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李司机 文档编号:1780995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8.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仪器设备的管理,根据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仪器设备是指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其中单价在10万元以上(含)的单台套仪器设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第三条仪器设备管理是对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调拨、报废等的全过程实施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提高其利用率,保持完好率,更好的为教学、科研服务。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归口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全面开展教学仪器设备

2、的管理工作。二级学院院长为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实验实训副院长为主要负责人,实验(训)(以下简称实验)室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第三章购置和验收第五条仪器设备购置按照XX信息学院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根据合同约定,由供货商提出验收申请,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后勤处、信息中心、财务处、二级学院等部门参与验收工作。第七条验收内容按照XX信息学院购置设备、软件验收审批单规定项目执行。第八条项目验收结束后各参与验收部门应填写现场验收结论单,及时提交至实验实训中心,如遇有质量、运行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正常教学的问题,实验实训中心负责以书面形式向供货商提出整改意见

3、。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填写XX信息学院购置设备、软件验收审批单。第四章借用、调拨、报废第九条如有校内借用需求,经仪器设备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填写XX信息学院仪器设备临时借用单。第十条仪器设备借出校外,必须经仪器设备所属部门同意,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后填写XX信息学院仪器设备临时借用单。第十一条仪器设备需要调整、调拨的,二级学院内部的调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时报实验实训中心办理变更手续;二级学院之间的调拨,经双方主要负责人同意,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填写XX信息学院仪器设备调拨单,实验实训中心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二条仪器设备属于下列情况可申请报废(一)使用已达到规定的期限或超过耐用期,计算机、

4、投影仪为6年,电子设备为10年,仪器仪表为15年。(二)经技术鉴定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没有维修价值。(三)因标准改变或任务变化等原因,已不符合使用需求,又不易改制它用,失去使用价值。第十三条未经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卸零部件;不完整的仪器设备不得进行报废处理,应按损坏或丢失处理。第十四条仪器设备报废由使用部门提交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理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审核鉴定。符合报废规定的,由二级学院填写XX信息学院仪器设备报废审批表,实验实训中心审核后上报学校审批。第十五条学校审批后,由后勤处负责报废的仪器设备处理,实验实训中心及二级学院通过资产管理平台办理资产报废程序。第五章资产管理

5、第十六条各级仪器设备资产管理应专人负责,负责人应能熟练操作资产管理平台,熟悉管理程序,及时更新补充完善资产平台数据。第十七条所有教学仪器设备(含购置、自制、捐赠等来源)都应建档、入账。新购置仪器设备,由使用部门负责通过资产管理平台登记入账,实验实训中心和后勤处审核;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单独建立台账。第十八条实验室管理员须及时做好仪器设备的入账、调拨、报废等网络平台及纸质版程序,定期开展账物核对,确保账物相符。第十九条实验室管理员调岗、辞职,应在确认账物相符的情况下办理移交手续之后,方可离岗。第二十条如有随意变更仪器设备数量、规格等任何与真实数据信息不符的情况,将严肃追责。第二十

6、一条所有新购仪器设备在验收合格后,由实验实训中心组织开展办理设备移交工作,实训中心制定移交单,二级学院签收。第六章仪器设备赔偿第二十二条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无论责任人是教职工还是学生,都必须按规定赔偿。(一)仪器设备的损坏赔偿1.违反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使用不爱护而损坏,责任人按维修费的30%赔偿。2.违反操作规程,对仪器设备使用不当而损坏,责任人按维修费的50%赔偿,如实验教师未指导则共同赔偿。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后果严重并确认不能维修的,视情节轻重和设备的价格等,按设备原价的5%-30%赔偿,对大型设备最多赔偿不超过5万元。4.故意破造成设备损坏的承担全部维修

7、费用,如无法维修的,购置时间在1年内的设备按原价赔偿,购置时间为2年的按20%折旧后价格赔偿,以此类推,赔偿金额不低于原价的20%o(二)仪器设备的丢失赔偿1 .私自带出设备归属地点导致丢失的按设备原价赔偿。2 .保管不当被窃(能及时发现报案)或丢失,按使用年限计价赔偿。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的按原价赔偿;其余按使用年限赔偿的计算公式:赔偿费=原值-(原值/规定使用年限)。3 .管理中发生批量丢失,涉及金额超过责任人承受能力时,由学校研究决定赔偿处理方式。(三)赔偿手续责任事故发生后,仪器设备所属单位必须在1周内查明原因,提出书面材料,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报学校审批,责任人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

8、续。赔偿费一律上交学校财务。(四)低值耐用品的损坏、丢失赔偿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事故责任人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提出一次偿还或分期偿还赔偿金的申请,报学校审批。第七章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第二十四条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实行统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实验实训中心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故障鉴定、维修、检查。建立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网上申报工作流程与维修台账,拟定年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经费预算及学期维护维修报告。(二)二级学院负责所辖仪器设备的管理,上报年度仪器设备维修经费预算及学期维护维修信息统计。实验室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简单维修、报修、验收确认工作,同时做好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登记

9、。第二十五条实验室管理员应对仪器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好随机监测,对故障做出科学预测,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应定期检查、维护、并在XX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登记本上做好记录。(一)二级学院应按教学仪器设备出厂说明书中规定的维护周期,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教学仪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二)每学期期初进行教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保养及系统软件和新学期教学所需应用软件的更新。第二十六条新购置的仪器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实验室管理员应及时联系供货商提供维护维修服务,做好详细的服务记录备查,服务记录将作为仪器设备验收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十七条仪器设备报修,应由实验室管理员在设备发生

10、故障当天,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详细填写XX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实验实训中心审批后开展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申报维修人员在XX信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里填写验收合格反馈意见。第二十八条仪器设备维修需要更换配件的,必须将新配件送达实训中心登记,维修后将损坏配件送实验实训中心配件库。如配件库有储备配件的,可直接以旧换新。第二十九条仪器设备维修方式分为自修、外修维修。一般性故障根据实际情况由二级学院或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维修。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维修由后实验实训中心和后勤处共同协商专业公司维修。第三十条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维修,经二级学院申报,实验实训中心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开展维修。仪器设备修复后应试运行不少于72小时,再确定维修结果。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卸和修理。第三十一条仪器设备出校维修时,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审批同意而私自送修,追究相关人员违规责任。第三十二条所有仪器设备维修费用结算,必须由使用部门实验室管理员、主要负责人、实验实训中心经手人、负责人验收签字,报学校审批后予以结算。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在线阅读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