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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编号:CNCCCITC-SX-PY/SJ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 招 标 文 件(送审稿)招标人: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 期:二一年十一月II目 录第 一 卷1第一篇 招标公告2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投标人须知附录19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基本资格最低要求)19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19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19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20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20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设备最低要求)20投标人须知附件21附件1 工程说明21附件2 审计目标、任务、
2、内容和要点27附件3 审计服务期限、时点和频率29附件4 评标办法30第三篇 审计合同条款36第 二 卷41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42一 商务文件格式451 投标书格式462.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72.2 授 权 书483 投标保证金凭证494 联合体协议书505 资格审查资料52A-1 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52A-2 近六年参加的类似审计工作经历表53A-3 目前承担的审计项目一览表54A-4 拟派驻本工程的审计人员汇总表55A-5 主要审计人员简历表56A-6 拟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及其它设施58A-7(a) 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框图59A-7(b) 拟为本项目设置的组织机构框图60A-8(a)
3、 财务状况表61A-8(b) 财务状况表62A-8(c) 银行信贷证明63A-9 奖惩情况表64A-10 投标人满足或超过资格审查要求情况详述65A-11 其他资料表66二 审计实施方案67三 财务建议书68第五篇 合同格式72A 中标通知书格式73B 合同协议书格式74C 廉政合同格式78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文件第 一 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公告本招标项目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9】1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其
4、中建设单位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委托审计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具备投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投标。1、项目概况与委托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点位于阳泉市平定县岔口乡神水泉村东,与河北段以隧道相接,经平定县岔口乡、阳泉市郊区西南舁乡和河底镇、盂县路家村镇、南娄镇和东梁乡、阳曲县凌井店乡、东黄水乡、侯村乡、尖草坪区曲镇、西乡,终点位于尖草坪区西乡赵家山村南,全长123.321公里。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桥涵设计汽车
5、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2)委托审计服务范围和内容:本次委托审计招标内容主要是对本项目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实施专项审计业务,审计内容: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主体工程、机电工程、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全部项目和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审计期间的咨询服务。共分1个标段(SJ1标段)。2、投标人基本条件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为内资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3)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6、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400万,且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及5名以上注册造价师;(4)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现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在承担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记录;(6)具有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能力,能在规定工作时限内,有能力调配较强的审计力量,抓住影响工程造价、质量、资金安全等重要环节提出审计意见,按时保质完成委托审计工作任务;(7)具有同类项目的审计业绩,即近6年内参加过1条以上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前期审计、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 (8)本次招标接受会计师(审计)事
7、务所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上述(1)(7)项的规定,联合体应以会计师(或审计)事务所为主办人,同时审计组长必须是联合体主办人的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审计组长(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中标后不允许分包。(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和售价凡有兴趣且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可于自2010年 月 日至2010年 月 日,每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8、)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彩色扫描输出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到山西省太原市兴华街钢材大厦510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 元,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相关资质证书(至少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和审计执业资格,副本原件);(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审计组长)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0年 月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9: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2号会议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乌城路696号)。(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山西交通网上发布。6、联系方式招 标 人: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地 址:山西盂县西小坪邮 编:045100联 系 人:杨先生、赵先生电 话:0353-4355052传 真:0353-4355062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十五号凯康大厦17层山西地址:太原市兴华街钢材大厦513室邮 编:030027 联 系 人:陈先生、
10、李先生电 话:0351-6587980传 真:0351-6587100 电子邮箱:cncccitc2010年 月 日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招 标 人: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地 址:山西盂县西小坪邮 编:045100联 系 人:杨先生、赵先生电 话:0353-4355052传 真:0353-435506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三区十五号凯康大厦17层山西地址:太原市兴华街钢材大厦513室邮 编:030027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先生电 话:0351-6587980传 真:0351-6587100
11、电子邮箱:cncccitc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项目名称: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简称 “本项目”)建设地点:山西平定、阳泉郊区、盂县、阳曲、太原尖草坪区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征地拆迁、主体工程、机电工程、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等全部项目和内容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审计期间的咨询服务。共分1个标段(SJ1标段)。建设单位的管理机构无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建设单位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审计费用。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
12、 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人员要求:(见附录5) 其他要求:(见附录6)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和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 1个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明确联合体之间共同的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及在以后的投标活动和履行合同(如果中标)时,对各方约束的保证等。(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与拟承担审计工作相适应的资质,使联合体总体上满足资质要
13、求。;(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5.1是否召开标前会否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不适用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 24小时内6.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是,设定固定审计费用投标控制价上限投
14、标控制价上限:元。6.6招标人是否设置标底不设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10.5审计费是否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格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1.1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投标保证金的汇出账户应当是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每个标段5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0年 月 日24时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帐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注:(1)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
15、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有关转账手续。(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相关方索取投标保证金的收据。账户名称开户名称: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开户银行开 户 行:盂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账号帐 户:402021002220119882联系电话委托人财务部门电话:13073583668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120 日内1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2 份,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Word、Excel编制,U盘存储)。投标人应保证电子文件与签署的正本投标文件一致,若有差异,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由此造成
16、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2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封面、扉页、目录和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公章的除外),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代替。对于联合体提交的投标文件,只需附联合体主办人出具的代理人授权书即可,并由该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14.3外层信封书写要求递交地址: 招标人: 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第(标段编号)标段 投标文件在2010年 月 日 时前
17、不得开封。14.4内层信封书写要求投标人 邮 编: 地 址: 名 称: 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第 标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招标人: 地 址: 或投标人 邮 编: 地 址: 名 称: 山西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委托审计招标第 标段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招标人: 地 址: 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山西财经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2号会议室截止日期和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原定截止期7日前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合同期满后3年内20.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最低价法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24小时内2
18、4.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转帐支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履约担保金额金额:固定审计费的 10 %形式:固定审计费的 10 %的现金。31监督部门行政监督: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电 话:0351-4663125 纪检监督:山西省监察厅驻交通厅纪检监察室电 话:0351-4663057 邮 编:030001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3号81山西平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 项目说明:见附件1。1.2 审计对象、范围、目标、任务、内容和要点:见附件2。1.3 审计服务期、审计的时点和频率:见附件3。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9、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对投标人的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的规定。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联合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 投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分包申请并禁止转包。2.4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招标人在招标阶段的评审中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5 投标人不得与其所投标的审计标段对应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0、不得同时对同一审计标段投标。3投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现场考察4.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4.2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它损失、损害等,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概不负责。4.3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各项费用自理。4.4 招标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5标前会议5.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标前会议。5.2 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如果有)及阅读招标文件后提出的与投标
21、有关的问题,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上予以解答。投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招标人,以便招标人进行准备。5.3 招标人将在标前会议结束后,以补遗书形式书面答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并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遗书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5.4 招标人不会因投标人未出席标前会议而取消其投标资格,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的内容6.1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卷 第一篇 招标公告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审计合同条款第二卷 第四篇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篇 合同格式此外,招标
22、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问题答复、补遗书和其他正式函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一并阅读。6.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凡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严重不符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6.3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6.4招标人设定固定审计费用投标控制价上限,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各投标人。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
23、5日前将以补遗书方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8.1 招标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包括按投标人须知第5条在标前会议期间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将修改内容以补遗书方式向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人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8.2 补遗书(包括本须知其他条款中提及的补遗书)将以书面形式发出,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
24、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8.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加以考虑,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15.2款的规定,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向后推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内容9.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商务文件,包括:a.投标书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公证书c.授权书(如果有)及公证书d.投标保证金和凭证e.联合体协议书(如需)f.资格审查资料(2)审计实施方案(3)财务建议书(4)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9.2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委托审计服务的审计实施方案,其内容应翔实,足以说明投标人的建议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5、,并作为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9.3 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委托审计服务的财务建议书,说明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服务所需的费用。9.4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和复制。10投标报价10.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包括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审计期间的咨询服务所需的固定审计费。10.2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财务建议书中计算确定投标报价,该标价应包括完成所投标的前期准备、服务期所需的全部相关费用。10.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审计人员工资、食宿、差旅等费用、
26、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税金、利润、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内容。10.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审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委托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10.5 当合同实施期间条件发生变化时,审计费不予调整。10.6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10.7 投标人的固定审计费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固定审计费投标控制价上限,否则作废标处理。11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注: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招标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招标人/
27、招标代理有权拒绝接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人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有关转账手续。11.2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1.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及时足额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提交了履约担保并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11.4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投标人须知12条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文件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11.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
28、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行为。12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2.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120日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2.2 招标人可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根据需要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投标人同意此要求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但投标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其投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此要求,招标人不得因
29、此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其投标文件超过原有效期后将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13.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另提供副本两份),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应在其封面及外包装上清楚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应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Word、Excel编制,U盘存储),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的内容存入一个U盘中,并与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密封在一个信封内;财务建议书的内容存入另外一个U盘中,并与财务建议书密封在一个信封内。投标人应保证电子文件与签署的正本投
30、标文件一致,若有差异,以正本投标文件为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2 投标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内任何有文字页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使用签名章代替,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出具,并由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印章或签名章。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作出有效公证后,将公证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书,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并经公证机关对投标人公章
31、、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真实性做出公证后,公证书原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对于联合体提交的投标文件,只需附联合体主办人出具的代理人授权书即可,并由该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13.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处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均应由前款规定的投标文件签署人在修改处签署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从目录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4.1 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应当密封于第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第二个
32、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同一个外层封套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独立的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中,并在内层封套上注明“商务文件和审计实施方案”字样。商务技术文件的电子文档应与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密封在同一个独立封套中。第二个信封(财务建议书)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相应的独立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内层封套中,并在内层封套上注明“财务建议书”字样。财务建议书的电子文档应与财务建议书正本密封在同一个独立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2 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33、附表的规定书写,除此之外不得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记,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3 内层信封上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书写,以便因投标文件迟到或其他原因造成招标人不能接受该投标文件时得以原封退回。14.4 如果同时投多个标段,不同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装订、密封。14.5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签收。14.6 如果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过早启封或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概不负责。14.7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证件的原件进行现场查验。未提供原件的人员将不予认定。投标人须将上述证件(全本)的彩色扫描件另外单独装订一份,并
34、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全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查验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单独递交给招标人;原件由招标人查验后当场退还给投标人。1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1 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签收。15.2 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第7条、第8条发出补遗书后,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6迟到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并将该投标文件按照其内层信封上写明的地址退回或由投标人自行
35、带回。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修改或撤回的正式申请函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签收。17.2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同样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的要求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五、开标与评标18开标18.1 招标人不再公开组织开标仪式。18.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a.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b. 投标文件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条规定密封和标记的。19保密19.1 递交投标文
36、件截止时间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与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条件下进行。19.2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密时间内,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针对对方的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0评标20.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20.2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方法(详见附件4)进行评标。六、合同的授予21定标方式21.1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1.2 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中标人未能遵守投标人须知第23.1款或第24条的规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
37、格,招标人可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所有中标候选人因上述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21.3 招标人应将评标报告和评标结果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22中标通知书22.1 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认其投标文件已被接受。中标通知书将写明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委托审计所需的固定审计费。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2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招标人即使已经向中标人发出了中标通知书,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标无效,招标人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1)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
38、假、隐瞒事实真相骗取中标等行为;(2)经查实投标人有转借资质行为或以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2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23.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人和中标人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签署合同协议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审计实施方案、财务建议书及有效的补充说明、资料和函件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3.2 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双方均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3.3 双方签署合同协议书后,招标人应同时将中标结果告知所有投标人。24履约担保24.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
39、履约担保。24.2 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4.3 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的履约担保可以由联合体的主办人出具,或者由联合体各成员分别以各自名义按其承担的工作量出具,但其总额与本须知第24.1款规定的金额相等。七、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出现下列特殊情况之一,招标人可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均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26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
40、行招标。八、纪律和投诉27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8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行贿等违法方式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9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工程“评标办
41、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除外。30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1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监督部门投诉。32本项目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价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交公字(2007)585号文件执行。33招标代理服务
42、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费率如下:中标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0.8500-10000.451000-50000.25此费用由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支付。投标人须知附录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基本资格最低要求)项目基本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为内资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人员结构投标人具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投标人具有5
43、名及以上从事过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委托审计业务的注册造价师。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2、投标人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400万人民币;3、投标人用于申请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4、投标人在上一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注:1. 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如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小于50万元,需开具相应数额的银行信贷,使之满足上表要求;2.出具信贷证明的银行应为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银行;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1、近六年内至少参加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审计(包括前期审计、期间审计、
44、竣工决算审计或全过程跟踪审计)。注:1. 参加的高速公路项目委托审计内容必须包括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审计,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2. 近六年内参加的项目指审计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在“XX年XX月XX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之间的项目。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3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未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工商、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审计质量问题处罚;6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未被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