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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1 收支结余管理1.1预算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进我院预算管理工作,使其向全面预算管理方向发展,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充分发挥预算管理的规划和控制职能,科学配置医院的各项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院各项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中对医院预算管理修订如下:(一)医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委员会主任,总会计师任常务副主任,工会主席及副院级领导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成员由临床医技科主任代表、行政后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1)讨论并审议通过医院的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目标
2、、编制方法和程序;(2)审查医院整体预算方案、年度预算编制草案及决算报告草案;(3)检查、监督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及相应的预算管理要求;(4)提出修订和调整预算的建议,协调和指导预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对于预算执行中出现的矛盾进行调解和仲裁;(5)审定年度决算,并制定考核奖惩意见。2、预算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财务科,办公室主任由财务科主任兼任,办公室成员由相关财务人员及各职能部门预算管理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1)草拟医院预算管理的相关制度;(2)根据医院工作计划,负责收支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传达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各科室、各部门预算草案的编制;(3)根据预算编制方针,
3、对科室、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起草医院的预算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4)按照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方案,组织下达年度收支预算;(5)在预算执行工程中,监督、控制各科室、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形成预算执行报告和预算差异分析报告,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6)需要调整的预算申请,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负责对各职能部门提出调整预算申请的审核和确认;(7)协助预算管理委员会协调、处理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8)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医院预算、决算草案,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3、预算管理部门:由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及行政后勤职能部门
4、组成,其主要职责如下:(1)各职能部门的预算管理员负责其归口管理的各临床、医技科室预算的编制申报执行审批、调整申报等预算管理工作。(2)根据预算管理办公室的意见修改归口支出预算,定期对各部门归口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将相关预算执行分析结果上报预算管理办公室。(3)严格执行经职代会和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特殊情况按规定办理预算调整的审批手续;(4)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流程的相关规定。(二)医院预算的编制原则、内容和方法1、预算编制原则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收入、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医院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
5、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2、预算编制内容(1)医院收入预算,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等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预算年度影响收入增减变化因素测算编制,并坚持稳健性原则,谨慎编制。(2)医院支出预算,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等预算。根据资本性支出与费用性支出将各项支出划分为人员经费、药品耗材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和基建项目等若干项。支出预算的编制要贯彻勤俭办事业的方针,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的关系。3、预算编制方法医院的预算编制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
6、固定预算、弹性预算和零基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1)收入预算的编制方法。收入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医疗卫生改革政策、医疗收费标准及医保政策等因素,以医院战略目标管理为导向,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按程序进行编制。(2)支出预算的编制方法。支出预算主要由各项预算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根据业务活动的需要和可能,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工作任务、人员编制、开支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基本依据,遵循“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以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的原则测算编制。(三)医院预算管理流程1、预算编制、审批医院的预算编制应根据医院预算年度的工作计划,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
7、下,上下结合、分级编制”的程序进行。(1)下达通知。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参考历史数据,一般于每年9月中旬向各预算管理部门(即各职能部门)下达预算编制通知。(2)编制上报。各预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的工作计划及本部门下一年的工作任务提出详细的年度预算方案,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于每年10月底以前上报医院预算管理办公室。(3)审查平衡。预算管理办公室根据各预算管理部门上报的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及综合平衡,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并反馈给各预算管理部门予以修改。(4)召开预算管理委员会会议,由各预算管理部门将二次修改的年度预算方案向委员会解释预算项目及资金用途,委员会进行综合平衡、讨论研
8、究后向职代会提交预算报告。(5)审批下达。预算报告经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于次年1月31日前下达预算指标。2、预算执行、追加和调整(1)预算执行。院内各预算管理部门的预算指标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自觉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2)预算追加。预算追加分两种情况:一是增加预算项目及金额;二是原有预算项目增加金额。两种情况均按追加预算的程序办理。追加预算的程序:预算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科核实预算情况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追加预算的审批权限:追加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
9、5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追加预算金额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核后提请院长审批;追加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后,院长审批;按规定通知批准的追加预算,由财务科根据医院资金情况安排预算资金;不办理预算追加手续的项目,即无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财务科不给予办理相关支出报销手续。(3)预算调整。由于政策性影响,医院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情况重大变化等因素,导致预算执行发生差异确需调整的,按预算调整程序办理。预算调整主要指以下情况:减少预算项目及金额;更改预算项目的管理部门;费用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变更;其它特殊情况。3、财务决算编制年度终了,由财务科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年终财务决
10、算,并向职代会提交财务决算草案。4、预算分析、考核(1)预算分析定期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通知预算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偏差,除了及时调整年度预算外,还需针对造成预算差异的不同原因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因内部执行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清责任归属,与预算考核和奖惩挂钩;因外部环境和业务发展变化导致的预算差异,应分析该变化是否长期影响医院发展战略的实施,并作为下期预算编制的影响因素。(2)预算考核预算执行结果的考核由预算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准确、合理地分析各预算项目的执行情况,形成考核建议后提交预
11、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并将审议通过的预算考核结果与内部收入分配挂钩。(四)监督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对医院财务预、决算有监督、建议权,对财务预、决算中的问题有权提出询问或质询;财务科负责监督、检查各责任预算部门的执行情况;工会可受上级部门的委托,审查医院的财务预、决算,对院内各责任预算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1.2收入管理制度1、医院的全部收入均要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2、医院的各项收入要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依法组织收入。3、医院取得各项收入必须开具按规定统一印制的票据,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不合
12、规票据。4、各项收入按财务规定及时入账。(1)按照会计法的要求,采取每月自然天数作为收入确认时间,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保证医院收入核算及时准确。(2)门诊收费处和挂号处的收费人员每日负责打印(编制)收入日报表,住院收费处每日负责打印(编制)在院病员预交金及出院结算日报表,财务科安排专人负责每日稽核收入日报表及结算日报表,按月编制收入明细报表。5、定期对收入实现情况进行分析,主要针对收入结构状况和增减变动情况,评价收入差异变动原因,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6、合理设置与收入相关的岗位,明确收入岗位的职责、权限,收入业务发生与收款业务职能,收入票据使用与审核保管职能,收入票据保
13、管与出纳职能,收入退款与审批等不相容职能岗位相分离。1.3经费审批及报销制度为进一步理顺经费开支审批及报销程序,规范财务开支行为,明确职责权限,适应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核算的需要,加强财务管理职能,使医院各项经费管理有章可循,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制度。1、根据国家财经制度及财会法规,结合医院有关规定,本着“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遵守费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资金使用规定,把好资金审批关。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审批人员应当予以制止、核减或拒绝审批。2、审批人员和审批权限(1)医院经费审批权限应体现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控制的原则,执行“三重一大”的规定,坚持财务开支“授权审批、层层负责
14、”的原则。(2)各项正常开支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认可后报院长或院长授权者审批,总会计师可根据院长授权代表。(3)须经医院经济管理领导小组或医院办公会集体讨论审批的事项:医院年度预算;预算内开支金额在限额以上的经费支出;追加和调整预算项目;对外投资、合作、捐赠、技术转让等事宜;其他重大经济事项。3、审批基本流程申请人填写货币资金支付审批表证明人(验收人)签字,购实物的,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申请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涉及内部审计项目的,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院长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字出纳根据审批人意见复核有关单据无误后办理付款4、各科室(部门)所需的
15、办公用品、材料、物资等原则上必须到医院有关仓库,按医院相关规定领用,不得擅自购买,否则,财务不予报销。5、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国家规定的必须通过政府采购的商品,由采购办上报政府采购中心办理相关手续。6、报销的原始单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必须是由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适用的正式收据;字迹清楚,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盖有出票单位的公章;对不符合规范的原始单据不予报销。7、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医院带来经济损失的,应由直接经办人、审核人和审批人承担主要责任,并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1.4原始凭证管理制度1、原始凭证是指医院开展经济活动过程
16、中取得的,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已经发生或完成,以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账依据的一种凭证。2、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内容要齐全,户头、日期、名称、单价、数量、金额及规格等项目要填写齐全,字迹要清楚,金额要准确,大、小写一致,涂改或挖补无效。盖有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统一印制或财政监制。材料、药品及固定资产购入的发票必须与入库单相符,如发票摘要为“药品一批”,必须附购药清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3、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用双面复写纸(发票或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并连续编号使用。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标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17、4、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收费章,内容要填写齐全。5、财务科对原始凭证要认真进行审核,审核凭证对应的经济业务和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数字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书写是否清晰。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内容填写不全、计算有误、手续不完备、书写不清楚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拒绝付款。对于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伪造涂改凭证等违法乱纪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6、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实事求是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情况。7、职工出差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用相关原始票据抵账,不得退还原借款凭据。8、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
18、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的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9、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它单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要经财务主任批准,由保管人复制,并在专设的登记簿上进行登记。10、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必须由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遗失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各级领导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11、对于数量过多且超宽超大的原始凭证(如工资册),可以单独装订保管。1.5财务分析制度根据医院财务制度(财社2010306号)、医院会计制度(财会201027号)的制度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院财务分析的各项工作,提高财务分析能力
19、,结合目前医院管理的需要,现将财务分析制度修改如下:1、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1)业务收支情况分析。(2)医疗服务数量与质量变动情况分析。(3)医药费用控制情况分析。(4)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5)收支结余情况分析。(6)其他2、财务分析的内容及指标体系:(1)内容:预算管理分析,结余和风险管理分析、资产运营能力分析、成本管理分析、收支结构分析、发展能力分析及其他。(2)指标体系:预算管理指标:预算执行率、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结余和风险管理指标:业务收支平衡结余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资产运营指标:总资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率成本管理指标:每门诊人次收入、每门诊人次成本、门诊
20、收入成本率、每住院人次收入、每住院人次成本、住院收入成本率、百元收入药品、卫生耗材消耗收入结构指标:人员经费支出比率、公用经费支出比率、管理费用率、药品、卫生材料支出率、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发展能力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其他指标:门诊人次平均费用水平、出院病人平均费用水平及平均床日费用等3、财务会计分析时间:(1)每月对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分析。(2)每季对医院经济运营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3)每年总结分析汇报上一年度的经济运行情况、医疗服务数量与金额变动情况分析、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等。4、财务会计分析的具体方法:通常使用的财务分析的方法主要有以
21、下几种:比较分析法、因素分析法、差额分析法。5、工作要求(1)年度财务分析会每年召开一次,由总会计师负责召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1至2小时的重要法规制度学习时间,以保证会议讨论或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2)财务分析需以详实的数据依据,财务科及提供信息的相关科室务必认真核对各种数据、资料,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3)财务分析的形式要求基本分析和专题分析相结合。一般由财务科提出分析讨论的主要议题,为院领导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分析议题,提前交财务科或相关科室配合准备资料。相关科室应当积极配合、支持。(4)在年度财务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和分析后,由财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对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意
22、见或建议,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供院领导决策。(5)与会人员应当本着对医院高度负责的主人公态度,从全局利益从发、为医院的发展献计献策。1.6禁止设立账外账、小金库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以及规章制度,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提高医院经济效益,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根据医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未列入医院财务部门账内或未纳入预算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均属“小金库”。医院的一切账务收支、核算工作必须纳入财务科统一管理,其他任何部门、科室不得设立账外账、“小金库”。2、各部门
23、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属于医院的各类收入采取侵占、截留等手段留在本部门内。如:(1)各项收入。包括未经批准收取的收入、出租收入、处理报废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逾期押金收入等。(2)各项服务和劳务收入。包括加工、维修、运输和代理业务收入、广告费收入、医疗手册及病历印刷工本费收入、病历复印费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技术咨询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技术培训收入等。(3)各项价外收入。包括投资收益、手续费、违约金、包装费、储备费和运输装卸费等。(4)各种赞助、捐赠等收入。(5)各种形式的回扣和佣金。(6)各类协会、学会的会费收入等。(7)其他应列入医院财务部门账内或应交存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发生上述收入的一律交单位财
24、务部门列入单位收入统一管理。3、科室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行私自收费。4、各科室以科室为单位从财务科领取的各项职工福利、劳务等补贴,必须及时、足额发放给科室人员。分发时,由科室经管人员制作领款花名册,经领人签名,并妥善保存,以便检查。5、各科室的固定资产报损残值和废品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不得留在科室使用。6、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禁止设立“小金库”的第一责任人,科室若存在设立“小金库”问题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医院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各项收入的收缴情况,对“小金库”进行自查,各科室负
25、责人对自查结果负责并上报,审计、党办和财务科要对自查、整改情况和相应的制度建设进行督查,发现科室私设账外账、“小金库”,经调查核实后,将酌情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乃至追究刑事责任。2 资产管理2.1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资金管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维护医院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卫生部印发的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家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现金管理1、根据国家规定,现金使用范围有:(1)按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津贴
26、、补贴、各种奖金、福利等;(2)个人劳务报酬;(3)出差人员、进修学习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等;(4)结算起点(人民币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5)因工作需要领用的备用金;(6)国家规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另外,按国家规定,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一次不得超过一千元,超过限额部分,由银行转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支付。因此,我院给职工发放工资、奖金等,原则上都以银行卡的形式支付,不得到银行大额提取现金。2、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权限:(1)非财务人员不得收取现金,财务人员收取现金时,必须出具收费收据,否则,按私收现金论处。(2)出纳人员、收费人员及特殊
27、授权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经管现金;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票据管理、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主要指出纳、收费人员、授权经办货币资金业务的采购人员等),要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原则上二至三年轮换一次。(3)现金经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相关规定,严密现金的收支手续,如实反映现金收支及结存情况;当日收入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以“白条顶库”;不准私自向单位和个人出借现金;不准公款私存;不准将私人财物存入单位保险柜。(4)为保障安全,现金经管人员存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时,必须由保安人员陪同;有大量现金收支时,必须由保卫科派专人
28、护送。(5)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财务开支审批规定,严禁办理无审批的款项支付。3、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科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二)支票管理1、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及各种银行单据的购买,并设立购买登记本,分类进行详细登记,并妥善做好空白票据的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发生支票丢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纳人员负责。空白支票和财务印章要分别存放保管。2、支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医院预留银行的印签、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开户银行
29、办理挂失手续,并书面详细说明遗失情况,以及遗失前最后签发的支票号码,经开户银行同意后,再填据新印签卡片,办理更新印签的手续,在银行受理挂失前发生的损失,应由过失人负责。3、任何人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尤其是不准携带未填写金额的支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总会计师或院长批准,并应先在支票上填写收款单位名称、具体用途、签发日期及限额,由专人负责,及时报账。4、支票签发一律记名,签发支票必须填写清晰、项目完整,不得涂改。填写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填齐所有项目。收款单位名称、签发日期、大小写金额及用途一律不得涂改,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必须清晰,带密码支票要核清密码号,如签发错误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
30、存根一起妥善保存,并在支票使用登记簿上注明作废。5、签发货币资金票据必须依照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签发空头、远期票据,不准出租或转让货币资金票据,不准将货币资金票据交收款单位代签。6、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五日内将支票送回财务科,办理清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用。7、办理异地汇款,须事先与对方签定合同,经办人员必须填写资金支付审批表,经院长签字批准后由出纳员凭此办理汇款,业务终了后经办人员要及时催讨结算票据。所有汇出款项,本着“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推诿。8、出纳人员随时将库存的实有票据与登记本进行核对,防止空白票
31、据遗失和被盗用。9、支票的核销。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出纳人员发放的票据进行核查,保证购买登记簿内容、实存票据、发生票据领用的真实准确。支票的注销必须符合有关制度要求,以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可靠。10、收取外单位支票时,出纳人员要认真审核有效期,各项内容填写是否符合银行要求。有银行密码的支票不得遗漏密码,及时送存银行。如支票被银行退回,出纳人员要尽快通知经办人员向出票单位索换。11、建立支票退回登记制度。退回的支票有专人按单位负责登记,待收回时再核销,并及时入账,避免形成未达账项。(三)银行存款管理1、医院只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只供本单位使用,不准出租、出借、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2、不
32、得将财政拨款转为定期存款。3、不得将医院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4、不得为个人和其他单位提供信用担保。5、出纳人员在办理银行存款支付业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支出审批管理制度。6、加强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要由本人或其他授权人员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未使用的空白支票上不得加盖银行支票印鉴;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7、出纳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账户,逐笔勾对银行存款增减发生额,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账项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主办会计或稽核人员每月应对出纳进行银行账的核查。(四)备用金管理1、备用金的使用范围
33、备用金是医院核定给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找换零钞用、支付零星采购费用和零星开支及保证我院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款项。2、备用金的申请与核定相关岗位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申请借用备用金,首先到财务科填写借款凭证,再经院长或总会计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支取现金。备用金使用范围的核定要从严掌握;借用备用金的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3、备用金的使用与管理采购员的备用金职能用于支付小额采购款和零星的支出。对单项采购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支出,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支付,不得以现金采购。备用金的管理要责任到人,由备用金使用人所在科室负责人承担担保责任。备用金使用人员要按规定用途使用备用金,不得转借他人或挪作他用。收
34、费人员、挂号人员使用的备用金按照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加强稽核管理。采购人员使用备用金采购物资时,应取得合法票据,并及时到财务科办理报销手续,以补足备用金,确保采购工作正常开展。备用金采取年初申请借款、年中对账、年末归还的管理办法。在每年年终结算前,备用金借用人员应到财务科办理还款手续,第二年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年中需要调整备用金额度或更换使用人员时,及时向财务科申请报批。工作结束时,需及时交回备用金。逾期不还者将从其工资中扣除,并按违反财务管理规定扣减科室考核分。备用金的存放应采取有效防盗措施,确保资金安全。备用金丢失,由使用人员负责赔偿。备用金的监督与检查审计室、财务科稽核人员负责对备用金的使
35、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不定期检查,备用金使用人员应积极配合。检查中发现备用金使用及管理不规范的要及时纠正,对不按要求进行纠正的人员,将收回其备用金,并按相关规定调整岗位、追究责任。4、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以及本规定未及内容或本规定与国家相关规定有抵触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2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债权是指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开展有偿服务等业务活动过程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所形成的应收和预付款项。涉及的债权主要有: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医院的债务是指医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它代表的是医院对其债权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医院的债务主要分为流动
36、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医疗预收款、预提费用、应交超收款、应付工资和应付社会保障费等。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等。(一)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及应收医疗款管理1、财务科根据住院收费处每日上报的缴费日报表,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及应收医疗款。2、财务科每月核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与已收病人医药费之和是否与系统中核算发生的医药费总和一致。3、医院应收医疗款中涉及各种医疗保险的应收医疗款,应进行每月核对,医疗保险应收医疗款必须核对当期医保中心实际付款、拒付之和与应收医疗款一致,并按各种医疗保险类型设置应收医疗款明细账和
37、拒付医疗款明细账。4、应收住院病人医药费要及时结算。对期限超过3年,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应作为坏账处理,坏账损失经过清查,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坏账准备中冲销。对已核销的坏账,试行“账销案存”的管理方式,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年度终了,应按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的24计提坏账准备。当年坏账准备不足冲销的,应分清原因,分别处理。(二)其他应收款管理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和暂付款项。其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等大额款项、备用金、差旅费借款和其他零星借款等。财务科派专人负责清理和检查其他应收款。大额款项需依据相关合同,并由收款单位提
38、供相应的预付款保证函。定期核对保证金和抵押金,确保在正常期限内收回。(三)严格控制债务规模1、医院树立效益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因盲目扩大债务规模而影响医院正常业务的开展。2、大额债务属于医院重大的经济事项,需通过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决策前要做好充分的论证工作。3、医院应充分考虑资产构成、还款能力等因素,严格控制借债规模。4、控制应付账款规模,严格执行支出申请、审批、审核及支付的管理制度。(四)财务控制1、要设置债权债务管理岗位,负责建立债权债务明细账,监督债权审批,定期核对并及时清理债务,不得由一人办理债权债务业务的全过程。2、对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其他应收款和列入坏账后重新收回的款项要及时入账
39、,杜绝账外款。3、对有长期业务往来关系的单位应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并对其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4、对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5、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经相关部门经办人、负责人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按照规定进行报批后完成会计账务处理,同时做好备查登记。6、对不同性质的债务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7、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偿还的债务,经医院经济领导小组会议批准可计入其他收入。2.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为加强医院固定资产管理,保障医院财产的安全,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失、浪费,根据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和事业
40、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以及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3、医院的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房屋及建筑物、专业设备、一般设备、图书及其它固定资产,其管理办法均按本制度执行。4、固定资产分类归口管理,资产主管科室具体划分是:(1)房屋、建筑物及其各种附属设施、机电设备、水暖、电器、家具及有关设备由后勤库管理。(2)医疗设备、医疗器械、音像设备、电子仪器、办公电脑、复印件、打印机等专用
41、设备和一般设备由设备科管理。(3)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视频监控设备及相关设备由保卫科管理。(4)救护车、公务车等车辆由院办管理。(5)图书由信息科管理。5、本院固定资产的管理,采取以下管理模式: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批采购办统一采购资产主管科室统一登记、调配、维修使用科室领用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从而实现使用科室对资产主管科室负责,资产主管科室对医院负责,财务科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金额控制、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第二章 登记与计价6、固定资产登记,应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1)固定资产总账:由财务科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总账,统一登记医院所有的固定资产金额,不记数量,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实行金
42、额控制。(2)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分类账:由财务科安排人员做好固定资产一级明细分类账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及采购办设置一级明细分类账户,只记金额,不记数量。(3)固定资产二级明细分类账:由资产主管科室按使用部门(科室)设置明细账,登记各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规格等,记录资产的数量和金额。(4)资产使用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卡),登记本科室领用的固定资产及其增减变化情况,主要记录资产的数量。7、固定资产作价按以下规定计算(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其购入价及安装调试费计算。(2)接收或拨入的固定资产,按接收单或拨入单所列价值计算。(3)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按“基本建设工程决算
43、清单”上所列的审定金额作价入账,涉及外部审计的,按外部审计审定金额入账。(4)无法按上述方法计价者,可采用重置完全价值进行评估计价。(5)固定资产的拨出、报废、盘亏、销账、转账,按原账面价值计算。8、固定资产经计价入账后,不得随意增减其价值。第三章 固定资产增减变化的处理9、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购入(拨入)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验收合格后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发票(调拨单)及入库单签章齐全后,交财务科办理报销或付款手续,财务科凭入库单作“库存物资”增加记录。(2)领用、拨出或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下列规定办理:各科室领用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
44、一式五联,财务科凭出库单作“库存物资”减少、“固定资产”增加的记录,同时,由财务科负责一级明细分类账管理的人员填制“固定资产入账通知单”一式三联,由财务科、资产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同时登记固定资产管理辅助联,保证三账一卡的记录相符。各使用科室不得长期借用固定资产,如不需使用可交回资产主管科室,并带登记簿(卡)到资产主管科室办理退回注销手续。凡上级有关部门或医院领导批准,拨出(调出)固定资产时,由资产主管科室填制“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一式四份,交财务科办理国有资产管理手续后,方可发出物品(有偿调拨的,需眼看收据),同时有财务科填制“固定资产下账通知单”交资产主管科室、使用科室作下账依据。固定资产报
45、废,应由资产主管科室填制“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一式三份,经本科室负责人签注意见,报资产主管科室审核同意后,由资产主管科室提交医院办公会集体讨论,财务科根据医院办公会集体讨论意见办理相关报批手续,经财政部门批复同意后,由财务科通知资产主管科室和资产使用科室同时下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时,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时必须在财务、审计监督下进行,收回残余价值,由资产主管科室如数交归医院入账。第四章 固定资产交接10、资产主管科室的负责人或具体经办人调动工作或其他原因离岗时,应在分管院领导、财务人员的监督下根据本科室所主管的固定资产账册进行逐项清点移交,移交完毕后书面报告院办和财务
46、科。11、科室的固定资产保管人员因工作调动办理移交时,应根据其经管的固定资产登记簿(卡)进行逐项清点移交,由资产主管科室派人监交,移交完毕后由交接双方在登记簿(卡)上签字确认。第五章 管理及年终清理12、资产主管科室、使用科室的资产管理人员对所经管的固定资产,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加强管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经常注意维护和检查,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以保障固定资产的完好和使用寿命。(2)在库、在用的固定资产,平时要积极采取保护措施,作好防潮、防锈、防水、防盗、防虫蛀工作。(3)经常核对固定资产帐目,做到账物相符。了解在用固定资产情况,以便及时维护和合理安排大修。(4)每半年与财务科核对固定资
47、产账一次,核对无误后,签章确认,保证账账相符。(5)凡对账不及时或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的,将停止办理该科室的财务报销或付款业务。13、每年度终了时,在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由资产主管科室牵头组织固定资产清查小组,财务科、审计室配合,对医院在库在用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核对账目。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列出清单,查明原因,并填制“固定资产清查表”经院领导签注意见,报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由财务科、资产主管科室和使用科室分别调整账目。第六章 附则14、毁损、丢失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当事人或责任人应严肃处理,视其具体情况,处以相应的赔偿。15、本制度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相符的,按上级规定办理。2.4接受捐赠资产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接受社会各界捐赠、资助财务的管理使用,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药药管理局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医院欢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医院提供资金或物资等形式的支持和帮助。第二条 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无偿的原则,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利益,不得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不得以任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