元(邮购另加50元邮费),现金或支票均可,售后不退。 邮购的收款人名称、开户行、帐号见下。3.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4月6日至4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2室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07年4月27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第12会议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6. 投标保证金: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07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
6、间)之前递交到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第12会议室。投标保证金须密封在一个单独的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7.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07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第1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可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详细地址:北京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10室邮 编:100055联 系 人:张赤南电 话:010-63348276传 真:010-63348274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帐号:00271508091001第二章 投 标 人 须 知一、 说 明1 资金来源1.1 “投标资料表”中
7、所述招标人已获得一笔“投标资料表”中所述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a.招标人:是指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它组织。b.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2.2 合格的投标人 a.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即“投标人的合格来源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货人均可投标。b. 已按照招标邀请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c. 投标人在过去和现在都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和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8、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d. 只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e. 符合本章第七节“投标资料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规定的其它资格要求的供货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投标资料表”规 定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3.2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设计、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3
9、.3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3.4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安装、集成的、包括与信息处理和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称“货物”;由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运输、保险、安装、集成、调试、培训、技术支持、维护和维修以及其它使货物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服务,统称“服务”。3.5 通过签署投标函,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硬件和软件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实,将导致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拒绝有关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招标机
10、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 投标人应承担本章第七节“投标资料表”所要求的其他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联系方式见“投标资料表”。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
11、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如认为有必要,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投标截止期十五(15)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招标机构予以确认。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
12、推迟开标时间。7.4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均做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遗文件与原招标文件有矛盾,以日期后者为准。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绝。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招标代理对其中任何
13、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4 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求详见“投标资料表”。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或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汉语)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 投标文件构成10.1 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提交或参与了一份以上投标文件的
14、投标人将使其参与的全部投标无效。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应当按如下顺序编制:a.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1) 投标函(2) 开标一览表(用于唱标)(3) 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或投标保函(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 投标分项报价表(6) 商务条款偏离表(7) 资格证明文件b.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1) 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2) 投标货物说明表(3) 其他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投标资料表”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
15、生产、运保、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本章第七节“投标资料表”及第三章“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履行合同所需交纳的税金。不填写的项目则被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果“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不符,以“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如
16、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每个品目内的各个组成(模块)给予详细分项报价。11.4 投标人根据上述投标人须知第11.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条的规定,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2 投标货币12.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7、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来自投标人须知第2条定义的合格来源国。13.3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满意:a.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家同意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或提供货物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如经销证明);b.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或提供货物、服务的能力;c. 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卖方在项目现场提供保修、维修、供应备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d. 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即投标
18、人基本帐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表明投标人基本资信情况的证明原件或其原件的复印件;e. 本次招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f. 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料表”中列出的资格要求。14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业主证明,包括
19、:a.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已对买方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填写“技术要求响应/偏差表” 和/或附加详细说明)b. 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至少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指标的响应;(根据需要填写“投标货物说明表”、提供系统建设方案,附加产品样本)c. 提供项目实施计划,说明投标人将在被授标后,如何利用人力及其他资源来承担其合同项下整体的管理和协调责任。该计划应包括详细的、 以进度表表示的合同执行计划,标明完成合同所有关键活动的预计时间、顺序和内在联系。项目实施计划还应说明在合同执行期间,需要买方和其它有关方所做的工作
20、,以及建议招标人如何对有关各方活动进行协调。(此项目实施计划将在中标后,加上买方的确认意见,作为合同附件一部分)d. 投标人书面承诺:将承担起如招标文件要求的、对合同组成部分进行集成和协调的责任,并提供包括培训计划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方案。14.4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3b时应注意: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满意。14.5 投标人提供的软/硬件产品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最终用户应拥
21、有合法的软件使用许可证。15 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应提交符合“投标资料表”规定金额、形式及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5.3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1和15.2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5.5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4条、第
22、35条和第36条规定后予以无息退还。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a.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b. 投标人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更正的;或c. 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或d.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1)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2) 按投标人须知第4.2条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16 投标有效期16.1 投标文件应在本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资料表”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
23、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详见“投标资料表”。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不符,以正本为准。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
24、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若拟使用签字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7.4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
25、上标明 “正本” “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投标保函的正本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18.2 内外层信封均应:a.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b.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的标题和编号,注明“在年月日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2条的规定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18.3 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予以退回。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投标人须知
26、第18.2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19 投标截止时间19.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第18.2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的时间不迟于“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招标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20 迟交的投标文件20.1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招标机构将拒绝并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
27、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招标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通知书也可以用传真/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签字的信件确认,其送达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6条的规定被没收。五、 开标与评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
28、加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2.2 开标时,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状况,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开标时未宣读和记录的投标价格和折扣声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22.3 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文件(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1.2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22.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
29、按第22.2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或其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23 评标委员会23.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 投标文件的澄清24.1 在评标期间,招标机构可根据评标委员会的需要,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25 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25.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以单价计算的结果
30、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5.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5.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5.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反对,系
31、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5.5 如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A. 投标文件的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关键内
32、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B.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C.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有效签字和盖章的;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D.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E.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F. 资质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G.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例如代理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H. 不满足技术要求中主要参数和/或超出偏差范围的;I. 投标报价实质性不完整的;J. 规定固定价格报价的,投标人以可调整价格报价;K. 投标人不接受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对其投标价格算术错误更正的;L. 规定不接受选择方案和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33、,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M. 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N. 符合“投标资料表”中列明的其它废标条件的。26 评标货币26.1 评标货币为人民币。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5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27.2 计算评标总价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1.1条规定的投标价。27.3 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1.1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评估“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要求”中所列的因素。(如果有的话)27.4 投标人如果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
34、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投标人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27.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1.2、25、26和27条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投标人的最终评标价。28 评标原则及主要方法28.1 评标原则及方法详见“投标资料表”。29 与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29.1 除投标人须知第2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联系。 29.2
35、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招标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30 资格后审30.1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3.3条列出的标准,对通过初审、技术上响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以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30.2 授标决定将考虑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投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30.3 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投标。如果资格后审通过,将被列入被推荐的潜在中标人的名单。六、 授予合同31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31.1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
36、标候选人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人。31.2 除第33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通过资格后审的、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32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32.1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货物/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33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3.1 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
37、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4 中标通知书3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4.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4.3 在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5条的规定签订合同、第36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机构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5条的规定退还所有投标保证金。35 签订合同35.1 招标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连同双方达成的协议递交给中标人。35.2 中标人在收到合同格式后三十(30)天内,应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日期退给买方。 36 履约保证金36.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
38、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36.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或35.2条规定执行,招标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实质上响应、通过资格后审、对买方最有利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37 腐败和欺诈行为37.1 定义a.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机构和/或招标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机构和/或招标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
39、,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37.2 如果招标机构和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七、 投标资料表下述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 容1.1项目的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项目名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设备采购项目1.1合同名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设备采购项目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2.1a招标人名称: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2.1b招标机构名称: 中技
40、国际招标公司2.2a投标人合格来源国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3.1货物和服务合格来源国限制: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国家/地区4.2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收费标准(具体见下表),按照合同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此中标服务费应计入投标报价中,但不需要单独开列。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费率100以下1.5%100-5001.1%500-10000.8%1000-50000. 5%5000-100000.25%10000-1000000.
41、05%100000以上0.01%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合同金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1000-500)万元0.8%=4万元(5000-1000)万元0.5%=20万元(6000-5000)万元0.25%=2.5万元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6.1招标机构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电话:010-63348276, 63348288传真:633482748.4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无9.1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设备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10.
42、3除本项目技术要求中对个别设备有特殊说明的,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方案和报价(包括有条件的折扣)。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了选择方案和/或报价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1.1货到项目现场完税价, 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并正常运转所必需的有关设计、生产、运保、安装、集成、调试(含水电费)、培训、维修和技术支持和服务等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12.1投标货币: 人民币 1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价的百分之一(1)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即120个日历日投标保证金形式:a. 投标保函: 由一家在
43、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营业性质的、招标机构可接受的、信誉良好的省(直辖市)级以上银行开出的、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招标机构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b. 支票、汇票及其他招标人接受的方式,并附投标保证金说明函16.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17.1正本的份数:1份副本的份数:4 份 电子文档份数:1份18.2(a)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第12会议室18.2(b)招标标题: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科学研究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1-0741ITC5N100/319.1投标文件递交接收时间:2007年4月27日上午8:3
44、0至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4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22.1开标日期:2007年4月27日时 间:上午9:30(北京时间)地 点:北京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中国职工之家第12会议室25.5其它废标条件: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 显低于标底,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7.3其它评标
45、因素:无28.1评标原则和办法:见附件31.1数量增减变更:合同商谈及签订时,买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货物/服务进行适当调整。数量增减幅度在10%之内。附件1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因素和权重见下附表格。评标因素内容权重价格(35分)价格评分满分为35分,以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和技术要求的最低投标价格为基准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35商务(10分)10投标人近3年类似项目业绩的评价横向比较,由高到低评分5为本项目人员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