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路桥梁招标文件(最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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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017年11月目录篇号内容页 码第1篇投标人须知第2篇投标书格式第3篇合同协议书格式第 107 页 共 122 页第1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具体信息或数据1招标人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2工程项目名称: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3工程说明: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本工程拟划分为个3施工段。本招标文件按整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招标,投标人对整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踏勘现场时做好各标段风险预判,段落划分最终以项目部规定为准,中标人不得有异议。4结构工程预计

2、工期: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共365天。5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及以上加盖企业行政鲜章的复印件,且已向招标人公司采购部备案。6现场考察地址和截止时间:施工现场2017年12月26日 ,时间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华东 联系电话:130339076337取得投标资料的时间:2017年12月24日,时间8:00-18:00(北京时间)取得投标资料方式:投标人提供的有效邮箱联系人:赵华东 联系电话:130339076338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9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

3、约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郑州城东北路支行(或中国银行郑州金水支行);户名:中建七局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5200181940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对公账户汇入,不允许交现金。在汇款摘要中必须注明“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投标保证金”,并备打款回单复印件两份,一份置于标书内,一份递交标书时递交至发放标书部门。如不按照以上内容执行造成投标人标书废标,投标人负完全责任。10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1 份11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拦标价,结构工程量清单拦标价开标前2天公布。12送交投标文件的地址:黄河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向南一百米中

4、建七局黄河路改建工程项目部送交标书截止期:2017年12月28日,时间17:00(北京时间)13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和提交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纳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超过100万元现金部分可提供银行保函)。 14中标通知书:由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交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发放。一、总则1.采购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即资料表所写明的采购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本次采购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1.2工程说明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本项目预计工期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资金来源:业主工程计量拨款。2.投标人的合格条件2.1本次采

5、购采取邀请采购。2.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劳务资质单位,同时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且已向采购人公司采购部提交经年检有效相关资料加盖行政鲜章复印件一份(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参加投标。3.投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承担。4.现场考察4.1投标人自行考察,采购人现场接待。4.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帮助投标人了解项目现场情况的所有资料和数据,仅供参考。投标人应充分利用所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并进一步了解本工程的其他情况和数据。采购人对投标人因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或结论概不负责

6、。4.3各投标人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施工空间、交通道路等情况,并在投标标书中考虑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一切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已完工程及周边环境等为理由要求延长工期以及提出经济补偿。对此类要求,采购人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4.4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的内容5.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与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的规定与要求不符合,则投标人应自行负责。5.2投标人应认真检查采购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有缺页或附件不

7、全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6.采购文件的修改6.1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1天之前,采购人可能会因任何原因,以发出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6.2补遗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各次补遗书应按时序编号,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有约束力。投标人每次收到补遗书后,应在24小时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6.3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并反映上述补遗书的内容,必要时采购人可酌情延后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期。三、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的组成7.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各项内容:(1)投标书;(2)投标书附录;(3)经公证处公

8、证法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4)合同协议书格式(含报价单);(5)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第5项内容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或扫描件;(6)按本须知规定应填报的其他资料(如有)。(7)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技术复杂性项目,可要求提供)以上内容都必须使用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除另有规定者外,投标人不得修改。7.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公布的拦标价(如公布,在递交标书截止期3日前公布)。8.投标保证金8.1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8.2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划拨到采购人指定的账号上。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8.3投标保证金在送交标书截止期后30天内保持有效。8.4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5天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最迟不超过送交标书截止期后35天。8.5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在投标文件有效期(送交标书截止期后30天)内撤回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9.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9.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份数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其中一份为正本并标记,其余为副本,副本应是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9.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10、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和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需加盖行政印章。9.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不应有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及盖章。9.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否则,采购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未密封的将不予签收。投标人必须在封面上注明“工程投标书”,并加盖投标单位行政印章。11. 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投标人必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的地址,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11、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人签收。五、开标与评标12.开标对符合采购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投标书进行开标,并由采购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采购人应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13.评审、询标13.1采购人组织的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询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书按采购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盖有法人章;b.投标书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c.投标书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d.投标文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2)

1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含小签)齐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4)投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不得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5)投标文件不应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应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不得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7)投标人不得增加采购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8)投标人不得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9)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不得提出异议;(10)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不得含有欺诈行为;(11)投标人不得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12)网路报价与

13、书面报价不符的,要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澄清。(13)不得出现串标和围标;(14)报价不高于拦标价;(15)报价不低于拦标价10%(不含本身) 的;(16)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总额与原报价总额相比偏差不超过1%者;(17)不得违反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条款;(18)公司C级以下劳务(专业)分包供应商提供公证书;(19)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3.2询标的主要内容:(1)投标人投标价是否响应采购人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中的计价规则与组价内容;(2)在投标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投标人单价进行不平衡调整,对单项报价偏差较大的予以澄清;(3)投标人投标报价对项目自身及

14、周围的环境、工期、市场行情影响或其他风险是否含入报价中,是否有其他未尽事宜说明;(4)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情况及进场时间;(5)投标人拟选材料的质量和产地情况(如有材料);(6)报价是否包含开具正规发票的税金等费用;(5)是否可以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正规发票;(6)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相关事宜;(7)对技术复杂性的项目可加技术内容的询标。(8)是否响应、认可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文本内容并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签订合同;(9)其他内容。13.3 评标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和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

15、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标书文字总价与清单总价不符时,以清单总价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3)当清单单价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清单单价累计数为准;如果投标人报价清单项有缺漏未报价,缺漏项单价按本次其他投保人的最高报价计算,修正总价。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与原报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14.投标文件的澄清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内容有疑问时,可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者补正,投标人应予以配合,如投标人拒不澄清或者补正的,采购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采

16、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者补正。15.评标方法A、一般评标法(一)评标规则:(1)评标价:投标人的投标书文件报价;(2)评标价平均值:有效投标人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少于5个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3)评标基准价:招标拦标价30%+评标价平均值70%;(4)评标价总分:100分;(5)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6)评分标准: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为正数,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总分-偏差率x100x1.5;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17、评标基准价,偏差率为负数,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总分+偏差率x100x1。 (二)加分标准:(1)A级供应商加1分,B级供应商加0.5分,本加分仅适用于评标得分排名时使用;(2)在确定中标价格时,仍按照加分前排名确定的中标价格为准;(3)如投标价高于拟确定中标价格时,按照中标价格执行;如投标价低于拟确定中标价格时,按照投标价执行。B、综合评标法对技术复杂性(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可增加业绩、技术等商务方面的考核,采用综合评标法。总分100分,其中报价占分不低于70分,商务占分不高于30分。评分标准:由公司采购管理小组依据不同采购类型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16.中标单位确定(1)选出排名最高的

18、前N家投标人(N拟选用供应商数量)作为中标候选单位。原则上应以N家中的最低价作为共同中标价格。如有不同意按照最低价作为中标价格时,可按得分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询价至N+3家,直至确定中标单位。当确定为N家之外的单位中标时,如投标价低于共同中标价格时,则以投标价作为该单位的中标价;如超过N+3家均不同意共同中标价格,由采购管理小组商议确定中标单位及中标价格,或者重新招标。 (2)各投标人均不接受询价价格的可重新选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六、授予合同15.授予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中标单位。16.履约担保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纳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5%(超过100万元现金

19、部分可提供银行保函)。17.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7.1签订合同协议书时,投标人应出示投标时所提供的经公证处公证的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其代理人的授权书(如需)。17.2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行政印章后生效。17.3如果中标单位未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17.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若违背采购文件基本原则,坚持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或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原则性修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2篇投标书格式一投标书致: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交通建筑有限

20、责任公司1.在研究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分包的招标文件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总价或根据上述招标文件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具体报价详见工程量清单。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并在合同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金额提交履约担保。4我们同意自送交标书截止期30天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

21、受中标。5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及双方签署的询标记录表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6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询标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7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双方签署的询标记录表内容中关于:A、投标价格的调整;或B、按要求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或C、按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你单位有权没收我方投标保证金,并另选中标单位。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职务)(姓名)(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书附录序号事项或具体数据1工程项目名称: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项

22、目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2预计工期:2018年1月30日-2018年12月30日 3指明合同是否调价:固定单价合同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5履约担保的金额和提交时间: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交纳,交纳金额为中标总价款的5%(超过100万元现金部分可提供银行保函)6主要人员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主要机械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5 天内7投标资料有效期:送交标书截止期后30天。8有无预付款:无 9工程进度款支付:按当月完成工程量扣除下列保留金后支付:结算保留金:10 %、安全保证金:5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质量保证金10%;支付方式:承包人可以网上拨付或商

23、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10质量验收等级:合格11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文明安全施工方面的奖罚措施:1、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的10%;2、拖期损失偿金为合同价格的1元/天,限额为合同价格的10%;3、因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招标人信誉的事件发生,招标人将处以5万元/次的罚款。12缺陷责任期: 2 年,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算。投标人签字: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的

24、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 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及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则不需要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二)授 权 委 托 书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根据本公司做出的决定并依据本文件,谨郑重授权为本公司正式合法的代理人,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在贵公司的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投标及施工活动中,以我单位的名义与贵单位在合同的洽谈、签订、工程现场施工管理、中间计量、补充协议、材料领用、资金请领及完工结算时,所签署和执行一切

25、与此有关的事项本公司均予以认可。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二 年 月 日注: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签名;第3篇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编号: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人:签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签约时间: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工程承包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颖 住 所: 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08号 专业分包人:法定代表人:住 所: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

26、:复审时间及有效期:营业执照号码: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鉴于分包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承包人及本工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分包人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承包人有关项目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分包工程概况分包工程名称:商丘市黄河路改建工程老桥

27、拆除、桥梁上下部及附属工程分包工程地点:商丘市梁园区分包工程承包范围:万堤河桥、忠民河桥、包河桥老桥拆除、桥梁立柱、盖梁、桥面铺装、护栏等工作。平整(含开挖、回填、平整、夯实)场地、硬化场地(含所有脚手架和支架基层、垫层及其他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场地平整、硬化施工);场内运输;基坑开挖、回填;碗扣式脚手架租赁、安拆、运输;模板安装(含钢模、木模,其中木模制作及安装)、拆除至承包人指定地点回收码放及有关配套工作(模板试拼、预压等);施工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支座安装(安装所需的材料由承包人提供);混凝土浇筑(含泵送费)、现场养生(包括砼试块的制作、养生、运输至承包人试验室);所有现浇混凝土支架的预压(

28、含材料);钢筋(含预埋件、铁件等)及其他型钢的除锈、制作、运输、安装(直螺纹套筒连接,套筒由分包人承担)、拆除;桥面排水,立柱、盖梁、桥面系、附属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的全套施工内容;做好立柱、盖梁、桥面、附属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的自检工作,安全防护等;提供完整的立柱、盖梁、桥面、附属工程及其他辅助工程等施工内容的原始技术资料。以承包人提供场平施工图、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通知(含工程洽商或技术核定单)为准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承包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工程分包人承包范围进行局部调整,分包人无异议,不能就此提出任何索赔。二、分包合同价款本分包合同为 固定单价 合同。总价

29、款为:¥:元,金额大写:;此总价已经包含所有税费(其中,不含税金额:元,金额大写:元整;增值税金额:元,金额大写:元整)。三、工期3.1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17 年月日开工; 3.2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计划于 2019 年月日竣工;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3.4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2年(具体以承包人与建设方签订合同为准)。四、工程质量标准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分包人必须严格按经设计院、业主认可的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通过承包人、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

30、确认并一次性验收合格。五、组成本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见通用条款第2条。六、本合同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解释相同。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本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八、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承担履行本分包工程合同及确保本分包工程质量、工期等的全部责任。 九、发票9.1承包人属于以下第种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 9.2承包人提供以下第种发票。(1)提供税率

31、为 11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提供税率为 6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3)提供税率为 3 %的增值税普通发票。9.3承包人在向分包人申请付款前,应提供与甲方确认中间(最终)结算金额等额的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增值税发票。若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分包人有权拒收增值税发票,并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承包人不得以此为由中止履行合同的义务。如因承包人不能按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付款延期的,由其自行承担后果,分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9.4若承包人未能按分包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分包人不能认证、抵扣的,承包人应按分包人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分包人

32、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0.5 %且不低于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分包人损失。9.5如果分包人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联和抵扣联,则承包人必须向分包人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承包人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9.6若承包人由一般纳税人身份变为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或者计税方法发生变化的,或者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的,并导致分包人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减少或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税款的,则减少的进项税额或补缴的税款应由承包人承担,分包人有权从将支付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9.7若分包人从合同价款中扣除了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等款项的,承包人仍应按扣除前的合同金额开具增值

33、税发票。9.8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分包人企业名称: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0000169954619U 银行账户:1600510104002235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 地址:郑州市城东路116号 电话:0371-66350532 承包人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320800761008613 320800761008613 320800761008613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地址:电话:9.9工程款支付方式:承包人可以网上拨付或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工程款。十、合同的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本合同经承包方采用电子签名(全文

34、中承包方的电子签名仅指承包方的电子印章)签署,并在分包方签字盖章、向承包方缴纳足额履约保证金(如有)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分包方同意根据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认可并接受承包方的电子签名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确认该电子签名与在纸质合同或纸质文书上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分包方知悉承包方在签约的纸质文本上所加盖的印章为承包方所合法持有的电子印章,即分包方同意承包方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如果分包方所持有的纸质合同中承包方的印章被证明为非法的电子印章,则该合同对承包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分包方全部承担。承包方保留进一步追究分包方

35、法律责任的权利。本合同一式 肆 份,承包方执 叁 份,分包方执 壹 份。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词语定义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和解释顺序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4.图纸5.分包合同文件的保管和提供6.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与接受7.总包合同中有关时间的限制8.指令和决定9.项目经理/授权代表10.承包人义务11.分包人的一般义务12.雇员、劳务人员的安排13.特殊工种上岗证14.现场文明施工及企

36、业形象宣传( CI工作 )15.事故处理16.水、电供应17.测量、定位、放线18.工程试验19.分包人遵守规章、制度20.现场内、外通道及运输21.工程的照管22.由承包人提供主材的工作项目23.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24.避免干扰25.环境保护作业26.分包人保密义务27.分包人雇员的职业健康安全28.安全防火监管29.合同工期30.分包人质量保证31.分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32.临时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33.保函34.分包合同价款及支付35.材料、工程设备、工艺和检查、验收36.计量37.中间(预)结算与期中支付38.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与支付39.质量保修40.违约41遵守的

37、法律42.争议43.保险44.不可抗力45.分包合同的转让、再分包46.分包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47.分包合同的生效与终止48.分包合同的部分有效49.补充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本合同的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都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1.1业主:指在总包合同中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2承包人: 指在主合同中约定,被建设单位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则有时又称招标人。1.3监理:指总包合同及本分包合同条件所规定由业主根据相关规定及合同委托并常

38、驻工程现场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理的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及其工作人员。1.4分包人: 指在劳务分包或专业分包合同中约定,被工程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劳务及专业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本规则有时又称投标人。1.5总包合同:指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合同文件。1.6分包合同:指第2条内约定之所有分包合同文件,包括分包合同条件(通用条件与专用条件)、分包工程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分包合同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分包人的报价文件、承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分包合同协议书,以及其它明确列入或共同构成本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1.7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

39、及补充。1.8图纸:指由业主、承包人或分包人提供的被相关部门审批后同意使用于本分包工程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有效的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1.9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1.10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或承包人指令开工的日期。1.11竣工日期:指业主签发的竣工确认函或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的工程质量核定证书中注明的日期,二者相比,以其中较迟的一个日期为准。1.12合同价款:承包人与分包人双方在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即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项目费、计日工等的合同总金额。

40、1.13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4总包工程:指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和工作。1.15分包工程:指分包合同协议书和/或分包合同条件中所述的由业主/承包人委托分包人承建、实施的工程内容、工程变更以及因总包工程需要而向分包人追加的任何工作。1.16承包人的设备:指由承包人所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1.17分包人的设备:指由分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和完成总/分包工程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和其它设备(临时工程除外),但不包括

41、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其它物品。原则上除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外,分包人为完成本分包工程的所必需的设备皆为分包人提供的设备。1.18工程设备:指将要构成或已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或类似设备。1.19临时工程:指为永久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而搭建、提供的所有临时性设施。1.20永久工程:指根据业主要求建造的构成永久性的建筑物(包括工程设备)、构筑物和配套设施。1.21主导语言:用以解释、说明分包合同的语言及相应的文字。1.22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承包人下达或分包人提出经承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

42、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1.2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1.24罚款:本合同中所称“罚款”,性质皆属“违约责任”。1.25索赔: 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己方的原因而遭受损失,按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的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6计日工: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人完成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范围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27 书面形式:在分包合同条件中,一旦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

43、颁发任何通知、指示、要求、同意、批准、证书、确认或决定均是指书面形式(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如果承包人由于某种原因以口头形式发出此类指示,分包人应遵照执行该类指示,承包人应在该指示发出后7天内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果承包人在口头指示发出后7天内并未通过书面确认,分包人应在口头指示发出后14天内以书面形式报请承包人确认上述口头指示。1.28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指不包含在分包工程报价范围内或专用条件另有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供本分包工程所使用的材料。1.29暂定金额: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工程量表中以该名称标明,对于不能决定某一工作项目、货物、材料、工程设备是否包含在

44、分包合同中或不能对工程的某个部分作出详细的技术规定或不可预料事件,从而不能使投标者做出确定的费率或价格时,而暂时估算其费用的一项金额。1.30 暂定数量: 指为分包合同目的进行招标时,在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中,如果因招标图纸局部不详,暂时不具备计量条件或确定时,在清单中以“暂定数量”处理,以获取投标人固定单价。“暂定数量”可据实调整,但单价不变。1.31不可抗力: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在工程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承包人和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件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1.32 深化设计:指承包人或分包人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为便于项目实施,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必要的补充。深化设计的内容应遵照原施工图纸、技术资料的设计原则和承包人相关深化设计管理规定,并具有优化、经济、实用的可操作性。1.33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毕。1.34竣工结算:指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毕并且承包人与发包人双方结算办理完毕。2.分包合同文件的构成及解释顺序2.1分包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且互为说明,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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