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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壁林区堤顶专业植树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文件编号:YCZBSJZ2017-182-1/2/3/4 招 标 人: 石家庄市小壁林区管理处 代理公司: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零一七年十月 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 评标办法.2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3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4第6章 图纸.35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8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972第一章 招标公告 小壁林区堤顶专业植树项目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小壁林区堤顶专业植树项目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SJZ-SP1709049)、石家庄市财政局(工程 1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家
2、庄市小壁林区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小壁林区堤顶专业植树项目 2.2 建设地点: 石家庄市小壁林区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最高限价:一标段 212.39万元二标段 166.18万元三标段 73.23万元四标段 108.04万元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批次招标施工共分为 4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报名并投标。 一标段 小壁林区西门岗东至荷花塘西侧绿化 二标段 小壁林区荷花塘西侧至东木佛绿化三标段 灌
3、溉设施及卫生间工程 四标段 管护路工程 2.7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其中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明确写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2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3.3 投标人须在2014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工程业绩(一至三标段须提供的为绿化工程业绩,四标段须提供的为市政工程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4、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及冀检联20155号文件要求,所有须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月23日至 2017 年 10月 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至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a)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b) 四标段的投标人还需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c)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d) 业绩合同,并须提供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公示网址;e)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f)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构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标段,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月14日9
6、时 00 分,地点为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石家庄市小壁林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鹿泉区黄壁庄镇东 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联系人:于建霞 联系人:高美思 联系电话:0311-87827282 联系电话 0311-66792081 1561
7、210911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石家庄市小壁林区管理处地址:鹿泉区黄壁庄镇东联系人:于建霞 电话:0311-8782728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鑫水园2-3-1101)联系人:高美思电话:0311-667920811.1.4项目名称小壁林区堤顶专业植树项目1.1.5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小壁林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 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 6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
8、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 一至三标段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在公告发布之前明确写明“园林”、“绿化”、或“园林绿化”的字样;3、 四标段的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 拟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5、 投标人须在2014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工程业绩;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文件及冀检联20155号文件要求,所有须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
9、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查询投标人)1.9.1踏勘现场不组织 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1.11偏离偏离允许幅度:未实质性“偏离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方法:澄清或承诺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工程量清单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9 时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
10、(以发出时间为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3.2.3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 212.39万元二标段 166.18万元三标段 73.23万元四标段 108.04万元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肆万元整人民币二标段:叁万元整人民币三标段:壹万肆仟元整人民币四标段:贰万元整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3日16: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截止时间到账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投标单位需从其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对因未注明项目名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帐的
11、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开户名称: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河北银行方北支行;账号:01291400001151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0月1日至今3.6.3签字或盖章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单位章均指单位法人章;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提到的复印件均清晰可见3.6.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1份【载体为U盘,包括Word版(图文信息)、Excel版(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PDF版,且电子版应包含与纸质版书面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PDF版本投标文件,即PDF版本含签字盖章等书面信息】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
12、采用纸印刷(图表页可例外),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标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前不得开启。注:正本和副本可以分开密封,也可一起密封。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路与东二环交叉口西北角,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一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
13、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先后顺序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7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 人,专家 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北省统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3名中标候选人中,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7.
14、4.1履约担保无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11、在开标会现场于投标文件开封前须核验原件(未提交原件或原件不合格者,投标文件不予开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时)2、评审时须交验原件:(1)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 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仅需四标段投标人提供);(3) 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4)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5)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 业绩合同(中标公示下载页、中标公
15、示网址)。投标人须将评审时交验的证件原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或盒)中,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作为密封章,档案袋(盒)封面须列明原件明细清单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交给代理机构接收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未提交以上全部证件原件或提交的证件原件与装订在投标文件中的证件复印件不一致的,一律按废标处理。9.2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
16、证,以证明其出席,并符合本须知第5.1款参加人员的规定。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9.3本工程固定总价承包,不允许分包本工程的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形式,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总价的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总价内;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同价款方式、风险范
17、围及幅度以及自身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和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供货方案,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或参照现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进行编制,自主报价进行投标。9.4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4.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9.4.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9.4.1条规定情形之
18、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项目,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5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9.6评标委员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各分项单价明显低于市场成本控制线标准规定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依据、证明材料及说明。否则,按废标处理。“依据”是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与他人签署的协议、合同(应另附合同对方主体的合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说明”是指拟采用的“周转设备”费用的折旧费用及相关合法财务资料)。开标时携带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质询。无相关有效证明而不能做出合理解
19、释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项报价低于企业个别成本价,按废标处理。主要材料价格如明显低于或可能低于市场价格或其他投标人价格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供应商低价供给的证明材料,且供应商必须为材料的生产厂家,否则含有该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或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按废标处理。对明显低于综合基价一定幅度的综合单价,投标文件中必须附相关合作伙伴、劳务公司、供应商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任何费用出现负报价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合理性、可靠性以及是否按废标处理等的认定出现异议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确定
20、。不予受理和无效的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开标过程中,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1)未派合格的代表参加开标会或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2)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未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未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出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或授权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出示的身份证原件与所提供的复印件不一致;(4)未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3.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由评标委员
21、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要求盖章或签字的;(2)投标函或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或关键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投标文件雷同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4)投标文件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5)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6)其他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或废标情况说明。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22、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电子招标投标否备注1.中标方自行负责与群众之间的施工协调,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清障、必要的施工赔偿等不可预见费用。2.投标人中标后,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1. 总则1.1 项目概况
23、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
24、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
25、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3)投标人需对以上情况作出书面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26、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
27、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8、;(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
29、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
30、.1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 (5)工程量清单报价表(6)施工组织设计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计划; 劳动力安排计划;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扬尘治理措施; 服务承诺(7)资格审查资料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清单格式及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工程量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
31、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投标报价中的应缴纳的各种规费,应严格按照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及相关文件执行有关费用标准如实进行填报,不得降低标准,并计入清单指定位置。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应按照费用标准中列出的规费费率计算规费,并在投标报价
32、中单列。投标报价中的税金按照【计价依据调整办法】进行计取,并如实填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和投标人自身情况对各投标人所报税金进行评审。未按【计价依据调整办法】及相关规定计取税金的投标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和管理按照省住建厅现行政策执行,投标人不得自行降低标准。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核算,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金额应按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项工程费汇总表的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
33、总表的合计金额填报;单位工程费汇总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和其它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有关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报。以上填报的金额必须做到各报价之和等于总价,除非有计算错误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3.1.3款和评标委员会核对各报价与总价进行修正。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
34、明。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
35、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4.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36、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
37、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6未按本章3.6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4. 投标4.1
3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电子版U盘和投标文件密封在一起。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予拒收。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
39、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
40、.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
41、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
42、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
43、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4 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 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