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文件(一标段土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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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标段编号:招 标 人: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章):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 放 日 期: 2012 年 2 月 日 承办人签字: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总则二、 招标文件三、 投标文件四、 投标报价五、 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六、 开标七、 评标与定标八、 授予合同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章 技术规范及要求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及投标专用光盘(另附)第六章 图纸和其他资料(另附)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各

2、投标单位 :1、招标人现就对其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 公开招标,贵单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现邀请贵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请贵单位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开标、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出席。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2月 日 16 时 00 至 16 时 30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向北100米)招标代理机构

3、: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扬州市友谊路53号联系人:唐立阳电话:0514-87362553-8804传真:0514-87362553-8804电子邮箱:zy7362553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一期20万千升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地点扬州市鼎兴路28号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编号扬发改许发【2011】660号批文名称扬州市发改委关于下达青岛啤酒(扬州)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0万千升啤酒厂项目重新备案的通知书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非国有资金 企业自筹 出资

4、比例国有资金:100 其中,财政资金 / ,自筹资金100非国有资金:_招标范围酿造车间、食堂、销售楼施工图范围内的桩基、土建、安装、消防、装饰工程工程规模约16740 M2工程特征框架结构工程预算价万元招标控制价万元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2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 2012年11月质量要求合格创优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元(资格预审时已缴纳)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无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无拟派的项目经理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要求: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资质要求招标文件售价 550元/份(含光盘)图纸押金 1000元退还不计息 不退还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要求正本壹份,副本 2份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查勘现场澄清及答疑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12 年 2月 日方式: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12 年2 月 日 获取方式: 的“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公布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 45日内有效投标截止时间 2012 年3 月 日 9 时 3

6、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扬州市观潮路715号(文昌花园西大门北50米)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开标会时间 2012 年 3 月 日 9 时 30分地点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项目经理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唱标顺序随机唱标预算编制依据预算编制采用 工程量清单 计价方式投标报价方式 清单 报价。暂估价金额 / 万元甲供材金额 / 万元暂估及甲供材料内容标书装订及密封要求1、 投标文件

7、按“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商务标”、“项目经理业绩”(如无内容,应作出书面说明此项无内容加盖法人公章,并按要求封装)分别封装,并标明相关标识(如 “技术标”、“商务标”、“项目经理业绩”)。技术标和商务标的电子文件刻盘后放入技术标标袋。2、 所有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和标段及投标人的名称。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标:30分,经济标70分,每高出1%扣0.3

8、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单体建筑面积15000平米及以上的框架结构的房建工程为准。是否授权评委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个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渣土外运工程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本工程渣土外运的工程必须分包给具备渣土运输车辆许可证、渣土运输车辆交通安全证和渣土运输车辆通行证的渣土运输企业作业。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 5 %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清,不计息,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等额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差额保证金: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

9、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其它:/合同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 单价合同方式确定。工程款支付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进场后付合同价的20%,施工过程按月拨付工程进度款,月进度款为每月完成工程造价的80%,同时按规定扣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5%,5%作为工程保修金,至工程保修满无整改后付清。所有工程款支付均需要出具正式发票方能支付。其他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但需将此表刻入光盘中。2、下文中与“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

10、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联系方式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友谊路53号电话:0514-

11、87362553-8804联系人:唐立阳传真:0514-87362553-8804电子邮箱:zy7362553招标文件编制人(签名): 单位(盖章):一、总 则1、招标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进行招标1.1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结构层次及建筑面积: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

12、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投标人资格要求:1.10.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投标项目经理无在手工程,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1.10.3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10.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

13、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 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2、投标费用2.1招标文件售

14、出后,概不退还。2.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3具体费用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图纸押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2日内凭全套图纸及押金收据退还。3、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招 标 文 件4、招标文件的内容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文件:(1) 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2) 投标人须知;(3) 评标标准与办法(4) 合同主要条款;(5) 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预算(含投标专用光盘);(6) 图纸和其他资料(7) 技术规范及要求;

15、(8) 投标文件格式(9) 所有投标期间发出的补充通知。4.2根据本章第6款和第7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实行电子化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扬州市工程建设网”随时查阅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投标人查阅如有遗漏,或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5、招标

16、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特别是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子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应将此类差异的详细情况连同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的要求招标人澄清的其他问题一起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

17、颁发工程量清单的补充和(或)修改文件。5.2招标人不组织集中答疑,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或登录“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5.3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扬州市工程建设网”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同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所提问题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

18、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已作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5.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截止期前,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以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方式,经“扬州市工程建设网” 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并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5.5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投标

19、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修改招标文件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为保证投标人合理时间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合理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5.6 本工程采用网上答疑,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所作澄清、答疑、修改均以“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上“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公布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前后期相互矛盾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扬州市工程建设网”中“项目信息-澄清和答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掌握上述网上公示信息,由此造成投标损失自负。6、 招标控制价6.1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前附表)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执行国家清单计价规范,消耗

20、量水平、人工工资单价、有关费用标准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表(定额)和计价办法执行;材料价格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取定(市场指导价没有的按市场信息价或市场询价);措施项目费用考虑工程所在地常用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计取。招标控制价调整系数执行扬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现行建设工程招标价调整系数幅度范围规定,并在 “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明确。暂列金额、暂估价、甲供材料价格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费率等不可竞争费用在计算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时不调整。6.2公布招标控制价时间。招标控制价随同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发给投标人,并报造价管理机构备查。6.3招标控制价异议

21、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以前附表中所列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及时核实。经核实确有错误的,招标人应当调整招标控制价,在开标5日前通知所有投标人,并补报送造价管理机构备查。招投标监管和造价管理机构在处理投诉时,如有必要,可委托造价咨询企业会同招标控制价编制咨询人员复核招标控制价,复核只进行一次。复核确认招标控制价误差范围在2%以内(含2%)的,且误差金额在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原招标控制价有效,复核费用由投诉人承担;误差范围在2%以外的,或误差金额在60万元以外的,招标控制价应以复核确认的为准,复核费用由原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承担。三、投 标 文 件 的 组 成7

22、、投标文件的编制7.1投标文件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电子投标文件应分别使用远程评标系统和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生成、刻录光盘,投标人保证所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能够有效表现所载的内容一致,并可供招标人调取。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加盖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约定的数字证书签章(电子签名),并在投标截止期前发送至 “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光盘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签章。7.3投标人

23、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实体投标文件(书面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建造师业绩三个部分和投标光盘),网上投标文件(按网上电子化招投标要求通过系统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7.3.1商务文件: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按下列顺序组卷)(1) 投标函(2) 授权委托书(如有)(3) 投标报价书(4) 辅助资料表(表3.1-3.6)(5)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7) 项目经理资质(建造师)资质证书(复印件)(8) 拟分包部分之承包人相关资质及情况材料7.3.2建造师业绩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项目经理的近年各项有效业绩等复印件 。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原件在开标时提供现

24、场核验。7.3.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为明标,应具备如下基本项目,同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排:a.工程概况b.工期及质量目标c.施工准备情况d.施工组织管理网络e.施工总体部署f.主要分部、分项施工方法g.针对本工程特点采用的特殊措施h.季节性施工措施i.质量保证措施j.工期保证措施k.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l.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措施m.主要施工机械和工具、主要周转材料、劳动力安排一览表n.施工进度计划o.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电子投标光盘两张(远程评标系统格式和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各一张)注:(1)没有具体内容的项目也应列出标题后再说明理由;(2)施工组织设计须使用标书制作软件制作、生成。“标书制作

25、软件”需要使用加密狗,详情请咨询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信息管理部0514-879037577.4投标文件电子文件的提交及要求:(1)本工程施工方案及投标报价要求采用电子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应为专用只读光盘。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应封装在技术标中递交招标人。(2)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内容与其投标文件书面内容一致。7.5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第五章中所提供的文件格式填写,如不够用时,投标人可按同样格式自行编制和添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总价”、“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2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及其他反映组价和分析的数据要求、技术标和商务标采用书面方式并制成电子格式。8、投保担保8.1投标担保的方式及递交:8.1.1本工程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前附表”,并已在资格预审前缴纳。8.1.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对投标保证金代为集中管理,并开设专用帐户。8.1.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生效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保证金。8.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8.2.1未中标人(除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情况公示完成

27、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8.2.2中标候选人(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提出申请,并经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8.2.3招标人未提出申请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将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自动退还至其公司基本户。8.2.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到扬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办理投标保证金

28、退还手续。8.2.5对于招标失败的在招标人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情况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退付。8.2.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以任何方式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8.2.7除不可抗力外,发生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罚没投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递送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因投标人非技术性原因成为无效投标或被废标的;四、投 标 报 价9、投标报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

29、投标文件无效。9.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2) 种方式。()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风险系数。除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外结算时不作调整。如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要求变动引起工程量增减,综合单价须调整时以下办法执行。()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的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工程价款调整

30、本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值,其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影响工程造价,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格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0%,且其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应由受益方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合同的另一方提出工程价款调整要求,由承包人提出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调整意见,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费应按下列原则调整:“措施项目表一”中

31、的措施费仍按投标时费率进行调整;“措施项目表二”中的措施费发生关联变化时,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原组价方法调整,未按2004年江苏省计价表规定组价的措施项目按投标时价格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本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按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苏建价(2008)67号文文件执行。()可调价格: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

32、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其他9.2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9.2.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使用符合“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投标智能化评标系统数据标准”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应用软件进行编制。所有投标报价以人民币表示,投标人报价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9.2.3 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自主合理

33、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1) 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文件;(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04) ;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04)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扬州工程造价管理( 2012 年第1期)发布信息价格作为报价的参考,缺项部分参照市场价格;扬州市现行的不可竞争费用内容及标准;现行的施工规范和标准;扬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预算工资单价标准按苏建价【2011】812号文执行(

34、3)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定等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其他的相关资料。9.2.4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投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的内容进行细化或增减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子目的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

35、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子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9.2.5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9.2.6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已标价的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9.2.7投标报价汇

36、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9.2.8投标人应将下列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不得降低标准计取:(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2)社会保障费、公积金;(3)省级以上财政、税收、物价等部门批准的税金及行政性规费;(4)其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竞争费用;(5)材料暂估价格(详见材料暂估价表)(6)专业工程暂估价;(7)暂列金额。9.2.9属可竞争费用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须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根据企业定额报价的项

37、目,其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远低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的计价表消耗量时,应附有详细分析资料;工程主要材料单价远低于同期扬州市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价的最低价格时,应附有材料供货单位的书面供应承诺。书面材料中要列出供货单位对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单价、数量等内容的承诺,并提供相关票据文件等证明材料;施工组织措施费用、管理费、利润远低于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中的标准时,应提供详细的分析资料。9.2.10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项目单价与其数量相乘的总和,应与投标报价汇总表总价及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相符,不符时以单价数量的总和为准。10、

38、勘察现场 10.1考虑到本工程实际情况,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现场场地条件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招标人有向投标人提供帮助的义务。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踏,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相关专业施工队伍的配合与衔接及任何其他(包括且不限于:施工临时设施、脚手架及现场运输设备、施工现场因政府部门规定而造成的各种限制条件等等)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11、投标有效期1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

39、件。11.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12、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2.1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2.2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印鉴或签字。12.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

40、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文件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署人加盖印鉴。1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别按“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包含不加密的电子投标光盘两张 原远程评标系统格式和电子化评标系统格式各一张)”“建造师业绩”(如无内容,应作出书面说明此项无内容加盖法人公章,并按要求封装)组卷密封,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共计叁个标袋。13.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卷别;13.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上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13.4通过电子化招投标

41、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具体操作详见“扬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14、投标截止期14.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网上投标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并将实体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文件前附表指定地点。14.2招标人可以按本文件规定以修改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的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14.3数字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投标人使用扬州市建设工程网提供的扬州市网上招

42、投标系统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同书面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出具确认收讫函,投标人收到招标人的收讫确认时,投标文件视同已递交。14.4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送入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并确认提交,招标人确认收讫并出具确认函,投标人收到确认函的时间为投标文件接收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投标文件上传并确认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视为逾期送达。14.5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4.7 招标

43、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确认收讫函)。14.8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4.9 投标人应当妥善保管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配套的由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数字证书)。投标人知悉数字证书已经失密或者可能已经失密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机构等招投标各方主体,并终止该数字证书的使用。在未接到投标人数字证书失密停用信息情况下,招标人经扬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接受到加盖投标人数字证书电子投标文件,并经系统提供的数字证书对比工具核对未发现电子投标文件任何改动的,招标人将视为投标人加盖数字证书时数字证书由投标人专用并由投标人控制,其投标文件电子签名可靠

44、与投标人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期以后,不得更改、撤回投标文件。15.2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文件相关条款规定的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密封袋上应标明“修改”字样)。15.3投标截止以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未确定中标人前,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六、开 标16、开标16.1招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当按时

45、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16.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唱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16.

46、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标识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单位价格、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同时投标人将项目经理业绩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16.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记录。电子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供评标使用。原始电子文件密封保存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未提供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6.5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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