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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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污水处理厂TOT项目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项 目 名 称: *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招 标 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13年 04月12日*污水处理厂TOT 项目招标文件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11.1本招标项目规模: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已建成投产。21.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28年(即2013年起至2038年止),以正式将一期工程移交项目公司占有、经营、管理和维护之日(即一期工程移交日)起算。31.3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

2、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41.8投资履约保证金投资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仟万元整(小写:10,000,000.00元);投资履约保证金应按规定日期汇达指定帐户。52.1自行组织踏勘现场。62.4招标文件质疑的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及方式截止时间:2013年04月23日 17:00 时提交方式:信函或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84.1投标文件一式 五 份,其中正本 一 份;副本 四 份。94.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5月2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4.4递交方式:法定代

3、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114.6投标有效期:90天125.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3年05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35.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35分;商务15分;报价50分)。1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于开标前三日汇入:开户行:行;户名:*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不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视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须知1说明1.1项目综合说明1.1.1建设规模:总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立方米,其中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已建成投产)。

4、1.1.2项目地点:*1.1.3出水标准: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1.2招标内容*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28年(即2013年起至2038年止),以正式将一期工程移交项目公司占有、经营、管理和维护之日(即一期工程移交日)起算。1.3招标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招标人,依法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1.4合格的投标人1.4.1在招标公告所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投标申请,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的合格投标人。1.4.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

5、标。1.5项目特许经营相关边界条件1.5.1为推进*污水处理产业化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对*污水处理厂以“TOT(转让-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特许经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专业运营商,由中标人在*设立专门的项目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的经营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授予该项目公司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由该项目公司统一运营、维护*污水处理厂。1.5.2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是指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授予由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在*行政辖区内设立的项目公司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通过运营*污水处理厂从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的权利。在项目公司严格遵守城市污水处理相

6、关法律的规定和履行特许经营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特许经营权是项目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的、排他的权利。1.5.3本项目经营权是指在经营权协议所约定的经营权期限内,项目公司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占有、运营、管理、维护及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经营权的有效期限与特许经营期限相同。1.5.4一期工程建设及运营概况:*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是经*环保局*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厂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文件批准,列入省政府批复的污水处理、污水管网配套建设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M3/日。于2005年4月开工建设

7、,一期土建规模2.5万M3/日,工程于2006年12月竣工, 2007年9月26日通过*环保专家组验收。2007年12月取得了城市污水处理二级运营资质。污水处理厂主体工艺为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SBR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其流程为城市污水经收集后先经粗格栅进入提升泵站,提升后进入曝气沉砂池,然后进入SBR反应池,进行生化处理,处理后水质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至目前为止,均处于连续安全运行状态。具体建设及运营概况如下:(1)一期工程已建成的构筑物及设备主要有:厂内建设三层综合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1318.2平方米;配电室一座,内有变压器2台;维修车间一座、脱水机房一座,配套脱水机2台;鼓风机房一座,鼓风机

8、5台;粗、细格栅各2台;加氯间一座,加氯设备1套;消毒池一座;中控室内设电脑2台、投影仪1台;安装视频监控探头4台;在线检测室一座,安装进出水口COD在线监测仪2台、NH3-N在线监测仪2台、流量计1台。(2)污水处理情况:一期工程采用SBR生化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为COD425mg/L,BOD5250mg/L,SS335/L,TN35mg/L, TP3.5mg/L;由招标人负责监督,使进水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处理后出水水质要求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9-2002)规定的一级标准的A标准。目前整套污水处理工艺运行良好,处理后出水水质均能达到规定标准。1.5.5自*污水处理

9、厂正式移交给项目公司之日起,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的维护保养、改造和重置更新并承担费用,资产设施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灭失、损坏风险亦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1.5.6基本水量:基本水量是指招标人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向项目公司保证的、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间每一个运营月内日均最低供应的污水进水水量。若日均进水水量达不到基本水量,则污水处理服务费按照以下规定的基本水量进行计算。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各运营年度的基本水量具体规定详见下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各运营年的基本水量运营年年份基本水量2013年1万立方米/日2011年1.5万立方米/日2012年2万立方米/日2013年起至特许经营期届满(或二期工程运行

10、前)止2.5万立方米/日1.5.7污泥处置:项目公司应负责对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所产生的污泥进行浓缩脱水处理,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含水率应不高于80%。经浓缩脱水处理的污泥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理,运输费用由项目公司负责,处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1.5.8污水处理服务费自*污水处理厂移交给项目公司之日起,招标人应每月按项目公司当月处理后出水水量向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按以下方式计算:(1)若当月每日平均进水水量小于或等于基本水量,且项目公司全部处理达标,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基本水量当月运营天数;(2)若当月每日平均进水水量超过基本水量,且项目公司全部

11、处理达标,当月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实际处理水量当月运营天数。污水处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按月核拨,对于无争议的计价水量对应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核拨期限为每个运营月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项目公司必须按月向招标人提供污水处理量报表、运营记录、水质监测记录作为支付依据。计价水量以在线监测的流量计计量的数值为准。1.5.9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自本项目开始商业运营日起至本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止,本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为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或根据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中规定的调价原则进行调整后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5.10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原则:(1)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间,原则上招

12、标人和项目公司每两年共同按照本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所约定的调价公式对污水处理费单价进行计算,甲方和乙方根据计算得出调价幅度对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调整。(2)在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当国家或地方征收的税目或税率与现行规定发生变化时,或者因为进水水质长期超标或出水水质标准改变导致调整工艺、进行设施改造后,招标人和项目公司应共同聘请具备资质的审计机构进行专项审计以确认税收影响结果和技改费用发生额,在此审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届时的实际情况(如届时全国范围内的污水处理行业平均投资回报率、全国范围内污水处理成本平均水平等)测算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1.5.11税收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文件及规

13、定执行,享受*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优惠政策。1.6投标费用1.6.1不管投标过程或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其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1.6.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转让价格的3收取。1.7投标货币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表示。1.8履约保证金1.8.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取消投标资格。1.8.2投资履约保证金币为人民币,采用的提交方式为 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具体日期由招标人决定)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汇入账户后凭银行回执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换取履约保证

14、金收据。不换取履约保证金收据视为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交纳履约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1.8.3中标人的投资履约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第6.1条规定与招标人签署*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由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定*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后,作为第一笔转让款。1.8.4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发现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扰乱招标秩序;

15、(4)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恶意投诉、提供虚假证据;(5)经核实,发现提供虚假证件参与投标的。2招标文件2.1发标和踏勘现场2.1.1投标人凭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安排时间进行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2为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协议,投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并事先安排,可进入项目所在地和建筑物内进行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3投标人应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承担赔偿责任。2.1.4 招标人在组织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本项目一期工程的设施运营情况及扩建工程建设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16、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进行现场踏勘,都将被认为已了解上述情况,并充分了解了自己对本项目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2.2招标文件的内容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运营维护方案编制要点(5)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6)附件(7)*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草案)(8)根据本须知第2.4款发出的答疑会议纪要和第2.5款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 招标文件的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均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

17、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4招标文件的澄清2.4.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的书面提问截止时间前将其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2.4.2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因未及时获得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5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2.5.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以任何理由,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书面文件的方式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

18、后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回函确认。2.5.3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5.4所有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将发出书面通知,因未及时获得相关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文件及相关资料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3投标文件的编制3.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函件与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非中文的证明文件和印刷文献,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未提供中文译本的,将视为无效的文件资料。对投标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3.2投标文件文字规格建议所有投标文件建议采用以下格式:采

19、用A4纸编制,字体统一采用宋体,二级标题以上用小三号字,正文用四号字。投标人基本资料和文件中有关复印件同样采用A4纸规格,字体和字号不作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文字的字体和字号可自行设计;图纸采用AutoCAD格式以及A3纸绘制。图纸中涉及的单位、图例、符号等,须采用ISO标准或中国国家标准。3.3投标文件构成及编制要求3.3.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表、技术标、商务标组成。3.3.2投标报价包括:(1)*污水处理厂的转让价格,报价应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投标人要求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投标报价应以“元/立方米”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投标报价表按照招标文件附件

20、1提供的格式填写。3.3.3投标人的技术标包括:综合能力证明文件、运营方案。(1)综合能力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附件2提供的格式填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附件31、32提供的格式填写。(若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送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草案)的响应意见,按照招标文件附件4提供的格式填写。投标人污水处理运营业绩状况;按照招标文件附件5提供的格式填写。并附上已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含特许经营或类似协议/合同。境外投标人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均应具有中文译本,并应进行

21、公证和由中国驻该申请人所在国的使领馆认证,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所有提交复印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由招标人代表当场核验并记录备案后退还投标申请人。未提供原件核验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视为无效。(2)运营方案:应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投标人自行确定。3.3.4投标人的商务标应包含符合性、法律方案、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三个部分。(1)符合性:应根据招标文件“5.2.5(6)”款的要求编写。(2)法律方案:即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和修改意见。(3)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应按照招标文件“六、投融资方案及财务评价编制要点”编写。3.3.6 投标文件须由

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4投标文件的递交4.1投标文件的数量4.1.1投标人应提交伍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必须全部胶粘,否则将不予接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和“副本”字样。如果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4.1.2投标人提交的综合能力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以备查验。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装订成册,然后统一装入密封袋。外密封袋上应注明:“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准启封”字样,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4.3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4.3.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

23、文件递交地点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4.3.2根据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招标人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时间。4.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4.4.1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4.4.2投标文件递交规定:(1)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5投标文件的修改4.5.1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中任何增加或修改的地方,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5.2在投标文件递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

24、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密封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4.6投标有效期4.6.1在投标文件递交后,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列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将保持有效。4.6.2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败,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5开标与评标5.1开标5.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公司主持,招标人代表

25、、投标人代表及相关监督公证部门参加。投标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5.1.2因特殊原因,招标人有权延迟开标会议时间。如需延迟开标会议时间,招标人在原定开标会议时间3天前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5.1.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会上查验身份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出示以上证件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会议。投标人未参加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5.1.4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5.1.5招标人在

26、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表的内容及其投标的修改、投标的撤回等情况。招标人将作开标记录。5.1.6投标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未按第4.2条规定进行密封。(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5.2评标5.2.1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将根据国家和*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投标文件评审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2.2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招标人申请回避;未申请回避的,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发现后,应当立即停止其参与评标活动:(1)投标人或者其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

27、的。5.2.3评标的基本依据评标的基本依据为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其他补充通知、项目相关前期资料及投标文件。5.2.4评标的基本原则(1)评标本着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三家或三家以上,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只有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当评标委员会认为该两家投标人的投标仍具有竞争力时,可以继续评标,评出一家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该两家投标人有一家不具有竞争力,则终止此次招标。(3)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三家或三家以上,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只有一家投标人的投标为有效投标,应终止此次招标。(4)评标委员会将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28、文件予以评审。5.2.5评标方法、程序和标准(1)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分,其中技术标满分35分、商务标满分15分、投标报价满分50分。(2)投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报价标得分。(3)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先技术标(综合能力证明文件、运营方案)、再商务标(符合性、法律方案、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最后报价标的三阶段方式评审。(一)、技术标的评审:包括:综合能力证明文件、运营方案的评审。1)投标人技术标中综合能力评审,即对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及运营资质的评审,满分15分,评分标准见表1(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表1 技术标(投标人综合能力)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

29、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同类项目的业绩3在菏泽地区具有类似项目得3分;满分3分。2同类项目的业绩10在其他地区有类似项目每个得2分;满分10分。3企业运营资质2投标企业运营资质为“双甲”级(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甲级)得2分;投标企业运营资质为“单甲”级(生活污水甲级、工业废水乙级或生活污水乙级、工业废水甲级)得1分。合计152)技术标中运营方案的评审因素、分值和评分标准见表2,对没有实质性响应“四、运营维护方案编制要点”的,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表2 技术标(运营方案)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对招标文件“运营维护方案编制要点”的响应程度8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得7-8分有细微偏离得5-

30、6分偏离较大2-4分主要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或技术规范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2运行、维护和移交方案12运行措施经济可行、维护计划科学、移交方案合理、响应程度高得9-12分运行措施较可行、维护计划较科学、移交方案较合理、响应程度基本满足要求得5-8分运行措施、维护计划、移交方案响应程度基本满足要求得2-4分运行措施、维护计划或移交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合计20(二)、商务标的评审包括符合性、法律方案、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审。1)符合性评审,即对商务标是否完整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见5.2.6)进行评审,只做合格与否的结论。符合性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淘汰

31、,不再进行后续内容的评审。2)法律方案的评审原则、分值和评分标准:法律方案即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响应和修改意见。法律方案满分5分,具体评审原则及标准如下:评分的原则是只对实质性修改意见进行扣分。即投标人为了完善协议而提出的修改意见,只要没有增加招标人的义务/责任,或减少招标人的权利,从而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责任,或增加投标人的权利,则不扣分。投标人可在其法律方案中对上述协议草案中的条款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的法律方案进行评分时,将根据投标人的修改对招标人利益的影响程度,酌情扣分。对上述协议草案中的重复内容,投标人在其法律方案中尽管只对一处进行修

32、改,视同其他重复地方也同样进行修改,将按其被视为同样修改的数量重复扣分。对投标人法律方案的评分最多得5分,即最低得分为0分。3)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的评审因素、分值和评分标准见表3,对没有实质性响应“五、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编制要点”的,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表3 商务(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融资方案51.1融资结构4资本金比例不小于50%为4分,资本金比例不小于40%为3分,资本金比例不小于30%为2分,小于30%且不小于20%为1分,小于20%将被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2资金来源1自有和债务资金来源落实、可靠为1分,比较可

33、靠为0.5分,不可靠为0分2财务评价52.1收入测算1收入测算数量和价格与招标文件规定、自我方案及报价一致为1分,略有偏差为0.5分,重大偏差为0分2.2成本费用测算2成本费用构成和测算数据合理为2分,比较合理为1分2.3报价合理性分析2报价分析期望的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合理为2分,比较合理为1分,不合理为0分合计10(三)、报价标的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1)转让价格与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的核准,包括以下两方面:a、污水处理服务费第一年价格确定为0.78元/立方米,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为从2011年开始执行的价格。b、报价表中的价格与该投标人编写的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中采用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不

34、一致,或与商务标的其他文件中出现的报价不一致,视为无效报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2)转让价格得分的计算为:政府转让底限为1750万元,低于政府转让底限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的报价为Pi,基准值为P。当Pi =P时得25分,Pi值比P值偏差0.5%扣1分,最多扣25分。3)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得分的计算为:投标人的报价为Qi,基准值为Q。当Qi =Q时得25分,Qi值比Q值偏差0.5%扣1分,最多扣25分。4)投标人报价总得分Fi=Pi+QiFi某投标人报价最终得分值;Pi某投标人转让价格报价;P所有有效投标人转让报价的最高价;Qi某投标人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Q所有有效投标人污水处理服务费报价的最

35、低价;5.2.6商务标符合性评审 (1)只有通过商务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2)符合性评审主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要求和条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未能在实质性上响应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没有重大偏差的投标。(3)以下情况属于重大偏差: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有瑕疵;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和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或文件组成内容不完整;投标人的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对投资成本、运营收入、运营成本的测算明显不合理;

36、报价表中的报价与商务标中的报价不一致或有多个不同的报价;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废标处理。(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将作废标处理。(5)有重大偏差之外的偏差为细微偏差。细微偏差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或数据,并且补正这些漏项或不完整性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符合性,由评标委员会在量化评分时进行考核。 5

37、.2.7投标文件的澄清及错误的修正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清或略显不合理的内容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是否需要提出澄清的问题,澄清问题的清单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签字后以书面形式发出。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要求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其他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有关澄清问题的清单、说明与答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定标程序5.3.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通过符合性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上述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评分过程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再对各投标人按其综合得分

38、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此排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相同,则按照其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若报价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另行确定解决办法。5.3.2评标委员会完成投标文件的评审并对投标人进行排序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3.3招标人在收到书面评标报告后15天内,根据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并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天内,将有关中标结果在*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接到投诉的,可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招标人暂停发出中标通知书。 5.3.4招标方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5.4中标通知书 5.4

39、.1中标人经公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5.4.2中标通知书以招标人核发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非中标单位的查询,也不对任何不中标原因进行任何解释,但将按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在中标结果公示上公布废标理由。 5.4.3中标后,如发现中标人之前提供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虚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6 合同授予 6.1协议谈判及签署6.1.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根据招标人的谈判进度要求,与招标人进行*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谈判与

40、签订。6.1.2若中标人未能按照第6.1.1条的规定及时与招标人进行协议谈判并签署*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将构成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6.1.3招标人根据本须知第6.1.2和6.2.2条取消中标资格的,有权向排名次后位的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照上述第6.1.1条规定及时与招标人进行协议谈判并签署*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6.2项目公司6.2.1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下列要求成立项目公司:(1)注册地点为本项目所在地;(2)注册资本不低于本项目总投资的20%;(3)应在*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

41、议签署之日起45日内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6.2.2项目公司的设立合同和章程应以签署的*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为基础订立,不得有任何违反签署的*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或规定。6.2.3项目公司是为本项目的特许经营而设立的专营性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间内,其经营范围仅限于对本项目的经营,而不得从事本项目以外的经营活动,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除外。6.2.4在特许经营期间内,项目公司不得合并、分立,但经甲方书面同意者除外。6.2.5中标人对于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的缴纳期限和各期金额应进行合理安排,但应在法律、设立合同和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6.2.6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一经缴纳,中

42、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抽回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6.2.7若中标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资履约保证金。6.2.8中标人对项目公司签署及履行*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协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中标人在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的任何时候都应对项目公司保持绝对控股。6.3合同签署6.3.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招标人签署*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并且自签署*污水处理TOT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之日起45日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6.3.2中标人及项目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正式签署*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43、,并重新进行招标。7 保密开标后直至发出中标通知,评标委员会的所有人员和所有投标人就投标文件有关的检查、澄清、评价与比较的内容,不得透露给其他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三、运营维护方案编制要点投标人编制的项目运营维护方案应遵循以下基本要点和要求。即使本要求未涉及或未规定的内容,但为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定或本项目功能所需,投标人亦应予以考虑和说明。1 接收、检修投标人应根据*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项目接收计划及检修维护方案。2 运营、维护和移交方案2.1运营和维护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特许经营期内的

44、运营和维护方案,明确项目公司负责设施运营、管理、安全和维护的任务和责任,并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 项目公司组织机构与人员组成;(2) 运营达到有关处理标准、安全标准、环境标准的保障措施和制度;(3) 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维持运营的投资计划;(4) 运营报告、财务报告、环境监测报告等提供制度。2.2移交方案投标人应根据*污水处理厂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的移交方案,明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向招标人移交的资产内容及完好程度,恢复性大修的时间、范围和方式,移交验收程序等。四、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编制要点 项目投融资方案和财务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所包含的招标内容,应包括整个项目的融

45、资方案、财务评价和报价合理性分析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等。1融资方案1.1融资方案又称资金筹措方案。投标人应在建设投资估算的基础上,结合投标文件运营维护方案中的运营和维护方案和移交方案关于维持运营的投资计划,合理确定项目资本金与债务资金的比例,说明资本金和债务资金的筹措方案,并编制“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1.2资本金筹措资本金是指项目投资中由投资者提供的资金,资本金出资形态为现金,其筹措方案应说明资本金来源及数额、资本金认缴进度。1.3债务资金筹措债务资金是项目总投资中除资本金外需要从金融市场借入的资金。信贷融资方案应说明拟提供贷款的机构及其贷款条件,包括支付方式、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附加条件。2财务评价2.1评价依据和参数2.1.1评价依据(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2)投标人制定的运营维护方案、建设投资估算和融资方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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