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设工程示范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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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州市建设工程示范施工招标文件(适用于资格后审网上招标项目)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二一年十月一日试行使 用 说 明一、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并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施工招标工程。采用总价包干、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或因特殊原因不采用网上招投标系统评标的工程,招标人需对本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后方可使用,但仍应使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制。二、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5、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30号令)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8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9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四、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定价抽签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3、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五、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计价规程、08清单计价规范、08清单计价规范补充规范、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理解或解释。六、本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参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编制。其中以空格标示的以及第二节和第三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

4、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七、本施工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内容存在异议时,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释。八、本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书面反映,以便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139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

5、. 总则141.1 项目概况14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4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14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5 费用承担161.6 保密161.7 语言文字161.8 计量单位161.9 踏勘现场161.10 分包161.11 偏离161.12 监管172. 招标文件17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7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72.3 招标控制价的公布183. 投标文件18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83.2 投标报价203.3 投标有效期223.4 投标保证金233.5 资格审查资料253.6 备选投标方案253.7 投标文件的编制253.8 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

6、署254. 投标2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6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64.3 投标截止时间26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75. 开标27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75.2 开标程序276. 评标286.1 评标委员会286.2 评标原则286.3 评标286.4 废标条款296.5 投标文件的澄清306.6 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306.7 评标、定标工作在招投标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进行316.8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均按招标办各项管理办法或规定执行317. 合同授予317.1 定标方式317.2 中标通知317.3 履约担保317.4 签订合同328. 重新招

7、标和不再招标328.1 重新招标328.2 不再招标329. 纪律和监督32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32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33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33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339.5 投诉33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3第二章 评标办法341. 评标办法及其主要内容341.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41.2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合理最低投标价法341.3 综合评估法平均标价随机抽取下浮率法351.4 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调整系数法361.5 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361.6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372. 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报价合理性

8、分析细则372.1 投标价与平均价清标372.2 投标价与标底价清标383. 成本价评审细则393.1 苏建设规20094号文进行成本价评审细则393.2 苏建招2010333号文进行成本价评审细则394. 技术标评标细则404.1 技术标评标细则(总分12分)404.2 技术标评标细则(总分15分)414.3 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414.4 项目负责人答辩(2分)415. 组建评标委员会416. 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417. 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处理办法42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3合同协议书43通用条款46专用合同条款46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46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7三、施工组织

9、设计和工期48四、质量与验收49五、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49六、合同价款与支付49七、材料设备供应50八、工程变更51九、竣工验收与结算51十、违约、索赔和争议51十一、其他52十二、附件56第四章 工程量清单701. 工程量清单的说明及投标报价要求702. 其他说明703. 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70第五章 图纸711. 图纸清单712. 标准图集清单72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73第一节 一般要求731. 工程说明732. 承包范围743. 工期要求754. 质量要求765. 适用规范和标准766. 安全文明施工767. 治安保卫878. 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889. 样品和材料代

10、换8810. 进口材料和工程设备9011. 进度报告和进度例会9012. 试验和检验9213. 计日工9314. 合同价款与支付9315. 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9516. 其他要求96第二节 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971. 材料和工程设备技术要求972. 特殊技术要求973.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984. 其他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98第三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99附件A:施工现场现状平面图100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101一、法定代表人申明104二、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10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06(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07(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08(四)正在施工的

11、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09(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110(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年份要求同诉讼及仲裁情况年份要求)111(七)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112三、商务标116(一)投标函11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7(三)授权委托书118(四)联合体协议书119(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21(六)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122(七)项目管理机构123(八)拟分包计划表126(九)其他材料127四、技术标128施工组织设计128附表格式130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2、地址: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国有资金非国有资金1.2.2出资比例国有资金:_ 其中,财政资金 资金核定表编号:_非国有资金:_1.2.3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_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招标工程特征房建:建筑面积: _ 层数: _ 结构形式: _ 跨度: _ 市政: 长度: _ 宽度: _ 跨度: _ 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_日历天 定额工期: _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_ 年 _ 月_ 日计划竣工日期:_ 年 _ 月 _ 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

13、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4质量要求质量标准:_-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它形式:1.4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_财务要求:_业绩要求:_信誉要求:_项目经理资格: 专业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_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_分包金额要求:_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_1.11偏离

14、不允许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允许偏离最高项数: 偏差调整方法: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2.2.32.2.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 年 月 日 _ 时至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2.3招标控制价公布时间招标控制价质疑止时间招标控制价澄清时间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至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3.1.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或投标电子光盘一份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_ 天3.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_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8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签名4.1

15、.1电子光盘封套上写明招标人的地址:_招标人名称:_(项目名称) _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_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地址: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楼上网上投标网址: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4.3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_分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苏州市有形建筑市场5.2开标程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_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_人,专家 _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_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7.2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_履约担保的金额:_10需要补充的其他

16、内容10.1 词语定义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_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_10.2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携带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还须携带投标人数字证书。项目负责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时达的,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10.3中标公示定标后,招标人于 2 日内

17、在苏州苏州建筑市场信息网公示评标结果和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10.4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5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6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

18、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7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8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

19、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9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

2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次招标工程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5 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 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项目经理资格:见

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 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

22、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5)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和建筑智能化工程除外;(3) 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 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3、的;(7)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 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 被责令停业的;(10)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

24、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1.9.2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3 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

25、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 监管按照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关规定,上述工程招标手续已经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备案,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投标人须知;(2) 评标办法;(3)

26、 合同条款及格式;(4) 工程量清单;(5) 图纸;(6) 技术标准和要求;(7) 投标文件格式;(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招标控制价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

27、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从“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停止提疑。详见苏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

28、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 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招标办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2.5 招标文件的答疑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 公示后,若投档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提出。2.2.6投标人应在

29、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2.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2.2.8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2.2.9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相互矛盾时,若无其他特别说明一般均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3 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本工程的标底价、招标控制价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备查。各投标人可以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查看及下载相应电子版,并可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0、时间的以不署名的形式在“苏州市建筑市场信息网”提出质疑。招标控制价公布的时间、内容及异议处理按苏工价201013号、苏建招20108号文规定。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法定代表人申明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_份:二、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_份:(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六)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七)主要项目管理人

31、员简历表三、商务标部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_份: (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3)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4) 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或年度保证金已收确认函(扫描件)(5)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封面、投标总价表、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甲供材料、设备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6) 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数据表;(7) 项目管理机构;(8) 拟分包项目

32、情况表;(9) 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四、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需向招标人额外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_份:施工组织设计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篇幅适宜。投标人可参考以下要点编制:(1)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2) 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 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4) 施工安全措施计划;(5) 文明施工措施计划;(6) 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7) 施工环保措施计划;(8) 冬季和雨季施工方

33、案;(9) 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10) 项目组织管理机构(若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方式评审,则在任何情况下, “项目管理机构”不得涉及人员姓名、简历、公司名称等暴露投标人身份的内容);(11) 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按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的规定)、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2) 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3) 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

34、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4) 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15) 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6)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及政策规定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详细参见以下“投标报价编制要求”。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

35、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2.2 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一) 种方式。(一) 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招标单位认可。执行综合单价合同的基本规定: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

36、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二) 固定总价报价。投标单位应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总价不作调整。若出现清单工程量错误、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等需调整总价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如果包干范围仅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属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当由发包人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承包人应当及时提出,并与发包人协商计入相应费用。(三) 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因素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

37、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改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3.2.3 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 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9);江苏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项目指引(200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2004)、苏建价20098号等相关最新文件规定; (2) 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及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3) 本次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中

38、规定了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予以满足。3.2.4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1) 报价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依据市场行情自主进行投标报价;(2) 投标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费率)降低标准计取,计费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的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3) 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参照“计价表”及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4) 招标单位提供的暂列金额,该部分价格投标人不得下浮,但须包含在投

39、标报价中。暂列金额部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招标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指令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5)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该部分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均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6) 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7) 对于甲供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负责现场卸车和保管,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该费用包干使用;(8) 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的由承包人承担的或考虑的所有工作及内容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投标

40、人应综合考虑后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9) 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报价。(10)招标人的其它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

41、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3.4.5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

42、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要求,并不会因此而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3.4.6 具体投标保证金递交退还的方式方法如下:1、投标单位投标时须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向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作为投标保证金。2、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户名: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号:89050155100000186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沧浪支行3、投标保证金的受理地点和时间受理地点:苏州市竹辉路养蚕里贸易市场二楼结算柜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1:30,13:0016:30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程序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本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贷记凭证、等方式,但不接受任何形式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且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提交,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基本账户须至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银行本票方式提交:银行本票经银行确认后,即可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及交易中心收据。采用转帐支票、电汇、银行汇票、贷记凭证、网上支付方式提交:由投标人银行主动汇款,投标人可致电交易中心查保证金到帐情况。如保证金确认到帐后,投标人可凭己方银行受理回单到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及结算收据。由交易中心委托银行收款,经银行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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