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招标文件---贺疃农发办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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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贺疃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招 标 文 件编号:PDL2016256 招 标 人: 潘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盖章) 日 期: 二0一六 年 十一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 评标办法22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9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3第六章 图纸(另附)44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6第一部分 商务标46目 录47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9三、授权委托书50四、投标保证金51五、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2六:已标价工程量

2、清单报价书(电子版与商务标正本一同密封提供)54第二部分 技术标55评审因素索引表56一、资格审查自审表58二. 资格审查资料59三. 项目管理机构表62四、施工组织设计64五. 承诺(格式自拟)70六. 原件的复印件70 第一章 招标公告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贺疃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DL2016256发布日期:2016年11月03日一、招标条件1、工程名称: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贺疃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2、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农发201628号文3、招标人:潘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概况与招标

3、范围1、工程实施地点:潘集区贺疃镇境内2、工程概况:计划疏浚排涝沟1.0km,新建配套建筑物8座,修建砼机耕路1.405km。项目总投资约90万元。3、计划工期:90日历天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内全部内容。5、质量要求:合格。6、标段划分:1个标段。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B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

4、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文件,如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出具此文件的,须提供网页打印文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外地施工企业中标后,需按淮南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7)中标单位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与税务部门签订纳税承诺书的条款。四、报名方式、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1、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考核B证复印件等,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核查。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11月03日至2016年11月09日(

5、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不接受报名)。3、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北路信谊置地广场CD座320。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现场报名时现金提交售后不退。5、开标地址:潘集区政府民生大厦11楼会议室。6、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五、联系方式招标人:潘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人:谢主任电话:0554-4989199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联系人:谭工 电话:0554-6887727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1招标人名 称:潘集区农业综合开

6、发办公室联系人:谢主任 联系电话: 0554- 49891191.1.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联系人:谭工电话:0554-68877271.1.3项目名称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贺疃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1.1.4建设地点潘集区贺疃镇境内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全额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答疑文件内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须

7、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考核B证,并在投标单位注册。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文件,如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出具此文件的,须提供网页打印文件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建造师须提供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6)外地施工企业中标后,需按淮南市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7)中标单位有依法纳税的义务,与税务部门签订纳税承诺书的条款。1.4.1.1 其他要求: 1、不得

8、将非本单位人员配备到项目管理机构;2、在其他在建项目承担项目经理的,不得在本工程担任 任何一种职务。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该招标项目的施工能力。 4、开标会上需交验下列证件原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3)施工资质证书;4)安全生产许可证;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税务登记证;7)项目经理证书(建造师证书);8)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岗位证书。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5.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1.6.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开标前15日1.6.3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不得超

9、过招标控制价,控制价为:869969.001.6.4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和方式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天前在潘集区政府采购网发布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重大偏离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天前2.2.2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详见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3.2.2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编制依据1、建筑工程定额主要采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施工机械台时费采用水

10、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3、安徽省水利厅皖水建2008139号文颁发的关于发布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概算补充定额、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及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4、本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二、基础单价1、人工工时单价按皖水建201459号文规定计取:工长8.67元/工时,高级工8.09元/工时,中级工6.94元/工时,初级工3.74元/工时。2、材料价格:材料价格按2016年9月份淮南市发布的材料信息价及近期市场价计算,砂石料单价不足70元/ m3的按其价格计入直接费,不计价差;砂石料单价超过70元/ m3的按70元/ m3计

11、入直接费,超过部分作为价差计入相应工程单价并计取税金。四、费用计算取费标准1、其他直接费:建筑工程按直接费的2%计算,安装工程按直接费的0.5%计算。2、现场经费及间接费率取值见下表。3. 企业利润:按直接工程费和间接费之和的7%计算。4. 税金:按营改增后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之和的11%计算。现场经费与间接费取费标准序 号工程类别现场经费间接费计算基础费率(%)计算基础费率(%)一建筑工程1土方工程直接费4直接工程费42石方工程直接费6直接工程费63混凝土工程直接费6直接工程费44其他工程直接费5直接工程费5二安装工程人工费45人工费503.2.3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3.1投标有效

12、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6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出,投标人未按时汇入指定账户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无效。金 额:人民币 10000.00 元整(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投标人应在2016年11月24日11:00时之前(北京时间)足额转入(电汇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账户户 名:安徽一方建设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开 户 行:浦发银行淮南支行账 号:12410154800001936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1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退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或复印,投标文件

13、正本的每一页(不含封面、封底、目录及隔页纸)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及附件还应加盖本单位造价专业人员执业章。漏盖章和签字的作为废标处理。3.6.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报价电子版一份(U盘随商务标正本封装,U盘注明单位)正副本胶装成册,分开包装密封,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包装密封。3.6.3装订要求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夹有活页,且每页标注页码。4.1.1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技术标或商务标招标人名称:淮南市潘集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名称:潘集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贺疃镇201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正/副本)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文件在2016年 月 日 时

14、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联系人: 4.2.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4.2.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3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4日15时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潘集区政府民生大厦11楼会议室投标人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以递交投标文件顺序前三名投标人代表检查。2、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顺序先开商务标文件。

15、5.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专家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委由专家库随机抽取。6.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3名6.2履履约担保1.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中标价的 10% 2、履约担保的形式: 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入指定账户。3.履约保证金提交时间:中标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前提交。具体收款单位及账号于中标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确定。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持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书至业主处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7要补充的其他内容7.1合同方式采用 固定总价承包

16、。7.2付款方式承包人递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为 一式4份,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5%一年保修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付清(在保修期间因质量原因出现维修的除维修费自付外,维修一次扣保修金的50%,维修二次扣完,不再退还保修金)。7.3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规定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交至招标代理机构。7.4投标人承诺1、中标后,工程不分包,不转让,如发现施工人员与

17、投标文件不符,招标人将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从中标候选人中另选中标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2、外地企业需承诺中标后办理进淮备案手续。3、投标人中标后需和工程所地税务部门签订依法纳税协议。7.5特别提醒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参加开标会,否则视其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2、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单位所有。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前后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18、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

19、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应满足招标公告及前附表相关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

20、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

21、任何责任。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 分包本项目严禁转包、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不允许偏离。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

22、5天前登陆会员系统,以网上答疑的方式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网上发布澄清答疑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顺延投标截止时间。2.2.3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版,与商务标正本一同密封提供技术标部分:一、资格

23、审查自审表二、资格审查资料三、项目管理机构表四、施工组织设计五、承诺六、原件的复印件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24、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中标单位凭交纳履约保证金证明及中标通知书按前附表时间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有关部门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招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退还保证金。详见前附表内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

25、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保证所提交的有关资质资格材料为本单位最新情况或更新、补充后的情况,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承担本施工工程的条件和能力及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

26、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胶装成册(A4纸幅),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采用单面或双面打印,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

27、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

28、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应在标书送达登记表上签字。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前附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29、开标时间和地点具体要求详见前附表。5.2 开标程序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11、宣布开标纪律;5.2.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核验投标人有关人员的身份;5.2.13、由投标人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前3名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名确认;5.2.14、宣布投标文件开启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先开商务标,后开技术标;5.2.1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及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其它内容,并进行文字记录,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5.2.16、

3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的评审资料和提供的原件转移至评标室,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评审,商务报价评标。5.2.17、评标开始,投标单位休息。5.2.18、招标单位负责人宣布中标候选单位。5.2.19、开标结束。5.2.2废标条款开评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在监标人的监督下为废标: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投标报价超出或等于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辩认;4、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串通投标行为是指:(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

31、在非正常一致的;(b)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呈规律性变化的;(c)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或与同一人联合投标的;(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同一人编制的;(g)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企业资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5、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封面相应位置未加盖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执业(或从业)专用章。6、投标函中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项目经理、技术规格、施工方案评审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作出的承诺与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样本中相关内容相抵触或有遗漏的。7、投标人递

32、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9、投标书雷同的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在范围、内容及数量不一致。11、改动工程量清单的。12、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

33、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5.2.3 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由代理公司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

34、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

35、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公示期满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应完成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

36、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4.3 签约合同价的确定:中标人的投标报价。7.4.4 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5在本章第3.3 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37、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

38、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质疑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

39、门质疑。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11投标价格111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招标列入清单的)的全部内容及招标答疑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施工用水用电(包括自备水源费用)、施工文明、安全措施及所需的全部费用。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112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应前后一致,各项的汇总价既为投标报价。113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综合单价及合价,应包括所有施工机械费、劳务费、质检费、材料费、施工用水用电(包括自备水源电源费用)安装费、缺陷修复

40、费、保险费(除工程量清单中单列的保险费用外)、管理费、税费、利润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也包括了国家各部省市定额中明示和暗示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以及在技术标中提出的相关措施费用、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一切费用。12投标报价计价方法本次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内容,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价。分项报价不得低于分项控制价的85%,且不得高于控制价。13本工程报价编制依据131设计施工图纸、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有关纪要、技术资料等。14材料价格:投标人自行采集的市场价格,自行报价。招标人最高控制价编制使

41、用的价格参照2016年6月份淮南市工程造价信息并结合淮南市材料市场价格计价。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送交报价书、报价汇总表、主要材料汇总表等,企业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工程成本价。16投标货币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二)、投标工期投标工期:见前附表(三)、投标质量投标企业所报质量应达到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102中标后发现有买卖标书、围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103施工中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在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建设单位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04授予合同1、合同授予标准招标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

42、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历的投标单位。2、中标通知书21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单位其投标被接受。22中标通知书在签发之前,应在潘集区政府采购网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对中标结果有投拆或异议的,查明原因予以答复。如招标投标过程中如确实存在通过不正当行为中标的,中标结果无效,应重新组织招标,并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作出相应处理。23中标通知书由业主签发、并报有关部门备案。2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合同协议书的签署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建设单位代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4、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

43、公示期满无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领取中标通知书、提交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单位有权另行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应按照前附表中要求的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5、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和安全合同。107合同价、结算价及清单调整1071中标单位的报价即为合同价,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1072结算价款:中标(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经济签证。1073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含清单)及图纸后,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校对(缺、漏、错),对工程量误差在3%以内的不予调整,对工程量误差超过3%以上的,缺、漏

44、、错的项目及工程量,投标人应在招标答疑时予以澄清,否则不予调整。1074清单合同价的调整1、工程量的调整:(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的工程量按实调整: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有误;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数量增减;实际完成工程量的增减。(2)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并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2、单价的确定:工程量调整部分,单价按以下方式确定:(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有误,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和实际施工数量的增减,执行合同原有的价格,不再另行新计算单价,没有单价的工程量的增减按清单计价定额计算,只计直接工程费和税金,其余不计价。对于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以上(不含2%)的清单项目,其清单工程量相差在正负15%范围内的单价不予调整,其工程量增减幅度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不含15%)的,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由承包人参照原单价重新组价,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审定,并报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项目,或“暂定综合单价”的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式为:合同有类似的工程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调整;合同中无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承包人根据清单计价定额,只计取直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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