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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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浙江省高等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障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V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浙江省教育厅负责本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不含军事院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全程监督,具体抽检工作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条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目的在于引导高校规范和加强毕业论文(设计

2、)环节管理,严格毕业标准,严把毕业“出口关”,切实建立健全本科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第二章抽检对象和程序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我省所有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对于上一年度出现问题较多的高校和需要重点监测的专业适当加大抽检比例。第五条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制定当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具体要求,启动年度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和我省学士学位论文信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抽检名单。省教育厅指导评估机构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组织专家评审。第六条各高校

3、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通过全国抽检信息平台报送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设计作品照片及说明等材料。除按照盲审要求进行技术处理外,不得人为加工修改送检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对于实施本科毕业论文替代制度或有特殊培养要求的学生,需提供经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通过的特殊培养方案或者毕业论文(设计)特殊要求等支撑材料,供专家评议时参考。若学位授予对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国家涉密论文相关规定,可不报送原文,须提前以机要形式向省教育厅报送涉密论文定密审批材料。第七条评估机构借助全国抽检信息平台,开展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供专家评议参考。第八条评估机构按照随机匹配方式组织

4、同行专家对抽检论文(设计)进行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提出评议意见。每篇论文(设计)分送3位同行专家评议。评议专家按“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并提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设计),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1.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认定前,建立申诉渠道,允许有关高校提交补充材料。第九条依据专家评议意见,评估机构形成当年

5、度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工作报告。第三章评议专家和评议要素第十条省教育厅按专业类组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库。专家库由省内外专家构成。原则上,评议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属本科高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不超过65岁。每年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将从专家库中遴选。第十一条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重点,制定我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其他形式的专业类毕业作品、毕业创作、项目设计等,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规定,参照相关要素进行评议。第十二条评议专家根据评议要素,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6、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相关要求,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议。第四章结果反馈与使用第十三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结果由省教育厅向有关高校反馈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同时报教育部备案。第十四条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教育厅将予以通报,减少其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高校应对有关部门、学院和个人的人才培养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追责。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厅将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建议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第十五条对涉嫌存在

7、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有关高校应将处理结果报省教育厅,并抄送省学位委员会。第十六条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高校分类评价、本科教育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招生计划分配、直升推免的研究生比例、新专业申请、学位点申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五章监督与保障第十七条各高校建立校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制度,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检查,健全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体系。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结果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省教育厅根

8、据抽检情况,对本科毕业环节质量保障优秀典型案例组织宣传交流。第十八条省教育厅建立高校申诉机制,受理高校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议结果的异议,就高校申诉事项进行复核。各高校应建立和完善学生及指导教师申诉机制,妥善处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申诉事项。第十九条省教育厅将保障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预算。各高校应将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工作预算,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抽检工作顺利开展。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第二H条本办法自2022年月日起施行。附件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议要素权重否决性指标政治方向有违

9、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要求,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存在其中任何一条,直接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设计)”学术诚信出现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选题意义选题目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基本要求。10%研究意义面向所在专业领域(专业相关领域或专业交叉领域)学术问题或行业社会实际问题,有一定的理论或实用价值。10%逻辑构建层次体系体系完整,层次分明,重点突出。10%逻辑结构论点鲜明,论据确凿,论证充分,达到所在专业领域要求。10%专业水平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将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合理应用到研究过程,能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能力和素养。10%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研究方法合理,论证分析严谨,数据记录规范,能体现一定的分析解决本专业领域问题的能力和素养。20%创新能力发现了新问题,阐明了新观点,或将经典理论创新性应用,或阐释了对实践的指导意义。10%学术规范行文规范文字表达、书写格式、图表(图纸)、公式符号、缩略词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10%引用规范在资料引证、参考文献等方面符合通行学术规范和知识产权相关规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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