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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1. 招标条件4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4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4. 招标文件获取45. 投标文件的递交46. 发布公告的媒介57. 联系方式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 总则102. 招标文件123. 投标文件134. 投标165. 开标176. 评标177. 合同授予18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19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0第三章 评标办法21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评标方法212. 评审标准242.1 初步评审标准242.2 详细评审标准243. 评标程序253.1 初步评审253.2 详细评审263.3 投标文件
2、的澄清和补正263.4 评标结果26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4第一节 合同条款28合同条款前附表281词语定义302标准和适用性30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314知识产权315联络316计划和报告317检验和测试328包装和标记329运输和保险3210验收3311伴随服务3312备品备件3313合同结算和付款3414保证3415监造3416变更及合同修改3517分包、转包3518索赔3519误期赔偿费3620终止合同3621履约保证金3722不可抗力3723税费3824争议的解决3825适用法律3826合同生效3827补充条款38第二节 合同格式39附件一:合同协议书40附件二:履约保证金格式4
3、1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42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435.1货物需求一览表43第六章 技术规格和要求44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3目 录507.1 投标函517.2 投标一览表527.3 投标分项报价表537.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77.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87.5 企业资信等级、荣誉597.6 投标保证金格式597.7 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607.8 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617.9 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627.10资格审查资料63(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3(二)生产(制造)商资格声明64(三)代理商的资格声明66(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68(五)近年同类货物供给表6
4、9(六)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707.11其他材料70 附表1: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71第一章 招标公告襄阳高新开发区叶店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襄阳高新开发区叶店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由 襄阳高新区经济贸易发展局 以襄高经发2014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序号货物名称数量速度载重停站数提升高度(m)1、客梯161.75ms1000KG263375.493.752、消防电梯161.75ms1000KG263272.589.9指标参数相当
5、于上海三菱、日立、东芝、蒂森、通力通用、迅达、富士达、快速(奥的斯),采购预算为1024万元。招标内容及范围:以上32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维修保养、培训等相关的服务且配件须是原厂家的标准配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1)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
6、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同时须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且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 3.3、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3.4、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前推36个月)至少承接过一项拟投标设备的供货与安装项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与地点:4.1、投标申请人于 2015年 5月14日至 2015年5月1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
7、樊城区炮铺街3号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表(附后); 4.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及技术资料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年 6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炮铺街3号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
8、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7.2 同一品牌或同一制造商生产的货物,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按报名登记顺序,前者优先)。 8、联系方式招标人: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艾姣 电 话 /传 真: 0710-3528400 联 系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4号 2015年 5月14日 报名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项目技术负责人单位地址企业资质(注明资质证书的专业和等级)拟投标货物的品牌法
9、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 名(本人签字)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居民身份证号备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天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24号联系人:孙艾姣电话:0710-35284001.1.4招标项目名称襄阳高新开发区叶店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二次招标)1.2.1资金来源自筹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4.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 资质条件:
10、(1)投标人是制造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2)、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证书,同时须 提供其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且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签定合同时间准。)至少承接过一项拟投标设备的供货与安装项目,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4、信誉要求: 近两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下同)期间投标企业无湖北
11、省住建厅、湖北省招投标违法违纪行为信息发布平台、襄阳市建委、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正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违法违纪行为信息发布平台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5、项目技术负责人: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械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5年5月19日 10 时 00 分前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 10 时 00 分前1.11分 包不允许2.1(8)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
12、料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通知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通知后 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本招标文件中规定所有所须材料3.2.3(3)其他伴随服务费用1、 安装、调试及检验费2、 技术服务费3、 培训费3.2.7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最高投标限价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 1024 万元。3.2.8是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
13、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20万元。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在2015年 6月 2日18时00分 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未按规定金额、未按要求从基本存款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的视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在银行进账凭证单据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汉江支行 账 号:4206 0600 0120 0900 00227行 号:3135 2800 0090联系电话:0710-3821105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3.5.1投标人依法经营必须具备
14、的其他证明材料 无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其他证明材料要求生产(制造)商的授权,应满足下列要求: 具有制造商的授权书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2年度和2013年度3.5.3近年同类货物供给表年份时间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同类货物是指同一类型产品3.5.4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证明文件生产(制造)商公开出版的产品说明书和(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3.7.4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3.7.5“*”号条款定义及处置“*”号条款为重点条款(参数),不满足任一“*”号条款(参数)将会扣分。一般条款偏离范围和幅度商务条款允许
15、偏离的项目及幅度:一般技术条款(参数)最多允许偏离项数及偏离幅度:以上偏离在评标时将被扣分。具体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6货物样品不要求3.7.7签字和(或)盖章的具体要求投标函及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地方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3.7.8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三 份4.1.1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襄阳高新开发区叶店三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15 年6月 4日10时 00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4.2.1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6月4日 10 时 00 分止4.2.2递交投标
16、文件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炮铺街3号四楼报名处4.2.5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炮铺街3号四楼开标大厅5.2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5.2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先后逆次序5.2抽取评标基准价下浮值否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得分高低排名顺序前两名。7.2评标结果公示媒介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7.5.1履约保证金以签订合同约
17、定为准10.1投标补充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10.2原件提交及检验投标人按“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所有原件和资格审查原件登记表一起一次性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有关货物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
18、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3.2 交货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3.3 交货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1.3.4 质量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规格和要求。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1)供给许可:见投标人须知前
19、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4)资格预审后联合体不得增减、更换成员。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
20、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接受委托为本招标项目前期提供咨询或参与招标文件编制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3)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者相互任职或工作的;(5)被责令停业的;(6)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1.4.4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
21、的除外;(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一个以上的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2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时
23、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招标货物不允许分包。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货物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和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24、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
25、时间不足15日,并且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 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
26、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投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5)企业资信等级、荣誉;(6)投标保证金;(7)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8)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9)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10)资格审查资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
27、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投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3.2.2 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价和投标总价。3.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按下列要求填写:(1)“单价”指在货物所在地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制造、组装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以及应付或已付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2)“运费、保险费” 指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28、、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的其他伴随服务费用(如果有)。 3.2.4每标包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款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2.5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仅进行投标总价优惠(或降价、让利),投标人对招标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3.2.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价,应同时修改“投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 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总价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
29、关要求。3.2.7 招标人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人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大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2.8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
30、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实行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登记制。未按要求登记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已经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且未发生变更的,不需要再次进行登记。 (1)登记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2)登记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
31、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地点: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襄阳市炮铺街3号5楼);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时间: (1)中标候选人之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2)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办理合同登记后5日内,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和办理合同备案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来款渠道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
32、手续。 3.4.4、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依法经营必须具备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拟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生产(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正式授权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同时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生产(制造)商依法经营必须具备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同类货物供
33、给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的复印件,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上述“同类货物”的定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3“信誉要求”应出具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具体年份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
34、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该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规格和要求、供货时间、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前附表在“合同条款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对招标人的合同条款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并可以在满足招标文件
35、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4 投标人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证明货物及服务与招标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1)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和要求”在“技术规格和要求响应/偏离表”中逐条应答,表明拟供货物及服务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和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如有偏差和例外,应予以说明。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拟供货物的具体(实际)参数值,以证明其参数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货物技术性能、参数的详细描述(主要
36、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如果有偏离,偏离应当符合本章第3.7.5项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 如果招标文件中设立了“*”号条款(参数),“*”号条款(参数)定义及偏离处置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一般条款(非“*”号条款)如果有偏离,偏离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7.6 投标人在阐述本章第3.7.4项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和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仅起说明作用,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应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样品的,按要求提交样品,并作为投标文件
37、的一部分。同时,招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样品。3.7.7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当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8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38、。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9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不可拆卸的简装形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人需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版的,其投标文件正本的封套中应同时包括其投标文件电子版。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
39、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将拒收。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7项的要求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
40、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4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代表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1、(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投标文件密封、唱标内容、开标记录、唱标次序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
42、形等提出的质疑。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开标工作人员包括监督人员不应在开标现场对相关投标作出有效或者无效的判断。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正式授权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
43、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将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7.3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如果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报行政监督部门后,召集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7.4 中标通知评标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或者投诉处理完毕的,在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