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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 项目编号:HYHA2013-486 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YHA2013-486 招标人: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十二月五日3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1、招标条件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43、 投标人资格要求4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费用55、投标文件的递交5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 总则162招标文件173投标文件184投标215开标226评标227合同授予238纪律和监督23第三章 评标
2、办法(综合评审法)251评标方法252评标程序253评分细则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90第六章 图纸资料104第七章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10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106目 录107一、投标函108二、唱标单(格式)109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0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11五、投标保证金112六、投标报价表113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5八、施工组织设计126九、项目管理机构133十、资质审查资料135第一章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批准,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本工程的施
3、工单位。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工程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2.2 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矿区。2.3 建设项目:充填站工程。2.4 招标范围:阿尔哈达矿区充填站,包括土建、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和非标准件的制作安装以及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验收等全部内容,详细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2.6 投标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装
4、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有关文件,及其它相关定额、规范、标准。投标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得调整。2.7 计划工期:约163个日历日,计划于2014年5月1日开工,2014年10月10日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开工令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3.2 资质条件: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
5、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3 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要求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3.4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 信誉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3.6 项目经理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劳动保险手册等工作证明资料;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要求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3.7 项目部应配备足够的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土建、设备、电气各专业至少1名,需提供
6、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劳动保险手册等工作证明资料;一旦中标,上述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3.8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需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9 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费用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5日至2013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二部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图纸费自理,售后不退。注:领取
7、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 年12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十一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经济信息网及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锡
8、林郭勒盟东乌旗满都镇阿尔哈达矿业公司矿区 联系人:王晓东电 话: 158479493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11层招标二部联 系 人:刘超龙、王滨电 话:0531-82667938 电子邮件:hyha2007 2013年12月5日14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东乌旗满都镇 联系人:王晓东电话: 15847949326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
9、泰广场6号楼11层联系人:刘超龙、王滨电话:0531-82667938 1.1.4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1.1.5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矿区1.2.1 资金来源自筹1.2.2 出资比例100%项目1.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阿尔哈达矿区充填站,包括土建、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和非标准件的制作安装以及单机调试、联动试车、验收等全部内容,详细工程内容和数量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2.3.1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方式: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次招标投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10、)、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有色金属工业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内蒙古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及锡林郭勒盟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有关文件,及其它相关定额、规范、标准。投标人应根据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市场价格信息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及施工方案,进行报价。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得调整。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之外增加的项目按实调整,调整办法:(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以参照类似单
11、价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上述相应的定额及中标人承诺的下浮比率执行(主材不下浮,主材根据当地市场价确定)。(4)规费、税金、安全文明费单独列支(由投标人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1.3.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63个日历日。1.3.4 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2、资质条件:须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要求提
12、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信誉要求: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约、违纪行为;6、项目经理资格: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劳动保险手册等工作证明资料;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来)有过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并要求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7、项目部应配备足够的本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土建、设备、电气各专业至少1名,需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劳动保险手册等工作证明资料;一旦中标,上述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8、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业绩,需提供近三年(2010年1月1日以
13、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9、具有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的能力;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1、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1.9.1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0偏离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3年12月10日12时00分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6日0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
14、间2013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013年12月11日17时00分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的相关资料。3.3.1 投标有效期18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请于2013年12月20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从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银、电汇;现金等其他递交形式将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拾万元。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账 号:376120100100034051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 三 年(自2010年1
15、月1日以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 三 年(自2010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近 三 年(自2010年1月1日以来)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公司盖章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及电子文档一份(USB接口存储设备)3.6.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要求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分别采用胶装的装订方式进行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锡林郭勒盟山金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山金
16、阿尔哈达矿业有限公司充填站工程投标文件在 201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十一层会议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3年12月2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6号楼十一层会议室 5.2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机构及投标人代表共同检查)(5)开标顺序:按事先约定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按规定组建。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人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3个
17、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贰拾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现金)中标人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还需向招标人再提供叁拾万元人民币作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现金)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质量保修期详见保修书,质保金抵押期一年10.2付款方式1、预付款拨付:无2、进度款拨付:承包人每月20日,按合同条款及当月实际完成的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负责人审定签字,发包人按审核价款(扣除发包人所供材料及其它应扣款项)的70%签发付款凭证,并于次月的15日付款。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拨付至工程造价的 80 %,竣工决算批准后拨付至工程造价的90%,留工程造价的10%作为保证金,保修期满
18、后14天内一次性付清。3、结算: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0天内,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由发包人审计,经审定的价款为本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效益审计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代扣。10.3中标服务费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50%向代理机构交纳。具体按下表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工程招标100以下0.5%100-5000.35%500-10000.275%1000-50000.175%5000-100000.10%10000-1000
19、000.025%1000000以上0.005% 该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10.4参加开标会的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原件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10.5开标验证开标现场将对本投标人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1.4.1条款的第1、2、3、4、6项中要求的所有证件原件进行审核。10.6违约赔偿1、项目经理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日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7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人员每月在工地的时间少于20个工作日的(建设方批准的除外,节假日不抵工作日),承包人须补偿发包人
20、5000-10000元/天,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在开工后交发包人保管,待工程竣工后再交还承包人。2、分部工程验收不合格,补偿发包人20000-30000元/次,并负责处理合格及承担相应所有费用及责任。3、不服从发包人、监理方的管理,监理指令得不到有效执行且没有合理理由的,补偿发包人10000-20000元/次。4、发现承包人采购材料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不按规定验收进场的,每发现一次补偿发包人5000-10000元的损失,并返工处理合格,承担所有费用及责任。5、工期奖罚5.1总工期以投标文件为准,在保证整体工程完成的情况下,每提前一天完工,奖2000元,每拖后一天扣减5000元,分段进行(建筑
21、、安装、试车验收);在整体工程结束后统一结算,如果不能按期完成整体工程,节点奖励全部取消;5.2节点工程(以招标确定的为准)每提前一天完工,奖励2000元,每延迟一天扣减5000元,奖励或扣减在当月结算时兑现。后续节点考核,以该节点之前(含该节点)累计考核。6、审计费:施工方所报的工程结算值,审减值在5%以内的,按审计值正常结算;审减值超过5%以上的,按超出部分的30%由业主方从审核后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7、保修: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不按时保修的责任,每发生一次扣质保金的10%,并不免除施工单位所需承担的保修责任。10.7说明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符,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报价。1 总则1.1 资
22、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投标人资格要求1.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1.5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
23、任。1.6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 踏勘现场1.8.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组织项目现场踏勘。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24、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可以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25、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收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唱标单(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26、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报价表(7)己标价综合工程量清单(8)施工组织设计(9)项目管理机构(10)资格审查资料(11)其他辅助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报价为一次报价。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说明3.2.3.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综合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DY
27、D15-301-2009)、内蒙古自治区安装工程预算定额(DYD15-508-2009)、内蒙古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预算定额(DYD15-401-2009)、有色金属工业矿山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8年)及其它相关定额、规范、标准,结合当地人工费水平及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本工程特点及风险、依据企业自身实力及管理水平等方面综合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不得减少工程造价的构成。3.2.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应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风险及国家政策规定的各项费用。3.2.3.3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
28、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所有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赶工费、加班费等并考虑风险。综合单价中标后不再调整。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措施费单独列支(由投标人按地方政府要求执行),按项为计量单位,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规费和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计算在综合单价内。3.2.3.4综合单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如果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3.2.3.5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合同履行期间(包括工期延
29、长)有关定额、规定等的政策性变化和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在合同履行中综合单价或总价不会因此而作任何调整。3.2.3.6清单漏项:投标人接到项目清单后,需根据施工图、施工场地现状、内蒙古自治区当地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发现该清单漏项须在质疑文件中提出供招标单位审核,招标单位在回复中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该漏项已包含在其他子项中,发包人不予调整。(工程变更除外)3.2.3.7供电供水:水费按3.0元/吨计算,电费按0.80元/kwh计算,中标单位装表计量,电费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3.2.3.8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改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否则,其投标无效。投标人对所报综合工程量清单报价
30、负责。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误解和忽略而导致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3.2.3.9招标人综合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只作为投标人投标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结算与支付应以招标人认可的工程量作为结算依据。当综合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不准确时,以项目名称包含的内容为准。3.2.3.10综合工程量清单中未列工程量的项目,但属于本工程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并行施工的,中标人必须承诺负责施工,并保证在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增加费用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调整办法计量。3.3 投标保证金3.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
31、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2 投标人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3.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投标的,没收投标保证金;(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4 资格审查资料3.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
32、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业绩证明原件。3.4.2 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件在开标现场将对原件进行审核。3.5 投标文件的编制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
33、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
34、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
35、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
36、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
3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
38、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39、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纪律和监督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40、,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法)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审法。评
41、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标程序2.1 初步评审2.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2.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不合乎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
42、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定额编制清单报价的,特别是清单外工程价格未按指定定额价下调费率执行的。2.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清查时,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评标时及以后,以总价中标,以总价修订单价,单价按系数(中标总价/投标总价)下调。2.2 详细评审2.2.1 评标委员会
43、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审得分。2.2.2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44、质性内容(若有优惠让利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4 评标结果2.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3评分细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百分制的方式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企业资质三大部分分别进行评分,每一小项评分均精确到两位小数。具体的评分分值分配如下: 商务部分52分企业资质和业绩8分技术部分40分3
45、.1、商务部分(52分) 3.1.1 投标报价的评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3.1.2 投标报价的调整: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价格调整原则对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进行调整:(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2)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3.1.3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分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总报价(40分)评标基准值的确定:合格投标人5家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7%为评标基准值X;合格投标人5家时,去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一个最高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乘以97%为评标基准值X。 总报价(40分)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的评标标底为基准值,投标报价等于该基准值的得该项满分40分;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值,每高1%在满分40分基础上扣0.5分,最多扣10分;每低1%在满分40分基础上扣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