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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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水建管2009629号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管理,规范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编制工作,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基础上,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特点和行业管理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

2、件(2009年版)(以下简称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凡列入国家或地方投资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使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发布后,2000年2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同时废止,之前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完成招标工作的项目仍按原合同条款执行。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是标准文件在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上的补充和细化,上述文件应结合使用,二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四、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

3、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及附件格式除外)、“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五、“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

4、法前附表”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因素、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审查或评审因素、标准,没有列明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资格审查或评标的依据。七、“专用合同条款”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其条款编号和内容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但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八、“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是参考性的文本,招标人可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需要进行修改,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

5、合同条款”以及“工程量清单”的衔接。九、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中须不加修改引用的内容,若确因工程的特殊条件需要改动时,应按项目的隶属关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十、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由水利部负责解释。十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文件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附件: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09年12月29日本标准文件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文件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文件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本标准文件主编单位: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文件参编单位:安徽安兆

6、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孙继昌孙献忠骆涛韦志立审核:唐涛陈纪伦主编:唐涛陈纪伦副主编:何建新程向东主要编写人员:唐涛陈纪伦何建新程向东伍宛生成银陈中华于彦博汪洋宋崇能赵东晓戚波参加编写人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方新安王生民王宇刘大军孙峰江瑞勇吴荣民杨大雄杨建波杨松汪亚超沈一鸣周立新林志重范吉星赵美娟倪大银秦小桥郭占池钱瑶娟管宪伟使用说明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结合使用,两者相同条款号若内容不一致时,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二、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用相

7、同序号标示章、节、条、款、项、目时,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时,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填写,确实不需要填写具体内容时,可在空格中用“/”标示。三、第1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格式供参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布后,应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书使用。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该公告发布的所有媒介名称。四、第2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应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投标人须知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五、第3章评标办法分别

8、编印“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评标办法,招标人应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进一步补充、明确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详细列明正文之外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没有明列的因素和标准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评标办法附件”所提供的格式文件供招标人参考使用。六、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

9、以及诚实信用原则。七、第5章工程量清单分别编印了两种格式,招标人可选择使用,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八、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提出了图纸有关要求,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参考本章要求编制,但应注意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九、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

10、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它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采用“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竣工验收(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十、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十一、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人的约定除特别声明外,同时适用于受其委托承担招标代理任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目 录第一卷错误!未定义

11、书签。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章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错误!未定义书签。第1章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2章投标人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3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5章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5章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6章图纸(招标图纸)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94第四卷错误!未定义书签。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投标函及

12、投标函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授权委托书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联合体协议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投标保证金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施工组织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七、项目管理机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错误!未定义书签。九、资格审查资料错误!未定义书签。十、原件的复印件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其它材料错误!未定义书签。 南京市江宁区佘村水库2015年度库区扶持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合同编号: )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小型水库库区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盖单位章)日期:2016年04

13、 月 日 第一卷南京市江宁区佘村水库2015年度库区扶持项目施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江宁区佘村水库2015年度库区扶持项目已由南京市江宁区水利局、南京市江宁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以江宁水字201655号、江宁扶办20160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小型水库库区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 ,代理机构为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宁区2.工程规模:铺设供水铸铁管道

14、6700米,塑料管道36900米,新建增压供水泵站1座,配套相应电气和附属设施;恢复混凝土道路400米,新建混凝土道路及排水沟700米等,工程投资总额:625.19万元。3.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工期请甲方确认NJLS施工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供水铸铁管道6700米,塑料管道36900米,新建增压供水泵站1座,配套相应电气和附属设施;恢复混凝土道路400米,新建混凝土道路及排水沟700米等日历天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

15、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其他要求: 4.1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2项目经理具备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准;或有在建工程,需项目法人书面证明工程主体已完工,并同意项目经理退场;)4.3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4.4投标单位具有在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4.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四、投标报名1.报名时间: 以网上招

16、标公告报名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地点: 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1.领取时间2016年 月 日至2016年 月 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领取地点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80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投标网、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水利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小型水库库区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

17、大厦B座517邮编:邮编:210000联系人: 联系人:赵工电话: 电话: 025-8326860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第2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小型水库库区扶持项目工程建设处1.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佘村水库2015年度库区扶持项目1.1.5建设地点雄州街道钱仓村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限责任公司1.1.8监理人/1.1.9代建机构/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

18、范围本工程合同估算价约为: 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铺设供水铸铁管道6700米,塑料管道36900米,新建增压供水泵站1座,配套相应电气和附属设施;恢复混凝土道路400米,新建混凝土道路及排水沟700米等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请甲方确认计划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 月 日计划完工日期:2016年 月 日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且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

19、建造师资格(注册有效);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项目经理需无在建工程,以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为准;或有在建工程,需项目法人书面证明工程主体已完工,并同意项目经理退场;)技术负责人资格:/其它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3、投标单位具有在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 组织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 召开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月 日 09:30:001.

20、11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12偏离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后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银行保函(去掉)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柒万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 320006613018010009990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投标人需登陆“水利招投标”网上交易平台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并凭此缴纳码办理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手续。投标单位可选择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柜台、自助服务区自助机,或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过系统自行确认等三种方式办理确认手续。4.

21、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 月 日 09:30:00开标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5.2开标程序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投标人互相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请甲方确认是否出评委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评委专家库中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银行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10.1类似项目指中标价(或工程规模)500万元以上的给水或泵站项目类似项目请甲方确认10.2已标价

22、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份格式:以u 盘或光盘10.3原件 提交不提交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份数: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布结束后两日内向招标人免费提供陆份相对应的纸质投标文件。10.5 本招标项目设置投标上限价为: 万元。10.6招标代理费的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招标服务费及清单编制费,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的62.84 %收取,清单和标底编制费按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2.84 %收取。此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单位一次性付清。10.7.1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 采用暗标,如采

23、用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10.7.2 暗标的其他编制要求: 10.8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按照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成功上传至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中,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2、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证件、照片及证明文件等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水利交易平台中扫描件为准。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须提供授

24、权委托书原件)、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原件,如缺少上述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10.9补充说明: 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签字,资格认定以该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依据水利部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取消注册管理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5201 号文)。备注: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两者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主。 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

25、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

26、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27、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

28、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

29、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1

30、.10.2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将需要招标人澄清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

31、包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人员、设备和业绩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

32、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通知。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

3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应在1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通知。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9)资格审查资料;(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

34、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35、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委托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代收代退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可选择到交通银行江东中路支行柜台、自助服务区自助机,或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通过系统自行确认等三种方式办理确认手续,并打印出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函作为保证金缴纳证明以备查验。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确认函扫描件编入标书相应位置。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

36、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投标人在资质条件、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等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比发生变化的,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

37、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流动资金来源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

38、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9、。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由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签字,资格认定以该人员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的信息为准(依据水利部关于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取消注册管理后加强后续管理的通知办建管2015201号文)。 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

40、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1)所投标段名称和合同编号;(2)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3)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时,须注明联合体名称,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地址,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拆封”的声明。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

42、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1.10.3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招标人可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由投标人推荐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

43、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的逆序;(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8)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9)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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