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查勘定损实务讲义教材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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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辆保险查勘定损实务讲义,课程大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新保险法关于机动车辆保险部分的变更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范围、道路和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种类,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侵权及侵权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等的规定,法律知识部分要点,1.新保险法相关变更内容,第十二条 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第四十八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继承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受

2、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2.民事诉讼,3.1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效力范围,3.2道路和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

3、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道路的范围包括公共通行的整个路面,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以及隔离带等。,道路,“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构成:客观要件(车辆和道路)、主观要件(过错或意外)、损害后果要件、过错或意外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要件。四个要件缺一不可。,4.侵权和道路交通事故侵权,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侵权责任:指行为人不法侵害社会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侵权责任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侵权,道路交通交通事故

4、侵权:车辆、行人或乘车人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行为。,5.道路交通事故侵权与保险,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时保险定损、理赔等工作的直接原因,也是保险合同履行的起始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侵权,第一责任主体就是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除非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否则保险公司就应当在承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除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之外,保险公司是与道路交通事故关系最直接的民事主体。因此,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一般都应及时赶到交

5、通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的第一手资料,为处理保险事宜奠定基础。,课程大纲,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保险责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除外责任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名词解释,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部分要点,1.1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条款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使用被保险车辆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限额: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4.被保险人无责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除外责

6、任,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1.2交通事故强制责任险条款垫付与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驾驶人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以下四种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保险人只负责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2.1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保险责任和除外

7、责任,除外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保险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除外责任。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损失;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损失.(都在人保承保的赔偿办法)2.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3.精神损害赔偿.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的区别(体现在除外责任上)。第三者责任险只对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2.2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免赔率,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指

8、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 ,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5%,全部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20%。,3.1车损险条款保险责任,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载运被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驾驶员随船)。,碰撞、倾覆、坠落火灾、爆炸、自燃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

9、坡在云被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驾驶员随船)。,家庭自用条款,非营业用条款,营业用条款,碰撞、倾覆、坠落外界物体坠落、倒塌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在云被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驾驶员随船)。,碰撞,火灾,暴风,碰撞:指被保险机动车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并发生意外撞击、产生撞击痕迹的现象。,暴风:指风速在28.5米/秒(相当于11级大风)以上的大风。,火灾:指被保险机动车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即有热、有光、有火焰的剧烈的氧化反应)所造成的灾害。,3.2车损险条款常见保险责任,倒塌、空中物体坠落,常见雪压树枝、花

10、盆坠落等。,3.3车损险条款除外责任,车损险除外责任的比较,因车辆使用性质不同,非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和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把“教练”中发生的保险事故都列为除外责任;非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和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规定:使用各种专业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驾驶营运客车的驾驶人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营业用汽车损失条款规定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属于除外责任。,车轮单独损坏,玻璃单独破碎,发动机进水,车轮单独损坏: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它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分别单独损坏,或上述三者当中任意二者的共同损坏,或三者的共同损

11、坏。,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玻璃单独破碎:指未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其它部位的损坏,仅发生被保险机动车前后风挡玻璃和左右车窗玻璃的损坏。(天窗损坏不属于玻璃单独破碎),3.4车损险条款常见除外责任,污染,由于油料、尾气、货物或其它污染物的泄露、飞溅、排放、散落等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污损或状况恶化。,3.5车损险条款免赔率,各条款特殊免赔率,负次要事故责任免赔率5%,负同等事故责任免赔率8%,负主要事故责任免赔率10%,负全部责任或单方肇事免赔率15%;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投保时约

12、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率10%。,各条款统一免赔率,家庭自用汽车损失条款: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10%;营业用车辆损失条款: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营业用车辆损失条款: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的(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除外),免赔率从第三次开始每次增加5%。,4.盗抢险条款,保险责任,1,2,免赔率,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全车被盗抢、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被保险机

13、动车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发生全车损失的,免赔率为20%全损失,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免赔率1%。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的,增加免赔率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区域以外的,增加免赔10%。,5.1常见附加险,玻璃单独破碎条款自燃损失险条款车身划痕险条款新增加设备损失保险条款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常见附加险,5.2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条款中,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

14、三方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而增加的;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因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事故而增加的;盗抢险条款规定手续不全而增加的;不可附加本条款的险种规定的.(车身划痕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上货物责任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课程大纲,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被保险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者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

15、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的,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6. 报案,7.1查勘事故现场分类,7.2查勘查勘前的准备,查阅抄单:确认保险期限、承保的险种、保险金额和责任限额;阅读报案记录:了解出险标的、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原因、联系人电话等;查阅涉案车辆历史出险记录:主要是对最近出险记录进行查询,避免重复报案;携带查勘资料和工具:主要是相关单证和查勘用工具,四个步骤,7.3查勘现场查勘654321方法和准则,8.1定损基本定损原则,8.2定损常

16、损零件换修原则,对事故车辆的定损时,损坏的零部件究竟是更换还是维修,必须坚持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质量、寿命有保证。修理后零部件使用寿命能达到新件寿命的80%以上,切应能与整车的使用寿命相匹配;修理零部件的费用与新件关系。价值较低的,维修费用不高于新件价格30%;中等价值的,维修费用不高于新件价格的50%;总成的维修费用,不可大于新件价格的80%;确保行车安全;灵活掌握;对某些老旧车型。凡市场上已很难购到的配件,且尚可修理,其维修费用虽高一些,也要修复。,8.3定损工时费用的确定,工时费的确定:工时费的定价应以当地二级以上修理企业的平均价格为基础,并适当考虑修理厂的资质,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一

17、般轻微事故中,可按维修项目分项定价;对重大事故的定损,应采取工时费包干的办法与修理厂进行谈判,一般应先谈妥工时费再拆解事故车辆,避免给谈判不成变更修理厂时带来被动。,8.4定损确定施救费用的原则I,被保险人使用他人(非专业消防单位)的消防设备,施救保险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及设备损失可以赔偿。保险车辆出险后,雇用吊车和其他车辆进行施救的费用,以及将出险车辆拖运到修理厂的运输费用,在当地物价部门颁布的收费标准内负责赔偿。在施救过程中,因施救而损坏他人的财产,如果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可酌情予以赔偿。但在施救时,施救人员个人物品的丢失,不予赔偿。施救车辆在拖运受损保险车辆途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18、和费用支出,如果该施救车辆是被保险人自己或他人义务派来抢救的,应予赔偿;如果该施救车辆是有偿服务的,则不予赔偿。保险车辆出险后,被保险人赶赴肇事现场处理所支出的费用,不予负责。只对保险车辆的施救费用负责。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涉及两车以上应按责分摊施救费用。受损保险车辆与其所装货物(或其拖带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挂车)同时被施救,其救货(或施救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挂车)的费用应予剔除。如果它们之间的施救费用分不清楚,则应按保险车辆与货物(其他保险公司承保的挂车)的实际价值进行比例分摊赔偿。,8.4定损确定施救费用的原则II,保险车辆为进口车或特种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后,当地确实不能修理,经保

19、险公司同意去外地修理的移送费,可予负责,并在定损单上注明送修地点和金额。但护送车辆人员的工资和差旅费,不予负责。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应分别理算。当施救、保护费用与修理费用相加,估计已达到或超过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时,可按推定全损予以赔偿。车辆损失险的施救费是一个单独的保险金额,但第三者责任险的施救费用不是一个单独的责任限额。第三者责任险的施救费用与第三者损失金额相加不得超过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施救费应根据事故责任、相对应险种的有关规定扣减相应的免赔率。重大或特殊案件的施救费用应委托专业施救单位出具相关施救方案及费用计算清单。,8.5定损残值的处理,残值折归被保险人的,应合理作价,并在定损

20、金额中扣除;我公司回收残值的,按照损余物资处理规定做好登记、移交工作。损余物资拍卖后,所得款项应当冲减赔款。对于可修可换的零部件定损为更换的,尤其是一些价值较高的零部件,为防止道德风险,应要求回收残值。,9.事故车辆定损原则,修理范围仅限于本次事故中所造成的车辆损失;能修理的零部件,尽量修复,不要随意更换新的零部件;能局部修复的不能扩大到整体修理;能更换零部件的坚决不能更换总成件;根据修复工艺难易程度,参照当地工时费用水平,准确确定工时费用;准确掌握汽车零配件价格,10.1事故车辆定损方法修理范围的鉴别,修理范围的鉴别,区分事故损失和机械损失的界限:对于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只承担条款载明的保险责

21、任所导致事故损失的经济赔偿。凡因刹车失灵、机械故障、轮胎爆炸以及零部件的锈蚀、朽旧、老化、变形、断裂等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若因这些原因而构成碰撞、倾覆、爆炸等保险责任的,对机械故障部分不予赔偿,其它事故损失可以赔偿。区分新旧碰撞损失的界限:属于本次事故碰撞部位,一般会有脱落的漆皮痕迹和新的金属刮痕;非本次事故的碰撞处往往会有油污和锈迹。,10.2事故车辆定损方法定损估价的技术依据,修理范围的鉴别,了解出险车辆的结构及整体性能;熟悉受损零部件拆装作业量;掌握受损零部件的检测技术;了解修理工艺及所需工装器具;掌握修理过程中所需的辅助材料及用量;掌握和了解出险车辆修竣后的检查、鉴定技术标准。

22、,11.汽车水灾理赔,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属于车损险除外责任,但属于发动机特别损失条款的保险责任;对水淹汽车施救时,应采用硬牵引方式拖车,或将汽车前轮托起后进行牵引,否则容易造成已经进水的发动机转动而损坏。因救援方式不科学导致扩大损失部分不属于保险责任。对水淹汽车修理时,因维修措施不当导致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12.汽车火灾理赔,保险责任“火灾”和“自燃”的区别火灾:指被保险机动车本身以外的火源引起的、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即有热、有光、有火焰的剧烈的氧化反应)所造成的灾害。自燃:指在没有外界火源的情况下,由于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等被保险机动车自身原因发生故障或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火灾”除外责任:违反安全操作原则,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自燃”除外责任: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人为纵火的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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