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道路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招标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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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1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85. 开标186. 评标197. 合同授予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19. 纪律和监督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2第三章 评标办法27评标办法前附表271、评标方法302、评审标准303、评标程序31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91、工程量清单说明792、投标报价说明793、其他说明814、工程量清单(附后)82第六章 图 纸8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841、工程说明842、技术规范843、工程竣工备案8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7一、投标函及

2、投标函附录8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91三、授权委托书92四、投标保证金93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4六、施工组织设计95七、项目管理机构103八、资格审查资料107九、其他材料113第一章 招标公告乌兰察布新建民用机场道路S310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MYZ-2016-SG0402一、招标条件乌兰察布新建民用机场道路S310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已由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发改交运字【2014】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工程名称

3、:乌兰察布新建民用机场道路S310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2、建设规模: 1.339公里;3、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连渠乡三成局机场建设工地;4、计划工期:2016年5月15日-2016年7月30日,共77日历天;5、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验评标准;6、招标内容:部分机场道路续建,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

4、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均可报名;3、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本企业人员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时,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127号房间)。3、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

5、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原件副本复印件一式二份(A4纸)。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复印件盖红章一律不予认可。4、自治区以外的投标企业,需资格审查前到项目所在地乌兰察布市建委建筑业科办理备案手续。注:报名时须投标单位被授权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带以上报名资料前来报名,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能到场报名,不论任何原因,一律不予受理。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售价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

6、时,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领取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127号房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同时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办公室联系人:朱克勤电 话:0474-8158387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春桃、张霞、牛义电 话:0471-6522799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

7、2号楼邮政编码:012000联 系 人:夏世明、李莉联系电话:0474-8987809 0474-8305228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乌兰察布市机场铁路建设办公室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连渠乡三成局机场联系人:朱克勤电 话:0474-8158387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巨华商务楼C座9层联系人:李春桃、张霞、牛义电话:0471-65227991.1.4项目名称乌兰察布新建民用机场道路S310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1.1.5项目概况乌兰察布新建

8、民用机场道路S310改扩建和机场支线道路续建工程续建工程。起点位于省道S310K6+ 750处,终点止于G55高速分离立交处。全长0.667公里,技术标准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桥涵荷载公路I级。路基宽28.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规划四路支线工程。起点位于机场支线K3+ 005处,全长0.07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嘉恒农科场区连接线工程。起点位于拟建规划四路K0+ 085处,终点与嘉恒农科场区衔接,全长0.6公里,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1.1.6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马连

9、渠乡三成局机场建设工地1.2.1资金来源地方自筹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共计7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10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评标准1.3.4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安全标准1.3.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6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本

10、企业人员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财务要求:2012年-2014年的审计报告业绩要求:无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o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4资格审查定于2016年5月6日统一到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科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携带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项目经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资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六大员上岗证(上述证件审查原件,递交复印

11、件一式四份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登记表(施工单位)(一式四份)。资格审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o 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o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1.11分 包 不允许o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分包金额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1.12偏 离 不允许o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

12、和范围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2.2.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3.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3.2.3招标控制价或其计算方法本次招标不设标底,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9011364.00元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o

13、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收款单位: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账 号:108701201110000278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乌兰察布新区支行联系电话:0474-8189101 联系人:郭部长投标单位于2016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以电汇的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内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指定账号。3.5.2企业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指2011年01月01日至2016年4月21日止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2年至2014年止3.5.4项目经理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指2011年01月01日至2016年4月21日止3

14、.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年,指2013年至2015年止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o 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纸质文本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二份(U盘)3.7.5装订要求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不分册装订o 分册装订,分别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装订成册,“其余内容”装订成册;每册采用胶订方式装订,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各种采用活页夹或文件夹

15、、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或穿孔式)装订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没有牢固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的封面上必须注明招标项目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正本或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日期。3.7.6密封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应单独用一个密封袋密封,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用另一个单独的密封袋密封,并且在每个封套上分别显著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电子版应另外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封装文件应加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密封章4.1.2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投标单位:在 年 月 日 : 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o 是

16、,退还安排: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5月20日上午9:30开标地点:乌兰察布市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是否密封(2)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和乌兰察布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专家组成。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o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排序前三名 7.3.1履约担保不提交 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交纳履约担保的时间: 履约担保有效期: 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

1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1.3.1

18、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

19、,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

20、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5)投标文件

21、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5 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时,可与招标人联系,也可自行组织踏勘,如果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将视为已经知悉现场情

22、况,由此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本项目招标人不举行投标预备会,如果举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另行通知。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 偏离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

23、.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

24、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25、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其他材料3.2 投标报价3.2.1 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3.2.1.1 投标人应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

26、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次招标不设标底,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含招标控制价),若超过招标控制价,则不参与评审,视为无效投标。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有效期见前附表。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否则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7、。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

28、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投标人业绩情况”应附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为依据)以及在承建工程施工中在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经营管理等方面获奖证明文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

29、.4“项目经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投标企业在开标时均需携带本项目所需资料:项目经理必须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考核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

30、企业资质预审通知单复印件参加开标会。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凡涉及业绩及荣誉证书等商务资信及财务状况方面的内容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开标时请携带并与开标结束20分钟内交于评标室,无原件的评标时不计分。3.5.7 本项目配备有效的资料员、安全员(含安全考核证书)、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人员岗位证书。3.6 递交备选投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31、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且具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委托代理人印鉴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和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

32、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6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

33、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建造师)应当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4、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考核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如果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未到场及以上证件不齐全参加开标会的,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拒绝。内蒙古自治区以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没有提交有效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的秩序的承诺原件参加开标 会的,视为无效投标,将被拒绝。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建设单位领导讲话;(2)宣布唱标人、监标人、记标人及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单位人员名单(建设单位);(3)检验证件及确认标书密封情况;(4)宣读对投标保证金的确认;

35、(5)当众开启投标书;(6)宣读对投标单位的报价、工期、质量;(7)投标人对以上所报的报价、工期、质量签字确认;(8)公布评标基准价;(9)宣布投标单位退场;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

36、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

37、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3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

38、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

39、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

40、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签名招标控制价(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

41、者补正。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附件:质疑问卷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 月 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附表四: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除外)税务登记证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企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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