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铁路有限公司行车组织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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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HZG/01-2014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行车组织细则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2014年天津1总 则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行车组织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普速铁路部分)(以下简称技规)及北京铁路局普速铁路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的规定,结合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环公司)具体情况的补充规定,是南环公司行车组织的基本要求。本规则适用公司管内铁路,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前发天津南环铁路有限公司行车组织规则(津南环铁路总2010154号)及相关修订条款同时废止。本细则是南环公司的基本技术规章,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都必须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在

2、公司明文修改以前,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本细则的规定。84第一章 行车设备第1条 南环公司管内各站名称及站中心里程序号站名中心里程备注1李七庄K0+000与国铁交接站2芦北口K11+3993王稳庄K23+7244万家码头K35+718与黄万线接轨5北大港线路所K46+4506官港K58+2567邓善沽K64+2738东大沽K70+374与神港站、南疆车场、临港铁路线接轨第2条 车站技术作业性质分类车站名称性质等级李七庄中间站芦北口中间站四等站王稳庄中间站五等站万家码头编组站二等站北大港线路所线路所官港中间站四等站邓善沽中间站四等站东大沽区段站一等站第3条 管内道口表线名行别道口

3、名称中心里程道路类别看守类型站间或站名李港单李七K0+736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绥江道K2+633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外环北K4+736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外环南K4+798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梨园头K5.359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门道口K5+721公路无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大寺乡K8+032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钛铁K8+350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王村K8+672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芦北场院K9+922公路无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变电站K10+401公路无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芦北K10+559公路有人李七庄-芦北口李港单芦北站

4、内K10+854公路有人芦北口李港单假山K12+402公路监护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青泊洼K13+539公路监护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鸭淀水库K15+201公路监护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大侯行人K19+884公路监护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大侯K20+114公路有人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王稳北K22+412公路监护芦北口-王稳庄李港单王稳庄K24+714公路有人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白万K25+509公路有人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杨各庄K27+064公路无人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砖厂K28+642公路监护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干校K30+918公路无人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小万K31+032公路有人王稳庄

5、-万家码头李港单万码村K31+424公路无人王稳庄-万家码头李港单油库K39+047公路监护万家码头-官港李港双污水河K61+121公路有人官港-邓善沽李港双行便7K62+396公路无人官港-邓善沽李港双黄圈K63+438公路有人官港-邓善沽李港双华福K66+038公路有人邓善沽-东大沽李港双盐场K67+194公路监护邓善沽-东大沽津南单行便2K5+391过道无人官港-咸水沽津南单鸭子湖K6+460过道无人官港-咸水沽津南单东大站K6+800过道无人官港-咸水沽津南单行便3K7+720过道无人官港-咸水沽津官联络单五化建K1+195公路无人咸水沽-官港津官联络单1.9K1+500公路有人咸水沽

6、-官港第4条 行车设备维修区域划分1.线路及道岔、道口维修区域维修单位备注李七庄东大沽维修公司下行与路港南疆铁路公司分界处李港线K71+359上行与神华集团分界处K71+050咸水沽官港维修公司维修公司与天津工务段维修分界点位于津南线K9+000处2.信号、通信、电力设备维修南环公司管内信号、通信、电力设施设备维修由电务公司负责,维修区域分界(见第1表)。 第1表 信号、通信、电力设备维修区域分界区域划分专业划分李七庄分界点蓟港线分界点大港水库分界点南疆港分界点神港分界点信号专业李七庄站信号设备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咸水沽站信号设备归国铁维修。万家码头站信号设备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东大沽站信号设

7、备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东大沽站信号设备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通信专业(1)电缆以李七庄站通信机械室高频盒为界,高频盒及端子归国铁维修,端子以外至芦北口方向7*4电缆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2)南环台调度数字通道以李七庄站网管国铁传输设备DDF架上2M端子为界,2M端子归国铁维修,2M端子以外(含2M连接线)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1)电缆以咸水沽站通信机械室高频盒为界,高频盒及端子归国铁维修,端子以外至官港站方向7*4电缆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2)光缆以咸水沽站通信机械室光纤收容盒为界,收容盒及尾纤归国铁维修,官港站方向光缆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电缆以万家码头站通信机械室高频盒为界,高频盒及端子归南环

8、电务公司维修,端子以外至大港水库方向7*4电缆归朔黄铁路维修。电缆以东大沽站通信机械室高频盒为界,高频盒及端子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端子以外至南疆港站方向7*4电缆归路港公司维修。电缆以东大沽站通信机械室高频盒为界,高频盒及端子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端子以外至神港站方向7*4电缆归朔黄铁路维修。电力专业无咸水沽8#电杆隔离开关(含)至东大沽站方向的电力设备由南环电务公司维修,8#隔离开关(不含)至北塘西方向的电力设备由天津供电段负责维修。无无东大沽站馈(一)004#电杆真空开关(不含)以上电力设备归南环电务公司维修,真空开关及以下至南疆港方向电力设备归朔黄铁路维修。第5条 行车设备检查的补充规定(

9、技规第21条、行规第1条)1南环公司以董事长为主任委员,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每年春、秋两季各安排一次设备全面检查。2一、二等站以站长为主任委员,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工务、道口、通信、信号、电力、给水、房建、信息、货运系统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行车设备,每季度联合检查一次。3三等及以下车站以站长为主任委员,有关单位专业负责人为委员,组成委员会,对车站(含段管线)内的工务、道口、通信、信号、电力、给水、房建、信息、货运系统及安全防护设施等行车设备每月联合检查一次。4各专业单位明确设备检查的具体内容。第6条 生产行车有关产品的基本条件、鉴定验收及使用

10、的规定(技规第6、7条)1生产与行车有关产品的企业,必须具有符合标准化要求的产品标准、图纸,具有必备的生产设备、设施和检测手段,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保证体系。2生产与行车有关,且国家或铁路总公司实行证书管理的产品,必须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制造特许证、企业认定等生产资质。3企业自行开发设计的产品,在经过科研成果鉴定后,批量生产前,必须进行铁路局产品标准审查和备案,在产品投产技术鉴定后方可批量生产和运用。4企业首次投产机车配件,工务、电务器材或配件等与行车安全有直接关系的重要产品,必须经路局审查。公司管内使用局外企业生产的行车有关产品,也必须执行上述规定。第7条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开通的规定(根据技规

11、第2、3、4条)1新建、改建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交接工作,严格按管理权限负责。2.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过渡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准备必要的竣工资料和LKJ基础数据,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向设备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提供,且路局总工室以文电形式公布LKJ基础数据后,方能申请验交开通。行车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接管准备工作,对新增人员提前进行培训,提前调配到位。3.联锁设备必须进行联锁试验,合格后方可开通使用。4.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基建、更新改造项目必须达到设计规范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12、且竣工资料齐全后方可申请验交。5. 营业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工程完成并达到设计要求后,施工单位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交接申请;建设单位按照铁路竣工验收交接办法及时组织工程验收交接。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6.铁路建设项目新线(无砟轨道除外)施工中的正、站线线路在验交开通前要经过机车多次轧道(正线轧道50次、站线轧道30次)、整修或大型养路机械整道,直至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经验收交接后方可开通。凡正式办理验交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维修养护。7.对不能预先轧

13、道和进行动态验收的线路、道岔施工,由建设、施工、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联合检查确认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开通。开通后由运营单位接管,开通后24小时内,施工单位协助运营单位进行维护。运营单位要使其尽快达到规定的允许速度。8.对不影响行车的其他问题,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营单位三方协商解决。第8条 使用仪器检查线路、桥梁及设备限界的规定(行规第2条)1.对正线、联络线的平面及纵断面复测,每5年由南环维修公司组织使用仪器进行检测;对站线、专用线、牵出线、货物线的平面及纵断面检测每10年由南环公司维修公司按规定进行实施;检测资料经南环公司审查、备案并行文公布。审查后的资料应交南环公

14、司档案室保管。维修公司应保留管内完整的线路平面、纵断面等资料。2.维修公司按照南环公司文件发布的检测资料和要求修改线路图表,并移设线路标志,并将修改后的LKJ基础数据及时报路局工务处。3.维修公司应保持线路平纵断面相对稳定,线路平纵断面有变化时应及时整修。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线路平纵断面发生变化,由相关单位负责向南环公司提出申请,南环公司批准后进行整修,并将修后的资料由南环公司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维修公司及有关使用单位。4.(1)桥梁检定工作:由维修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按规定检定,根据检定结果设定桥梁运行条件。桥梁需限速或取消限速由南环公司行文通知,并及时报北京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室。(2)下表所列桥梁由于

15、存在病害及承载能力不足,需限重运行(见第2表)。 第2表 需限重运行表顺号线别区 间里 程桥 名限速(km/h)说 明1李港王稳庄万家码头K31+872引河大桥-禁止三机重联5桥梁限界检查对重要线路上的桥隧,每5年检查一次,其他线路上的桥隧,每10年至少检查一次,由南环公司组织维修公司实施,并应绘制区段综合最小限界图,报送路局。维修公司对限界变化情况随时掌握,如有变化,立即修正,并上报公司及路局。6.信号设备限界及显示的检查工作电务公司对信号设备建筑限界及显示,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发现问题及时整治,并将检查整治结果上报南环公司。 (2)维修公司每年上半年对沿线树木进行一次检查。电务公司、机

16、务分公司等单位发现影响机车及道口瞭望的树木,立即向维修公司反映,由维修公司进行处理。对路外管理的树木,由维修公司洽树木所属单位处理。需要砍伐树木时,按规定报批。第9条 道口设备维修管理的规定(技规第50、第51、第119条,行规第3条)1新建、改建、拆移道口的规定(1)新建、改建、拆移道口原则上应列入基建、大修计划,如遇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维修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签注意见后,按规定上报。(2)凡在铁路线路上设置或者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时,由维修公司审查,报南环公司及路局批准;位于专用线时,还应征得该线产权单位和运输部门的同意。(3)有人看守道口,必须在设备齐全、配备道口看守后,方能开通使用。2道口

17、栏杆、栏门定位的规定栏杆(门)以对道路开放为定位。特殊情况下需要以对道路关闭为定位时,报南环公司及路局批准。3道口设备维修管理的分工(1)道口铺面、护桩、标志、栏杆及栏门由维修公司负责维修。通信、信号、音响、无线预警装置、室外照明等设备由电务公司负责维修并保证良好使用。道口设备发生故障时,由道口看守单位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及时进行修复。(2)道口的看守:站内、区间所有道口均由维修公司负责看守。专用线道口应由产权单位管理和看守,由于施工增设的临时道口,由施工单位负责看守,有协议的道口,按协议执行。(3)道口设备及备品由看守单位负责管理。(4)看守道口的电话与有关车站接通的,列车通过该道口前,由车站通

18、知道口看守人员。道口看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以瞭望为主,电话通知为辅。(5)道口的防护设备及电源不得任意停用,如确需暂时停用,应事先通知道口看守单位,道口看守单位应采取安全措施。道口通信、信号专用电源不得任意使用。第10条 行车设备施工和检修的规定(技规第53、92、231、378、379、402条)1车站行车设备除按技规的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处理外,应执行以下规定:(1)车站管理人员应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转告车站值班员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检查处理。(2)直接办理行车人员在交接班和使用设备前后,应认真检查,发现不良设备时,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由其记入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19、通知有关部门检查处理。2设备维修人员发现设备故障,如危及行车安全时,应立即停用,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3大雾、暴风雨(雪)中对线路、桥涵、路基等行车设备进行检查并制定保证安全的措施。4.固定设备故障危及行车安全需抢修时,有关作业人员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后,还需要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上登记要点。登记内容为抢修所需时间、作业内容、影响范围、注意事项并签认,未经签认不得进行作业。作业结束具备开通条件时,方可销记。影响正线、到发线使用的抢修作业,列车调度员须下达调度命令。5.除施工、维修作业外,站内利用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路用列车装卸路料作业时,作业单位要经运输分公司同意、取得车站值班员(

20、或站细规定人员)准许,并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销记。登记内容要注明作业地点(股道、道岔)、装卸方式、所需时间和作业后返回的股道等内容。在影响正线、到发线使用的线路上装卸路料作业,车站值班员审核无误后报告列车调度员,列车调度员下达准许作业的调度命令;作业结束后具备开通条件时,由作业单位进行销记,车站值班员审核无误后报告列车调度员,需要延长时间的,须重新登记请求调度命令。6影响设备使用的检修均纳入天窗进行,必须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中登记。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应设在相应的信号楼或行车室,车站值班员在签认前,应通过邻站及列车调度员详细了解列车运行情况,并认真审核登记内容,取得调度命令后按要求安排

21、作业。检修完毕试验良好后,检修人员应及时销记,经车站值班员签认后,及时向列车调度员汇报恢复正常使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中,登记内容应包括:日期、时间、设备名称及编号、检修项目、影响范围及起止时间,影响范围应明确具体设备及对行车作业的限制。7维修公司在设有轨道电路的线路上作业时,有关养路工具(如撬棍、轨距尺、轨道小车、轻型车辆等),均应增设绝缘装置。8电务公司更换钢轨普通绝缘、道岔安装装置,须有维修公司配合,电务公司负责防护;维修公司更换道岔、钢轨、钢轨绝缘鱼尾板、胶粘钢轨绝缘、螺栓时,须有电务公司配合,由维修公司负责防护。电务与工务同时作业时,作业的具体时间由工、电部门与车站值班员共同商定,预

22、留配合方的调整及试验时间。9在基建、更新、大修改造施工前,设计单位应向设备管理、使用部门提供站场信号设备平面布置图、联锁图表及信号显示关系图,并说明设备变化、使用、维护等事项。10信号设备控制台(显示屏)报警信息反馈处理的规定。(1)电务公司应向使用单位提供信号设备控制台(显示屏)报警信息说明,说明各类声光报警指示意义、正常运用和报警情况下的显示状态,明确影响行车的报警信息。(2)使用人员发现影响行车报警信息后,须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并通知工务、电务人员;工务、电务人员接到通知须及时处理,恢复正常后履行销记手续。第11条 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处理的规定(技规第89、90、332、406条

23、)1.发现控制台(显示屏)有车占用而无占用表示时,须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签字。临时发生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原则上应由车站(机务)、电务、工务等有关人员共同确认。2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由电务人员在控制台上进行标识,在计算机联锁操作终端进行设置,不能设置时在平面示意图上进行标识。3电务人员确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后,应及时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中进行登记“XX轨道电路区段分路不良”,同一道岔区段内的分支线路或两线路间的渡线部分分路不良时,应登记为“x x道岔区段左(或右)侧线路分路不良”(站在岔尖处面对辙叉方向确认)或“xx道岔渡线分路不良”。防止将站内分路良好的区段错误登记为分路不良区段。仍

24、能使用其联锁条件办理行车时,同时注明“分路不良处所不影响正常排列列车、调车进路”,车站值班员一并签认。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消除后电务人员要及时销记。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数量发生变化后,电务人员要将全站(场)分路不良区段全部重新登记,车站值班员进行签认。4经轨道电路分路不良区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每次办理列车或调车进路前,必须人工确认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空闲。 (2)接车时,须人工确认进站列车整列到达,列车尾部停于警冲标内方。(3)排列进路、开放信号并确认无误后,将进路上分路不良区段道岔单独锁闭,且严禁排列或预排与其相关的进路,排列调车进路时,还须将该调车信号机防护区段内其他非轨道电路分路不

25、良区段的道岔单独锁闭。(4)在人工确认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分路不良的轨道区段前,严禁操纵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有联锁关系的其他道岔。车站应结合设备实际,制定轨道电路分路不良的具体作业办法,纳入站细。5. 长时间停留的机车车辆轮对生锈或粘有异物,可能造成轨道电路分路不良时,所属(管辖)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并及时填记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 在办理接发列车或调车作业时,应向有关作业人员传达清楚。排列进路、开放信号经确认无误,并将进路上所有道岔单独锁闭后,方可作业。在列车或机车车辆全部出清进路前,严禁操纵该进路上的有关道岔及与其有联锁关系的其他道岔。在保留列车保留站,调动保留列车或保留

26、列车开车时,亦执行本规定。第12条 信号设备加封加锁的补充规定(技规第 49、第64、第237、第359条,行规第4条)1信号设备加封、加锁分类(见附表1)。2集中联锁的道岔所使用的手摇把,应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箱、电务车务双方加锁、电务加封、车站保管的制度,手摇把的数量由车务和电务共同商定,编号由电务负责,钥匙由车务和电务分别保管;无信号工区的车站实行统一编号、统一装箱、车务加锁、电务加封、车站保管。需使用时,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登记后,方可使用。手摇把使用后应及时收回,由车站、电务双方清点数量并核对号码后加锁加封。第13条 集中联锁失效时道岔加锁办法(行规第5条)1集中

27、联锁失效道岔需现场操纵时,按下列程序办理:(1)车站值班员立即通知信号、工务工区处理。(2)在车站值班员的指示下,切断电源后由扳道员或胜任人员用手摇把将道岔转换到所需位置,并达到锁闭。(3)道岔加锁时,车务确认进路正确后,对进路上无联锁的道岔及邻线上无联锁的防护道岔以勾锁器加锁,加锁完毕通知工务以紧固器紧固(非设备维护单位在营业线施工时由施工单位负责紧固);分动外锁闭道岔紧固加锁时,工务须对可动心轨、密贴尖轨、斥离尖轨以紧固器紧固。 2道岔加锁的位置及数量规定:(1)尖轨长度为7.7m的12号道岔(即普通型道岔)及12号以下道岔:车务在道岔尖轨第一牵引点后第二枕空间处加1个勾锁器。工务在道岔尖

28、轨第一牵引点后第一枕空间处加1个紧固器。(2)18号道岔及尖轨长度7.7m以上的12号道岔:车务在道岔尖轨第一牵引点后第二枕空间处加1个勾锁器。工务在道岔尖轨第一、第二牵引点后第一枕空间处各加1个紧固器。(3)遇有道岔加锁位置不便时,车务可向规定的加锁位置前移1个枕空;工务可向规定的加锁位置前移(第一牵引点除外)或后移1个枕空。第14条 信号、联锁、闭塞及其他行车设备分工管理的规定(行规第6条)1设备管理分工(1)机车信号、列车运行监控装置和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机务分公司负责电源、金属管路的安装和维修。电务公司负责列车运行监控装置、机车信号接收装置、接线盒、机车信号机及其电线路(包括机车信号

29、设备电源引线)的安装和维修;负责机车无线电台、控制盒、扬声器、天线等设备的安装和维修。(2)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载设备由机务分公司负责保管,其他由运输分公司负责。(3)进路表示器、纳入联锁的脱轨表示器由电务公司维修;车挡表示器、警冲标、站界标、司机鸣笛标、作业标、减速地点标、引导员接车地点标由维修公司维修,车挡表示器用电灯时,其中电灯座、引入线均由电务公司维修;其他专用的作业标志由使用单位维修。(4)货物列车列尾装置主机的摘解由运输分公司负责。2信号设备点灯的分工(1)色灯信号机,进路、发车、发车线路、调车表示器,道口自动信号由电务公司负责。(2)道岔、脱轨、车挡表示器安装在车站的由车站负责,

30、在段管线及岔线的由各该单位负责。(3)点灯单位应对照明灯具负责保管、清扫、更换、补充,并及时点灯、灭灯,保证信号不间断地正常显示。3其他行车设备的分工(1)安装在联锁区域内及编组线、专用线、段管线上的道岔表示器,由电务公司负责维修。安装在上述线路上的重锤扳道器、弹簧扳道器,由维修公司负责维修。安装在车挡上的线路遮断表示器,其电灯的灯座、引入线由电务公司维修,其它由维修公司负责维修,(3)电务公司与运输分公司对行车设备的维护分工(见附表2)。(4)电务公司与维修公司对行车设备的维护分工(见附表3)。维修单位应负责编制生产财务计划,负担维修费用,准备维修材料,担当维修工作。第15条 钟表的配置、校

31、对、检查、修理及时钟校准规定(技规第 228条,行规第7条)1行车钟表的配置铁路行车房舍内和办理行车工作的有关人员配备使用的钟表,由使用单位负责配置、校准及维修。2时钟校对(1)不具备时钟精度自动校核功能的计算机联锁设备每年、信号集中监测设备每半年由电务维护人员进行一次时钟精度校核。LKJ设备由电务人员在机车出库前进行时钟精度检查校核。(2)行车类信息技术设备,由系统维护人员每年组织一次系统时钟校核。第16条 车站股道及道岔编号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39条,行规第8条)1股道及道岔编号应符合技规规定,集中联锁控制台和现场须保持一致,出现不一致时,原则上按控制台统一编号。2非集中联锁区的道岔及股道

32、编号,由维修公司会同运输分公司、电务公司(机务分公司等单位)共同确定,并纳入站细。第17条 提供编修站细技术资料的补充规定(技规第 236条,行规第10条) 站细由运输分公司同有关单位,结合车站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维修公司、电务公司、机务分公司等有关单位应积极配合车站站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向车站提供编制站细所需的技术资料。1维修公司提供:车站线路平纵断面图,各股道(包括岔线、段管线)全长、有效长、坡度,线间距离,道岔型号,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平纵断面图,工务所属上跨设备侵限的应注明具体侵限部位及侵限数据。2电务公司提供:信号设备平面布置图(含信号机中心里程位置)、联锁图表、控制台及其他控制

33、设备盘面图、设备基本性能和使用方法;电务设备建筑限界,对侵限设备应注明具体侵限部位及侵限数据;车站与行车有关的通信设备的技术资料。3行车设备坐标以工务里程体系为准。站场设备改建或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于开通时间一个月以前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以便车站提前编制有关作业办法。设备管理单位提供技术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与运输分公司签字交接。第18条 合理均匀使用线路保证信号联锁设备正常使用的规定1.车站值班员应合理均匀使用车站纳入联锁的线路。在不影响安全及作业程序情况下,对不经常用或闲置的线路、区段要适时轧道,以便清除钢轨锈蚀,保证设备正常使用。2.为清除钢轨

34、锈蚀,允许排列含锈蚀轨道的迂回进路接发空、重列车(车列)及通过整列空车的通过作业。3.不得利用通过的重车进行上述作业。4.具体作业由车站值班员依本班作业计划合理安排。第19条 站细修订及审批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36条,行规第10条)站细由运输分公司总工室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技规、行规、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车站具体情况进行编制。1.编制站细前,应具备以下技术资料:车站线路平、纵断面图,股道及道岔表,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换算坡度、曲线数据,站内正线、到发线、货物线的实际坡度和平均坡度,工务所属的侵限设备。信号、联锁、闭塞设备型号,联锁图表,控制台使用说明,站场信号平面图,信号机距线路中心距离,通讯、

35、广播、对讲设备类型、设置地点、功率等资料,电务所属的侵限设备。给水设备及设置地点,水源及给水能力,站台、风雨棚、仓库有关数据(长、宽、高),距线路中心线距离、距轨面高度、所属侵限设备等。站场设备改建或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于开通使用一个月前提供上述技术资料(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以便提前编制有关行车作业办法。2.编、修站细的时机与方法:编制站细应在开站前一个月;修订站细应在每次修改技规、行规、细则或每次编制列车运行图及车站设备较大变动时,经南环公司决定,对原站细做系统的修订。各有关设备单位、部门应及时将技术资料变化部分提供给运输分公司总工室。 印制站细,采用活页式A4纸,打印成册。技术站按照原铁

36、道部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运2008231号)的规定编制。3.万家码头站、东大沽站在列车运行图、车站技术设备、车流数量、各项作业时间标准有重大变化时须对车站技术作业过程及能力进行查定。车站能力查定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查定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把车站能力查定工作和车站作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能力查定工作,要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率的关系,要合理使用车站的设备;能力查定工作须确定各项作业时间标准,在作业中要相互配合、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能力查定的主要依据:列车运行图;车站既有设备及其使用办法;车站作业组织和人员的业务能力;车站运输统计分析资料;站细执行情况分析资料;计划车流

37、量和行车量的确定;确定到发线使用方案及方向别的车流量;有关车站能力查定过程和能力计算的规定;参考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资料、设计资料。车站能力查定工作前,运输分公司须派人给予指导。车站能力查定要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制定能力查定的步骤和方法。车站最终通过能力的计算,以到发线、咽喉的通过能力和调车改编能力进行分析汇总。4.站细编制、修订后的审批各站的站细编制、修订、审批由运输分公司组织进行,站细内容涉及其他单位的,其他单位一并参加。批准的站细,需指定实行日期并报南环公司、北京局备案,应抄知相关单位,车站、行车室各存放一本。5.批准后的站细,应抄送机务分公司、维修公司、电务公司,各单位要组织职工学习,进行

38、培训、考试,达到熟知会用。第20条 关于机车备用的规定为提高运输效率,机务分公司建立机车备用制度。由机务分公司会同运输分公司根据列车运行情况进行机车的备用和解除。机务分公司按运用机车比例掌握机车备用情况。第21条 车站装设轨道电路绝缘地点的规定1.在装有轨道电路的车站,轨道绝缘距警冲标应设在不少于3.5m和不大于4m处。出站信号机应设在警冲标内方线间距满足装设信号机的地方。信号机处的轨道绝缘原则上与信号机设在同一坐标处,但轨道绝缘允许设置在出站信号机前方1 m或后方6.5 m的范围内。2.轨道电路钢轨绝缘与信号机的距离或警冲标计算点的距离与有关规范不符时,应由工务、电务、车务共同现场核查,提出

39、解决办法。3.在钢轨异形接头处不得安装钢轨绝缘。4.轨道电路中的死区段或其间隔超标的处所不得停留车辆。具体处所由电务部门向车站提供,车站应制定保证安全措施并纳入站细。第22条 切除钢轨肥边的规定(行规第11条) 1使用铁鞋的车站,应会同维修公司根据线路设备状况,共同研究制定办法。2对使用铁鞋的线路,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钢轨肥边影响铁鞋使用时,由维修公司、运输分公司共同制定切除计划并组织实施。3切除钢轨肥边工作的分工 (1)维修公司负责机具、人力准备及质量检查。 (2)机务分公司要及时派出机车。 (3)车站负责腾空线路,并指挥机车作业。第23条 技术设备安全的规定(技规第21条)1.车站站长按规

40、定时间及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行车设备的安全检查。站内两线间的钢轨、枕木、道岔、车辆修配零件、工具等,均应摆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影响作业人员作业和安全。对于妨碍作业安全的问题,车站站长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危及行车或人身安全时,站长有权停止作业。2.各单位在站内施工,妨碍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事先采取安全措施并取得站长同意,否则不得施工。施工完了时,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产生的障碍物及时清除,清理好站场。3.专用线的照明、有关设备和货物堆放距离,必须符合铁路规定和要求。危及行车和人身安全时,要及时通知企业进行整修。如短期不能进行整修时,车站应待其整修后再取送车辆。4.调车线的两条线路间及中间站调车

41、组上下车地点,必须保持平坦并须设有充足的照明。第24条 行车设备试验(试用)的规定(技规第 6、第7、第8条,行规第12)行车设备的试验(试用)应在科研试验基地进行,必须在运营线上试验(试用)时,须经南环公司及路局批准并应有必要的安全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固定设备试验(试用)完了后立即撤除。第25条 车站行车备品的规定车站信号楼(行车室)、扳道房行车备品(见附表4、附表5)。第二章 编组列车第26条 货车编组隔离的补充规定(技规第250条)管内货物列车编组隔离按照技规、行规有关要求执行。第27条 回送机车编入列车的补充规定(技规第 257条,行规第17条)1.南环公司管内桥梁只允许双机重联

42、运行,禁止三台及其以上机车重联运行(包括有动力或无动力回送机车)。其中由天津和谐型大功率机车检修基地承修或修竣验收的机车经公司管内桥梁运行时(仅限东大沽至咸水沽区段),允许多机重联运行。2机车(指补机、有动力或无动力回送机车)编入列车须有调度命令,并应挂于货物列车本务机车次位或列车前部,编入摘挂列车时可挂列车尾部。3有动力附挂回送机车,除受桥梁限制必须进行隔离的区段外,应挂于本务机车次位,回送时不得超过机车最高允许运行速度。4走行部及制动机不良的机车,禁止附挂列车回送。机务分公司委托国铁相关机务段派有关人员对机车进行技术状态检查,提出技术证明,包括回送速度、沿途注意事项,由相关机务段技术科电报

43、通知有关部门,安排单机附挂回送。第28条 编挂装载超限超重货物车辆及特种车辆的规定(技规第247条)1.凡经南环公司管内运输超限超重货物车辆及特种车辆必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有关规定。特种车辆的运输须符合南环公司管内的设备条件。2.公司管内需装载超限超重货物时,由货物托运单位提报相关挂运条件,由运输分公司审核并报北京铁路局相关业务处室批准实施。第29条 企业自备机车、车辆过轨的规定(技规第249条,行规第18条)1企业机车、车辆、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编入列车前需经过铁路机车、车辆人员按铁路总公司、铁路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并按企业与铁路签订的

44、协议办理。2自备机车应有明确的厂修(大修)、段修(中、小、辅修)标记,自备货车车辆应有厂修、段修、辅修标记,并在符合规定日期内方可挂运(检修回送车除外)。3走行、制动、连接、车体各部的技术状态须符合铁路总公司规定的运用标准。第30条 列车制动主管压力的补充规定(行规第20条)货物列车制动主管压力原则上为500kPa, 经蓟港线、黄万线运行的重载货物列车制动主管压力按600kPa运行。第三章 调车工作第31条 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传达(技规第288、289条,行规第28条)1使用专用调车机、区域调车机进行调车作业时,调车领导人根据班计划和列车预确报,及时填写调车作业通知单(格式见第3表)。调车指挥人于作业开始前,应将作业方法和注意事项清楚地传达给有关人员。具体交接计划及传达方法在站细内规定。2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调车作业计划由车站值班员根据列车调度员布置的计划及预确报进行编制,同时填写附有线路有效长、停留车组数、车数、车组间隔及距警冲标的距离以及作业方法、注意事项的中间站调车作业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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