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项目—联合工房施工总承包招标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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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备案编号: 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联合工房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施工总承包招标备案文件建设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 招 标 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盖章)经 办 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3-2139882代理机构: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编 制 人:汪小香 联系电话: 18675331515 审 核 人:邓碧 联系电话: 0753-2390068 项目负责人:吴新朋 联系电话: 0753-2390068(本页仅用于招标人办理备案存档)招标项目编号: 号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联合工房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

2、目联合工房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招 标 人: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梅州卷烟厂(盖章)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环市北路梅州卷烟厂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 :0753-213988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路丰盛大厦三楼 联 系 人: 汪工 联系电话: 0753-2390068 2014 年10月 梅 州 市 房 屋 建 筑 和 市 政 工 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4年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二一四年十月使用说明一、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4年版)是在原(2

3、012年修改版)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建市201088号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粤建管字200962号文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年)(粤建市201015号印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修改,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发文执行,适用于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4、施工招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也可参照使用。二、文件中需要选用项目在中打“”,不需选用项目在中打“”;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不得随意删减。三、第四章“工程量清单”,招标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和省、市有关计价文件规定并结合招标项目具体实际编制,但必须与招标文件内容和“设计文件”相衔接。四、第六章第二节“评标定标办法”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粤建市2009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建议招标人原则上选用“平均值法”

5、。五、需描述“技术标准和要求”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注明,所提供资料见“附件7”。七、本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为2014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方式:(0753)2258280 建筑管理科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1第二章 招标文件

6、26第三章 设计文件 (另附) 27第四章 招标工程量清单(另附) 28第五章 投标文件 29第六章 开标、评标、定标 31第七章 授予合同 36第八章 附 件 附件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37 附件2. 投标承诺书(一) 格式 38 附件3. 投标承诺书(二)格式 39 附件4. 投标人廉政承诺书格式 41附件5. 投标函格式 42附件6. 资格审查资料封面格式43附件7. 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44附件8. 评标用表 49附件9. 投标报价表格格式54附件10. 技术标文件格式 72附件11. 商务标文件格式 76附录:1、招标公告 171第一章 投标须知1.1招标项目名称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

7、公司梅州卷烟厂联合工房及配套工程技术改造项目联合工房施工总承包1.2建设地点梅州市环市北路梅州卷烟厂厂区内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1.4设计单位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1.5建设监理单位已确定监理单位 未确定监理单位1.6工程概况工程规模预算造价约142,338,467.8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贰佰叁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含暂列金1700万元。)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 26569平方米,建筑面积:6398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6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8平方米。招标内容地基基础 主体结构 给排水 空调通风 电气 装修装饰 消防工程 建筑幕墙 设备安装

8、 土石方 室外场地 钢结构 市政道路 桥 梁 园林绿化 其他:管理和配合招标人自行发包的各专业工程施工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符合性审查) 资格后审1.8踏勘现场集中踏勘,集中时间:2014年 10 月15 日 09:00 时 集中地点:梅州市环市北路梅州卷烟厂厂区内 自行踏勘 1.9工期要求总工期365 天(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2月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合同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12月 7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阶段工期:/1.10质量要求质量目标:合格以上质量标准:符合广东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其它说明: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9、:预应力专业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预应力专业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其他专业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合同类型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采用单价合同方式,即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合同约定的条件内固定不变,超过合同约定条件时,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及工程量依据承包人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总价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图及其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总价合同是以施工图纸、规范为基础,在工程任务内容明确、发包人的要求条件清楚

10、、计价依据和要求确定的条件下,发承包双方依据承包人编制的施工图预算商谈确定合同价款。当合同约定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发包人付给承包人的工程价款总额就不会发生变化。当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根据变化情况和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但对工程量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原则。成本加酬金合同:发承包双方约定以施工工程成本再加合同约定酬金进行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承包人不承担任何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不利于发包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通常选择情况是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

11、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人;或时间特别紧迫,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如抢险、救灾工程。1.13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法律法规变化以投标截止日前28个日历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市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按规定的调整时间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时间之后,合同价款调增的不予调整,合同价款调减的予以调整。工程变更因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

12、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该项目单价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的规定调整。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同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机构发布的

13、信息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量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需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经双方确认后,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3.1.5条规定计算。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规定确定单价。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

14、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计算。其他说明:1)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2)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项目特征不符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施施工的项目特征,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

15、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工程量清单缺项合同履行期间,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2条的规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1条、第9.3.2条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工程量偏差合同履行期间,当应予计算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且符

16、合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6.2条、第9.6.3条规定时,发承包双方应调整合同价款。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果工程量偏差和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第9.3节规定的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调整的原则为:当工程量清单增加15%以上时,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当工程量偏差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物价变化合同履行期间,因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

17、价款时,应根据合同约定,按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调整合同价款。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主要材料、工程设备价格变化的范围或幅度,当没有约定,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变化超过5%时,超过部分的价格应按照GB50500-2013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的方法之一计算调整材料、工程设备费。发生合同工程工期延误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合同履行期的价格调整:1)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较高者;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发包人

18、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由发包人按照实际变化调整,列入合同工程的工程造价内。合同价款及结算部分最终结算以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定价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后审计金额为准。其他合同价款调整及结算未涉及的,根据项目的实际,依据计价规范及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其它说明:1、工程竣工结算编制和审核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及相对应的补充定额和省、市工程造价信息;工程合同;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的工程量及其结算的合同价款;发承包双方实施过程中已确认调整后追加(减)的合同价款;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

19、文件;投标文件;其他依据。2、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投标综合单价报价进行回标分析。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子项目综合单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10%的子项目综合单价均视为不平衡报价。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不平衡报价按如下方式进行调整:中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出10%的,按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1+10%)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为相应工程清单项目最终结算依据。回标分析后的综合单价将为合同附件的一部分。3、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办法:(1)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

20、单项目,回标分析单价中有的,按照该项目的回标分析单价计价。(2) 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回标分析单价中没有的,按照该项目的中标单价计价,如同一清单项目中标单价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的,按最低中标单价计价。(3) 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回标分析单价和中标单价均没有适用的,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同期信息价格或市场调查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单价。其中: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按下列规定有关条款执行:、人工单价参照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确定: 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既无适用,也无类似的,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同期

21、工程造价信息;如无施工同期工程造价信息的,按发包人询价制度确定的价格;、机械台班单价参照投标工程量清单中机械台班单价。、人工、材料、机械价格由承包人申报,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发包人按询价制度确认,结算价格以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最终审核的价格为准。、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额)/(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4、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符合调整条件的,承包人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5、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漏项参照1.13第3条

2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办法”确定单价。6、承包人应当向发包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竣工结算资料,一式肆份:(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3)工程承包合同;(4)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6)工程竣工图(含电子版);(7)工程竣工资料(含电子版);(8)图纸会审纪录:(9)设计变更单;(10)工程洽商记录:(11)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12)会议纪要;(13)现场签证单;(14)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15)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16)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17)乙供材料合格证,甲供材料证明;(18)其他结算资料;(19)移交资料签收表。

23、7、发包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1)结算书: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现场签证、工程洽商记录以及其它有关费用(施工图纸未含部分)为依据编制。用电脑编制的结算书要求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2) 工程量计算书(即计算底稿):工程量计算书应由工程量汇总表和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式组成,工程量应有详细的计算表达式,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现场签证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部分的内容应在工程量计算式中一次计算。用电脑编制的工程量计算书应提供相应的拷贝磁盘。 (3)工程施工合同:包括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与第三方

24、签订的分包合同、各类补充合同、合同附件等,要求将上述合同文件列出总目录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4)竣工图:用于结算的竣工图必须有承包人竣工图专用章及其相关人员签字,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的审核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经发包人、设计、监理等单位确认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等内容均应反映在相应的竣工图上。对未在竣工图上反映的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记录等,其费用的增减,在结算评审中不予考虑。(5)竣工资料:指在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证书、材料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25、计或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安装工程的调试方案和调试记录等。竣工资料要求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在确认表上盖章确认,以证明竣工资料上的相关内容与该项目送审资料的实际内容相一致。整理装订成册的竣工资料需编制总目录,并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6)图纸会审记录:要求按图纸会审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图纸会审记录须有各单位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及会审单位盖章确认。(7)设计变更单:要求按设计变更的时间先后整理(安装工程要分专业)装订成册。设计变更单要求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设计单位的盖章,同时要求有发包人同意按相关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的签认意见和盖章确认。(8)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根据工程洽商记录的时间先

26、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以便于查找。工程洽商记录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9)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根据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发包人施工指令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发包人施工指令要求有发包人相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0)会议纪要:指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经济等现场协调会会议纪要等。要求根据会议纪要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编号。会议纪要要求有参与会议的各方代表签字,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盖章确认。(11)现场签证单:要求

27、根据现场签证单的时间先后整理装订成册,然后在每一页的下方统一连续编号,现场签证单上应有工程数量的计算过程和施工简图,由承包人盖章确认,并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工程造价送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2)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凡在工程招标文件或工程承包合同中未明确的主要材料设备单价,要求根据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要求有使用该材料设备的专题会议纪录、材料发票、购买合同等有效材料设备价格凭证等。每份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相关人员的

28、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3)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在作为合同附件之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未列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应由承包人编制单价分析表,盖章确认后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综合单价。在结算资料送审时,要求按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的编号顺序整理装订成册。每项审核单应附有相关的资料或注明相关资料在送审结算资料的哪一部分和哪一页位置上,如材料设备专题会议纪录、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每份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手续必需完备,要求有监理单位和发包人有关人员的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并且有上述单位的造价工程师对综合单价进行审核的签字和盖章。(14)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按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

29、验收签收单的编号顺序及不同材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要求发包人供应材料收货验收签收单上有承包人、材料供货单位、监理单位、发包人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15)其他结算资料:凡上述未提及而在结算评审中需要的资料均需提供,例如:施工日记、地质勘察报告、非常用的标准图集、应由承包人承担而由建设单位支付的费用证明如发包人方代缴施工水电费票据、余泥排放费证明等。(16)资料签收表:按送审结算资料的内容列表,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资料签收表上应注明资料内容、份数和页数(标注页码),并且对所有复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确认。资料签收表一式两份,由资料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签名,必要时加盖双方单位的印章。8、承包人有义务对

30、本项目工程资料(包括指定分包和平行发包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按照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梅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汇总和管理。9、工程结算时,承包人结算申报金额与审定结果对比当审减金额超过10%,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审核费用按超过10%部分的审减额乘以5%计取,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10、初步结算以经发包人和第三方造价审核单位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的竣工图加现场签证为准。最终竣工结算额以国家烟草专卖局后审计金额为准,扣除5质量保修金后支付其余工程结算款。1.14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简称甲供材料)应

31、在招标文件中按照GB50500-2013规范的规定填写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承包人投标时,甲供材料价格应计入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若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等情况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其它说明:1.15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提供的甲供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提供质量证明文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若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没有合格证明材料或经检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立即更换,

32、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但经检测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其它说明:1) 鉴于发包人现有施工场地限制,无法满足大批量的施工材料堆放(附件A),承包人现场踏勘和制订施工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客观条件,在保证施工工期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材料和工程设备进场顺序和数量,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工期延误和增加费用的理由。2) 承包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逐项注明材料品牌、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及价格。3) 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按照标准与规范、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对材料和

33、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并与投标文件相应内容一致。1.16工程款付款方式预付款: 签订合同并确认进场且收到承包人开具的发票和预付款银行保函后 14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5%;进度款:1)、工程款按施工进度付款,具体为:按月进度付款,付款申请额度为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金额的65%,付至工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的 80%后暂不再付款(含预付款);2)、承包人必须将“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付款申请书” 呈报监理单位核实、由发包人审核,并经有关审批程序审批后直接支付工程款至承包人专用账户。3)、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0%。4)国家烟草专卖局后审计

34、定案后,收到承包人开具剩余工程款合法合规发票后,扣除质量保证金,其余款在 14 个工作日内付清。其它说明:1)、承包人专用账户是指在发包人指定银行建立的发包人、承包人资金管控账户。2)承包人在预付款支付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等额预付款银行保函。3)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项等额的合法合规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付款。1.17质量保证金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证金额:工程结算总额的5 %。返还时间:缺陷责任期终止且收到承包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后的14个工作日内,将

35、质量保证金返还承包人。1.18工期奖罚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每提前1个日历天,奖励50000元/日历天;奖励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 %(一般为2%5%)且不超过7116923 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每延误日历天竣工,罚元。按施工合同期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10个日历天内不处罚,自第 11 个日历天起至第20个日历天内,每延误一个日历天竣工,罚50000 元/日历天;第21个日历天起至第30个日历天内,每延误一个日历天竣工,罚100000 元/日历天;第31个日历天起,每延误一个日历天竣工,罚150000 元/日历天。处罚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 5 %(一般为2%5%)且不超过71

36、16923 元,累计延误工期达到 68 个日历天,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不良行为记录,非承包方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延误的除外。1.19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1.20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所报出的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后标明的总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填写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投标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高于招标控制价。1.21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用名词,载

37、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1.22招 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人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招标人应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1.2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1.24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

38、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1.25措施项目费指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费用。1.26综合单价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1.27风险费用隐含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用于化解发承包双方在工程合同中约定内容和范围内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费用。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承包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有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

39、险,如人工费等风险。1.28工程变更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发包人提出或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的合同工程任何一项工作的增、减、取消或施工工艺、顺序、时间的改变;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条件的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错、漏从而引起合同条件的改变或工程量的增减变化。1.29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工程的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实施,按照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的合同工程项目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与相应的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列出的工程量之间出现的量差。1.30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 其他: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142,338,467.8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

40、肆仟贰佰叁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柒元捌角捌分)招标基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125,338,467.88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叁拾叁万捌仟肆佰陆拾柒捌角捌分)1.31暂列金额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按人民币1700万元填报,结算按实际数额。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标准为10%15%范围内,具体由发包人根据工程特点确定)计取,结算按实际数额。1.32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

41、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33安全文明施工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级规定,为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保护现场内外环境和搭拆临时设施等所采用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的内容和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有关文件和计量规范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总金额为 / 元,专款专用。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预付金额、支付办法和抵扣方式: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其他: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费率填报,专款专用。1.34文明工地增加费是指承包人按要求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增

42、加的费用,工程结算时,按照约定计算。文明工地增加费:有 无省级文明工地:按人民币 / 万元结算;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结算(标准为建筑工程0.7%,单独装饰工程0.4%)。市级文明工地:按人民币 / 万元结算;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 结算(标准为建筑工程0.4%,单独装饰工程0.2%)。1.35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除赶工和合理的施工作业要求(如浇筑混凝土的连续作业)外,因施工条件不允许在白日施工的工程,应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工程结算时,按照约定计算。夜间施工增加费:有 无按其夜间施工项目人工费的20%计算。其他 / 。1.36赶工措施费是指当发包人要求的合同工期小于定额工期(G)的90%时,建

43、设工程应计算赶工措施费。工程结算时,按照约定计算。赶工措施费:有 无当0.8G0.9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4%计算。当0.7G0.8时,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0.8%计算。其他。1.37工程优质费是指当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且经鉴定或评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时,应计取工程优质费。工程结算时,按照约定计算(当建设工程同时获得多个质量奖项时,按最高奖项的额度计算)。工程优质费:有 无国家级质量奖: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4%计算(综合定额标准计)。按合同价款的3%计算(合同标准计)。其他 / 。省级质量奖: 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2.5%计算。按合同价款的2%。其他 / 。市级质量奖:

44、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5%计算。按合同价款的1%。其他 / 。1.38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发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等进行保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专业分包工程:机电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信工程、烟草工艺设备及其辅连设备等按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计算(仅是管理和协调的,标准为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1.5%)。按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计算(管理和协调,并按照列出项目提供配合服务,标准为分包专业工程造价的3%5%)。按甲供材料价值的计算(甲供材料的,标准为甲供材料价值的1%)。其他:招标人平行发包工程和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分包工程的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费按¥100万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包干,配合服务内容如附件B所示。附件B中所列要求仅为总承包工作内容的基本规定,对于未描述但根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推论应属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工作和配合服务工作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技术文件中进行补充。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合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均未描述的管理和配合工作内容,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认定确属中标人负责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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