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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鄂尔多斯市荣乌高速北产业基地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ASG(JL)2011-K-014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代 理 机 构: 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 二一一年四月 目 录第一卷1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 总则6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15开标126评标12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15附表二:问题的澄清16附表三:确认通知1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81、评标方法202、评审标准203、评
2、标程序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231、一般约定232发包人义务273、监理人284、承包人295材料和工程设备32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337交通运输348测量放线35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3510进度计划3711、开工和竣工3712暂停施工3813工程质量3914试验和检验4115变更4216价格调整4417计量与支付4618竣工验收49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5220、保险5321、不可抗力5422、违约5523、索赔5824、争议的解决59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61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7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741 工程量清单说明742 、投标报价说明743、
3、其他说明744 工程量清单75第二卷80第六章 图纸81第三卷82第七章 工程规范标准82第四卷8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3目 录8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88二、授权委托书89三、联合体协议书90四、投标保证金91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2六、施工组织设计103七、项目管理机构110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112九、资格审查资料113十、其他材料118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12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联系人:刘富强 联系电话:047
4、7-8595898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聚能大厦附楼3层联系人:许树卿 电话:0477-38848171.1.4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荣乌高速北产业基地道路及地下管网工程1.1.5建设地点康巴什新区1.2.1资金来源政府资金1.2.2出资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23.8KM1.3.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七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每个投标单位最多投3个标段。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1.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贰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书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内蒙古中安
6、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2.2投标截止时间2011 年4月22日下午3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自治区外施工单位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交有效的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见附件一、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3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形式汇入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帐户的形式提交户名: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鄂尔多斯市
7、分行。账号:14050000000009396行号:304205010534。联系人:刘帆 13904728409 0477-8319331 0477-8319330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09-2010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9-2010 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09-2010 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修改处及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8、电子文档一份(注:每个标段做一套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招标人名称: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工程名称)投标文件在2011 年4月22日下午3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201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4月22日下午3时00分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201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递交投标文件时检查(5)开标顺序: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投标人为5家(含)以上者,为3家,3-4家时为2家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电汇或转账的形式打入招标人指定帐户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报价方式及合同类型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类型:固定综合单价工程款结算及拨付方式在合同中约定投标报价要求参照09配套定额,2008清单计价规范,材料信息价按照当地价格执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暂估价无暂列金额无总包服务费无控制价开标前5天以书面的形式另行通知,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
10、按废标处理。 注意事项开标时须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经注册的建造师证书原件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否则按废标处理外进队伍参加投标说明外进队伍参加鄂尔多斯市的投标活动,必须先到自治区建设厅办理资格备案,然后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办理资格备案,方可参加投标活动。在接收投标文件时,要查验外进队伍的资格备案证明,如投标单位未进行资格备案,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当地投标活动。安全生产许可证说明安全生产证若过期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的密封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即正本单独包装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备 注本次为甲供材料、投标人报价只是安
11、装费、人工费等。详见工程量中的编制说明。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工程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
12、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
13、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
14、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n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n 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n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费。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15、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
16、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颗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7、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8、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
19、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
20、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
21、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22、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
23、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
24、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
25、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
2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
27、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
28、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
29、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
30、.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
31、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
32、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33、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
34、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附表三: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
35、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因 素评 审 标 准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法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开户银行授信额度的余额证明附审计报告原件2009-2010
36、年信誉省、部级有关部门及开户银行颁发的企业诚信证明文件证书原件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贰级(含二级)以上相关专业的建造师资质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建造师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标段内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建设内容工期计划工期: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4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11年7月30日。工期质量合格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30日历天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条款号条款因素编
37、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25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60分其他评分因素:5分2.2.2评分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业主标底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A1计算公式偏差率A1=100%(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25分)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优2-1分 良0.5分 差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优5-3分 良2-1分 差0.5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优3-2分 良1分 差0.5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优3-2分 良1分 差0.5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优2-1分 良0.5分 差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优5-3分 良2-1分 差
38、0.5分资源配备计划优5-3分 良2-1分 差0.5分2.2.4(3)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0分)建造师资格与业绩执业资格(附证书原件)壹级2分,贰级1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建造师在近二年内每有1个类似工程业绩,加1分,最多加至3分。项目人员配置项目人员岗位配置是否全面完善(具备配备人员应包含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安全员),项目人员配备齐全、合理3分,缺一项扣0.5分。项目人员是否全部持有所属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全3分,少一个减0.5分2.2.4(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60分)投标报价当偏差率A1=0, 投标人的报价得分为52分(注:基础分为
39、52分)偏差率=(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5%A1-8%时,每+1%减1分、每-1%加1分,加分加至60分,减分减至47分,当偏差率A1+5%或A1-8%时,每有1%减2分。减分减至30分。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5分)企业资信及实力企业近两年每有一项同类业绩的加1分,最高加3分。企业有无国家体系认证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1分,无0分(附证书原件);企业有银行颁发的AAA级证书,有1分,无0分。(附证书原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
40、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l)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1、(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
42、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 项、第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 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
43、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