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营房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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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外委加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2016F00091招 标 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外委加工招标编号C2016F00091招标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编 制 人 员审 核 人 员审 定 人 员招标人:(盖章)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编制日期:2016年10月8日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1总则102. 招标文件113. 投标文件114.投标125. 开标136. 评标137. 合同授予148.

2、 重新评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59. 纪律和监督15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6附表一:开标记录表17附表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8附表三:否决投标情况说明19附表四:中标通知书20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1附表六:确认通知22第三章 评标办法29.初步评审30.详细评审31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3第五章 报价要求34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七章 附件40附件1银行保函格式40附件2 关于建立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41附件3 投标保证金须知44附件4封套样式45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471. 投标函50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13授权委托书524投标保证金535

3、投标报价546资格审查资料557类似项目业绩618设备情况639服务承诺6410其他材料65第一章 招标公告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外委加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2016F00091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外委加工,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2.服务采购概况与招标范围2.1概况招标范围:8套(152栋)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2.2计划投资:720万元(含税);2.3实施地点:大庆钻探机械修理厂;2.4实施周期: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5月31日。3.投标人资格要求3.

4、1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野营房加工制作或维修资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周六周末,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218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

5、。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开标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大庆油田招标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单位地址:黑龙江省

6、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联 系 人:孙仕宽联系电话:0459-5394308邮箱:sunsk0459招标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联系人:吕勇泽联系电话:0459-489865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大庆钻探工程公司联系人:吕勇泽联系电话:0459-489865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联系人:孙仕宽电话:0459-53943081.1.4项目名称野营房内装及表面处理外委加工1.1.5实施地点大庆钻探机械修理厂1.2.1资金来源自筹1.2.2出资比

7、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招标范围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3.2实施周期2016年12月12日至2017年5月31日1.3.3质量要求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1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野营房加工制作或维修资质;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R不收取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格式见附件1)、转账支票、电汇。1) 采用转账支票、电汇汇款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前,需进行基本帐户备案,详见附件

8、2,汇款时,请标注招标编号)2)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3) 以上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进行基本账户备案,详见附件,并索取收据,开标时以收据为准,(收据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内,或单独提交),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请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4) 招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到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详见附件3(投标保证金须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0元 5) 开户名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龙岗支行账号:23600060

9、5018010047903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R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 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评审和 比较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注:投标函如分两页,每页均需盖章和签字)。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七份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每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在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30时00分4.2.

10、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大厅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R否是,退还安排:投标有效期结束后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大厅5.2开标程序(1)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检查(2)开标顺序:随机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7人,其中,技术专家4人,经济专家2人,法律专家1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从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6.4否决投标条件详见评标办法中的否决投标条款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推

11、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最高投标限价R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第五章投标报价10.2 扫描件和扫描件的要求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或证件等,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提供彩色扫描件,副本可以为扫描件。10.3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R要求,1.投标人提供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生成的单个PDF文件超过200MB时,应拆分制作成多个不得大于200MB的PDF文件。2.电子版投标文件为投标人递交的纸版投标文件正本(含封面)的扫描件。3.扫描件分辨率DPi为30

12、0。4.命名要求:序号(多个文件的按拆分先后顺序)+公司名称+招标编号。5.密封要求:投标人将所有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一个U盘,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参照投标文件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6.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PDF格式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无偿进行更换,否则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电子版不退不换)10.4异议见附表七 异议处理规定。投标人须知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

13、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实施周期、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周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

14、知前附表;(2)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被责令停业的;(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

15、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5)技术标准和要求;(6)报价要求;(7)合同条款及格式;(8)附件;(9)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截止日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澄清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招标人认为澄清内

16、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澄清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回复。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招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有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日15日前发出修改通知,不足15日的,招标人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应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回复。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3.2 投标报价投

17、标人应按第五章“报价要求”的要求报价。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

18、.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3.5 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第5项要求。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

19、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实施周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20、或“副本”的字样。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资质原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共计四个密封袋,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资质原件”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参照招标文件后附件。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1、。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合格的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

22、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同开标过程。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情况;(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

23、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法律、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

24、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经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是否否决全部投标,需经过详细评审后,从有效投标人的方案能否满足项目要求、拟投入的人员设备能否满足项目要求,报价和组成是否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和评议。6.4 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5、:(1)有本章第1.4.2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5)投标函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签字的;(6) 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且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或者虽有代理人签字但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7)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 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无法辩认的;(9)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6、的; (10) 不符合招标文件提出的商务、技术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11)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数量不符合3.7.4要求的;(12)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推荐综合排名前三名的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

27、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

28、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评标、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评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但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依法组织重新评标:(1)评标委员会评审有误或未能按照同一标准评

29、审的;(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人员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8.2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3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

30、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

31、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10.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扫描件和复印件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异议见附表七 异议处理规定。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 (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投标报价(元)投标保证金服务期限质量密封情况其他事项签名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

32、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附表二: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开标时间: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 说明事项: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附表三: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开标时间: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 说明事项: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监督人员签字: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的 ,招标编号 ,计划投资 ,经 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由招标人确定 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服务期限 至 ; 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 前到 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

33、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章) 招标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表七 异议处理规定异议处理规定1 异议投标人

34、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 1.1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可以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包括: 没有载明必要的信息; 故意隐瞒真实信息; 针对不同潜在投标人设立有差别的资格条件; 以不合理的资格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 提供给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 仅组织部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指定某一特定的专利产品或供应商; 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过于原则,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使得潜在投标人无法准确把握招标人意图,无法科学地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

35、文件; 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招标文件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 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的条件; 投标保证金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其它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作信用原则的内容。 1.2 对开标的异议 可以对开标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包括: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递交过程或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和开封; 唱标内容; 开标记录; 唱标次序; 标底价格

36、的合理性; 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的利益冲突的情形; 其它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形。 1.3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可以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包括: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程序不合法;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结构不合法; 评审程序不符合法律或招标文件的规定;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 在评审时对投标人实行区别对待; 对评标中的事实认定错误; 评标中的具体判定、评标价格和评标分数的计算错误; 其它影响评标结果的情形。 1.4 其它异议 可以提出的其它异议包括: 公开披露信息内容及其方式,包括对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必须公开披露信息的发布媒体、公告

37、期、公告内容等; 招标文件发售,包括发售时间、购买的方式等; 中标候选人未经公示或公示时间、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确定中标人;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没有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 异议的提出 2.1 异议的主体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权提出异议的是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注:其他利害关系人是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者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包括,有意参加资格预审或者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绑定的符合招标项目要求的特定分包人和供应商;投标人的

38、项目负责人。 2.2 异议的提出顺序 异议应首先向招标实施部门提出,异议提起人对答复有争议的,可向招标管理部门提出或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3 异议的提出时限 异议的内容不同,对异议提出的时限要求不同: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对开标的异议。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对其他内容的异议。对上述三个方面以外的内容提出异议的,应在各招标环节结束之日前向招标人提出。 2.4 异议的提交形式 异议提起人应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提出异议,但异议仅涉及开标的除外。异议书应当包括下

39、列内容: 异议提起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异议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提起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提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书的格式详见附件。 3 异议的受理 3.1 受理部门在收到异议书后应及时对异议书进行审查,并与异议提起人进行口头沟通,异议提起人对沟通结果无争议并主动撤回异议材料的,异议处理过程终止。 3.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实施部门可不予受理: 异议书的形式不符合2.4规定的; 异议提出人不是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的; 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投标人又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受理单位已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3.3 不予受理的异议,受理部门应当告知异议提出人在异议的提出时限内补充或修改后重新递交。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格式参见附录D。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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