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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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是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不含中医药专业高级职称,下同)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遵循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以促进人才发展为目标,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为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制度保障,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二)基本原则1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医德医风放在人才评价首位,充分发挥

2、职称评价的指挥棒作用,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钻研医术、弘扬医德、匡正医风。2 .坚持实践导向、科学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标准,突出实践能力业绩导向,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3 .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围绕用好用活人才,促进人才评价与使用相结合,满足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选才用才需要,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服务健康建设。二、主要内容(-)健全职称体系1.明确各级别职称名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分设土级和师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划分为医、护、药、技四个专业类别。医疗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医土、医师、主治

3、(主管)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护理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护土、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药学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药土、药师、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师、主任药师;技术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技土、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主任技师。2 .促进卫生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按照医师法护士条例参加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土职称;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可视同取得医师职称;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可视同取得护士职称。3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要和医学学科发展,动态调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职称评审专业,并做好与医学教育的衔接。人力资

4、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二)完善评价标准1.注重医德医风考核。加强对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的评价,将医务人员在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作为医德医风考核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须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将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纳入考核范围。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科研诚信建设主体责任。2 .建立完善实践能力

5、评价指标。针对卫生行业实践性强的特点,重点评价业务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于临床医师,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患者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师的执业能力和水平。强化病案作为评价载体,采取随机抽取与个人提供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一定数量的病案加强对临床医师执业能力的评价。探索引入患者对医师的评价指标。对于公共卫生类别医师,将流行病学调查、防控处理、疾病监测、实验室检测检验、健康教育、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南制定工作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现场调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等作为评价

6、指标。对于护理人员,将责任护士和质控护士工作量、护理质量和教学督导、危重患者抢救、主持护理疑难病例讨论、主持护理专科查房、护理会诊工作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护理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教学培训I、患者安全、质量改善能力等作为评价指标。对于药学人员,将调配处方、处方点评、药学门诊、药物重整、静脉药物配置、医院制剂、药物质量监测、用药监测、药学监护、药物临床试验、药事管理工作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药学监护率、制定药物治疗方案能力、保障药品质量能力、维护患者安全用药能力等作为评价指标。对医学技术人员,将技术操作、设备检测和维护、新技术新方法应用、生物安全工作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将实践能

7、力、技术标准、质量控制、技术创新能力等作为评价指标。3 .实行工作业绩成果代表作制度。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本专业的手术视频、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学术论文、行业标准、技术规范、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代表作参加评审。4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不把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博士学位等作为申报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对待论文,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各个环节,不得把论文篇数和SCI(科学引文索引)等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评审的直接依据。对在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将人才

8、荣誉性称号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5 .实行省级标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相结合。评审权下放的地区和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但地区标准、单位标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三)创新评价机制1.完善职称评价方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试,已统一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卫生副高级职称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卫生正高级职称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探索开展同行专家评议机制。6 .畅通职称评价渠道。非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不受户籍、人事档案、

9、不同办医主体等限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励卜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7 .提升职称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化建设,利用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收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量、病案、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等数据,作为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优化完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系统,通过信息化促进职称申报评审的规范化,大力推行网上申报、评审、证书查询验证等工作。(四)促进评价与使用相结合1.合理确定评聘模式。卫生职称考试和评审实行评聘分开,鼓励卫生专业

10、技术人员合理有序流动。自主评审的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评审,实行评聘结合。2 .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根据职称考试和评审结果合理使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考试、评审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衔接。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3 .优化岗位结构比例。根据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学科建设和各地实际,科学、合理、动态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合理增加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高级岗位比例,拓宽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五)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1.激励引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合理设置体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卫生专业

11、技术人员特点的职称评价标准。对艰苦边远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时,按照艰苦边远地区类别予以倾斜。落实对口支援艰苦边远地区激励政策。2,优化基层职称考评范围。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同),单独设置基层卫生中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卫生中、高级职称仅在考试评审县(市、区)域内向下或平行流动时有效,向省、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县(市、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流动并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时,应另行依规取得全国统一的卫生中级职称、全省统一的卫生高级职称。3 .落实基层人才激励政策。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

12、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经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可直接参加全科医学专业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4 .完善基层职称评价标准。对我省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省定合格标准(所取得资格简称基层卫生中级职称)。对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单独设立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组,重点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5 .落实服务基层制度。执业医师申报副主任医师职称评审的,应当有累计一年以上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经历。以及在

13、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表现优秀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六)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1.下放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给各市(州)。下放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权给各市。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医疗水平高、技术能力强、人事管理完善、具有自主评审意愿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可试点开展卫生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工作。下放评审权的市(州)和实行自主评审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征求省卫生健康委意见后核准备案,评价标准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2.加强全过程监督。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实行职称评审回避制度。

14、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实行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建立职称评审巡查制度,建立复查、投诉、倒查追责机制,加强对下放评审权的市(州)和自主评审单位的监管,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审权予以收回。三、组织实施(-)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改革平稳顺利推进。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形成发展合力,促进卫生专业技术人

15、才队伍高质量发展。(二)精心组织,稳慎推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着力把握好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方向,把推进卫生职称制度改革与全面履行职责、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结合本地实际,扎实做好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三)加强宣传,营造环境各地、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称政策的宣传与解读,让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本方案自2023年1月I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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