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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鑫源御香山II期3#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EY-SGZB-2016010 ) 招 标 人: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二一六年十二月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鑫源御香山II期3#楼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总则101.1 项目概况101.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101.3 招标范围目标1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11.5 费用承担111.6 保密111.7 语言文字111.8 计量单位111.9 踏勘现场111.10 投标预备会121.11 分包121.12 偏离122.招标
2、文件1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33. 投标文件1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33.2 投标报价143.3 投标有效期153.4 投标保证金153.5 资格审查资料163.6 备选投标方案17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74. 投标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85. 开标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185.2 开标程序185.3 无效投标文件186. 评标196.1 评标委员会196.2 评标原则196.3 评标197. 合同授予197.1 定标方式197.2 中标通知207.3 工程担
3、保207.4 签订合同20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08.1 重新招标208.2 不再招标209. 纪律和监督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0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19.5 投诉21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评标办法前附表28 1. 评标方法32 2. 评审标准33 3. 评标程序33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41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44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附)35 1. 工程量清单说明51
4、2. 投标报价说明51 3. 其他说明52第六章 图 纸(另附)7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2第一章 招标公告御香山II期3#楼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御香山II期3#楼建设项目施工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完成。招标人为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招标编号: JEY-SGZB-2016010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工程概况 3.1.1 项目名称:御香山II期3#楼工程 3.1.2 建设规模:御香山II期3#楼地下1层,地上17层;建筑高度53.25m;总建筑面积21158.5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
5、1311.81,地上18102.28。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745.05,基底面积1102.25。 3.1.3 建设地点:汝州市向阳路御香山小区内。 3.1.4 资金来源:自筹 3.1.5 计划工期:420日历天 3.1.6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专业项目。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
6、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三者具备其一),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4 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5 2014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4.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报名 5.1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参加报名: (1)单位简介;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文件;(5)企业业绩证明文件; (6)投标保证金收据; (7)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廉政合同书、廉政责任书、承诺书。 5.2 报名地点:汝州向阳路御香山小区2楼成本部。 注:1、以上资料原件验审,留存复印件叁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并清晰可
8、辨)并装订成册。 2、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廉政合同书、廉政责任书、承诺书按照(附件下载)统一格式填写。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汝州向阳路御香山小区2楼成本部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标段,中标人的图纸押金不退,未中标人的图纸押金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7、投标担保 投标保证金5万元,以上保证金及在2016年12月26日下午17时00分之前交于御香山售楼部财务办公室。 8、
9、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汝州向阳路御香山小区2楼成本部 联系电话:0375-6868688 招 标 人: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泽宇 2015年4月7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 名 称:河南聚尔溢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泽宇 电 话:0375-6868688 1.1.4项目名称御香山II期3#楼工程1.1.5建设地点汝州市向阳路御香山小区内。1.1.6工程概况御香山
10、II期3#楼地下1层,地上17层;建筑高度53.25m;总建筑面积21158.51,其中地下建筑面积1311.81,地上18102.28。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745.05,基底面积1102.25。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自筹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含专业项目。1.3.2工期控制目标420日历天 1.3.3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3.4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汝州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基本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
11、规程的要求执行。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及汝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管理要求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能力的独立法人,且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有效。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资料原件三者具备其一),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资格: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
12、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财务要求:2011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其他要求:a.投标企业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b.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4.3其他废标条件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标志的;2、 未按招标文件明示的规定签章的;3、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未加盖投标人印章及编制人印章的;4、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中未按规定填写或关键内容自己模糊的;5、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6、 超过招标
13、文件规定的工期或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等级的;7、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8、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 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和税金违背国家相关规定并参与竞争的;10、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12、 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13、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1.4.4承诺 1、我公司一旦中标,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工作天数每周不少于5日;2、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3、我方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1.9.1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
14、会 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将答疑问题书面提交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所有疑问。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可以“补充招标文件”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1.11分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允许分包,各专业分包由发包人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1.12偏离 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图纸、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投标截止时间 同开标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24小时内2
15、.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招标文件修改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3.2投标报价 投标人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和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3.3.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 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万元。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3.5.3近年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3.5.6信誉 没有下列情况:被法院、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16、;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有转包工程行为的。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2. 投标文件中如果有涂改、插字、删除等情况,必须由投标人在文件改动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7.4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文档壹份(U盘,包含投标文件全部内容)。4.1.1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柒份,壹正肆副,电子文档(U盘)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胶结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17、,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和“副本”标识。4.1.2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在2015年 月 日 时 分前(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御香山小区售楼部2楼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御香山小区售楼部2楼会议室5.2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人、投标人代表等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 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5人; 评标
18、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代表选派。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评标委员会只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序。7.3.1履约保证金 1.根据施工图建筑面积按30元/m2计取,在收到中标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递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标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再另行补缴。2.履约保证金返还:主体封顶无息返还50%,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50%。如不能按期完成推至下一个拨款点返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1.招标控制价依据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编制。 2.材料价格编制参照汝州市工程标准造价信息二一六年第五期及市场价执行。不
19、足部分参照汝州市场价格。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人工费按豫建标定201633号文执行;4.安全文明费按豫建设标201457号文安全文明措施费费率执行;5.取费按豫建设标201429号文执行;6.税金按豫建设标201624号文执行。10.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携带原件资料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等原件参加开标,并在评标现场进行陈述(陈述时间为5分钟)。10.3现场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在开评标现场的一切 签字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20、委托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不签署或者换人签署按弃标处理。10.4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能够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将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于划支。2. 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必须在项目部张榜公示,由甲方监督确认。10.5招标费及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10.6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1. 投标企业如果中标,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施工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需经业主同意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 对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项目经理、技
21、术负责人实行考勤制,每月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22个工作日,每缺一天追究违约金500元。擅自离场或更换项目经理以专用条款约定为准追究违约责任。10.7材料供应1. 工程所需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购前须经招标人、监理工程师认可,所有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有出厂合格证、材质单、质量复试报告等,否则不得进场使用。2. 工程主要材料钢筋、商砼、水泥、加气块由甲方提供,中标人提供保管,可按规定收取保管费。如需中标人代为采购的,可按规定收取采保费。10.8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即合同价。合同价一次包死,除设计变更外不做调整。10.9甲方分包1. 土方开挖外运;2. 住宅部分单元门、
22、入户门及防火门,商业部分所有门窗;3. 飘窗与阳台部位的栏杆;4. 电梯工程;5. 配电工程(电表箱以外部分);6. 弱电工程(室内弱电箱以前部分);7. 二次加压工程;8. 消防通风工程;9. 主楼以外采暖工程(主楼内图示内容含对接外网归总包)10.10甲供乙装材料1.外墙砖;2.水泵;3.户内配电箱、照明配电箱、动力配电箱、照明开关、插座、桥架;4.多媒体箱。10.11甲定乙购材料1.电线电缆;2.给排水管材及管件;3.内墙乳胶漆;4.防水材料;5.防空灯。10.12工程款支付办法按工程形象进度付已完工程的80%价款,共分6个付款节点:基础及主体二层完工、主体全部完工(封顶)、一至十层粉刷
23、完成、剩余部分全部粉刷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28天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0%;竣工备案完成28天后一个月内付工程款至工程总造价的95%,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以上付款计算方式为总造价乘以一个小于0.95的系数,具体系数如下:拨款计算方法:节点工程完成后,按合同价乘以节点系数再乘以0.8,表中水电节点按合同价乘以节点系数再乘以0.85,所得结果为拨款额。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24、 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目标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工程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
25、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26、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
27、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对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9.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9.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
28、人自理。1.10 投标预备会1.10.1 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 分包1.11.1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肢解分包和让非中标单位挂靠。1.11.2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1.11.3 发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中标人履行管理、配合及专业工程竣工资料收集整合职责。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
29、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 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2.1.1.1 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河南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细则、施工图提供工程量清单及计价办法;如有疑问,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予以回复。2.1.1.2 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
30、),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
31、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和招标人均具有约束作用。2.3.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有投标人承担。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标:(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证明(5) 承诺书及其
32、他优惠、承诺(6)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 项目管理机构(8) 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9) 资格审查资料(10) 其他材料 B、技术标:(1)施工组织设计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2.3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以招标文件、答疑纪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参考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33、(2008),充分考虑市场价格,结合实际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本工程成本。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所有工程项目的单价和合价。3.2.4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3.2.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3.2.6 报价时,应按要求填写本招标文件中格式的所有表格,做到每表中的合计准确无误且汇总表和分项表相符、分项表和明细表相符,其中出现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2.7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其中
34、包含: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如报价因投标人漏项或填写错误而造成的损失均由其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调整。3.2.8 清单项目费报价: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细目和工程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应结合本企业定额,人工、材料和机械的市场价格,在考虑市场风险的基础上,填写投标人自主确定的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如降价函等)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
35、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内。3.2.9 措施项目费报价:措施项目费按照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4-2013)中和有关规定的内容,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现场的施工条件,自行制定先进可靠的施工技术方案,以企业定额或参考现行综合基价及计价办法、市场价格自主报价。该项费用在不发生签证和变更的情况下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另外,安全文明措施费应单独列项,不计入商务标评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含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的各项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按照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中相关规定标准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2.10 其他项目费报价:其他项目
36、费应包括招标人的费用和投标人的费用。投标人的费用为除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其中总包管理、配合费根据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5%计取(不含设备购置费),计入总承包服务费。3.2.11 规费和税金:规费包括社会保障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规费和税金应按有关规定计入。其中: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由招标人统一交纳,投标报价中社会保障费单独列项,不计入投标总价,竣工结算时亦不计取。3.2.12 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应在国内前十位知名品牌中选择,材料质量达到国标要求及本项目设计规范要求,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工程量清单提供暂估价的,按照暂估价计入报价,承包人
37、采购前由发包人认质认价。3.2.1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管理费用等全部费用。3.2.14 中标的综合单价即为结算单价;因变更所发生的清单缺项子目,如原清单中有适用的,执行适用单价;如原清单中有类似的,可参考类似单价;无适用和类似项目的,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的优惠比例另行编制后报招标人审定执行。3.2.15 材料价格波动引起的价款调整:中标人承包范围内自主施工的钢材、商砼、加气块应考虑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当施工期间因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
38、-2013)的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办法执行,风险幅度值为5%。材料基准价格以汝州市工程标准造价信息二一六年第五期为准。3.2.16 投标人应按照工程项目特点,投标报价应考虑其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投标报价的风险系数由投标人结合工程实际自主考虑。3.2.17 投标报价及合同结算所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3.2.18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
39、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投标保证金退还。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按公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可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形式。3.4.3 投标担保额度及提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人自行提交,其它单位、个人代为提交或投标单位的分支机构代为提交的,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代管单位有权拒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3.4.8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4.8.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请携带保证金收据、退还委托书、投标单位开具与投标保证金数额相等
40、的财务收据,并加盖财务公章。 3.4.8.1.1 保证金代管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执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8.2 招投标活动中因发生质疑、投诉、举报或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3.4.8.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1、的; (三)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不予退还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材料的复印
42、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建设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
43、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控制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页面要求的地方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
44、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手写签字,不得用签字章代替;盖章是指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