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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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峰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工程(五标段)施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YCGC-S20110013-05招标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盖 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 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二0一一年十一月 目 录目 录- 0 -第一卷-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1. 总则- 8 -2. 招标文件- 10 -3. 投标文件- 10 -4. 投标- 12 -5. 开标- 13 -6. 评标- 14 -7. 合同授予- 14 -8.

2、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 15 -9. 纪律和监督- 15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6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8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略)- 38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8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8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51 -第二卷- 63 -第六章 图纸(另册)- 64 -第三卷- 65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6 -第四卷- 67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68 -第一卷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五峰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工程已由鄂财农函201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

3、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工程位于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内。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总额约为2660万元。2、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六个标段:第一标段:位于杨家淌村,管灌面积:1479亩;第二标段:位于杨柳池村,管灌面积:4621亩;第三标段:位于富裕冲村,喷灌面积:3003亩;第四标段:位于仁和坪、大栗树村,管灌面积:1987亩;第五标段:位于三房坪村,喷灌面积:3335亩;第六标段:位于大房坪、曹家坪、汉马池村,管灌面积:2014亩

4、,喷灌面积:4173亩。3、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挖沟槽、土方回填、新建蓄水池、整修堰塘、新建取水堰、新建水源、管道及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4、本工程计划工期:5个月(按150日历天计算)。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有效证明原件核查);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

5、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6、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7、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8、2009、2010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数量不应超过一家,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6、。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资料须提供原件),开标后即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四、投标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止,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后,方可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专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2、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1、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1年12月5日至2011年12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前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

7、交易网会员系统招标文件下载栏目()通过工行网银自助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六、投标保证金1、本项目每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七、投标文件的递交1、第一、二、三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9时30分;第四、五、六标段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9时30分;2、提交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

8、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弃权。九、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集中组织踏勘现场,如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十、发布公告的媒介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5日。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水利网、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网站)发布。十一、联系方式招 标 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联 系 人:张亮 电 话:0717-6914141-6122011年11月25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办公室1.1.3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五峰2011年度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重点县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工程(五标段)1.1.5建设地点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境内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中工武大设计

10、研究有限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工挖沟槽、土方回填、新建蓄水池、整修堰塘、新建取水堰、新建水源、管道及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5个月(按150日历天计算)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近三年(2008年11月1日至2011年11月1日,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接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须提

11、供施工合同有效证明原件核查);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5、投标人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方可参与投标,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6、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7、技术负责人资格: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提供的2008、2009、2010三

12、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有足够的流动资金;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为同一管理单位下属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含集团公司)数量不应超过一家,否则均作废标处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答疑会。网上答疑,投标人通过CA认证锁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答疑专区上提交投标疑问。网上提问开始时间:2011 年 12 月 5 日网上提问截止时间:2011 年 12 月 9 日 17 时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时间:2011年 12 月 12 日 16 时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 1.11分包

13、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3.5资格审查资料(1)企业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4)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提供的2008、2009、2010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及银行相关证明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1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岗位证书;(6)拟派本工程项目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 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投标企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须同时出具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上述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同时投标文件中需另附一份与核查原件相一致的复印件(格式见附后:九、原件的复印件)。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给投标人。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5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15、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水利)执业印章。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且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4.1.2封套上写明封套上须写明以下内容:清楚标记“正本”,“副本”;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

16、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1年12月27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行政服务中心)七楼707室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和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2)开标顺序:“后到先开”逆序开标。(3)要求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其投标将被拒绝。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项目法人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水利工程技术或经济方面的代表1人和从宜昌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4人组成。7.3

17、.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方式,不接受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指小型农田水利、灌区及配套建筑物改造、水利给排水等工程项目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 0 格式: 无 10.3原件按资格审查条件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交10.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贰份;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叁份10.5对拟中标单位,将在宜昌水利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5天,无异议后,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理中标单位备案手续。10.6在网上公示期间,对招标存有疑议的,须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7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

18、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向宜昌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投诉需单位盖章、法人签字。10.5本项目最高限价大写:伍佰万元(¥5000000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最低限价为最高限价的80%)的投标文件为废标。本项目不接受修改报价。1. 总则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

19、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

20、.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状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

21、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2、。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招标人对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1.10.2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

23、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 本工程不接受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 (9)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24、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

25、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则无)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

26、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

27、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招标文件的发放和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会员专区内通过工行网银(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应与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登记的网银账号一致)缴纳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具体操作参见企业网银安装及操作指南),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

28、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自审表”应按要求附以上资格审查资料的复印件。3.5.3“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4“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9、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

30、、目录、分隔页外,其余每一页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加盖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4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

31、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或“副本” 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10.3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

32、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前附

33、表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

34、布标底;(7)设有K值的抽取K值;(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9)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

35、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36、。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

37、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补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或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38、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它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它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

39、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

40、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41、,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

42、标人须知前附表。10.3 原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递交原件的,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九、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所列清单提交原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另行提交投标文件副本叁份。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3.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3.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 年 月 日 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于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附件二与附件三内容结合并发出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 (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3. 请收到本通知后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第2章附件四格式 年 月 日 时前回复确认,同时采用传真方式发至 。 招标人: (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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