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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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灵石红杏旺盛煤业有限公司 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目 录第一节、“一通三防”管理总则4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4第三节、主通风司机交接班制度5第四节、主通风机变电所管理制度6第五节、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7第六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8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1第八节、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12第九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6第十节、排放瓦斯管理制度17第十一节、井下爆破管理制度20第十二节、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23第十三节、 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24第十四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25第十五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26第十六节、定期冲刷巷道制度28第十七节、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29第十八节、防

2、尘宣传教育制度29第十九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30第二十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37第二十一节、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39第二十二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40第二十三节、测风制度41第二十四节、通风仪表仪器检修管理制度41第二十五节、瓦斯检测仪器定期校验和维护制度42第二十六节、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资料档案管理制度43第二十七节、“一通三防”巡查制度44第二十八节、瓦斯队考核细则45第二十九节、通风队考核细则48第三十节、关于切实保障通风人员人身安全的规定49第三十一节、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51第三十二节、瓦斯抽放管理制度55第三十三节、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0第三十四节、交接班制度6

3、1第三十五节、要害场所管理制度61第三十六节、瓦斯抽放工质量验收制度62第三十七节、抽放钻孔、钻场检查制度63第三十八节、通风设备包机制63第三十九节、瓦斯抽放分析总结制度64第四十节、瓦斯监测管理制度65第四十一节、监控室值班制度70第四十二节、监控汇报制度70第四十三节、通风设施维修保养制度71第四十四节、通风报表制度72第四十五节、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室管理制度72第四十六节、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73第四十七节、校验室管理制度74第四十八节、分站、传感器管理制度75第四十九节、井下瓦斯检查挂牌管理制度75第五十节、密闭点管理制度76第五十一节、监督检测制度77“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第

4、一节、“一通三防”管理总则一、矿井必须成立专门的“一通三防”组织机构,负责领导全矿井的“一通三防”工作。二、“一通三防”领导组由矿总工程师担任组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通风科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科队长担任成员。三、“一通三防”领导组,在组长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必须听从组长的调度,对组长负责。四、各成员对自己所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保证安全生产。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一、主扇必须保证全天24小时运转,由双人操作,做好记录,如有声音异常,停电,停风,水压计有大的变化等一系列异常现象,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通风科,机电科,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出处理意见。二、重新启动或更

5、换风机,必须保证能在10分钟内完全启动。三、风机房必须张贴风机启动的操作规程,且操作规程必须由机电科、通风科共同起草,总工办审核,并严格执行。四、主扇主付司机,必须精通业务、经过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且能熟练按操作规程操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五、主扇的有计划停风,必须报矿总工程师,编制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对于主扇由于其它原因而造成无计划停风,主风机房必须立刻报告调度、机电、通风及值班领导,做出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必须负责查清停风原因,并做出处理,因主扇司机玩忽职守而造成的后果,必须做出严肃处理。六、主扇一旦停风,10分钟内不能起动,必须立即切断井下一切电源,各工作面班组长,瓦斯员必

6、须立即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工作面,撤出地面。七、主扇必须进行定期检修,不得带病运转。八、各值班人员,必须经常对主风机房查岗,严防脱岗、漏岗、单人操作。九、主扇的有计划停转或启动,必须有值班调度的命令方可进行,或按专门的安全措施执行,如有变动时,需立即汇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自己负责。第三节、主通风司机交接班制度一、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员提前20分钟进入现场,严禁不履行交接班手续擅自离岗。二、在处理事故或倒闸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时发生事故,停止交接,并由交接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协助工作,为避免交接班时现场混乱,一般交接班前15分钟不得进行倒闸操作。三、交接班程序:1、接班人员到站后先

7、换工作服,然后由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说明上班设备的运行情况,重点检查内容及注意事项,做到全面交接,对口交接,交接要严肃、认真、细致、明白。2、交接双方签字完毕,交接工作方告结束。四、交接内容:1、前一班发生过的停送电的开关及原因。2、尚为结束,仍有人从事电气作业的开关及作业联系人。3、因事故停止运行不准送电的开关。第四节、主通风机变电所管理制度一、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二、认真学习,钻研业务技术,熟悉设备性能,提高操作技能。三、接班后,首先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及时报告,杜绝设备带病运行,配合专职电工做好设备检修,保证正常安全供电。四、坚守工作岗位,遵守矿规

8、矿纪,负责维护、管理、保养设备做到正常安全运行。五、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室内清洁卫生,灭火器材放置整齐。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时不得擅离职守。七、因工作不负责或撤离职守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根据情节处理并罚款。八、变电所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九、外来人员需如实填写来人登记薄。第五节、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一、加强通风设施管理,完善通风系统。(一)、各类通风设施,有规划、有布置、按通风设施质量标准化,保质保量完成,保证通风系统完整,合理。(二)、严格通风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建立健全各类通风设施,通风仪器、仪表、局扇管理台账,做到台账与实物相符,以备留档备查。(四)

9、、爱护通风设施,任何人不经许可,不得破坏通风设施,否则,将严惩不殆。(五)、瓦斯员必须每班对自己责任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如漏报,处以50元以上的罚款。(六)、合理选择测风站,建立标准测风站,使测风结果准确无误,使通风管理建立在科学规范化的基础上。(七)、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编制与采掘计划相配套的通风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八)、严格执行每月6日、16日、26日的三次“一通三防”大检查,并按三定表的形式落实执行。二、严格按照“以风定产、以风定面”的原则,保证安全生产。(一)、矿井所需风量,必须经过合理计算,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二)、矿井必须根据实际风量决定矿井产量和采掘工作面个数,切实核定

10、通风能力,严禁超过矿井通风能力生产。(三)、及时填制各类图纸,报表,进行分析研究,制定通风管理方案,科学管理。第六节、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一、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二、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一)、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得漏过一个地点。(二)、检查的内容是负责检查责任区内瓦斯,二氧化碳的浓度、通风系统、洒水系统,局扇,通风设施,检查放炮制度的执行

11、情况,火工品的管理,检查巷道失修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汇报瓦斯队或调度室,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三、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巡回图表上瓦斯员把每次的检查结果认真填写在瓦斯报表,检查地点记录牌,检查手册上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由带班长签字,并必须做到“三对口”当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瓦斯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四、规定瓦期员在现场交接班的地点:(一)、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员在工作面进行现场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来,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双方都签字,严禁脱岗,漏岗,逃岗。(二)、上一班发现或遗留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员着手处理,接班人员接班后必

12、须对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通风设施,安全监测等逐一检查,各班瓦期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违反制度者严肃处理。五、瓦斯图表,牌板、日报表要三对口:瓦斯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报表,工作手册上,并且内容和时间必须一致,做到三对口。六、因沼气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都必须在沼气浓度降到规定以下时,方可开动机器。七、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扇停止运行或通风系统受到破坏以后,严禁工人下井作业,送风后都必须经过通风,瓦检人员检查,证实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八、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通风调度室汇

13、报,严禁在瓦斯浓度超限的区域内进行机电,回收等作业。九、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十、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放炮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沼气浓度达到0.8%时,严禁放炮。十一、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电动机及其开关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十二、采区回风道,采掘工作面回风道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2%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

14、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十三、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矿总工程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十四、凡通风系统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员必须审查图表,看是否三对口,并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的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斯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科后,才准离开现场。十五、瓦斯报表必须有带班长签字,且当日交回瓦斯队,调度人员认真填写于汇总表上并于次日将瓦斯汇总表交回调度会上,矿长,副矿长,总工及各有关领导审查签字。十六、瓦斯队长必须当日检查瓦斯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十七、通风科长,矿总工程师必须当日审阅

15、瓦斯汇总表,对反映出的问题要批示处理,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到问题处理完毕。十八、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斯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处分。十九、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二十、严格执行盲巷的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贯通制度,按要求适时搬开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和尾巷贯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规定的内容。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贯通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巷道的贯通措施由通风科编制,经矿总工批准,通风科技术员,通风队长现场指挥进行贯通,通风部门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与已采

16、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的贯通措施,必须经矿总工批准,并现场指挥。二、用放炮方法贯通巷道时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当两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机掘工作面相距50米)只准从一个头向对方接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每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斯员到对方工作面(或巷道)检查瓦斯、顶板等情况,只有双方工作面瓦斯浓度均在0.8%下并且顶板等情况完好,方可装药放炮。(二)、在副巷和贯眼必须由同一队组施工时,只允许配备一名放炮员。(三)、正巷、副巷和贯眼不得同时装药放炮,每次装药放炮都必须执行正副巷同时撤人,并设置警戒。三、贯通前后地测部门,通风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掘进相距20米前,由地测部

17、门提供可靠的技术依据,并向通风科及生产科提出贯通通知书,通风部门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掌握贯通距离,达到规定距离时,立即停止一个工作面的掘进,只允许一个工作面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保持正常通风,瓦斯超限停止掘进,进行处理,并做好调风准备,一旦贯通,立即调风,进行测风,保证供风要求。四、贯通前后瓦斯检查的规定(一)、贯通前每一次放炮前,班组长要和瓦检员到对方工作面检查瓦斯情况,瓦斯超限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当对方工作面各处瓦斯浓度均在0.8%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二)、贯通后通风部门调风,保证供风要求,瓦检员必须全面检查两巷道内的瓦斯浓度,特别是贯通点的瓦斯

18、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第八节、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一、 管理标准(一)无电器设备。(二)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三)无积尘、无积水。(四)管路排放整齐、无漏气。(五)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0%,无超限现象。(六)瓦斯探头断电灵敏可靠。(七)尾巷全长必须保证0.5m/s以上风速。(八)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二、 瓦斯管理(一)瓦斯检查1、专用排瓦斯巷浓度低于2.0%时,通风专业人员方可进入专用排瓦斯巷测试风量、瓦斯及调整抽放气门,但必须是双人前后同行,边检查瓦斯边前进。只有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在1.2%以下时,才能由通风专业人员进行连接钻孔、拆装封孔器、维护瓦斯管路,并

19、配有专人检查瓦斯;进行巷道维修工作时,瓦斯浓度必须低于1.2%。2、专用排瓦斯巷口瓦斯浓度由瓦检员每班检查3次,并填入瓦斯检查巡回图表和记录牌,并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回风口15米处安设甲烷传感器,传感器断电浓度设定为2.0%,复电浓度小于2.0%。(二)瓦斯抽放1、对于专用排瓦斯巷及整趟抽放管路,每五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管路有积水段及时排放,确保抽放系统畅通无阻。邻近层卸压抽放时,回采工作面抽放率不小于45%,矿井抽放率不小于25%。2、对工作面专用排瓦斯巷以及汇合于采区回风巷的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工作面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3、对于专用排瓦斯巷的抽放管路,必须采用旧风筒布将管路盖严,严防掉渣

20、产生火花,引起事故。4、进入专用排瓦斯巷内拆除联接钻孔、拆装封孔器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5、每一抽放钻孔必须设孔板流量计、放水器、观察孔等设施。三、防尘管理(一)、专用排瓦斯巷施工完毕后,必须保证专用排瓦斯巷内留有防尘管路,且每隔100米必须安设一个灭尘三通。(二)、专用排瓦斯巷中必须至少安设一组隔爆水袋,设在距专用排瓦斯巷口60200米的范围。(三)、专用排瓦斯巷回风横贯以里的防尘管路必须由通风部门及时回收。(四)、专用排瓦斯巷的洒水灭尘工作,必须每隔3天进行一次全共洒水灭尘,严防煤尘堆积和煤尘飞扬。四、顶板支护管理(一)、回采工作面回风顺槽与专用排瓦斯巷保安煤柱至少留足15米,而且严禁回收

21、保安煤柱。(二)、专用排瓦斯巷内必须用锚杆、锚索支护,并应有防止产生静电、磨擦和撞击火花的安全措施。(三)、加强专用排瓦斯巷的支护管理,通风瓦斯人员必须对专用排瓦斯巷支护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四)、严防顶板冒落,通风、生技部门每隔10天在瓦斯员的陪同下对顶板支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有冒落、片帮危险地段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维护。五、其他方面的管理(一)、专用排瓦斯巷在下列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1、专用排瓦斯巷口;2、通往专用排瓦斯巷的横贯口。(二)、进入专用排瓦斯巷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技术矿长批准,并制定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所有进入专用排瓦斯巷

22、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准备进入专用排瓦斯巷高浓度瓦斯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提前关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其他仪器(光瓦仪除外),光学瓦检仪检查瓦斯后,必须到瓦斯浓度小于2%的区域读数,严防按钮产生火花引燃沼气。(三)、进入专用排瓦斯巷的所有金属管路,必须至少安设一处绝缘段,防止杂散电流进入专用排瓦斯巷。严禁使用玻璃钢等非钢质管路;严禁在专用排瓦斯巷内存放道轨、水管、电缆、钢丝绳等导电物体;专用排瓦斯巷严禁使用电动水泵排水,可以采用风泵进行排水。(四)、严禁在回采工作面上、下隅角爆破放顶,使用锚杆支护的顺槽在切顶线必须及时回收锚杆托板,以防止端头顶板不能冒落形成盲巷。(五)、专用排瓦斯巷必须贯穿整个

23、工作面推进长度且不得留有盲巷。(六)、回采工作面回风巷和专用排瓦斯巷之间在切眼对应处必须开贯眼。两巷之间的贯眼除排放瓦斯贯眼外,其余贯眼必须进行永久封闭,不得提前打开贯眼为专用排瓦斯巷短路送风。(七)、专用排瓦斯巷(包括回采工作面)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煤管站验收符合规定。第九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扇的管理规定(一)、局扇必须由专人管理,掘进工作面由电工管理,无人工作面由瓦斯员管理。(二)、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内,距回风口不得少于10米,不得出现循环风。(三)、局扇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否则不得开始工作。二、风筒的管理规定:(一)、风筒无破口,接头严密,软质风筒接头要用反边接法或双反边

24、接法。(二)、风筒 吊挂要两靠一直,拐弯处设弯头,异径风筒要上过渡节。(三)、风筒不得出现跑,漏风现象,不打弯,不落地,如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四)、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5米。三、盲巷的管理规定:(一)、对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任何人入内,栅栏位置应设在距巷道口不到5米处。(二)、对于长期不用的盲巷,必须做永久密闭。(三)、凡对密闭或打栅栏的盲巷,都要编号并建立台账填入通风系统图,并按规定定期检查。四、临时停工停风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临时停工一般不得停风,停风时要立即切断巷道内的一切电源,并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瓦斯员在栅栏附近随时检查瓦斯,如果瓦斯浓度超过3%,必须

25、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五、局部通风风量的规定:(一)、局扇 从巷道吸入的风量不得超过该巷道总风压供风量的70%,不得出现循环风。(二)、风筒出口风量,应据所供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炸药消耗量,人数等进行计算,选定,并符合规程对最低风速的要求。六、瓦斯检查的规定:(一)、局扇附近1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4%,每班至少检查三次,否则必须停止运转进行处理。(二)、局部通风的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盲巷临时停风区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三)、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一班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第十节、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矿井停电后主扇排放矿井的瓦斯因矿井停电,检修等主扇停风,

26、排放矿井瓦斯时:(一)、主扇启动前应首先打开防爆门或其它风门采用风流短路的方法进行排放,保证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不超过1.6%时,短路风流的大小由出风口瓦斯浓度的大小决定,高时加大短路风流。(二)、排放时,瓦斯变化呈驼峰状态,先由低到高,然后逐渐降低,只有在排出的瓦斯浓度平稳低于0.8%时,再逐渐将短路风流的风门关闭。(三)、出风口瓦斯浓度降到0.8%以下时,通风瓦斯检查员方可入井检查瓦斯情况,总回风瓦斯浓度降至0.6%以下,其它人员方可入井。二、送电程序:(一)、瓦斯检查员检查总回风瓦斯浓度在0.6%以下,中央变电所在0.5%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由调度下令10KW变电所送电。(二)、瓦

27、斯员检查确认采区变电所瓦斯浓度0.4%以下,采区下山回风在1%以下,由瓦斯员通知值班调度下令采区变电所送电。(三)、经瓦斯员确认,回采面,所有掘进局扇附近瓦斯均不超限,由调度室下令,采区变电所送电,只有待掘进面按规定排完瓦斯后,方可向掘进面送电。(四)、主扇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1、停风时间在3小时以内,由通风科长现场组织排放。2、停风时间在24小时以内,由总工现场组织排放。三、局扇排放巷道内积存的瓦斯制度(一)、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1、临时停风的工作面,瓦斯浓度不超过1.6%,由瓦斯员,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2、停风时间长,瓦斯浓度达到1.6%-2.4%由通风科组

28、织瓦斯队长、掘进队长、代班长、电工配合,严格按瓦斯排放制度进行现场排放。3、瓦斯浓度超过2.4%,由通风科长,瓦斯队长,掘进队长,带班长,瓦斯员,电工现场组织排放。(二)、排放瓦斯时,必须保证风机供风量,不得出现循环风,而且局扇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由电工起动局扇。(三)、排放瓦斯时切断工作面和回风风流流经巷道内的一切电源,严禁一风吹,排放时要控制风流逐段进行。(四)、排放时,要随时检查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8%,否则不得继续排放。(五)、只有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时,方可由电工送电。(六)、所有参加排放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严格按制度执行。

29、(七)、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在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4%时方准送电,进行排放,依此类推,排出的风流所流经的区域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八)、排放临时停工区域(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拆开风筒或安装三通控制风量,使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浓度不超1.2%时进行排放。(九)、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瓦斯的排放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逐节排放。(十)、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任何地点排瓦斯,必须有排放措施。第十一节、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一、对

30、放炮员的规定要求放炮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放炮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二、工作地点炸药,雷管的管理规定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三、使用放炮器,放炮母线、警戒距离的规定(一)、放炮器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或随同小药箱锁入专用的炸药箱内。(二)、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三)、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放炮员亲自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开放炮地点。(四)、放炮时撤人距离,回采面不得小于3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

31、,掘进巷道若距工作面75米有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上,但撤人总距离不小于50米。四、装配引药及装药时的有关规定(一)、装配引药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在顶板完好,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1米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雷管脚线未端必须扭结,并将药卷缠住。(二)、装药时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地推入。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五“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一)、井下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瓦斯员检查放炮地点及其前后20米范围内的瓦斯情况,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

32、%时,不得装药放炮,每次检查结果必须填写在瓦斯循环图表,牌板、记录手册上。(二)、井下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由放炮员、瓦斯员和带班长三人联锁,换牌管理,任何一人不在,不得放炮。如果瓦斯超限,顶板等存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发炮,进行处理。放炮后,由三人对放炮地点进行检查,确定无误后人员开始工作。六、放炮后发现瞎炮的处理规定(一)、瞎炮的处理要严格按规程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处理。(二)、放炮后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由放炮员统一回收,分别交到火药库。七、放炮后洒水降尘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降尘设备,并严格执行放炮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制度,不进行洒水或无水炮泥不准装药放炮。八、爆

33、破物品清退制度(一)、专职爆破员,在生产现场使用明爆物品时严格执行当班领取、当班清的规定。(二)、在现场使用时,该班,班组长,安全员要对爆破员进行监督,严格按规程要求从事爆破。(三)、现场带领的队长、组长,安全员,要对当班消耗的炸药,雷管予以清点,爆破员认真清点,明爆物品使用消耗三联串,不得漏填,不得徇私。(四)、爆破员下班后,要求严格执行清退,剩余的雷管、炸药要当班退回库房,不得私自存放。(五)、保管员对清退回火药库的炸药、雷管要认真检查,清点,在确认无误后,互相履行签字手续,严防意外。九、电雷管编号制度(一)、根据电雷管脚线色别实行编号管理(二)、对编号后的电雷管分开存放(三)、领用电雷管

34、时,按编号领取,依据编号做好记录。(四)、在使用电雷管时,按编号顺序进行,以便清退后管理。十、明爆物品领用制度(一)、领用爆炸物品的五大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性质和爆炸规程,必须持五大员上岗证,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二)、采煤队使用明爆物品,领用时必须有采煤队开出的领用单,加盖公章,矿长章,队长提供实量。(三)、领用单必须有队长和领用人的签字,领用人必须是打炮员,外人不得代替领用。(四)、领用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在安全员的护送下,安全员包装带入。 第十二节、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一、掘进工作面放炮,除严格执行安全规程规定放炮制度外,必须严格执行放炮停电制度。二、掘进工作面

35、每次放炮前,必须由电工切断该工作面除风机,监控外的一切电器设备的电源。三、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电工切断电源后,由带班长、瓦斯员、安全员联锁检查确认停电后,无其它不安全隐患后方可放炮。四、放炮后、由安全员、瓦斯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顶板、支护,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只有放炮无瞎炮,残炮,瓦斯二氧化碳浓度符合规定后方可由支护工维护工作面,由带班长安全员确认工作面支护完好后,方可由安全员下令,电工送电工作人员进入开始作业。五、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的落实,由电工做好记录,每三天上交通风科以备后查。六、掘进工作面放炮停电制度,由各队队长负责,安监站、通风科现场抽查,记录和执行情况,每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

36、,除严惩所涉及人员外连带队长责任。第十三节、 爆破材料丢失后处理办法一、爆破材料的发放数量严格按领料单上进行发放。二、爆破材料管理人员必须当班检查,核实爆破材料的发放量与贮存量,发现收发数量不符时,迅速查明原因。三、在运送过程中丢失,全体运送人员立即报告保卫科,配合调查,由保卫科立即追查所丢数量,地点进行人员排查,并报告公安部门进行立案侦察。四、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情况,放炮员立即电话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汇报保卫科,产即一外面井口检身房,严禁入井人员,对每位入井人员进行检身。五、井下作业场所丢失时,放炮员除通知调度室外,立即汇报队长和带班长,由队长和带班长即停止生产。严禁人员出入本作业场所,检身该

37、巷所有人员后,对该作业场所不留死角地进行检查。六、放炮员必须保管好钥匙,发现丢失,必须不动地声色地进行汇报工作。七、爆破材料丢失,不论数量多少,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八、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对爆破材料丢失的调查工作。九、对丢失爆破材料责任人,除公安机关论情节处理外,我矿罚款1000元,并对其队组罚款10000元,队长分管领导各罚款200-500元。第十四节、 防灭火管理制度一、井下职工要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以及上级有关的防灭火规定、命令、通知等。二、认真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三、井下所有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避灾线路,必须熟悉灭火器及自救器的使用,并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各种器械存放

38、地点。四、井上下所设置的所有灭火器,保卫科负责每年换药一次,确保灭火器的正常使用。五、通风部门每旬对井上下消防器材库检查一次,发现存储的材料,工具损坏,丢失应及时补齐。六、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峒室等必须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通风部门应负责检查使用情况。七、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绵纱、布头和纸等,必须放在有盖的铁桶内,不得乱扔乱放,严禁将剩油和废油洒在井巷和峒室内。八、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时,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九、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直接灭火

39、,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十、井口房和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十一、井下机电峒室和皮带机头前后各20米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第十五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明确防尘机构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负责,通风科长负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的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二、建立防尘洒水系统(一)、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阀,并保持正常使用。(二)、各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以及煤尘易飞扬等其它地方设置喷雾,水幕。(三)、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

40、,任何地点都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米的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一次,每月搞一次粉尘测定。(四)、在主要进回风风流中必须设置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五)、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量,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三、规定回采工作面的防尘措施(一)、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设置 一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转载点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间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二)、皮带顺槽每5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100米设置一个洒水闸阀,五天冲洗一次。四、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一)、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必须安装

41、一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一道,并且距工作面20-30米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洒水,洒水时间不小于10min。(二)、掘进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煤尘堆积。五、运输巷道及转载点的防尘措施(一)、运输大巷中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后5-10m范围内设置喷雾设施。(二)、装煤仓,转载点设置喷雾,实现放煤喷雾,并在放煤口下风侧20m范围内设水幕,实现与放卸工序联动。(三)、主运输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巷至少每月冲洗一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决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六、隔爆设施设备与规定隔爆设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

42、助隔爆两种。 (一)、主要隔爆水棚的位置:1、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2、各采区回风巷道。(二)、辅助隔爆棚的位置: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及专用回风巷。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3、采区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三)、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中式布置方式。1、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保持50-75m,与风门距离大于25m。2、采掘工作面设置隔爆水棚应设多组水棚,每组间距不大于200m。3、水棚的水量不小于4000ml,主要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水棚长度不小于20m,水棚相距1.2-3.0m槽(袋)之间的间隙以及与支架或巷道之间之和

43、不大于1.5m,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之间距离不小于0.1m,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水槽保持同一高度。4、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七、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第十六节、定期冲刷巷道制度一、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二、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三、通风队防尘工对所辖巷道冲洗,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四、各硐室由机电队每班清扫一次,每半年刷白一次。五、由运输队每两天循环清扫一次所辖区域内的巷道,不得有积尘,矿矸,保持巷道清洁干净。六、各队月底前必须将防尘报表报通风科,以备后查。七、由通风科,安监站现场检查和

44、查记录,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严格处理。第十七节、 防尘检查验收制度一、防尘设施的施工严格按照技术科的设计施工。二、防尘管路安设平直,吊挂牢固,小于或等于90度的要设弯头不拐死弯,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线为漏水。三、防尘验收由施工单位和通风科,调度室相跟验收。四、施工时,队长要现场把关,搞好监督管理。五、施工完工后,及时记录及台账登记,并记明施工负责人。六、对不合格的设施,除不予验收外,严格考核罚款处理。第十八节、防尘宣传教育制度一、每月由通风科,安监站至少对各队组进行培训一次。二、通风科、安监站每周以牌板的形式宣传教育防尘内容一次。、三、每天班前会,由队长对工人进行防尘教育一次。四、每月必须

45、于23日在“一通三防”会议上必须部署安排防尘任务和总结上月的宣传达室教育情况。五、对新工人必须具备防尘知识方可下井作业。六、此项制度各队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第十九节、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为 了搞好矿井的综合防尘工作,改善煤矿工人井下作业环境,减少粉尘对职工身体的危害,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原则。一、矿成立综合防尘领导组防尘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办公室主任:李永珍二、矿长是防治粉尘危害的第一责任者,副组长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防尘的领导和宣传监督工作,矿总工程师对粉尘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每月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综合防尘专业会议,研究,总结,布置综合防尘工作,解决综合防尘工作中存在的

46、重大问题。三、各科的科长,主管防尘的副科长,各队的队长是综合防尘第一责任者,各科主管工程师,各队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粉尘的技术责任,井下各主要生产队组必须建立完善的综合防尘台账,每月28日前报综合防尘办公室,综合防尘办公室负责各区、科、队的防尘验收及业务管理工作。四,井下各队指定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综合防尘工作。负责本单位防尘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单位将人员报通风科备案,测尘组主要负责矿井粉尘浓度的测定工作,定期化验各开采煤层爆炸指数,水份及粉尘分散度,粒度,游离二氧化硅,并及时把各化验结果呈送有关单位及相关领导,全面掌握,了解全矿井各生产单位粉尘浓度变化情况,参加全矿井旬、月、季综合防尘大检查,及时将

47、各生产队组综合防尘检查情况评分定级,并写出书面材料,把检查情况上报矿领导及有关部门。五、综合防尘办公室全矿井队组防尘报表收集,管理,上报工作,坚决做到报表及时、准确、可靠,并将各类报表及原始记录装订成册存档。六、安监站矿工会负责全矿井生产单位的防尘设施监督,检查、协调工作。七、通风科技术主管负责全矿井防尘管路,三通阀门及防尘设施的安装设计及技术指导工作,通风队成产专业的防尘队伍,定期冲刷回风大巷,回风下山及高档尾巷,提供全矿防尘设施安装地点及牌板设计,安装,维护,管理全矿井井下隔爆设施。八、综采队职责范围从工作面投产验收后至工作面收尾竣工验收完,负责本工作所有防尘设施使用,维护,管理工作,具体设施包括:(一)、采煤机内外喷雾及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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