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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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理合务镇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 二O一七年三月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二、投标须知11 1. 总则11 2. 招标文件14 3. 投标文件15 4. 投标18 5. 开标19 6. 评标19 7. 合同授予2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 9. 纪律和监督2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5 第六章 图 纸36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8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0

2、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2 三、投标保证金44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5 五、施工组织设计46 六、项目管理机构49 七、资格审查资料53 八、其他材料56 九、唱标一览表570山东鲁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1章 招标公告一、项目名称:理合务镇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项目编号:0534-LYLY2017015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 标段项目概况投标人资格要求预算金额本项目不划分标段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

3、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等级及范围: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潜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

4、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4. 具有类似项目业绩。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约236万元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 2017年 03 月20日至2017年 03 月24 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邑县恒源大厦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方式:公共资源中心领取.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请携带下列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建造师证书

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证书;(4)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授权代表的最近6个月(2016.09-2017.02)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号、缴纳期限等内容);(7)类似工程业绩证明: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造价230万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公示网络截图,两者缺一不可);(8)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安监局)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拖欠工资)证

6、明;6、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1.1.2招标代理机构1.1.3项目名称 理合务镇2017年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1.4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3出资比例100%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计划竣工日期:自签订施工合同后2017年05月

7、20日以前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时间根据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的合格标准。质量奖项:无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8、法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等级及范围: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潜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公司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报名时即已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以往的类似工程项目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未列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黑名单。4. 具有类似工程业绩。5. 本项目不接受连体投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9、踏勘集中地点:1.6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7分 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8偏 离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2.0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5日之前。2.1投标截止时间2012.2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3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另行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澄清等有关资料、图纸等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具体要求,可由投标人自行提供2.5.

10、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2.5.2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5000.00元(肆万伍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网银转账(需注明投标项目、电话)开户单位:临邑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临邑支行账 号:211726353522联系电话:0534-4227169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1日14时30分,逾期不予受理,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1)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否则无效;(2)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文件不予接收。(3)保证金退付的时间及违约保证金处理方式:中心凭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须凭该项目的

11、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支付招标代理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临邑县恒源大厦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保证金退款手续,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4)违约投标保证金的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5) 投标人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2.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7.1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2.

12、7.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柒份(一正陆副),唱标单一式两份单独密封,提供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2.7.3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注:如因投标文件格式或装订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8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2.9.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临邑县恒源大厦二楼开标室。2.9.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安排:3.0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04月11日 14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临邑县恒源大厦二楼开标室3.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

13、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人、监督人、唱标人等参会人员名单;(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3.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东省政府采购网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3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名;3.4 履约

14、担保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中标单位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以转账形式交付招标人;履约担保到期日为: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四舍五入,按整万收取)4.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1 词语定义4.1.1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工资拖欠方面的处罚投诉记录等。4.1.2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5.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小写:¥ 2360742.00元 大写:贰佰叁拾陆万零柒佰肆拾贰元。投标单位的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6.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

15、”评审方式不采用。7.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一份 ;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 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8.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否9.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3.0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

16、证明其出席。10.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1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2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17、、“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4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财政局、审计局、检察院等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5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

18、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6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7.1开标现场须带以下证件用于资格审查(原件或公证件):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5.安全生产许可证;6.资质证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8.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证明;9.企业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局、安监局)开具的无不良行为(质量

19、、安全、建筑市场、拖欠工资)证明;10.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所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中标公示网络截图);11.项目经理、授权代表的最近6个月(2016.09-2017.02)社保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个人社保缴纳记录查询单(至少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社保号、缴纳期限等内容);12.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说明:1.上述证件除特殊说明外须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以上证件提供不全或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2.以上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10.7.2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

20、%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1年内一次性无息付清。10.7.31. 招标代理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临邑县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之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2. 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10.7.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10.7.5注:(1)施工方自行协调当地的施工环境,创造良好的施工氛围。(2) 因协调不利所造成的误工或耽误工期,责任自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10.8质量缺陷责任期:1年。10.9规费根据德州市有关规定计取。二、投标须知1. 总则1.1 项目

21、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

22、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

23、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

24、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

25、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

26、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

27、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其他材料;(9)唱标一览表;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

28、,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担保。3

29、.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

30、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陆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

3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合并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

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参加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法定代表人不参加的其被委托人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

33、证件原件准时签到参加,否则视为废标。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招标人、监督人、唱标人等参会人员名单;(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

34、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

35、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国有资产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

36、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有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担保格式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10%。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

3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投标人少于3个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投标人少于3

38、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

39、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

40、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为准。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与提供的各证件是否一致投标文件的装订及份数是否符合投标须知规定投标文件签署是否符合投标须知规定和无效标条件报价唯一投标文件中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税务登记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资质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

41、知”规定无不良行为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经理 (注册证书、B证、)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经理及授权代表社保证明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五大员执业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2.1.3响应性评审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做法、计量单位、工程量等一致,并符合本文件第五章及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42、范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价格 低于(含等于)拦标价,拦标价=标底价(1+ %)。 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的招标控制价。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按照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到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一 技术标评审(一)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初步评审:1.否决技术标的质量目标、质量保修期等实质性内容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否决技术标存在重大偏差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3.审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二)详细评审技术标详细评审采用

43、合格制法进行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的各项评审要点进行评审,并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定其技术标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合格票数不足五分之三的技术标视为不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其投标人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审要点参照以下技术标详细评审要点:序号评审要点是否合格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和施工段划分;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5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是否具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安全员等人员配备;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8工程质量标准9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10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和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1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2其他。1-8项必须具备,否则按不合格处理;9-11项为可选项,不作为否决投标条件。二、商务标评审(一)初步评审1.否决投标报价格式或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要求的投标;2.对商务标中投标报价进行核对、比较、筛选,确认投标报价中是否存在算术性错误、错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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