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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3号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GC2017 招标单位: 铜陵义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 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日 期: 2017年3月目 录上篇 专用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须知.6前附表1.6前附表2.7前附表3.9第三章 需补充和改动的条款. 10第四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1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11第六章 合同专用条款.11下篇 通用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23(一)总则.23(二)招标文件.2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4(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0(五)开标.31(六)
2、评标、定标.32(七)合同的授予.35第二章 评标办法.38第三章 合同通用条款.45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46(一)资信标.46(二)技术标.54(三)商务标.60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3号楼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C20170078 一、招标条件1.1工程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3号楼室内装饰工程1.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招标人:铜陵义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4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实施地点:铜陵市义安区和谐路与正兴街交叉口西北100米2.2建设规模:滨湖置地广场3号楼装饰建筑面积约
3、4.1万平方米,地上11层,地下1层;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室内装饰(不含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1764079.83元(含招标人预留金490000元)。2.3计划工期:20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室内装饰(不含消防、暖通、给排水、电气等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在该单位连续的社保缴纳证明和可供查询的社保账号及密码(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书),并提供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施工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 资格后审方式 进行。资格后审查将在开标后由评委会审查。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
5、4在安徽省内受到市级(仅指地级市)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处罚的,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3.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3.6本项目启用新版投标企业库,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新系统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 链接地址:。四、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4.1所有招标内容均以铜陵市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上公布的该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补充公告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其它任何形式的内容不作为招标投标以及开标评标的依据。请各投标人注意该网站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补充公告”信息栏内的信息发布内容,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了解公告(含补充)等信
6、息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为会员注册下载,各投标人应当先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会员注册,否则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4.3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工本费为500元/份。在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在现场收取。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步在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铜陵市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六、重要提示本项目是否启用企业信用评价评审:不启用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铜陵义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顺凤路95号邮编:244100联系人:汪振国电 话:0562-8811170招标代理人
7、:铜陵华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铜陵市铜井大道西段658号邮编:244000联系人:钟文答、古诚电话:0562-2824639/2825819八、投标保证金账户户 名铜陵市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账 号20000239251110300000026开户银行铜陵铜源村镇银行五松支行保证金接受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九、附件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内容。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为:详见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内容。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详见义安区招
8、投标采购交易中心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相关内容。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前附表1序号序列名称序列内容1工程名称铜陵市义安区滨湖置地广场3号楼室内装饰工程2建设地点铜陵市义安区和谐路与正兴街交叉口西北100米3招标人铜陵义安城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4工程设计单位安徽山水城市设计有限公司5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31764079.83元(含招标人预留金490000元)。6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其他说明: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等全部内容。7标段划分 一 个标段8承包方式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10资金来源政府投融资11计价方式采用清单计价法12
9、工程工期合同工期 200 个日历天。预计开竣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开工令为准)13质量标准要求合格(合格标准是指: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和义安区环保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和室内环境双向检测及消防部门验收)14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5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7投标人企业资质和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项目经理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同时上报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8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等要求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及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19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 (二)前附表
10、2序号序列名称序列内容20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另提供 叁 份原样副本及商务标电子版)2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天内有效2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 60.00 万元。现金形式的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铜陵市义安区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注册的基本账户汇出,于开标前汇达至招标公告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见投标须知第35.2条款。23中标人履约担保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10%,必须为现金转账。中标人于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递交账户:账户名称:铜陵市义安区财政局,开户银行:铜陵县皖江农村
11、商业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20000 26107 32103 00000 01824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定。25总包及分包规定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如需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同意和认可。26主要材料要求工程所需材料由 中标人自行 采购的,应当在进场前由监理单位及发包人、设计人员认可并取得相应的检测合格报告(相应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后,方可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别提示:本工程采用商品砼、预拌砂浆。27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28招标人提供招标资
12、料招标文件、清单文本一份、施工全图29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议,详见投标须知中“开标”部分及评标办法。30废标条款详见评标、定标29.2.1重大偏差部分及评标办法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时间投标截止10日前3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方法详见投标须知10.5和10.63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皖价服200786号分别规定的招标代理费和造价编制费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的收费比例支付。上述费用在报价清单中
13、不单列,但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人不再单独另行支付。(三)前附表3(招标人要求一览表)项目序列名称序列内容34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投标人一旦中标,资格审查申请书所报的本项目的建造师、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施工过程中将按本招标文件和住建部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建造师进行标后监管。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建造师。特殊情况下,确需变更建造师的,须按铜陵市建筑工程管理局2017年2月27日下发的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
14、建管【2017】19号文)规定办理。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招标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招标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35材料要求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认可。如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负。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
15、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时需评审材料(若有)的品牌须在需评审的材料表中注明或同意清单说明。招标时暂估价在工程量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作为不可竞争费计列按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列入总报价中。36工程内容及施工重点难点详见“第三章需补充或改动的格式条款”内容37重要提示外地建安企业中标后需办理进铜备案手续,详见市建工局发布的关于外地进铜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函201683号),如中标后5日内无法完成备案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中标人需向检察机关申请查询,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交招标人,区招投
16、标采购交易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备案时将查验。申请查询方法见市检察院和市公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铜检会20136号)。非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后五日内退还。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承包人使用农民工及其它劳务用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依法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支付劳务工资,否则,因欠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农民工聚集、上访等现象,发包人可直接使用承包人工程款支付劳务工资,并按实际支付额的双倍扣除工程款(不再返还),且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在发包人今
17、后招投标过程中,取消中标资格一次。劳动合同、劳务工资支付明细表及支付情况需报发包人备案。关于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建工程的定义:在另一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已正式签订施工合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或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预中标候选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情况(含资信标和技术标中)将在预中标公示中一并进行公示。若预中标候选人资信标和技术标评审内容凡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不良行为予以记录,是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不是中标候选人不影响评标结果。第三章 需补充或改动的格式条款注:招标文
18、件通用部分及专用条款中的格式部分均不得改动,如针对项目特点,需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进行补充和改动的,需在此表中注明。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改动的条款1下篇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4.4条“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增加:1.2005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费用定额和安徽省造价管理总站造计201316号文(人工费调整)、201611号文(“营改增”税率调整实施意见)。2.材料价格参考2017第1期铜陵工程造价(除招标人限价外)并结合市场价由投标人自行报价。3.本工程采用采用商品砼、预拌砂浆。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所有费用
19、,中标后发包人不因此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要求组织施工,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5%违约金。5.投标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做仔细了解,施工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下篇通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4.5条“投标人的费用项目编制原则”增加: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内容的全部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其中含施工围档、施工现场周围管线的保护及不影响其他
20、参建单位施工的保证措施)等,相关措施费投标人投标报价自行考虑;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对工程的地理位置,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做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投标报价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如与周边社会关系的协调、材料场内二次搬运(上下楼)、临时施工道路、成品保护、临边及洞口防护、场地清理、建筑垃圾外运(外运垃圾的弃土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过程中交通、城管等部门对装卸的限制、环境影响等各种因素等)。中标后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2.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所产生
21、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招标人不再承担该费用。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控制变更,若变更造成的投资增加超过中标价的10%以上,10%以上部分发包人可能将不予支付(经批准不可预见等特殊因素除外)。竣工结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结算经区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承包方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其相关责任。4.工程完工后,通过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和义安区环保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和室内环境双向检测合格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视为竣工。否则发包人有权扣罚合同质量保证金。5.考虑到该工程
22、体量较大,工程开工前须办理质量、安全报检手续,所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综合考虑,中标后须积极配合招标人办理各项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第四章 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另附)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第六章 合同专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1
23、.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4 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现行的标准及验收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不提供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
24、条款。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4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图纸。1.6.4 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投标文件原样副本(含商务标电子版)、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前三天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叁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以书面形式提供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后三日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1.7 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
25、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10.3 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 /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6、: / 。1.11 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承包人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2.2 发包人代表
27、发包人代表: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工程进度、质量、投资负责,抽查隐蔽工程现场和验收记录,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经济签证;(2)负责协调外部关系,监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工作。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 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由发包人完成。(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所需的水、电开工前 5 日内由发包人接至施工现场,由中标人装表计量。(3) 施工现场地与
28、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5 日内由发包人完成。(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 日内由发包人提供。(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由承包人配合发包人在开工前 5 日内完成。(6)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7)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另行通知 。 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 承包人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提
29、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肆套(含竣工图)和可编辑电子文件一份。承包人未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竣工资料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扣2%的工程决算总价作为抵押,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肆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30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所有竣工资料都是肆份(两份必须是原件),加可编辑电子版一份(肆套竣工图必须全部为原件)。(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合同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规定。3.2 项目经理3.2.1 项目经理: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
30、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建造师与投标建造师要一致,并且为本工程专职建造师,必须参加各种例会。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必须保证每周不少于 5 天常驻现场组织施工,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小时,项目部主要成员必须每周不少于 5 天常驻现场,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 8 小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关键工序时段应常驻现场,否则视为不到位。如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不到位,同时追究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做出任何决定,甚至有权勒令承包人退场,并保留向承包人索赔损失的权利。承包
31、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执行通用合同条款。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每天按人民币1000元在当月进度款中扣罚。如特殊情况下,建造师离开现场的,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书面指定临时代表,代为行使建造师的权利;该临时代表的一切行为,发包人均认为是建造师的行为。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任何一人离开现场应征得发包人同意。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经发包人同意,并处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私自变更建造师,除没收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20%)外,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已
32、完工程量的70%与承包人结算。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执行招标文件 。3.3 承包人人员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提供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安全、质量、技术等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项目经理部须报发包人批准,并书面指定其他人员代为行使本人的职责。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执行招标文件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
33、的违约责任:每人处500元/天罚款 。3.5 分包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工程现场照管由承包人负责,相关处理及保护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负责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2、工程竣工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
34、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以现金形式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不含预留金)的10%,缴纳时间为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保证金的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无其他违约行为的,28天内予以无息退还。4. 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为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免费提供足够的办公用房和会议室 。4.2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在
35、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 / ;(2) / ;(3) / 。5. 工程质量5.1 质量要求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如获得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或安徽省建筑工程装饰奖,由发包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同意后予以奖励。5.3 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
36、包人的投标报价已包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所有费用,发包人不因此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文明创建的要求组织施工,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 。6.1.5 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负责市容、环保、交通、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符合安徽省及各地市对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和清洁卫生的有关规定。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 。7. 工期和进度7.1 施工组织设计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7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含进度计划网络图、横道图)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收到后 7日内工程师进行确认和提出修改意见。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承包人合同段范围内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应服从和满足发包人对于整个项目群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