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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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电设备部手册 轨道有限公司轨道公司规范化管理机电设备部工作手册(2010-8-31) 前 言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轨道交通建设的特点,参考轨道公司以及机电设备部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机电设备部工作手册。本手册可以作为机电设备部开展日常工作的实施性文件,也可以为其他相关部门提供借鉴和参考。本手册由机电设备部和轨道公司与同济大学合作成立的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应用研究所组织编制,内容分为2部分8个章节:机电设备部的职能和相关工作制度,包括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监造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施工安装管理制度、设备安装及装修驻地监理管理制度、机电设备供货及库存管理办法、机电系统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办法等。

2、 本手册将根据工作需要由机电设备部根据公司总体手册中轨道公司规范化管理手册的维护与更新规定进行修订。目录1、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的工作职责-1第一章 机电设备部基本职能-1第二章 机电设备部主要任务-12、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第一章 甲供设备采购管理-1第二章 甲控设备采购管理-2第三章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实施细则-2附件-43、轨道公司监造管理制度-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机电设备监造工作管理-1第三章 委托人与监造单位的权利和责任-1第四章 监造工作程序和内容-2第五章 监造服务费-3第六章 设备验收单填写要求-4附件-54、轨道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管理-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施

3、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职责-1第三章 承包商管理-4第四章 安全监理-5第五章 安全协议、违约与违约金的收取-6第六章 现场管理收费标准-7附件-95、轨道公司机电设备安装驻地监理管理办法-1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驻地监理主要工作及工作程序-1第三章 驻地监理管理和考核办法-7附件-126、轨道公司机电设备供货及库存管理办法-1第一章 供货管理-1第二章 交货与验收-2第三章 入库及调拨管理-3第四章 承包商对甲供设备的库存管理-5第五章 账务管理和移交-5附件-77、轨道公司机电系统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办法-1附件-38、轨道公司机电系统支付比例实施细则-1Ver: 3.0 Page: 3

4、of 3 Prepared by: TPMTJDate: 2010-8-31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的工作职责第一章 机电设备部基本职能机电设备部负责机电设备采购管理、设备监造管理、设备安装施工管理、驻地监理管理、供货和库存管理、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管理、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等相关工作,与合同造价部配合进行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 第二章 机电设备部主要任务一、机电设备采购管理。负责甲供设备、甲控设备和租赁设备等的采购管理工作。二 、设备监造管理。负责设备制造期间对监造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在规定的期限和合同金额内保质保量完成。三、设备安装施工管理。负责对安装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安全的管

5、理。四、驻地监理的管理。负责对驻地监理的人员配备进行审核,并对驻地监理对于设备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的考核。五、供货和库存管理。在承包商和监理的配合下,对设备安装施工过程中的设备和材料的供货、验收、入库、调库和出库进行管理。六、设备调试及系统联调管理。负责设备安装施工后的设备验收联调的管理,为试运行做准备七、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机电设备部作为机电设备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的主要部门,严格遵守技术商务交流和考察管理办法。Ver: 3.0 Page: 1 of 1 Prepared by: TPMTJDate: 2010-8-31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采购

6、管理制度第一章 甲供设备采购管理第一条 管理组织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为主管部门,轨道公司建设管理部、合同造价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为协办部门。第二条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和合同造价部组成。负责甲供设备的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第三条 采购清单的确定(一)机电设备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轨道交通建设设备需求的具体清单,包括规模、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内容,报机电设备部;(二)机电设备部负责协调总工室、合同造价部等部门,进行审核,并确认甲供设备的范围及清单,提交轨道公司领导,批复后实施。第四条 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机电设备部与合同造价部联合负责组织招标代理单位的选择工作,包括对招标代理单位的资质要求

7、、潜在投标人名单的提出,并按合同造价部招投标管理办法(见合同造价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实施招标采购工作。第五条 甲供设备的招标(一)甲供设备的招标采用招标或谈判的方式进行。(二)机电设备部协调合同造价部、招标代理单位,按照轨道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甲供设备的招标工作。第六条 合同谈判和签定(一)技术谈判。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与中标单位就供货的技术细节进行协商,施工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派人参加。并协商确定供货合同的技术条款。必要时,请设计单位参加。(二)商务谈判。技术条款确定后,机电设备部会同合同造价部、计划财务部、投资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与中标单位就合同的商务条款进行谈判。(三)合同签定。按轨道

8、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见合同造价部规范化管理工作手册)规定签定合同。第七条 供货管理材料设备的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的管理由机电设备部负责,机电设备部负责供货过程中的监督和协调。具体按照轨道公司机电设备及材料供货及库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二章 甲控设备采购管理第八条 管理组织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为主管部门,轨道公司建设管理部、合同造价部以及计划财务部为协办部门。第九条 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和合同造价部组成。负责甲控设备的日常采购管理工作。第十条 采购清单的确定(一)机电设备部根据轨道建设设备需求清单提出甲控设备的范围清单。(二)施工(总包)单位提出设备需求计划,包括订货时间、规格、型

9、号、颜色、材质等技术参数。报施工监理、机电设备部审核确认。第十一条 供应商选择(一)工作小组选择35家供应商或确定质量标准范围。(二)施工(总包)单位从中选择供应商,并签订合同。第十二条 供货管理材料设备的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的管理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机电设备部、施工监理负责供货过程中的监督和协调。第三章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工作小组由机电设备部和合同造价部组成。负责临时性设施设备的租赁管理。第十四条 租赁设施设备的范围由工作小组确定后,报轨道公司领导审核确认。第十五条 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招标、竞标或定向谈判等方式选择租赁商。第十六条 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10、轨道公司相关部门会签。第十七条 租赁设施设备的到货验收、施工安装过程的管理由施工(总包)单位负责,机电设备部以及施工监理负责供货过程中的监督和协调。附件:附件1:甲供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流程附件2:甲控设备采购管理工作流程附件3: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流程附件1: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工作流程设计单位、咨询单位机电设备部招标代理单位合同造价部招标合同谈判及签订组成工作小组供货管理提供轨道建设所需设备清单审核确认甲供设备清单轨道公司领导审批NO选择招标代理单位公开招标甲供设备 技术谈判 商务谈判领导审批后签订合同到货验收、施工安装的管理监督和协调采购清单的确定附件2:甲控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工作流程施工(总

11、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机电设备部合同造价部招标合同签订组成工作小组供货管理选择3-5家供应商,确定质量标准到货验收、施工安装的管理进场检验、监督采购清单的确定提出甲控设备清单设备需求计划(订货时间,规格,参数,数量)审核根据业主要求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附件3 租赁设施设备管理工作流程施工监理单位,投资监理机电设备部合同造价部招标、竞标或定向谈判市场调查(租赁产品、租赁商)签订合同建设事业部、总工室根据租赁方案确定租赁计划监督施工单位对于租赁产品的验收和施工安装,并进行协调Ver: 3.0 Page: 7 of 7 Prepared by: TPMTJDate: 2010-8-31轨道公司机电设备监

12、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备监造是指承担设备监造工作的单位(以下简称监造单位)受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坚持客观,公正、诚信科学的原则,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并对委托人负责的服务。 第二条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与委托人签订供货合同的设备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全面负责,设备监造并不减轻制造单位的质量责任,不代替委托人进行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监造单位应对被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具体责任应在监造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三条 机电设备监造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笨,轨道公司的有

13、关规定,以及依法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设备监造合同。 第二章 机电设备监造工作管理 第四条 轨道公司机电设备部负责监造工作的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制订对机电设备监造单位进行管理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对监造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组织对机电设备监造单位的考核; (四)负责设备监造信息管理、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各个设备监造单位经验交流等。 第三章 委托人与监造单位的权利与责任 第五条 委托人应按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自主择优选择具有良好业绩和能力的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工作。 第六条 设备监造实行回避制。监造单位与被监造设备的制造单位不得有直接隶属关系或其它利害关系。 第七条 监造单位

14、在接受委托之前,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出示相应的资格证明。委托人不得委托无监造能力的单位实施设备监造。委托人应对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的资格进行确认。 第八条 委托人与监造单位签订监造服务合同应主要包括:监造项目及监造范围、监造的依据及标准、监造的方式、监造的责任和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合同的修改和不可抗力等。监造单位所承接的监造合同不得转让。 第九条 监造单位与委托人签订委托监造合同后,应成立由总监造工程师、专业监造工程师组成的相对固定的监造项目组织机构。 第十条 监造单位应根据承接的监造业务,在设备制造期间,配备相应的驻厂监造人员,进驻制造单位实施监造。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

15、与制造单位签订设备供货合同时,应明确设备监造的内容和监造单位的职责与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在监造单位实施监造前,将监造单位名称、监造工作内容、监造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书面通知制造单位。 第十三条 委托人在监造服务合同生效后,应向监造单位提供被监造设备的供货合同、技术协议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十四条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委托人。委托人有权要求监造单位更换监造人员。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更,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委托人。 第十五条 监造工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委托人、监造单位和制造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仍有争议,应按合同

16、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四章 监造工作程序与内容 第十六条 监造工作程序: (一)熟悉设备图纸、技术标准、制造工艺以及设备供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二)编制设备监造大纲和设备监造实施计划,经总监造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报送委托人备案。 (三)核查制造单位的生产计划和有关质量体系,并提出核查意见。 (四)核实制造单位主要分包方的资质情况、实际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 (五)熟悉制造单位的检验计划和检验、试验要求,确认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 (六)对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委托人予

17、以确认。 (七)查验主要零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并对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进行审查。 (八)对制造设备的主要原材料、外购配套件、毛坯铸锻件的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和外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以及制造单位提交的检验资料进行审查。 (九)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深入生产场地,对所监造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对主要及关键零部件的制造质量和制造工序进行检查与确认。 (十)监造人员应按制造单位检验计划和相应标准、规范的要求,监督设备制造过程的检验工作,并对检验结果进行确认。如发现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应及时通知制造单位进行整改、返工或返修;对当场无法处理的质量问题,监造人

18、员应书面通知制造单位,要求暂停该部件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并要求制造单位处理;当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制造单位出具书面停工通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 (十一)监督制造单位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 (十二)按设备制造合同的规定核实制造单位提交的制造进度付款单,提出核实意见,报总监造工程师批准后开据有关证明,提交委托人作为委托人向制造单位支付设备款的依据。 (十三)定期向委托人提供监造工作简报,通报设备在制造过程中加工、试验、总装以及生产进度等情况。 (十四)设备监造工作结束后,编写设备监造工作,总结,整理监造工作的有关资料、记录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委托人。 第五章 监造服务费 第十七条 设

19、备监造业务实行有偿服务。监造服务费是委托人依据监造服务合同向监造单位支付的服务酬金,监造服务费和支付方式应写入监造合同。 第十八条 委托人可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被监造设备的全部设备购置费乘以N% 的费率计算设备监造费。 第十九条 设备监造服务适合规模经营,各类设备监造成本差异较大,因此委托人原则上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签订监造合同。 第六章 设备验收单填写要求第二十条 设备验收前,机电设备部将设备验收单发给承包商(制造商),由承包商填写设备名称、出厂编号、型号规格、价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主要技术参数(按合同技术部分的要求填写相关参数)、随机附件及数量及随机资料。设备验收时,机电设备部工作人员先

20、审核承包商填写的以上内容,若不符合合同要求,可退回重填,导致的设备延期验收的责任由承包商负权责。第二十一条 若承包商填写内容符合要求,则进行验收,进行设备调试,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填写设备调试情况栏。若调试不合格,由承包商负责对机器进行调整。第二十二条 设备调试合格后,填写设备调试结论以及参加验收的人员名单,若有其他情况,填写备注。第二十三条 设备验收合格后,设备验收单送机电设备部负责人审核签名,之后送分管领导审批签字、盖章。附件1:轨道交通公司设备验收单 设 备 验 收 单编号: 日期: 设备名称出厂编号型号(规格)价 格生产厂家进厂日期主要技术参数:随机附件及数量:随机资料:设备安装调试情况

21、:设备验收结论:参加验收人员备注:审核意见:机电设备部负责人签名: 日期:审批意见:分管领导签名(盖章): 日期:Ver: 3.0 Page: 6 of 5 Prepared by: TPMTJDate: 2010-8-31轨道公司机电设备安装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使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主要适用于轨道交通车站、车辆段、控制中心常规设备安装、系统设备安装等施工现场管理。第二条 管理要求 (一)各车站实行区域管理模式。由建设单位根据站点区域派驻相应的业主代表和施工现场监理组成区域管理小组,负责协调和管理现场施工的承包商。系统承包商在车站公共区范围内施工时,需服从区域管理人员的管理; (

22、二)区域管理小组之间进行紧密的协调,做好对接; (三)区域管理小组应严格履行区域管理职责,并承担因管理松懈造成不良后果的相应责任。第三条 管理阶段划分 施工现场管理阶段将根据监理单位制定并经业主批准的“工期计划”进行划分,由区域管理小组制定个阶段的中心工作。第四条 协调安排原则 协调安排的原则:保证常规设备安装、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各施工单位在时间、空间上的作业关系顺畅,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 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施工现场管理组织机构由各车站设备安装施工监理牵头,由轨道公司现场业主代表、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对现场存在的问题,由管理组织机构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

23、然后代表各自单位负责落实。 施工现场管理组组成: 组长:车站设备安装监理单位总监。 副组长:现场业主代表、监理单位分管副总监、设备安装承包商项目经理。 组员:各驻地监理、设备安装承包商各专业负责人。第六条 现场管理职责 (一)区域管理小组职责 1、负责在车站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进度监督、施工场地、作业面、材料进场、施工用水、用电、接口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所有进场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区域管理单位签署安全协议、临水临电协议; 2、负责对各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进行监督。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在进场前,应向点管理单位报送本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区域管理单位有权审查该安全体系是否

24、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的管理。本标段实施人员进入挂牌制度,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证明其身份的出入卡,如无相关证明件,可拒绝其进入施工场地。区域管理小组应在出入口设置专人进行检查; 4、负责区域内的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区域管理小组负责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各单位制定固定的地点,供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临时存放垃圾,设备安装承包商负责定期清运存放于指定地点的垃圾,限制人员在该区域活动; 5、负责对所有进场施工单位的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统一管理,系统承包商需明火作业的要提前向区域管理小组提交书面申请书,说明用火时间、位置、用途、管理责任人等。在征得区域管

25、理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指定区域内作业; 6、负责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区域管理小组有责任将进入施工场地的所有施工单位纳入其正常的安全管理范围之内,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通知,并监督整改; 7、负责组织施工区域内个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迎接各类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有权监督责任方整改; 8、负责划定各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的安全管理责任区,区域管理小组应统一规划施工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施工场地,按合同及工程实际需要分配给各承包单位; 9、根据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报送的临时水电需求申请,负责按安装施工承包合同提供临时水电接口。并负责管理临时水电设施; 10、按施工合同要求,对进场的所有承包

26、商进行协调管理。详细内容见承包合同业主要求; 11、负责设置区域管理范围内“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栏杆、地板、警示带、警示牌或竟是标语;12、协助各承包商做好成品保护工作;13、负责对所有安装施工单位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14、审查各承包商的施工计划,协调所监理工点各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安排、施工场地、各专业接口;检查对危险源的排查是否详细,指定的应急预案和预防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按轨道公司规定组织工地例会等。区域管理小组组织的例会,各专业承包商均应参加;15、各专业监理负责专业内的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和质量、工程进度、工

27、程量签认及安全文明生产。(二)设备安装承包商职责 1、负责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保证安全体系的有效运转并接受区域管理小组的监督; 2、自主组织并负责对工作范围内的工程的进度、安全、质量管理,对各自的施工安全负全责; 3、各自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文明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 4、要积极配合、服从区域管理小组统一协调管理; 5、遵守本办法的各项规定,服从区域管理小组对现场施工场地的规划安排,不准随意占用场地作仓储使用。各系统的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场地要保持整洁干净,并按轨道有限公司要求进行标识; 6、自主保护各自的材料、设备和成品、半成品; 7、系统

28、设备安装承包商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监理人员签字的出门证。第七条 安全施工职责 各专业承包商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或工点的安全负责,并承担领导责任,可授权由相应资质的管理人员作为安全施工主管。各项目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对工地的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 安全主管的主要任务:(一) 每天做好本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安全巡检工作,杜绝违章施工;(二) 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整改;(三) 做好新进场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重要岗位要进行安全交底;(四) 负责事故紧急处理的指挥、报告。 第三章 承包商管理第八条 区域管理小组应根据施工需要,将现场所有施工场地进行合理划分给进场施工的其他承包商,双方应书面确认,以便

29、明确责任归属。公共区域有区域管理小组负责管理。施工场地的占用应实施动态管理。对于某个系统不需要再占用的场地,系统设备安装承包商应及时交还给区域管理小组,否则,应继续承担该范围内的安全责任。第九条 施工现场公共区的防护设施由区域管理小组统一设置并管理,任何单位不得随意拆改已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的,必须经区域管理小组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报区域管理小组验收。第十条 各进场承包商在属于自己的范围内作业时,须遵守施工现场“统一作业、统一防护、统一责任人”的原则。防护设施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法规规定。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排查。第十一条 各进场承包商应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

30、工和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巡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单位自行保管本单位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任何单位均不得改移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确需要改移时,应与隶属单位及驻地监理协调解决。各单位应及时将当日各自生产的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到指定地方,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实行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放区、已施工完成的管线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各进场施工单位还应在其施工机械、工作服、安全帽明显位置标明其单位名称。第十三条 地下作业现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经驻地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31、在封闭环境中作业,要注意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防止工人在作业中中毒。第十四条 各进场承包商要加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平台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第十五条 各进场承包商应提前对进入车站的设备运输道路进行筹划,按程序提前通知区域管理小组在墙体砌筑时给予考虑或预留,并按规定时间完成大型设备入场。第十六条 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第十七条 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设备、材料、工具等要堆放稳固、整齐有序,杜绝大量的积水和浮土垃

32、圾等。严禁向其他承包商的施工区域丢弃污物、垃圾、包装箱、木板和废弃物等。第十八条 确保设备材料按照划定的区域堆放整齐,脚手架搭设稳定、任何工具材料严禁侵入行车界限。第十九条 施工时应提供充足的照明设施。第二十条 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制定各自的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第二十一条 各承包商及其分包商对危险的工作编制安全预案。第二十二条 各承包商制定食堂安全卫生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 第四章 安全监理第二十三条 各车站机电设备安装监理单位,负责对整个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 各监理单位设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整个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第二十五条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33、 (一)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制定有关安全的监理人员培训计划,按计划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二)审查承包商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审查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四)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五)核查承包商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 (六)检查承包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核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

34、测情况; (八)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承包商的各种违章作业,督促其整改,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九)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并编写会议纪要; (十)起草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 (十一)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十二)核查各承包商监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十三)对于有必要的工作,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各承包商编制相关预案,并核查相应人员 、材料、器具的准备情况。第二十六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一)各系统的安全监理工作由各系统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实

35、施,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岗位职责、制度,检查现场施工机具和移动用电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并形成记录; (二)每日在本专业的施工作业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填写日巡检记录; (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书面通知区域管理小组,要求整改。对严重隐患或整改不力的报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详细记录和专项保存安全监理资料。 第五章 安全协议、违约与违约金的收取第二十七条 凡进场施工的设备安装承包商,进场前均应与区域管理小组签署安全协议(见附件1),区域管理小组有权向违反协议规定的区域内设备安装承包商收取违约金。第二十八条 现场监理向违反安全协议的承包商收取违约金,每次实施前均应向区域管理小组报送相应资料,并征得总监同意后实施。第二十九条 区域管理小组向违反安全协议的区域内监理单位收取违约金,每次实施前应向公司机电设备部以及合同造价部报送相应资料,并征得相关部门领导同意。第三十条 由区域管理小组制定违约金收取程序。第三十一条 违约金的保管与使用 (一)违约金暂存于区域管理小组; (二)收取的违约金最终用于奖励安全文明先进单位和个人。奖励的依据是在监理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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