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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试 行)陕 西 省 公 路 局二一年五月- 87 -目 录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 则1第二条 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1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 组织机构3第四条 工作职责4(一)省公路局4(二)市交通局4(三)市公路管理局4(四)县交通局4(五)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4(六)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5(七)村民委员会5(八)养护公司5(九)养护工区(道班)或保养责任人5第三章 养护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 各级管理机构养护管理工作内容7(一)省公路局7(二)市交通局7(三)市公路管理局8(四)县交通局9(五)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0(六)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
2、5(七)村民委员会15第四章 路政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 治超管理17第七条 路政审批17第八条 路产保护17(一)公路确权17(二)建筑控制区17第九条 路域环境17第五章 养护生产组织体系第十条 养护工程管理19(一)大中修养护工程19(二)小修工程21第十一条 日常养护管理21(一)县乡道日常养护21(二)村道日常养护23第十二条 养护质量自检24第十三条 经常性检查24(一)桥梁经常性检查24(二)隧道经常性检查25(三)涵洞经常性检查25第十四条 危桥险路监测26(一)安全隐患路段监测26(二)危险桥梁监测26(三)危桥检测26第六章 农村公路养护生产作业标准第十五条 县乡公路规范化养护
3、生产作业标准29第十六条 村公路常态化养护生产作业标准31附件一 村公路制度化管理养护工作职责、目标责任书、合同或协议书格式(一)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养护管理职责(格式)33(二)农村公路管理所所长职责(格式)34(三)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交通专干职责(格式)35(四)村民委员会养护管理职责(格式)36(五)村公路养护责任人职责(格式)37(六)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目标责任书(格式)(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对村民委员会)38(七)村级公路养护承揽协议书(格式)(村民委员会与村公路责任人)40附件二 农村公路小修操作规程一、路面(一)沥青混凝土路面431、裂缝432、坑槽453、沉陷454、车辙475、
4、拥包476、波浪与搓板487、冻胀和翻浆498、麻面与松散509、泛油5010、脱皮5111、啃边5112、磨光52(二)水泥混凝土路面521、破碎板更换522、裂缝处治543、板角换板544、错台处治555、脱空、唧泥处治566、边角剥落577、接缝料更换578、坑洞处治589、拱起处治5910、沉陷处治6011、路沿石修复60二、路基(一)路肩611、沥青硬路肩维修612、水泥混凝土硬路肩维修623、土路肩维修62(二)边坡621、边坡危石(零石、孤石、浮石)清理622、零星坍塌633、边坡冲沟63(三)浆砌排水设施维修63(四)防护工程维修65(五)路基沉陷66(六)路基水毁抢修66三、
5、桥涵构造物(一)桥梁681、混凝土桥梁表层缺陷维修682、桥面混凝土铺装维修693、更换伸缩装置694、更换防撞护栏、扶手715、更换泄水管716、桥梁支座727、桥梁上部结构728、钢筋混凝土梁桥729、拱桥7210、钢桥7311、装配式钢桥7312、斜拉桥7413、悬索桥(吊桥)7414、通道、跨线桥与高架桥7515、漫水桥7516、河床铺砌、锥坡防护维修75(二)涵洞76(三)隧道77四、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一)基本要求77(二)交通标志78(三)路面标线78(四)突起路标79(五)轮廓标79(六)护栏80(七)隔离栅81(八)防眩设施81(九)其他交通安全设施82五、绿化(一)乔木修剪
6、82(二)绿化补植82(三)草皮补植83附件三 农村公路养护规范化管理图表(一)填表说明(二)统计报表851、市交通局统计报表88(1)农村公路基本情况统计表(市统-01)88(2)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市统-02)89(3)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统计表(市统-03)90(4)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统计表(市统-04)91(5)农村公路水毁情况统计表(市统-05)922、县交通局统计报表(1)农村公路基本情况统计表(县统-01)93(2)农村公路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县统-02)94(3)农村公路隧道基本情况统计表(县统-03)95(4)农村公路涵洞基本情况统计表(县统-04)96
7、(5)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统计表(县统-05)97(6)农村公路信息报告单(县统-06)98(三)养护管理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县管-01)992、农村公路养护巡查通知单(县管-02)1003、农村公路小修通知单(县管-03)1014、农村公路小修验收单(县管-04)1025、农村公路阻断信息报告单(县管-05)1036、农村公路大修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县管-06)1047、农村公路中修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县管-07)1058、农村公路小修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县管-08)1069、农村公路水毁情况统计表(县管-09)10710、农村公路交通标志统计表(县管-10)10811、农村公路安全
8、保障设施统计表(县管-11)10912、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县管-12)11013、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县管-13)11114、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县管-14)11315、病危桥卡片(县管-15)11516、隧道基本状况卡片(县管-16)11617、隧道定期(特别)检查记录表(县管-17)11818、涵洞基本状况卡片(县管-18)11919、涵洞定期检查记录表(县管-19)12120、村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内容(乡管-01)12221、村公路日常养护考核评分表(乡管-02)12322、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检查记录表(乡管-03)12423、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通知单(乡管-04) 12524、日常保
9、养完成情况汇总表(乡管-05)12625、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兑付表(乡管-06)12726、养护经费兑付单(乡管-07)12827、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村管-01) 129(四)养护生产1、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巡查记录表(县养-01)1302、农村公路养护巡查通知单(县养-02)1313、农村公路小修申报单(县养-03)1324、农村公路小修完成情况统计表(县养-04)1335、农村公路保养完成情况统计表(县养-05)1346、桥梁经常检查记录表(县养-06)1357、病危桥监测记录表(县养-07)1368、隧道经常检查记录表(县养-08)1379、涵洞经常检查记录表(县养-09)13810
10、、养护责任人路段划分统计表(县养-10)13911、养护责任人月考核兑现表(县养-11)140(五)上墙图表1、县乡公路分公里路况表1412、公路养护示意图1423、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示意图1434、农村公路县级管理机构一览表144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试 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总 则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规范管理养护行为,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公路服务。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CJTG H10-2009),参照陕西省公路养护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制订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第二条 基本原则和指导思
11、想为适应我省目前农村公路现行的体制和机制,明确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在农村公路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统一农村公路养护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统一巡查检查、考核考评内容、方式和频率,统一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各种图、表格式,努力实现县乡路规范化管理、精细化养护、人性化服务,村公路制度化管理、日常化养护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包括养护管理组织体系、路政管理组织体系和养护生产组织体系。养护管理组织体系主体是省公路局、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实行“省公路局行业指导,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监督、县交通局、县农村公
12、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分级管理”的组织体系。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按照“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由省公路局作为全省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主体,市级公路管理局作为各设区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业务监管主体,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责任部门,其所属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的实施主体。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以外不再设置机构或部门实施路政管理。养护生产组织体系主体是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在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的指导下,在县交通局的监督下
13、,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通过招标选择养护公司,并与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养护公司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合同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分段组建养护工区,落实养护责任人,履行县乡公路日常养护职责,以合同协议为管理纽带进行养护生产管理。对于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下,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落实村公路养护责任人,对村公路进行日常养护管理。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第三条 组织机构行业管理目标责任考核行政主管内部管理合同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目标责任考核合同管理省 公 路 局市 交 通 局市 公 路 局县 交 通 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养护公司道班或工区养护责任人养护责任人
14、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养护责任人目标责任考核目标责任考核行业管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行业管理行业管理行政主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组织体系的基本框架是:在省公路局的行业指导下,在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的监督下,县交通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民委员会分级进行管理,由养护公司、养护责任人负责实施养护作业。组织机构如下图:第四条 工作职责(一)省公路局省公路局在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对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履行行业管理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养护工程计划;监督、检查和考核养护计划的执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组织
15、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抽查评定与评比;搜集整理并保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基础信息资料;研究推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技术、新工艺;指导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二)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在省公路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下,主管本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执行省交通运输厅及省公路局制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制定全市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和下达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筹集和督促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养护质量和养护资金使用;指导本市农村公路技术进步和路政管理。(三)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在市交通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关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各项制度;拟订本市农村公路养护发展
16、规划,征集、审核本市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监督、检查和考核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执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组织验收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组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的检查评定评比;研究推广公路养护新技术;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进行业务指导;搜集整理并保存公路基础信息资料。(四)县交通局各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交通局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责任主体职责。县交通局在市交通局领导下及市公路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下主管本辖区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拟订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审核、上报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组织检查、考核养护计划执
17、行和养护质量考核评定;筹集、安排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监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负责县域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外部保障工作。(五)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县交通局的领导和市公路管理局的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下,具体承担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拟订本辖区农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和发包工作;检查、监督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辖区内县乡道的路政管理,指导村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搜集整理并保存公路基础信息资料。(六)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在
18、乡镇政府的领导和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辖区内村公路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执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法规、政策、制度;拟订本辖区村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检查、监督村公路养护质量;协助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七)村民委员会在乡镇政府的领导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下,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原则,具体承担本村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工作;筹措村公路养护配套资金,指导、督促村道养护生产;做好村公路集中养护、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协助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拟定本村道路养建计划;配合做好辖区内县乡道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做
19、好本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管理、拆迁等涉农问题。(八)养护公司负责合同范围内的大、中、小修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负责辖养路段大面积积雪清除、大型塌方及水毁抢修工作。(九)养护工区(道班)或保养责任人负责合同范围内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等日常养护作业和巡查。负责清除小型塌方、做好道路防滑工作。负责及时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养护信息、路政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参与路政协管及应急救助等工作。第三章 养护管理组织体系第三章 养护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 各级管理机构养护管理工作内容(一)省公路局1、制定各类制度、标准、办法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政策,制定行业管理相
20、关制度、标准、办法。2、编定各项养护指标每年年底,根据全省各市当年养护质量评定情况确定下年度各项养护指标。3、征集、审核、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年度农村公路养建计划总体安排,征集、审核、平衡、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对经市交通局验收的养护工程抽查后,拨付省补养护工程费。4、对市交通局进行季度检查及考核频率:每季度一次。检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和次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根据情况确定。检查内容:对各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全面、综合检查。主要检查路况质量、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和质量控制、养护资金到位及使用、路容路貌、水毁抢修、日常养护管理、路产路权保护及路政审批、治超管
21、理、路域环境、各项制度建立及落实、市县乡三级检查考评组织、内业资料管理等。对当年安排的专项任务进行重点检查考评。检查资料: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及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要求等,同时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每季度的检查结果根据所占权值进入年度考核,年终汇总评比。5、不定期检查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对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养护责任人按时上路、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日常巡查及保养路段的路面清扫保洁,路肩、边坡及防护构造物保养维护,桥隧涵排水设施疏通,沿线设施清洗,绿化管护等日常养护情况,检查路产路权保护及路政审批、治超管理、路域环境等
22、路政管理情况。检查完毕后及时反馈至市交通局,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二)市交通局1、贯彻执行各类制度、标准、办法贯彻执行国家相关规范、政策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路局制定的各类制度、标准、办法,积极开展省厅、省局组织的各类劳动竞赛活动。2、分解、下达养护指标根据省公路局下达的养护指标,分解、下达辖区内各县区年度养护指标。3、审核、上报和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按照省公路局年度农村公路养建计划总体安排,审核、上报、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并将经省公路局批准的养护工程计划下达至市公路管理局。4、督促落实市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建立农村公路市县配套日常养护费到位和使用报表制度。汇总、整理全市各县区日常养
23、护费到位和使用情况,按季度报省公路局。对日常养护费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且使用合理。对违犯财经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5、季度检查每季度一次,一般安排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旬省局季度检查前,检查辖区内所有县区,与市公路管理局检查可以合并进行。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检查市、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资料: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同时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年终汇总评比。6、养护工程执行情况、养护质量评定情况月报市交通局每月汇总、整理全市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执行及质量控制状况和养护质量评定资料,经全市综合评定后,按
24、季度报省公路局。7、不定期检查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及时反馈至市公路管理局,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三)市公路管理局1、征集、审核、上报和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负责征集、审核、上报、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组织验收养护工程。2、检查、监督、落实养护指标市公路管理局根据市交通局下达的养护指标,加强检查、监督、管理,督促县区交通局,确保各项养护指标实现。3、督促落实市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按时到位汇总、整理全市各县区日常养护费到位和使用情况,对日常养护费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养护资金足额到位且使用合理,并将检查情况按月报市交通局。
25、4、季度检查参与市交通局组织的季度检查,也可单独组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综合检查。主要检查路况质量、养护工程计划执行和质量控制、养护资金到位及使用、路容路貌、水毁抢修、日常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建立及落实、县乡公路管理机构检查考评组织、内业资料管理等,检查路产保护、路政审批、路田(宅)分界、公路治超等路政管理情况,对当年安排的专项任务进行重点检查。5、养护工程执行情况、养护质量评定情况月报检查、监督全市各县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执行及质量控制状况,汇总、整理养护质量评定资料,并将检查情况按月报市交通局。6、不定期检查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和检查要求同市交通局。检
26、查完毕后及时反馈至县区交通局,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四)县交通局1、审核、上报、下达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审核、上报辖区内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将批准后的养护工程计划下达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申报质量监督申请,申报验收申请。2、编定各项养护指标县区交通局根据市交通局下达的养护指标,制定辖区内各项养护指标,并下达到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3、督促落实县级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足额按时到位督促县区财政配套日常养护费足额按时到位,对日常养护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按月向市交通局、市公路管理局上报县区财政配套日常养护费到位情况。对违规使用养护费用情况及时查处、纠正。4、月检查检查组织:县交
27、通局按月组织对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由县交通局领导牵头,交通局相关科室、县农村公路公路管理机构参加。检查内容: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工作进行全面、综合的检查,对县、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资料:检查后下发检查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及主要成绩、存在问题、下阶段工作要求等,同时对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年终汇总评比。5、养护工程执行情况、养护质量评定情况月报整理、汇总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执行及质量控制状况和养护质量评定资料,按月报市公路管理局。6、不定期检查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后及时反馈至县农村公路管
28、理机构,并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五)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编制、上报养护工程建议计划根据辖区内路况调查结果,编制下年度养护工程建议计划,报县区交通局审核。向县区交通局申报大中修养护工程质量监督申请和养护工程验收申请。2、编定、下达各项养护指标根据县区交通局下达的养护指标,按县乡路和村公路分解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各项养护指标,并将村公路日常养护指标下达到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3、签订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和保养合同依据逐级下达的年度养护工程计划和各项养护指标,通过招标选择养护公司,与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工程施工合同和保养合同,对养护公司实行合同管理、计量支付。合同内容应包括合同范围、工程内容及标准、承包
29、费用、考核检查、评分标准和奖罚规定等。4、月检查(1)对养护公司(县乡公路养护管理单位)进行月检查及考核每月一次,检查养护公司不低于30%的管养里程,对100%的养护工程进行抽检。检查分内、外业进行,其中:外业检查:主要对养护公司管养路段的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情况,养护工程施工工艺、质量以及工程量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内业检查:主要检查上墙图表更新、巡查记录、每月自检总结汇报、上级单位下发的检查通报及巡查通知单整改情况总结汇报、养护公司检查考核资料、养护工区或保养责任人月检查考核汇总表及排名、工资核定及发放、出勤出工汇总月报、公路技术状况评定资料、养护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资料、
30、小修通知单、小修验收单、水毁统计资料、水毁抢修档案、沿线设施修复档案、桥涵隧检查、危桥险路监测记录、公路阻断信息资料等资料填写及整理情况。检查资料:检查后一周内下发检查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及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检查得分及排名和奖罚、下阶段工作要求等。(2)对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村公路养护管理单位)的月检查每月一次,抽查辖区内乡镇总数的20%-30%,并对每个抽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养里程的20%进行内、外业检查,其中:外业检查:主要对管养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的日常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路产保护、路政审批、路田(宅)分界、公路治超等路政管理情况。
31、内业检查:主要检查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上墙图表更新、巡查记录和巡查通知整改等痕迹化管理情况、养护承包费的发放、季节性集中养护开展情况、水毁统计资料、水毁抢修档案等资料填写及整理情况。检查资料:检查后一周内下发检查通报。通报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工作特点及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检查得分及排名和奖罚、下阶段工作要求等。5、不定期检查结合实际工作,不定期对养护公司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及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巡查、养护责任人按时上路、安全作业、规范操作、日常巡查及保养路段的路面清扫保洁,路肩、边坡及防护构造物保养维护,桥隧涵排水设施疏通,沿线设施清洗,绿化管护等日常养护情况,检查路产保护、路政审批、
32、路田(宅)分界、公路治超等路政管理情况,对养护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工艺、材料、小修工程修复时限等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检查现场签发“管理养护巡查通知单”由负责养护、路政的受检人分别签字进行确认,按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后将巡查通知单反馈至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在月检查时进行复查。6、关键设施的定期检查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CJTG H10-2009)及相关单项养护技术规范,对农村公路桥梁、隧道、涵洞、沿线设施等关键设施进行定期检查。(1)桥梁定期检查1)基本要求检查以目测观察为主,辅以必要的测量仪器、望远镜、照相机、探查工具和现场用器材等设备,必须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
33、损情况。检查结束桥梁养护工程师应依据定期检查结果,评定桥梁技术状况。桥梁在正常情况下,三年检查一次。新建桥梁交付使用一年后,进行第一次全面检查。临时桥梁每年检查一次。经常检查中发现重要部(构)件的缺损明显达到三、四、五类技术状况时,应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检查。每年汛期过后10月份增加一次检查。2)检查的项目和内容现场校核桥梁基本数据,核对“桥梁基本状况卡片”。当场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对各部位进行拍照并作编号,对严重病害作详细记录,填写“定期检查附录说明”,记录各部件缺损状况并做出技术状况评分,每座桥梁都要按病害程度进行评定分类。实地判断缺损原因,确定维修范围及方式。对难以判断损坏原因和程度
34、的部件,提出特殊检查(专门检查)的要求。对损坏严重、危及安全运行的危桥,提出限制交通或加固、改建的建议。根据桥梁技术状况,确定下次检查时间。定期检查控制的重点应严格执行公路桥涵养护技术规范3.3款有关规定。定期检查中,应将构件的清洁情况,连同病害一并记录下来。三类以上病害以及难以判明原因和程度的病害都应拍照记录并附病害状况说明。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数据录入,更新桥梁数据库,完善“桥梁基本情况统计表”“病危桥卡片定期检查外业完成后,桥梁养护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写出检查报告:概述检查的背景、组织工作过程;整理、填写“桥梁定期检查记录表”; 填写定期检查附录说明:检查中发现的四类以上的病害、新发现的三
35、类以上的病害以及难以判明损坏原因和程度的病害,都要作出附录说明,附录说明应编号,并附上照片;要求进行特殊检查桥梁的报告;需限制桥梁交通的建议报告。(2)隧道定期检查1)基本要求检查宜采用步行方式,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或设备,进行目测或量测检查。检查时,应尽量靠近结构,依次检查各个结构部位,注意发现异常情况和原有异常情况的发展变化。对于有异常情况的结构,应在其适当位置做出标记。检查结果尽可能量化。正常情况下,检查一年进行一次,宜安排在春季或秋季。新建隧道应在交付使用一年时进行首次定期检查。检查结束应依据定期检查结果,评定隧道技术状况。2)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检查的内容及判定标准按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表
36、2.3.5执行,应根据隧道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洞口:山体有无滑坡、岩石有无崩塌的征兆;边坡、碎落台、护坡道等有无缺口、冲沟、潜流涌水、沉陷、塌落等。护坡、挡土墙有无裂缝、断缝、倾斜、鼓肚、滑动、下沉或表面风化、泄水孔堵塞、墙后积水、周围地基错台、空隙等。洞门:墙身有无开裂、裂缝;衬砌有无起层、剥落;结构有无倾斜、沉陷、断裂;混凝土钢筋有无外露。衬砌:衬砌有无裂缝、剥落;衬砌表层有无起层、剥落;墙身施工缝有无开裂、错位;洞顶有无渗漏水、挂冰。路面:路面上有无塌(散)落物、油污、滞水、结冰或堆冰等;路面有无拱起、沉陷、错台、开裂、溜滑。检修道:道路有无损坏、盖板有无缺损;栏杆有无变形、锈蚀、破损等
37、。排水系统:结构有无破损,中央窖井盖、边沟盖板等是否完好,沟管有无开裂漏水;排水沟(管)、积水井等有无淤积堵塞、沉沙、滞水、结冰等。吊顶:吊顶板有无变形、破损;吊杆是否完好等;有无漏水(挂冰)。3)检查资料检查结果应及时填入“隧道定期(特别)检查记录表”、将检查数据及病害绘入“隧道展示图”,应详细、准确地记录各类结构的基本技术状况,分析病害的成因,给出判定结论。定期检查完成后,应提出土建结构定期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对土建结构的技术状况和功能状态的评价;对土建结构的养护维修状况的评价及建议;需要实施专项检查的建议;需要采取处治措施的建议。根据检查情况核对并完善“隧道基本状况卡片”和“隧道基本情况
38、统计表”。(3)涵洞定期检查1)基本要求检查以目测观察为主,辅以必要的测量仪器、照相机、探查工具和现场用器材等设备,必须接近各部件仔细检查其缺损情况。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一次,在接到较大损坏情况的报告后应增加检查,每年汛期过后增加一次检查。检查结束后应依据定期检查结果,评定涵洞技术状况。2)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检查涵洞的过水能力,包括涵洞的位置是否适当,孔径是否足够,涵底纵坡是否合适。若过水能力明显不足,经常造成内涝及路基损毁的,应考虑改造。进、出水口铺砌、翼墙、护坡、挡水墙、沉砂井等是否完整,洞口连接是否平整顺适,进、出水是否顺畅。涵体侧墙是否渗漏水、开裂、变形或倾斜,墙身砌体砂浆是否脱落、石块
39、是否松动,基础是否冲刷淘空。涵身顶部盖板或拱顶是否开裂、漏水、变形下挠,拱顶砌块是否松动脱落。涵底是否淤塞阻水,涵底铺砌是否完整。洞口附近填土是否有渗水、冲刷、空洞,填土是否稳定。涵洞顶路面是否开裂、下沉。行车是否安全。3)检查资料检查人员应当场填写“涵洞定期检查表”;实地查明损坏情况,根据涵洞的技术状况及排水适应状况,参照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相关结构类型,对涵洞的技术状况综合做出好、较好、较差、差、危险等五个级别的评定,提出日常养护、维修、加固、改建等建议。根据检查情况核对、更新“涵洞基本状况卡片”和“涵洞基本情况统计表”。(4)沿线设施定期检查1)基本要求沿线设施定期检查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
40、范(CJTG H10-2009)有关要求进行,检查以目测观察为主,辅以必要的测量仪器、照相机、探查工具和现场用器材等设备。正常情况下,每年检查一次;遭遇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附加的特殊检查;设施更新改造之后,应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养护大修工程完工后应对沿线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2)检查的项目和内容主要检查交通标志、路面标线、突起路标、轮廓标、护栏、隔离栅、防眩设施、以及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好及保养情况。7、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按照规定频率及时组织辖区内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养护公司和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应做好协助配合工作。(1)评定频率:县道
41、每月一次,乡道每季度一次,村道根据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发展情况待定。(2)基本要求:评定当月21日前完成技术状况评定工作。评定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的要求,对管养路段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的公路技术状况进行逐公里评定。(3)具体内容1)路面:主要对路面损坏,路面平整度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检查评定。2)路基:主要对路肩边沟、路肩、边坡、水毁冲沟、路基构造物、路缘石、路基沉降、排水系统等情况进行检查评定。3)桥隧构造物:主要对桥梁、隧道、涵洞的技术状况等级进行检查评定。其中,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评定采用桥、隧、涵定期检查结果。4)沿线设施:主要对防护设施、隔离栅、标
42、志、标线、绿化管护等情况进行检查评定。(六)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1、申报养护建议计划根据辖区内村公路路况调查结果,向县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申报下年度养护工程、日常养护、路政管理建议计划。2、签订目标责任书依据逐级下达的村公路年度日常养护指标,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管理养护目标责任书,并督促落实村委会与养护责任人签订村公路日常养护协议。3、对村民委员会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及考核每10天要对辖区内村公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记录情况,每月对村委会考核一次,根据考核得分兑付养护管理报酬。外业检查:主要对村公路的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路域环境、沿线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地检查,现场签发
43、“养护巡查通知单”由受检人签字进行确认,按时限要求处理完成后整理归档,并在月检查时进行复查。检查资料:根据检查情况每月下发一次检查通报,检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整改要求等。每季度组织一次评比,根据评比得分进行排名和奖罚。(七)村民委员会1、落实管理养护责任人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应具体负责本村公路的日常管理、检查和考核,并负责落实本村公路的养护责任人。2、签订村公路领养合同(协议)在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与本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人签订管养合同(协议)。3、对村公路的日常管理养护进行检查坚持每三天对本村公路进行一次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养护人员及时处理,每月对
44、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登记:每季度末兑付养护管理员报酬。4、做好村公路季节性养护和整治活动、水毁抢修、群众投工投劳的组织安排,筹措好养护资金和劳动力投入。协助解决公路建设、水毁抢修、道路养护、拆迁等涉农问题;5、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负责本村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第四章 路政管理组织体系第四章 路政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 治超管理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路面设计标准确定超限车辆认定标准,并按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设置相应限载及警示标志。农村公路上设置的限制超限运输车辆通过的设施属于农村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利)用。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
45、门可以在超限超载车辆行驶集中的主要农村公路上设置临时治超卸货点,并配备检测设备开展超限检测,对经检测属于超限运输的车辆责令自行卸载,拒不自行卸载的实施强制卸载,并就近引导至检测站依法处理。第七条 路政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利)用和挖掘农村公路。确需占(利)用、挖掘、穿越农村公路的,县公路由设区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市级公路管理局实施许可;乡公路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实施许可;村公路由村民委员会审查,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后许可,同时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备案。第八条 路产保护(一)公路确权县乡公路的公路用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政府文件形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权,村公路的公路用地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划定。(二)建筑控制区县公路建筑控制区平川地区为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10米的范围,山区为不少于米的范围;乡公路建筑控制区平川地区为公路两侧边沟外缘不少于5米的范围,山区为不少于米的范围。临砭、临江路段县乡道公路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分别为3米和2米。第九条 路域环境在农村公路(含公路用地)上禁止进行的活动1、擅自进行建筑作业;2、摆摊设点,设置经营市场或者其他经营场所;3、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及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