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大剧院使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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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学院大剧院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科学合理地使用学校XX大剧院(以下简称剧院),充分发挥剧院使用功效,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和条件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剧院由学校实验实训中心负责管理,主要为学校教学、重要会议、大型讲座、文艺演出等提供活动场地和条件保障。第三条大型活动前做好舞台、灯光、音响、显示屏、空调、会议桌、活动登记等准备工作;活动期间做好设备设施运转保障工作;活动结束后做好现场设备设施检查归位工作。第二章使用审批第四条申请流程剧院的使用一般由申请人根据活动时间提前一周在OA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及时跟进审批意见。第五条使用条件(一)校级活动、重要会议与院系级大型活动且使用人数达

2、到600人以上者,均可申请使用剧院。(二)剧院活动安排原则为教学活动、重要会议优先,如遇时间冲突,由管理部门统协调。(三)申报使用剧院的部门应活动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四)活动现场组织秩序工作由申请部门负责。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六条为节约能耗,安排在剧院举办的活动,彩排次数不得超过2次,且每次彩排时间不能超过4个小时;各使用部门可在使用开始前的半个工作日内进行会场布置,晚上使用时间不得超过12点(特殊情况除外)。第七条举办活动的单位或部门必须有专门的负责人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组织管理工作。第八条剧院内所有物品均属公共财产,在使用过程中须保持场内清洁卫生,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操作相关设备。第九条入场要求

3、(一)严格遵守约定使用时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得随意取消或延长使用时间。(二)活动现场负责人对场内设施、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后,做好现场使用登记,方可入场。(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化学品进入剧院,不得在场内吸烟、吃零食;严禁穿拖鞋、露背装进行剧院。(四)布置场地时,不得使用泡沫胶、透明胶、双面胶等。(五)遇到停电等突发情况时,场内所有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配合现场指挥工作人员迅速、安全离场,严禁借机喧哗闹事。(六)严禁在幕布上挂重物或强行拉动幕布,未经许可不得在舞台、墙上进行钉、贴、画、挂等有损剧院基础设施的不良行为。(七)严禁在剧院内私自实施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接乱拉电源、改动线路等恶意违章行为。

4、(八)使用剧院期间妥善保管服装、道具以及自身携带的贵重物品的,如有遗落、丢失,剧院管理部门不承担责任;活动结束,及时清除与剧院无关的布置与物品。第十条卫生要求(一)禁止在场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保持卫生清洁。(二)严禁携带熟食、奶茶等有色饮料进入剧院。(三)剧院内公共区域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维护和清理。第四章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一条管理人员职责(一)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钻研技术,服从安排。(二)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熟知设备及附属电气设备的构造与性能,保证设施设备安全合理使用。(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与技能,根据所辖设备设施的特性及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不断提

5、升自身和部门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四)负责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及时做好工作记录,确保各种会议、演出等活动的正常进行。(五)坚守岗位,工作时间不会客、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酒后上岗,严禁无关人员在操作间逗留。(六)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的指令和要求有权拒绝执行。(七)及时提交器材损耗报告,提出购置或添加器材的建议。(A)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十二条管理规则(一)未获准剧院使用审批,严禁擅自租借、使用场地。(二)剧院的设备设施只能由专人使用和操作,严禁设备责任人以外的任何人使用、操作剧院设备。(三)场内空调由专人负责使用,严格执行学校空调使用相关规定,确保使用规范。(四)定

6、期对剧院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使用寿命和使用安全。(五)每学期根据诚信评估,对有违规记录或3次以上差评的部门予以全校通报批评。第十三条责任追究(一)使用场地时,如有违反规定而造成活动或演出事故,使用单位及责任人负全责。(二)损坏剧院设备设施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三)凡破剧院设备设施等公共财产,一经发现,依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第五章对外服务第十四条剧院对外提供服务,对外服务分有偿和免费两种形式。第十五条校外使用单位需向学校剧院管理部门提交使用申请,并提交详细使用方案,经研究同意并签订租赁协议后方可使用。第十六条校外单位使用剧院,由剧院管理部门组织后勤、保护等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活动相关保障工作。第十七条校外单位使用剧院费用标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八条剧院不承接任何有违法律及方针政策的活动。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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