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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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有效控制饮食业油烟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改善我市中心城区大气及水体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转行一批”的原则,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大力改造沿街直排油烟场所,推动中心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标准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确保餐饮油烟污

2、染投诉明显下降,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及水体治理进一步提升。二、整治范围及内容中心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包括宾馆、酒楼、餐厅、单位食堂及产生油烟污染的食品加工企业、作坊等。(一)严格控制新、改、扩建餐饮业审批关。严把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对新、改、扩建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和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履行事前告知程序,要求其配备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规范排放,并且告知开设餐饮店需具备专用烟道。(二)集中整治现有餐饮业油烟污染。集中整治油烟直排、乱排行为,严禁餐饮油烟进入地下管网。中心城区内所有产生油烟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必须安装、改装与

3、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国家、省已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营业期间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油烟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符合国家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在餐饮服务场所建筑物内有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油烟需通过预设管道排放,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专用烟气排放通道。专用烟气排放通道的安装使用应对周边居民无影响,并对城市景观环境无影响。(三)规范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使用要求。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所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安装、改装油烟净化设施,安装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应选择国家、省已认证的合格净化设施进行安装,所有已安装、改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必须定时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达标运行。三、

4、实施步骤(一)调查摸底建档宣传阶段(2020年5月中旬5月底)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餐饮经营单位(门店)进行排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确定需要整治的名单、整治要求、整治期限。掌握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装置设施安装和运行等情况,并采取召开动员大会、发布通告、印发宣传单、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经营业主和群众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6月初一8月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市商务局于2020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中心城区餐饮业网点布局规划,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城市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

5、心城区餐饮业网点布局规划,指导、督促需要安装、改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和单位内部食堂自行安装、改装与其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国家、省已认证的油烟净化设施;无预设专用烟气排放管道的,需按标准安装或者改造专用烟气排放通道。对2020年6月底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将依法查处。(三)巩固提高阶段(2020年9月后)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由蕉城区、东侨开发区组织验收,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完善管理台帐,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书面报告市城市管理局。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加强餐饮单位食品经营许可,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关

6、。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在线监控,并与油烟排放监管部门监控信息平台联网。集中整治结束后,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防止反弹,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形成联动,共同维护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四、工作职责中心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具体任务分工如下:(-)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辖区内餐饮油烟污染调查摸底、集中整改等工作,每月安排1-2次集中联合整治行动,并保障相关工作经费。(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蕉城区、东侨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指导蕉城区

7、、东侨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依法查处。()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指导蕉城区、东侨开发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中心城区现有餐饮经营单位(门店)油烟达标排放进行监管,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餐饮经营单位(门店)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处罚。(四)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相关证照的审查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证照不全、超许可范围经营、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的餐饮门店依法处理;负责在办理餐饮业经营许可证时履行事前告知程序,要求新增餐饮企业必须配备油烟净化设施,确保规范排放,并且告知餐饮店铺需具备专用烟道。(

8、五)市公安局:负责对妨碍执行公务、阻挠正常执法工作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查处暴力抗法,对阻挠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整治环境。(六)市自然资源局:负责督促、指导新建房地产项目涉及商用或商住的建筑物配备专用烟道的规划设计,配合城市管理部门指导现有建筑物改造建设符合条件的烟道。(七)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售租合同备案,房屋售租合同应载明房屋用途;负责将油烟排放通道设置纳入新建、改建商业服务性质建筑图审内容;做好其他配合工作。(八)市商务局:负责制定餐饮行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餐饮网点,指导协会开展餐饮行业自律;做好其他配合工作。五、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此项整治

9、活动既是主题教育解决民生关注的问题,也是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大气污染及黑臭水体问题的迫切需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学安排执法力量,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整治任务完成。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要于2020年5月底前,将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城市管理局,实施方案应根据此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制定,并确定分管领导、责任人、网格片区责任人以及倒排时间任务工作清单等内容。(二)严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紧紧围绕整治目标任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针对油烟专项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加大监督

10、检查力度,要与有关责任单位形成合力,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强制执行,共同打好油烟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广泛宣传发动。蕉城区政府、东侨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市民群众、特别是餐饮经营户对油烟治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新闻媒体作用,对违法经营餐饮单位(门店)公开曝光,形成广大市民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四)加大查处力度。市城市管理局要督促蕉城区、东侨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或者擅自拆卸、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装置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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