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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比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 招标机构: 二零一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1.资产来源2.本次招标方式及资质要求3.投标费用二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5.投标文件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10.投标报价11.投标货币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3.证明具有实施工程能力的相关资料14.投标保证金15.投标有效期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迟交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 评标过程20.开标2
2、1.评标程序22.投标文件的澄清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六 授予合同24.合同的授予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1 重新招标25.2 不再招标26.招标评标费用27.签订合同28.未尽事宜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投标函格式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五、投标人资质文件六、投标人基本情况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第一章 招标公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一、*作为招标人,现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拟选择乙级及以上公司10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建立评审咨询机构库,为县财政投资建设项目提供工程造
3、价咨询服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年审,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三、投标报名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6日至2013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到财政局505室报名。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师证书;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3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五、联系方法:招 标 人:地 址:联 系 人:电 话:招标机构:联 系 人:电 话: 第二章 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工程地点: 2招标编号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承包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6招标范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咨询审计等内容。7资金来源已落实8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年审,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
5、。9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0工程报价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固定费率报价(百分数形式)合同价=招标控制价1-投标报价(%)投标人可根据现行收费标准及企业自身具体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1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2标书费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13投标预备会及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4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5投标文件份数一正四副(副本是正本的完整复印件)1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1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18投标开始时间与地点开始时间:2013年8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19招标评标费用招标评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0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时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营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备查)等,详见第四章投标人资质文件有关本次投标活动的情况请与下述单位及人员联系: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招标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一 总则1.资产来源招标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资金已到位。2.本次招标方式及资质要求2.1 本次招标采用招标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3。2.2投标人资质耍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8。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委托人和招标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
7、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二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第回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4.2除4.1内容外,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5投标文件构成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投标人资质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满足招标义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有权要求
8、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6.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7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投标人,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必要情况下,招标人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
9、,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集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8.2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9.1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一旦成交,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9.2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招标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投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终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10投标报价
10、10.1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费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10.2投标人的最终报价应包括:投标文件规定的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招标机构服务费等。11投标货币11.1本次投标的货币单位:人民币。12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2.1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2.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3证明具有实施工程能力的相关资料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文件要求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及拟投入使用的资源等相关资料,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
11、定,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 投标保证金:无15投标有效期15.1本次投标的有效期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1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委托人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6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16.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15中规定投标文件份数。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
12、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上。16,3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装订方式:胶装),不得散放、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不按规定要求的将视其为对招标文件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并盖有投标人公章或专用章和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的名,封口处要有骑缝章。17.2
13、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2013年8月6日9时00分(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17.3投标文件须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17.1和17.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地址送至招标机构指定地点。17. 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8迟交的投标文件18.1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规定的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19.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
14、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16、17中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五 评标过程20开标20.1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20.2开始前,首先由随机抽取的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进入开标程序。21评标程序21.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经济、技术专家5人组成。21.2评标委员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15、表签字、盖章的;(3)投标文件没有装订、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投标文件格式的;(4)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做出响应的;(5)投标文件中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21.3评标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复审,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1.4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满足评标标准的程度评分,按各投标人的等分从高到低排序,由招标人确定入围数量。21.5在复审阶段,评标委员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打印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
16、)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评标期间,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确定中标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六 授予合同24合同的授予24.1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国内,代理机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
17、荐意见,将招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经批准同意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入围通知书。25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5.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25.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26招标评标费用26.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机构交纳评标费用。27签订合同27.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委托签订合同。27.2如果中标人没有履行规定的各项承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
18、格,该中标人不得要求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入围侯选人。28未尽事宜28.1投标人须提供有资格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招标人和招标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合适的资料,招标人可采用合适的方式进行审查。审查方式包括对投标文件的核验、考察企业等。28.2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间,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企业信誉、业绩、资质、财务善等相关情况。如果招标人认为中标人不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则有权利取消该中标人的入围资格另外重新选择其他入围中标人。第三章合同条款及合同文件格式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
19、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20、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终结。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委 托 人:(盖章) 咨 询 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年 月 日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l、“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21、业务的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
22、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
23、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而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宣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委托人的权利第十
24、三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咨询人的责任第十三条 咨询人在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目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
25、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目起生效。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
26、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 4目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的酬金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
27、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目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目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目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第三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用条件约定。其 他第三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
28、要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条 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一条 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 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到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
29、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第三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第四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以下服务类别的咨。询业务:(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
30、询材料及提供时间;第九条 委托人应在 5 日内对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 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因单方责任而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四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酬金计算方法: 支付时间: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服务酬金: 另行协商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闻与金额,支付额外服务酬金; 另行协商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用 人民币 支付酬金,按 汇率支付。第三十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
31、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一)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当地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附加协议条款:1、咨询人应严格遵守双方协议,公平、公正、合理地进行预、决算编制,并保证不泄露与本协议规定业务有关的保密数据和资料。2、咨询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专业的造价人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使用说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什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以下简称标准条件、专用条件)。标准条件适宜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委托人和咨询人都应当遵守。专用条件是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特
32、点和条件,由委托人和咨询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还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如工程类别、建设地点等填写所适用的部门或地方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有关办法和规定。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时首先应明确项目范围如工程项目、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所承担咨询业务与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其次应明确项目建设不同阶段可行性研究、设计,招投标阶段或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中投资估算、概算或预算的内容等。在填写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标准时应根据委托人委托的建
33、设工程项目内容繁简程度,工作量大小、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在签订合同时豫付款 元,当工作量完成时,待咨询结果定案时一次付清。如果由于委托人及第三人的阻碍或延误而使咨询人发生额外服务也应当支付酬金,并应约定好酬金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时间,在写明其支付时间时应写明其后的多少天支付。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设立奖罚条款,但必须是对等的。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投标函格式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编号为 (招标编号) 的 (工程项目名称) 的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愿以控制价编制:招标控制价(1- 投标报价%费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1- 投标报价%费率);决算审核编制(基本费率+审
34、减费率):招标控制价(1- 投标报价%费率);(注:此三项费率必须统一报价,产生不同报价时按废标处理)并按上述招标文件及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及相关附件。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投标函的组成部分。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5、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6、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式 份,其中正本一份、副分 份。7、投标有效期 天。8、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
35、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费率)比招标控制价降低 %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注册证号投标保证金投标质量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优惠条款及服务承诺注:投标报价(费率)为1、控制价编制;2、工程量清单编制;3、决算审核编制;此三项费率必须统一报价,产生不同报价时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 (姓名
36、)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致: (招标人) 我方愿意针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我方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五、投标人资质文件1、投标人营业执
37、照副本(复印件)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中提供原件)5、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证书(复印件)6、承接的咨询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7、所有资信证明(复印件)8、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携带各类资质证明文件的原件(备查)9、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证明文件六、投标人基本情况1、投标人基本情况企业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批准部门批准文号如各投标人相关证件上不能体现,则不填写。资格证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营业范围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企业人员组成情况职工总数注册造价师数量证明投标单位:(盖章)
3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政治面貌现任职务技术职称聘任时间在本单位从业年限注册证书及注册号序号证书号证书号主要经历和业绩工作起止时间经历及主要业绩证明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3、本项目造价咨询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职称注册证号或造价员书号专业责任分工注:需提交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造价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4、企业近三年来工程造价咨询主要业绩一览表序号委托单位项目名称项目总造价项目内容委托合同日期项目负责人备注注:承接咨询项目的造价咨询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5、企业近三年来资信状况一览表序号获奖名称或资信名称领发单位额发日期备注注:所有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方案1、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实施要点和质量标准:2、本工程造价咨询的难点、要点:3、本工程造价咨询质量保证措施:4、拟派项目专业人员配置;5、项目组人员分工、责任;6、咨询服务方案中服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