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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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 商务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1-07-03-09青岛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招 标 文 件(商务卷)项目名称:青岛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 招 标 人: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 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31综合说明32招标依据及原则83合格的投标人84现场踏勘95投标答疑96招标文件107投标文件118开标、评标、定标229合同的授予26第二章 合同条款27第一部分协议书28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28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66第三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81一、投标致函81二、业绩证明部分83三、投标人资格证

2、明文件复印件(须盖公章)93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94第五章 附件125第一章 投标须知1综合说明1.1工程概况招标人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青岛大剧院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代理机 构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甲 级项目法人代表张镇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青规用地字【2004】5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青规建管字【2006】2号工程地点崂山区云岭路以西、梅岭路以南、香港东路以北勘察单位青岛市勘察测绘研究院设计单位德国gmp设计公司,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准备情况已具备建筑施工条件。结构形式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规模79566平方米1.2招标说明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形式

3、工程量清单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建设部颁发的智能化或通信或电子工程或机电或无线电壹级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发标时间2007年3月27日16时地 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南区澳门路121号)勘察现场时间2007年3月28日10时地 址崂山区云岭路以西、梅岭路以南、香港东路以北送答疑时间2007年4月5日10时地 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南区澳门路121号)取答疑时间2007年4月10日14时地 点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07年4月20日9时地 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南区澳门路1

4、21号)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4月20日9时工本费500元开标时间2007年4月20日9时地 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南区澳门路121号)招标范围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中心机房、楼层设备间及UPS电源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1.3工期1.3.1招标工期:540天;计划开工时间:2007年5月10日;计划竣工时间:2008年10月30日。(日历工期,包含所有的节假日在内)1.3.2 投标人所报工期,除招标人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一律不得顺延。1.3.3 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书2日内,书面

5、予以确认,如未确认,自即日起视作开工通知书已接收,并确保按合同开工日期进行正常施工,否则每延期进场一天,罚款5万元。1.3.4 中标人作为大剧院工程的专业承包单位之一,应向招标人和总承包单位负责,搞好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进度、产品的保护和安全施工、现场文明等,中标人自觉接受招标人、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协调管理。1.3.5 中标人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工期安排,积极做好与其他单位工作的交叉配合。1.3.6 工程竣工时,中标人应首先自验,自验合格后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报招标人组织进行初验。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设备验收环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双方签署初

6、验证书。初验后进入试运行期。1.3.7 系统设备试运行期为三个月。在系统设备试运行期间根据需要,中标人有责任派人到现场指导维护工作。试运行期间如系统发生重大故障,中标人须尽快解决问题,相应试运行期从问题解决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期结束后,双方按验收规范完成系统及承载业务的最终验收,终验合格后双方签署终验证书。终验后设备进入保修期。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保修,如果发现由于设备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应进行免费更换或修理,更换或修理后的设备其保修期顺延。1.3.8 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中标人自行调整劳力、机械、设备等,招标人不承担

7、由此产生的费用):(1)因重大方案设计变更(由建筑设计单位和招标人确认)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的(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中标人负责);(2)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到施工进度的(其因素在施工合同中详细约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1.3.9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1.4质量要求1.4.1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确保整体工程达到鲁班奖标准。1.4.2 质量奖罚:如因智能化工程原因未获鲁班奖,罚智能化工程审计额

8、的2。1.4.3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必须在具有法定检验资格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1.4.4 施工中每个分项工程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总承包单位与招标人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批准,隐蔽工程的任何部位均不得覆盖或使之无法检查。中标人应保证有充分的验收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隐蔽的或无法查看的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检查或测排、总体计划以及配合交叉作业的管理工作。1.4.5 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有权监督、检查、检验中标人的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及现场管理。中标人在施工中如发现涉及工程质量、材料、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监理,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方

9、案须经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并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1.4.6 中标人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中标人的施工方案应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和招标人审查,按规定参与分项验收。1.4.7 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向总承包单位提供6套完整的竣工图纸及技术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本竣工图及图文声像资料),由总承包单位检查整理后,统一向招标人移交。1.5招标范围及承包内容1.5.1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智能建筑集成管理系统、安全防范系统、中心机房、楼层设备间及UPS电源系统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审批;1.5.2承担承包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供应、施工、应用软件编程、系统调试、人员

10、培训、售后及保修等;1.5.3负责第三方工程的网关开发、级联、控制和系统集成接口等工作。与联动控制对象(属第三方工程的)提出控制条件并进行连接控制。第三方工程是指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与智能化系统有关的工程(如消防系统工程、接待中心计算机网络与通讯系统等)。1.6工作要求1.6.1根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入青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建字200616号)文件规定,外地建筑业企业进入青岛建筑市场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办理完毕外地建筑业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相应费用中标人自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6.2中标人应负责各智能化系统之间相互对接,并提供必需

11、的接口条件(硬件、软件);与强电控制有关的各箱、盘、柜的智能化接口也应在方案中体现出来,并配合相关专业,以便于加工订货。1.6.3本工程应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验收)规程、规范标准及建筑工程安全施工管理要求施工。1.6.4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图施工。1.6.5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青岛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管理规定等国家及地方、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1.6.6竣工后,中标人需编制本智能化工程整体运行手册,一式六份,随竣工验收资料一并提供给招标人。1.6.7中标后,必须

12、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管理协议。2招标依据及原则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8.3.1实施);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1.1实施);2.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10.1实施);2.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3.1.30实施);2.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5.1实施);2.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6.1实施);2.7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2001.7.5);2.8青岛市智能建筑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青建办字200570号);2.9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0610号);2.1

13、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2.10本工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投标报名、资格预审、评标定标工作和择优的原则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人做任何解释,所有中标人的有关投标文件、资质证书、业绩证明资料等作为该单位的商业机密,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均无权泄露。但招投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人有权利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向投标人提出质疑和查证。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1.2条款招标说明;3.2本招标工程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所要求的建筑企业资质及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并提供证书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须提供原件)。企业投标时的项目经理与企业报名时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一致。如确需更

14、换,须符合青岛市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即青建管字(2006)2文的规定,否则取消该投标人投标资格;3.3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有,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4现场踏勘4.1招标人将按1.2条款招标说明规定的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视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

15、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招标结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额外付款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对此招标人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4.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4.3现场勘查过程中,招标人对投标人任何疑问的回答都是口头的,对招标人不具有约束力。4.4 施工现场水、电已到位,围档已设置。4.5 招标人提供临设场地,详见总平面图。5投标答疑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1.2条款招标说明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将所有疑问送达,并同时将电子版疑问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

16、Emailshiyuan_yfr.在招标人书面解答后,报招标办审核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发给全体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5.2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之后提出的疑问,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组成:6.1.1本招标文件一份两册,商务卷、技术卷各一册;6.1.2 招标图纸一套(电子版); 6.1.3 工程量清单一套;6.1.4 预算控制价一份。6.2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并作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6.3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

17、齐全,如有残缺、遗漏或不清楚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两天内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同时,投标人有义务对招标文件的准确性进行复核,如发现有任何错误(打印的错误、逻辑的错误)或前后矛盾的,应在规定提交答疑的时间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人应无条件接受由招标人作出的书面澄清或解释。6.4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通知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发放。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及答疑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

18、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中予以明确;6.5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答疑内容,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7投标文件7.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使用中文。除工程规范及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

19、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7.2投标文件的组成:7.2.1投标文件由商务投标文件、 技术投标文件、设计投标文件三部分组成。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设计投标文件须分别予以标明并单独密封,密封处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印鉴,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7.2.2商务投标文件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7.2.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7.2.2.2投标函及附录;7.2.2.3清单报价书由以下内容组成:(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青岛大剧院智能化工程费汇总表、剧院工程费汇总表、接待中心工程费汇总表、智能建筑集成

20、管理系统工程费汇总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系统、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设备配置价格组成分析表、不可竞争费汇总表等及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材料)。格式详见工程量清单附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必须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资格章或注册造价师资格章。7.2.2.4资格证明文件7.2.2.4.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7.2.2.4.2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简历表;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的需

21、要(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且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替换。7.2.2.4.3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7.2.2.4.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及安全生产证明);7.2.2.5商务投标文件正本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逐页签字或加盖印鉴。7.2.3技术投标文件的内容:7.2.3.1质量目标、工期目标;7.2.3.2各系统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案;7.2.3.3工程投入的主

22、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7.2.3.4劳动力安排计划;7.2.3.5确保工程质量措施;7.2.3.6确保安全生产措施;7.2.3.7确保文明施工措施;7.2.3.8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7.2.3.9与其他单位穿插配合协调措施;7.2.3.10主要材料、设备进场计划;7.2.3.11工程总进度图表;7.2.3.12施工平面布置图;7.2.3.13培训计划、售后服务计划。注:以上条款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投标文件和设计投标文件中,否则技术投标文件不得分。7.3技术投标文件的格式:封面必须使用青岛市工程交易中心制作的统一封面,目录及正文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打印,每行28字,每

23、页28行,施工进度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使用A3复印纸、5号宋体;页码从正文编起,使用5号宋体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页码不在28行内。目录不编制页码,使用3号仿宋体、A4复印纸,目录一页28行。所有字体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每行不能空格。按封面装订孔纵向用白线绳三点一线装订。违背以上条款,技术投标文件不得分。7.4设计投标文件7.4.1设计投标文件主要内容投标人应按照相应国家规范、标准并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系统深化设计投标,投标人所提供的集成软件、应用软件、接口软件等应完全开放。深化设计内容为系统集成和各子系统的系统配置图、系统原理图、系统布线图、系统拓扑图、各系统说

24、明,对设备配置优化内容、各系统设备、型号和线缆的型号、规格、安防机房布置(内装消防报警控制和联动系统)和装修图等。(其它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卷)注:以上内容不得出现在商务投标文件和技术投标文件中,否则,经全体评标委员会确认后设计投标文件不得分。7.4.2设计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设计投标文件不设封面,不分正本、副本。图幅根据工程内容自行确定,图纸统一折至A4大小。其中目录、设计说明、设备的选型详细说明使用3号仿宋体,图纸内标注的字体为仿宋体“字高为5mm,宽高比为0.8”,短边一侧居中位置三点一线装订(两点距离10cm),所有字体、表格不得加粗、加黑,不得使用彩色字体。 违背以上制作格式,设计投标文件

25、不得分。投标人应提供载有设计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使用复印件和印刷文献的除外)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文字内容应以WORD格式、表格以EXCEL格式、图片以JPEG格式、图纸以DWG格式(AUTOCAD R14以上版本)提供,该光盘的密封、标记和发送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光盘表面不得标明任何字样,否则按废标处理。7.4.3 技术投标文件和设计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有关投标人的标识、相关符号或标记,否则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可能因此被评标专家指认为有显露或隐含暴露投标人之嫌疑而造成的后果。7.5 开标时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7.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

26、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7.5.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与报名一致或按相关规定更换的项目经理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7.5.3 企业上四年度(2003年1月1日至本工程发布公告之日)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7.5.4 项目经理上四年度(2003年1月1日至本工程发布公告之日)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相应的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原件为准;7.5.5 项目经理上四年度(2003年1月1日至本工程发布公告之日)获得的荣誉,国家、山东省、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以获奖证书或者授予优

27、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为准,其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以获奖证书和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为准;7.5.6 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认证证书原件为准;7.5.7 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评估,以银行资信证明或资信等级评估原件为准。注:1、根据青岛市建管局规定,开标时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持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作为废标处理;2、第7.5.1、7.5.2条规定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3、第7.5.3、7.5.4、7.5.5、7.5.6、7.5.7条规定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不全的,根据评标、定标评分标准规定相应分项不得分或酌情扣

28、分。4、投标人应将以上7.5款所述资料单独装箱,并详细注明投标人名称及所提交资料的明细,带至开标会现场,以备核验评分。7.6投标报价:(一)工程量清单报价1、招标人提供本项目智能化工程各系统工程量明细,投标人按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2、报价参考: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04年)、山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2004年)、山东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及青岛市价目表(2006年)、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6年)以及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期

29、颁发执行的税金文件及工程造价部门近期发布的市场指导价格等有关规定。3、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自身情况及青岛市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本工程可能发生的措施费、规费。4、投标人应仔细分析、理解本招标文件,结合招标图纸、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市场现状和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确定报价,并且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的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中所列的工程量只作为此次投标的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最终结算与支付以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单位共同认可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中标综合单价

30、的乘积为最终依据。7、投标人单独分包工程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8、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从招标文件技术卷中所推荐的品牌中选择,系统选用设备应保证各个系统设备品牌的一致性,每个子系统主要设备品牌不能多于两个。投标人不得任意提供不同制造厂和类型的产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负责确定所提议的设备和材料绝对符合技术规格说明书各章节要求。9、招标文件技术卷中未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系列。10、投标人所报材料设备价为施工现场落地价,中标后该材料设备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结算时按照投标报价进入结算。除招标人设计变更以外,施工过程中该材料设备品牌不得随意

31、变更。1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均须填入单价及合价。清单中未填入合价的项目,则视为投标人免费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12、投标人应在对报价的各项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考虑后报价,并对此报价负责。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对所报综合单价进行调整。13、投标人所报措施项目费包干使用,一旦中标不做任何调整。项目措施费包括:1)环境保护措施费(如防治大气污染、水污染、施工噪声污染等);2)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费;3)因夜间施工而发生的费用;4)冬雨季施工费;5)对现有建筑物采取保护及加固措施而增加的费用;6)因其它单位影响而发生的施工配合费及施工降效;7)大型机械

32、设备进出场及安拆;8)临时设施费用;9)脚手架费用;10)二次搬运费;11)其它措施费。14、规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费率一次性包死,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发生情况结算。15、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资料及投标时现场踏勘情况,将施工现场的接水、接电费用计入报价清单的项目措施费中,施工中包干使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用(含施工中用电损耗)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中,施工中不作调整。承包人自设水电表,水、电费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缴纳;(二)暂定价部分1、剧院无线通信系统中无线DECT通信系统安装、调试由通信运营商完成,属第三方工程,该系统手机暂定费用4万元列入投标报价,届时由中标人主持采购,但需满足经招

33、标人确认的品牌、型号及各项功能,该费用最终据实结算。2、 剧院、接待中心有线电视系统由于有线电视将在2008年改为数字电视模式,因此工程设备结构会发生较大变化。暂定35万元计入投标总价(含系统开通、接入工程等有线电视台费用),待青岛有线电视台传输制式、标准及设备产品等项确定后,再作系统设计以及具体设备、材料、工程量测算,最终据实结算。3、 综合管理系统部分的全部子系统由于时间与室内装修设计等未定因素及其他条件制约,因此投标人须按方案中要求提供方案组织及计算书,但中标人此章节的方案不做为深化设计的依据,待即将投入使用前,最终以招标人意见为主来决定选择综合管理系统各部分的方案及各类软件、产品与价格

34、后再进行深化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并组织施工。本系统暂定费用16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最终据实结算。4、因目前接待中心装修风格尚未确定,管理系统也尚未确定,接待中心客房门锁系统暂定15万元,届时根据招标人具体需求选择采购,最终据实结算。5、投标人按国家计算机机房装修标准设计机房装修,机房装修包括墙面(含天花板)处理、地面处理(安装防静电地板)、适用的照明灯具、机房专用空调机及办公家具。该机房装修暂定50万元计入投标总价,最终据实结算。(三)第三方工程1、泛光照明、室内区域照明等电器控制柜(箱)属第三方工程,中标人需按泛光照明、室内区域照明控制设计方案要求提出控制条件并提供控制接口进行连接,系统连接点为

35、照明电器控制柜(箱)。2、供配电系统由供配电系统承包商(第三方工程)完成独立的智能计算机控制系统,并提供数据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设备监控系统采用通讯接口和上述系统连接,实现监视的目的。3、消防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另行招标确定。但消防系统的集成纳入IBMS系统中,此次招标中标人作为整个智能化工程的总承包单位,须对本项目的智能化系统承建中负总责,负责整个智能化系统的深化设计、工程实施管理与协调。(四)其它1、投标价格应包含各系统中的电缆桥架及安装费用,电缆桥架由中标人提供,委托总承包单位进行安装,安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主体结构的管线预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不包含在投标价格内。明配管由中标人负责,计入投标

36、总价。2、因招标人正在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公司(第三方公司)就剧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剧院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配置、安装等事宜进行磋商,不排除将上述系统交由上述公司进行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列入第三方工程),招标人有权将根据第三方工程工作范围和工程量对中标人所投标的设备、价格等进行调减,不给予经济补偿。最终由招标人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施工合同。3、投标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采保费、备品备件费和专业工具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维护费、维修服务费、保险费、联合试运行等验收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技术措施费、培训费、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应包含的其他

37、费用; 人工工资单价(含零星用工)根据青岛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2006年)及现行有关规定,由投标人自主报价,但最高不得超过37元/工日。投标报价中应包括所有材料抽验、安装抽验等主管部门收取的检测费用;以及所有行业主管部门施工项目的用水、用电和试车介质以及监测、检验、验收费用;以上所述费用如果报价中未列出,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不收取这方面费用,或在其他费用项目上已综合计算,已涵盖了满足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为投标人设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所有费用。 投标价格的风险:投标人承担报价中各子目的报价风险,招标人不接受任何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如对招标工作内容理解的偏差、工料耗量水平的判断、市场价格的判断

38、、取费等)而导致其报价的不充分、不完备或偏差的任何索赔;4、文明施工:确保“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山东省安全文明工地”。生产过程中坚决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到位,强化管理”的安全方针,施工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小组,自上而下,专人负责、层层落实全面监督管理和检查工地安全施工工作;5、总包协调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该费用在招标人第一次支付进度款时,由中标人向总承包单位缴纳。6、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根据青建管工字【2004】13号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的50即6万元;设计咨询费5万元。计入投标总价,由中标单位支付。7、本工程工程交易费按鲁价费

39、发2001243号文件规定。8、本工程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中的招标人预留金150万元,包含设计变更、埋件及不可预测费用,投标人按暂定费用开列。9、工程承包方式(1)本工程为包工包料方式。投标人确保质量、工期、安全施工、文明管理等全部要求,完成全部智能化工程,直至保修期满。(2)中标人作为大剧院工程的专业分包之一,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协调配合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搞好承包项目的相互配合、施工质量、安全施工、现场文明管理等项工作;(3)中标人应自觉接受招标人、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协调和监督。10、预算控制价:各投标人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预算控制价,否则投标人投标文件无效。如果

40、投标人认为预算控制价不能接受,应不予投标;如投标人放弃投标,应在开标前10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可在开标后持招标人认可的退出申请退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工程预算控制价由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加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印鉴。预算控制价报市定额站进行登记备案。11、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误解和忽略,中标后发生的任何风险其责任自负。7.7投标货币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7.8投标有效期7.8.1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120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20日内投标文件及其补充部分均保持有效。7.8.2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

41、况,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延长其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及相关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其投标失效。7.9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整。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的形式,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如投标人采用转账支票、汇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则必须在发放招标文件五日内到账(遇节假日相应顺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对于未能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缴纳空头支票的投标人,可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7.9.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

42、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不予退还;7.9.1.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的;7.9.1.2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7.9.1.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故意哄抬报价的;7.9.1.4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企业资格证明文件、企业业绩资料等);7.9.1.5中标后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提交履约担保的;7.8.1.6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串标或其它违法行为的;7.9.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7日内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日内无息返还。7.9.3 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7.10投标文件的份

43、数和签署7.10.1技术投标文件一式 捌 份(不分正副本)、设计投标文件一式 陆 份(不分正副本),商务投标文件一式 十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九 份;7.10.2商务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7.10.3商务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7.10.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商

44、务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人签字或盖章。7.11投标文件的提交7.11.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7.11.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投标文件有关规定密封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7.11.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

45、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7.11.4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效。8开标、评标、定标8.1开标8.1.1开标时间:2007年4月20日9时; 8.1.2开标地点:青岛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8.1.3投标人应派法人代表或经授权的法人委托人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出席; 8.1.4参加开标会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8.1.5 开标程序:8.1.5.1 开标由招标代理单位负责主持;8.1.5.2 投标文件初审: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资格证书等情况,对于明显不

46、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8.1.5.3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人员当众拆封,按抽签顺序唱标。由投标人派代表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8.1.5.4 招标代理单位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8.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受理:8.2.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8.2.2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委托书);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8.2.3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8.2.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8.2.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8.2.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8.2.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2.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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